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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书 第 21 章 · 凯尔与德里慈

旧约圣经注释 · Biblical Commentary on the OT · 原作公版

Jeremiah 21

引言 二、藉着迦勒底人成就之审判与弥赛亚救恩的特别预言 - 耶利米书21-33章 这些预言与第一部分的讲论相比,在形式上有特别的标题,准确标明各次话语的场合与日期;在内容上,则以细致入微的方式预告审判与救恩。它们分为两组:在耶利米书21-29章中,详细陈明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将要施行在犹大和列国身上的审判;在耶利米书30-33章中,则论到刑罚时期满了以后,犹大和以色列的复兴。A. 对犹大和列国的审判预言 - 耶利米书21-29章 这些预言虽然首先且主要论到巴比伦王要施行在犹大身上的审判,但同时也表明周围列国也将遭遇同样的命运。此外,其中还预示了在迦勒底人统治时期满了以后,临到巴比伦的审判,并且简略提到以色列要从被分散到巴比伦和其他各地的掳掠之中蒙救赎。

这些材料由三篇先知话语构成,其中只有中间一篇,即耶利米书25章,是一篇较长而连续的讲论;另外两篇则由若干长短不一的话语组成;后两篇围绕着前者而排列,以其为中心。在第一篇中,借着揭露百姓领袖、诸王、假先知以及百姓本身深重的败坏,显明审判的必要性;这样做是为要遏止当时盛行的败坏,并使以色列归向真神。在耶利米书25章的讲论中,审判以高度概括的普遍性被陈明出来。在第三篇,即耶利米书26-29章中,这一宣告的真实性,借着一系列粉碎一切盼望与一切想要避免耶路撒冷和犹大毁灭之企图的话语,得到了证实,并且抵挡了祭司和先知的反驳。把这些个别的话语和讲辞汇集成长篇、近似讲论的整体,并围绕中央讲论耶利米书25章加以编排,显然是编辑本书工作的一部分,但无疑是在先知的指导下,由他的助手巴录完成的。

牧人和百姓的领袖 - 耶利米书21-24章 这四章的内容可以归纳在这个标题之下;因为这组汇编的核心,是耶利米书22和23章中关于百姓的牧人、犹大末后那些不敬虔的君王以及假先知的预言,而耶利米书21:1-14应看作其引言,耶利米书24:1-10则是补充。这一部分先知教训的目的,是要说明圣约之民如何因其败坏的世俗与属灵统治者而走向灭亡,因此主必须借着严厉的审判洁净他们,这审判很快要借着尼布甲尼撒临到犹大。这样行,是要借刀剑、饥荒和瘟疫除灭不敬虔的人,并借着他将要从大卫真实苗裔中兴起的正直牧人,使存留的人再次成为他的真百姓。

引言,耶利米书21:1-14,记载了迦勒底人围攻耶路撒冷开始时,耶利米向王差来的人所说、关于西底家王、百姓和城邑命运的话;这是回应他们请求他向主代求而发出的,答复的要点是:神必按他们行为的果子刑罚他们。接着依次而来的是对败坏统治者的讲论,尤其是针对约哈斯、约雅敬和耶哥尼雅诸王的斥责,即耶利米书22章;随后在耶利米书23:1-8应许说,主羊群余剩的民将再被招聚,并得蒙一位公义牧人的赐福;接着是对假先知的威吓(耶23:9-40);全段结尾则由两筐无花果的异象构成(耶24:1-10),预示与约雅斤一同被掳到巴比伦之民,以及与西底家一同留在本地之民的命运。构成这“神之话语”的若干较长部分,因耶利米书21:1的标题而合成一体,却属于不同的时期。

耶利米书21:1-14的内容属于迦勒底人围困时期的开端,即西底家第九年;中间部分,即耶利米书22和23章,出自约雅敬和约雅斤在位时;结尾耶利米书24:1-10,则来自西底家即位之初,就是约雅斤和百姓中最精华的一部分被掳到巴比伦之后不久。至于为何将耶利米书22和23章与耶利米书21:1-14连在一起,埃瓦尔德正确地说:耶利米利用王差人来见他的这个机会,直言宣告整个国度未来的命运,尤其涉及王室以及百姓中的尊贵人和领袖;因此他将自己以往公开论及百姓领袖的全部话语,无论是君王和世俗首领,还是先知和祭司,都收集在本书这一部分中。

他这样做,是为了不计后果地揭露迦勒底人毁灭犹大国和耶路撒冷城的原因;同时,在耶利米书23:1-8插入关于那分散羊群之余民将来再被招聚的简短应许,是为表明:尽管审判要临到犹大和耶路撒冷,主却仍不至将他的百姓全然弃绝,而要在将来使他们重新蒙恩。为证实这一真理,又加上了耶利米书24:1-10中两筐无花果的异象。

第1节 迦勒底人攻取耶路撒冷 - 耶利米书21:1和21:2。这标题说明以下预言的背景:“当西底家王差玛基雅的儿子巴施户珥和祭司玛西雅的儿子西番雅去见他,说:‘请你现在为我们求问耶和华,因为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来攻击我们;或者耶和华会照他一切奇妙的作为待我们,使那王离开我们上去。’”耶利米书21:4说明尼布甲尼撒的作战,就是围攻这城。由此可见,在王差这两个人去见先知之前,围城已经开始。希齐格、格拉夫、内格尔斯巴赫等人认为玛基雅的儿子巴施户珥,是玛基雅班中一位显要的祭司。但这个看法理由不足;因为经文并没有称他为祭司,而玛西雅的儿子西番雅,以及音麦的儿子巴施户珥(耶21:1)却都被称为祭司。

巴施户珥和玛基雅在若干地方作为祭司的名字出现,例如历代志上9:12,这也不能证明什么;因为这两个名字也用于非祭司之人,例如以斯拉记10:25、10:31中的玛基雅,以及耶利米书38:1中的巴施户珥;那位基大利的儿子显然是平信徒。由耶利米书38章这段经文中巴施户珥·便·玛基雅再次出现可知,那里的四个人,就是控告耶利米言论的人,乃是政府官员或宫廷臣仆,因为在耶利米书38:4中他们被称为“首领”。因此,罗森缪勒论到这里的巴施户珥时说得对:看起来他是诸首领或宫廷臣子中的一位,参耶利米书38:4。只有玛西雅的儿子西番雅被称为祭司;而且根据耶利米书29:25、37:3、52:24,他在祭司职中居于高位。

“为我们求问耶和华”,就是为我们寻求启示,如列王纪下22:13,参创世记25:22;并不是“为我们祈求他的帮助”,后者在耶利米书37:3、参52:2中是用“为我们祷告”来表达的。在请求启示这件事里,代求的成分当然并未排除,但这里并未直接说出。王所寄望的正是在此:“或者耶和华会按他一切奇妙的作为待我们”,意思是:以神迹般的方式拯救我们,正如他从前常常拯救我们一样,例如希西家在位时,当西拿基立围困这城时,也曾求助于先知以赛亚,并请求他向主代求(王下19:2以下;赛37:2)。“使他离开我们上去。”עלה是指上来攻击一座城,以便围困或夺取;但与מעל连用,则指从城前撤去,参耶利米书37:5列王纪上15:19

至于“尼布甲尼撒”这个名字,它比亚兰化、犹太式的“尼布甲尼撒”更准确地对应碑文中的Nebucadurriusur(נבו כדר אצר,即“Nebo保守冠冕”),可参但以理书1:1注释。

第3-14节 主借耶利米的回答由三部分组成:a. 回答王所盼望主会拯救耶路撒冷脱离迦勒底人的事(耶21:4-7);b. 指示百姓和王室如何可以避免毁灭(耶21:8-12);c. 预告耶路撒冷将因其罪而受刑罚(耶21:13和21:14)。耶利米书21:3-6 回答。- “耶利米对他们说:你们当对西底家这样说: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看哪,我要使你们手中争战的兵器转回,就是你们在城外与巴比伦王和围困你们的迦勒底人争战所用的兵器;我必将这些兵器聚集到这城中间。我也要伸手并用大能的膀臂,又在怒气、烈怒和大恼恨中,亲自攻击你们;又要击打这城的居民,连人与牲畜都要遭击打;他们必死于大瘟疫。

此后,耶和华说,我必将犹大王西底家和他的臣仆,并这城里从瘟疫、刀剑、饥荒中剩下的人,交在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手中,交在他们仇敌手中,并交在寻索他们性命的人手中;他必用刀锋击杀他们,不顾惜,不怜恤,也不施怜悯。” 这个答复是要使王和他的臣仆丢弃一切从神得帮助的盼望。神非但不会把他们从迦勒底人手中救出来,反而要亲自攻击他们;他要把那些仍在城外抵抗敌人的守军逼回城里;又要用刀剑、瘟疫和饥荒吞灭城中的居民;并把王、他的臣仆以及围困圈内一切幸存者交在敌人手中,使他们被毫不留情地杀死。“我要使争战的兵器转回”这句话,由“我要把它们聚集到城中”继续并加以解释。意思是:我要使你们这些仍在城外与围城者作战的人,不得不带着兵器退回城里。

“在城外”不可与“使转回”相连,因为距离太远,而且מחוץ按用法是地点义,不是离开义。它应当与“你们争战”相连,即:你们在城外与围困的仇敌争战。围城才刚开始,因此犹大人仍想阻止敌人占据更有利的据点,并阻止其更严密地封锁这城。但他们不会成功,他们的兵器反而要被迫退回城内。耶利米书21:7 主将彰显他全能的大力,不是为拯救,而是为惩罚犹大。“伸手并用大能的膀臂”这句话,是神在领以色列出埃及时,以神迹彰显其大能的固定说法(申4:34;5:15;26:8)。如今他要把这能力用在以色列身上,施行摩西在摩押地重申圣约时,对背道所宣告的刑罚。“大怒……烈怒”这些话出自申命记29:27。耶路撒冷的居民要在围困中死于瘟疫和疾病;其余的人,包括王和他的臣仆,都要被毫不留情地杀戮。

耶利米书21:6中只提到“大瘟疫”,但在21:7中又加上刀剑和饥荒。הנשארים前的ואת似乎多余而不合适,因为除了王、其臣仆和百姓之外,不会再有别人剩下。因此七十士译本省略了它,希齐格、埃瓦尔德、格拉夫等人也主张删去它。但这个ו也可以作解释性用法:“就是那些剩下的人”;在这种情形下,ואת的作用是把后面的分词性短语扩展到前面所提的所有人物;如果没有ואת,则“剩下的人”等语就只能指百姓。“交在他们仇敌手中”,又用“交在寻索他们性命的人手中”作修辞上的加强,如耶利米书19:7、19:9、34:20等。לפי חרב,照刀的锋利程度,即毫不留情地,参创世记34:26注;在耶利米书中仅此一处。其意义由后面的“不顾惜,不怜恤,也不施怜悯”加以说明,参耶13:14

耶利米书21:8-10 给百姓和王室逃避死亡的劝告。- “你要对这百姓说: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将生命的路和死亡的路摆在你们面前。住在这城里的,必死于刀剑、饥荒和瘟疫;但出去归降那围困你们之迦勒底人的,必得存活,自己的性命必作为掠物。因为我已定意攻击这城,降祸不降福,这是耶和华说的;这城必交在巴比伦王手中,他必用火焚烧它。至于犹大王的家,你们当听耶和华的话:大卫家啊,耶和华如此说:你们每早晨要施行审判,搭救被抢夺的人脱离欺压者的手,免得我的忿怒因你们恶行的缘故发作,如火着起,甚至无人能熄灭。” 先知这里要对百姓和王室所说的话,并不是直接对王的使者说的,而是与他对使者的回答紧密相关,用来加强那回答。我们不必拘泥于这样的设想:耶利米在作出那回答之后,立刻又传达了这劝告,好叫它被告知百姓和王室。

耶利米书21:8-12中给百姓的劝告,在围城期间,耶利米曾一再向王和百姓宣讲,参耶利米书38:1以下、38:17以下以及27:11以下;许多百姓也照着他的劝告去行,参38:19;39:9;52:15。但城中的守军和官长却把这看作叛国,至少也是对作战之人的极危险的沮丧,于是控告先知为叛徒,参38:4以下,37:13。耶利米却看职责重于生命,仍留在城中,并且在惟独借神启示才获得的确信之下宣告:一切抵抗都是徒然,因为神已不可撤销地定意,要因他们的罪毁灭耶路撒冷。耶利米书21:7的思想,用了申命记30:15的话语表达,参11:26。耶利米书21:9中的ישב,与יצא相对,不是“居住”,而是“停留、留在原处”。

“归降迦勒底人”,即转投他们,参耶37:14;39:9;王下25:11;על与אל互换使用,参耶37:13;38:19;52:15。经文写法יחיה是对的,与ימות相对应;旁注读法וחיה是错的。“他的性命必作为掠物”,意思是:他要把性命像掠物一样带走,也就是保全性命。耶利米书21:10给出这劝告的理由。“我已定意攻击”,参耶44:11,也让人想起阿摩司书9:4;只是那里用的是“我的眼”,这里如24:6用的是“我的脸”。把脸或眼定睛在某人身上,意思是特别留意他,可以是善意的(参耶39:12),也可以是恶意的;因此这里加上“降祸不降福”。

耶利米书21:11-12 注:按照希齐格、格拉夫和内格尔斯巴赫的看法,耶利米书21:11-14与前文在内在上并无联系;从其内容看,它应属于比西底家时期那次围城更早的时代,即约雅敬时代。理由是:a. 在耶利米书21:1以下所处的情形中,既然对西底家和百姓的毁灭在21:4-7中已毫无条件地被预告,那么这种劝勉和附条件的威吓就显得不合时宜;b. 21:13中所表现的傲慢语气,与21:2中西底家所显示的畏缩消沉不一致;c. 按理说,在21:3已经对王说话以后,不应又把王家单独拿出来说,因为王自己本就在其“家”之内。但这些论据,希齐格据此建立的那些巧妙假设,其实全无分量。

关于a,我们要指出:在21:4-7中,并没有对王或百姓宣告无条件的毁灭;那里只是说,迦勒底人要攻取这城,居民要被瘟疫、饥荒和刀剑击打,王和他的臣仆并剩下的人要交在巴比伦王手中,由他毫不留情地击杀。但在21:12中,对王发出的是这样的威吓:若他不行公义,神的烈怒就要不可熄灭地发作;而在21:14中,则说耶路撒冷要被火焚烧。在21:4-7中并未提到焚城;这件事是在21:10中,向百姓给出逃避彻底毁灭的选择之后,才首次受到威吓。焚烧耶路撒冷并不包含在21:4-7之中,这一点可由约雅斤时代耶路撒冷被围与被攻取的历史看出;那时王、他的臣仆和百姓也被交在巴比伦王手中,但城却被保留下来,被掳去的王也仍活着,后来还被以未米罗达从监禁中释放。

至于西底家若听从耶和华的话,就能减轻自己的刑罚,并使耶路撒冷免于毁灭,这一点耶利米在后来耶利米书38:17-23中还说得十分清楚,参34:4。最后,耶利米书34:8以下所记释放希伯来男女奴仆的事,也表明即使在围城期间,人仍会努力转向并遵行律法,因此,劝他们持守公义并不能被视为全然多余。其余两个论据,b和c,则更没有决定性。耶路撒冷居民对其防御工事坚固的自信(耶21:13),与耶21:2所记之事究竟如何矛盾,并看不出来。西底家去求先知,请他恳求神帮助,这并不是一种排斥一切属世援助之信心的卑怯绝望。况且,在心理经验上,傲慢与沮丧并非彼此绝对排斥的对立状态,而是可以迅速交替出现的情绪。最后,内格尔斯巴赫似乎只是因为对前两个由希齐格和格拉夫大书特书的论据没有多大把握,才又加上了最后这个论据(c)。

为什么耶利米不能在回答王的问题(耶21:4-7)之外,再给王一个避免最坏结局的劝告呢?因此,这些论据并不足以对这两段经文(耶21:8-10与21:11-12)之间的联系产生任何怀疑;这种联系已由“至于犹大王的家”(ולבית)回指“你要对这百姓说”(耶21:8)的表达方式清楚表明,也不足以使我们把这种联系归因于编辑者的疏忽。王家,也就是王及其家属;这里所包括的不仅是妇女和孩子,也包括王的同伴、臣仆和谋士;他们被劝勉“每早晨施行审判”。דין משפט等于“施行公断”,参耶利米书5:28;22:16,或哀歌3:59列王纪上3:28。לבקר是分配性用法,即“每早晨”,如阿摩司书4:4。“搭救被抢夺的人脱离欺压者的手”,意思是:为受欺压者主持公道,保护他不再被抢夺,参耶22:3

称呼“大卫家”,因词序错置而与“你们当听” awkwardly 分开,是要提醒王家记念自己的源头,记念他们的先祖大卫,他曾行在主的道中。下半节“免得我的忿怒……”的句式,与耶利米书4:4相似。耶利米书21:13-14 耶路撒冷所受的惩罚。- “住山谷和平原磐石上的啊,看哪,我与你为敌。这是耶和华说的。你们说:谁能下来攻击我们?谁能进入我们的住处呢?耶和华说:我必按你们行为的果子刑罚你们,又要在她的树林中点火,烧灭她四围所有的。” 这威吓是针对耶路撒冷的居民说的;他们夸耀自己城池不可攻取。“住山谷上的”是锡安女子,也就是拟人化的耶路撒冷居民。

就其地势而言,耶路撒冷被称为“山谷”,因为它被更高的群山环绕(诗125:2);又被称为“平原的磐石”,即从一片平坦地区中升起的、王国座位所在的锡安山,相当于耶利米书17:3所说的“田野的磐石”。“磐石”特别使人想到锡安山,“山谷”则使人想到所谓下城。选用这两个称谓,是为了表明耶路撒冷地势之险固。居民正因此自夸,说:“谁能下来攻击我们呢?”יחת代替ינחת,出自נחת;参埃瓦尔德语法139节c。“住处”,参耶利米书25:30,不是指城邑,或野兽藏身的避难所与巢穴;מעון本无此义,最多也只能从上下文中获得这种意义;参德利茨施注诗篇26:8。城的坚固并不能保护居民免受神所要施行的刑罚。“按你们行为的果子”,参耶17:10

“在她的树林中点火”,城如同房屋构成的树林,这比喻应由耶利米书22:6中的明喻来解释,而不是由מעון = 野兽穴居处(希齐格)所提示的。“烧灭她四围所有的”,那就更不用说这城本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