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节 打碎的瓦瓶。——耶利米书 19:1 “耶和华如此说:你去买窑匠的瓦瓶,又带着民间的长老和祭司中的长老,耶利米书 19:2 出去到欣嫩子谷,就是哈珥西门前那里,在那里宣告我所要对你说的话,耶利米书 19:3 说:犹大的君王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哪,你们当听耶和华的话。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看哪,我必使灾祸临到这地方,凡听见的人,耳朵都必发鸣。耶利米书 19:4 因为他们离弃我,使这地方与我生疏,在这里向素不认识的别神烧香;他们和他们列祖,并犹大的君王,都不认识这些神;又使这地方满了无辜人的血。耶利米书 19:5 他们又建筑巴力的丘坛,好在火中焚烧自己的儿子,作为燔祭献给巴力;这不是我所吩咐的,不是我所说的,也不是我心里所起的意。
耶利米书 19:6 所以耶和华说:看哪,日子将到,这地方不再称为陀斐特和欣嫩子谷,倒要称为杀戮谷。耶利米书 19:7 我必在这地方使犹大和耶路撒冷的计谋落空,又使他们在仇敌面前和寻索其命的人手下倒于刀剑;我必将他们的尸首给空中的飞鸟和地上的走兽作食物。耶利米书 19:8 我必使这城令人惊骇、被人嗤笑;凡经过的人都必因她所受的一切灾殃惊骇嗤笑。耶利米书 19:9 我必使他们在仇敌和寻索其命的人围困窘迫之中,各人吃自己儿子的肉和女儿的肉,并且各人吃朋友的肉。——耶利米书 19:10 你要在同去的人眼前打碎那瓶,耶利米书 19:11 对他们说: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必照样打碎这民和这城,正如人打碎窑匠的瓦器,以致不能再修补;并且人要在陀斐特埋葬尸首,甚至无处可葬。
耶利米书 19:12 耶和华说:我必向这地方和其中的居民如此行,使这城如同陀斐特一样。耶利米书 19:13 耶路撒冷的房屋和犹大君王的房屋,都必像陀斐特之地一样污秽,就是那些在房顶上向天上万象烧香、向别神浇奠祭的房屋。”
耶利米要买这瓦瓶的目的,在耶利米书 19:10 里说明;而在欣嫩子谷打碎它的意义,则在耶利米书 19:11-13 里显明。בּקבּק 出于 בּקק,意为倾倒,是一种细颈瓶,因倒出液体时所发的声音而得名,虽然这种器皿也用来贮藏蜂蜜,见列王纪上 14:3。器皿被称作 יוצר,即陶器的制作者,也就是窑匠,乃是要表明这瓶一经打碎,就会裂成许多碎片。
在“民间的长老”之前,似乎缺了一个动词,因此许多人补上 ולקחתּ(根据耶利米书 41:12;耶利米书 43:10 等),就意义而言,这样做是对的;但我们很难有权假定经文有脱漏。这种假定受到 מזּקני 前面的 ו 的反对;因为我们不能立刻设想,这个 ו 是在动词从经文中脱落之后才加上去的。若真如此,整句话本来也会被恢复。这里毋宁如 Schnur. 所见,是一种大胆的 constructio praegnans,动词“买”也通过轭式结构与“长老”连在一起:买一个瓶,并且(带上)几位长老;比较类似但不那么大胆的轭式结构,用在约伯记 4:10;约伯记 10:12;以赛亚书 58:5。
“祭司中的长老”,如列王纪下 19:2 所说,大概与“祭司的首领”(שׂרי,历代志下 36:14)相同,无疑也实质上就是“祭司的首领”(ראשׁי,尼希米记 12:7),即那些最受尊重的祭司,不仅因其年长,也因其地位;正如“民间的长老”是百姓的常设代表,由支派、宗族、家室的首领组成;参看列王纪上 8:1-3,以及我的《圣经考古学》第二卷第218页。耶利米要带上民间的长老和祭司中的长老,因为最有理由期待,所要宣讲的神的话会在他们中间得到聆听。
至于欣嫩子谷,见耶利米书 7:31 的注释。שׁער החרסוּת,不是“太阳门”(依据 חרס,约伯记 9:7;士师记 8:13),而是“瓦器门”或“碎片门”,来自 חרס = חרשׂ,在拉比文献中作 חרסית,意为窑匠的泥土。Ketiv 形式 חרסוּת 是古代形式,不是现代形式(Hitz.),因为 Qeri 已经适应了拉比式的写法。“就是哈珥西门前那里”这句话,并不是要更具体地描述耶路撒冷中众所周知的地点,而是与将在那里执行的行动有关。这个别处不见的“חרסוּת 之门”之名,无疑指向瓦瓶被打得粉碎。因此,我们更应译作“碎片门”而不是“瓦器门”;这名称大概是在民间形成的,因为这门旁堆着许多碎片。注释家对于这里指的是哪一座已知的城门,意见不一。Hitz. 和 Kimchi 认为是圣殿院子的门,即南门,这是错误的。上下文要求它是城门之一,因为有两座城门通向欣嫩子谷:一是东南角的泉门,二是锡安西南边的粪厂门;见尼希米记 3:13-15 的注释。这两者之一必是所指,但究竟是哪一座,无法决定。
耶利米要在那里大声宣告以下的话,即耶利米书 19:3-8,这些话是针对犹大的君王和耶路撒冷居民说的。“君王”用复数,如耶利米书 13:13,因为这件事不仅关系到在位的君王,也关系到他的继承者,他们同样犯了当受惩罚的罪。
耶利米书 19:3-5 在耶利米书 19:3-5 中,威吓被简要地陈明。主必使可怕的灾祸临到这地方,也就是耶路撒冷。凡听见的人,耳朵都必发鸣,因为这消息将极其骇人;参看列王纪下 21:12 和撒母耳记上 3:11,那里的形式是 תּצלּינה;参看 Ew. §197, a。这是他们因自己可怕的罪所招来的。他们离弃了耶和华,使这地方与祂生疏;נכּר 原意是“看为陌生”,见申命记 32:27,随后有“当作陌生、否认”之意,见约伯记 21:29。就内容而言,就是说:他们没有把耶路撒冷当作他们神圣所的城,反而像后文所说,在其中向别的(陌生的)神烧香。“他们和他们列祖,并犹大的君王”这几个词,并不像耶利米书 9:15;耶利米书 16:13 中“他们和他们的列祖”那样,作“素不认识”的主语,而是归于前面主句的动词。
“又使这城满了无辜人的血。”Grot. 等人把这理解为献给摩洛的孩子们的血;为此,他们援引诗篇 106:37 及下文,在那里流无辜人的血被解释为把儿女献给偶像。但那段经文不能作为这里的标准,也不能根据“这里所论的只是偶像崇拜”这一说法来解释。这种说法本身就是预设结论。若“流无辜人的血”是指献给摩洛,那么耶利米书 19:5 就必须看作解释说明。但反对此说的,不仅有各分句的平行结构,尤其还有这一事实:直到耶利米书 19:5 才提到为献儿女给摩洛而设的祭坛。因此,我们依照耶利米书 7:6,参耶利米书 2:34 和耶利米书 22:3、17,把“使耶路撒冷充满无辜人的血”理解为司法上的谋杀,或对敬虔之人的流血逼迫;理由有二:1. 因为在偶像崇拜旁边,总是提到作为主要罪恶之一的歪曲公义以致流无辜人的血(参见上述经文),所以这罪不大可能在此被省略,因为它也是将临到耶路撒冷之可怕审判的原因之一;2. 因为这里明显让人想起列王纪下 21:16 的措辞,那里在提到玛拿西的偶像崇拜后,又说:他流了许多无辜人的血,使耶路撒冷从这边直到那边都充满了(מלּא)。
因此,这几节经文中罪恶列举的高潮如下:1. 以公开的偶像崇拜,否认耶路撒冷作为主居所的圣洁;2. 以流无辜人的血,达到不义与不敬虔审判行为的极点;3. 最可憎恶的是,建筑祭坛,把自己的儿女焚烧献给摩洛。把献摩洛之祭放在最后,作为诸恶中最坏的一项,可从三个关系从句看出来:“这不是我所吩咐的……”,这些句子以层层递进、充满激情的表达,标明神对这些恐怖之事的憎恶。关于这一点,参看耶利米书 7:31 和耶利米书 32:35。
耶利米书 19:6-13 在耶利米书 19:6-13 中,所威胁的惩罚再次被详细陈明,并且分成两个诗节或思想系列,用来解释关于瓦瓶的象征性行动。第一组,即耶利米书 19:6-9,由 בּקּותי 引入,暗示瓦瓶的意义;另一组,即耶利米书 19:10-13,则与打碎瓦瓶联系在一起。但这两组都在耶利米书 19:6 以行动发生地点的提及开始。正如耶利米书 19:5 只是耶利米书 7:31 的扩展,耶利米书 19:6 则是耶利米书 7:32 的逐字重复。欣嫩子谷,连同其中那些可憎的献祭之处(תּפת,见耶利米书 7:32 的注释),将来要称为“杀戮谷”;也就是说,在对耶路撒冷的审判中,它将成为耶路撒冷和犹大居民被仇敌杀戮之地。
神要在那里使之落空(בּקּותי,是对 בּקבּק 的双关),就是使之归于无有;因为倾倒出去的,就归于无有;参看以赛亚书 19:3。他们要在那里倒在刀剑之下,尸体多到成为走兽的食物(参看耶利米书 7:33),而耶路撒冷城要遭受极可怕的蹂躏(耶利米书 19:8,参耶利米书 18:16;耶利米书 25:9 等)。מכּתה(没有 Jod 的后缀复数形式;参看 Ew. §258, a),指她所受的创伤。
在耶利米书 19:9 中,又加上一项,以完成这幅可怕的图景,即围城期间那恐怖的饥荒,部分取自申命记 28:53 及利未记 26:29 的话。耶利米哀歌 4:10 让我们知道,这种骇人的惨状在迦勒底人最后一次围城时确实发生了。
第二组,即耶利米书 19:10-13,是由打碎瓦瓶这一行动引入的。这事发生在陪同耶利米前往那里的长老眼前;向他们宣告主解释性的话。耶路撒冷,无论百姓还是城邑,都要像这瓦瓶一样被打得粉碎,而且无法补救。这就是“正如人打碎窑匠的瓦器”所包含的意思(הרפה 代替 הרפא)。下一句“并且人要在陀斐特埋葬……”被七十士译本删去,视为从耶利米书 7:32 重复而来;Ew., Hitz., 和 Graf 也反对它,认为它与上下文不协调。Ew. 提议把它移到“正如人打碎”之前;但这种调动只会使这句的意思更模糊。它与“无法医治的粉碎”这一思想其实极其贴切地联系着。因为耶路撒冷及其居民的毁灭将无法补救,将像一个瓶子被摔成无数碎片那样,所以耶路撒冷将没有地方埋葬死人,只得使用陀斐特那些不洁之地来埋葬。这样,耶利米书 19:12 和耶利米书 19:13 的进一步思想,就自然而恰当地连接起来了。
“我必向这地方和其中的居民如此行”,如耶利米书 19:11 所说,ולתת,意思是“并且使这城如同陀斐特一样”;这不是说“像如今陀斐特那样成为一堆瓦片和垃圾”(Graf),因为那时陀斐特既不是垃圾堆,也不会因打碎瓦瓶而变成那样。约西亚曾把欣嫩子谷中的陀斐特全地变为不洁之处(列王纪下 23:10)。整个耶路撒冷都要像陀斐特一样,成为不洁之地。这一点在耶利米书 19:13 中明说:“耶路撒冷的房屋都必像陀斐特之地一样污秽”,也就是一切曾在房顶上行偶像崇拜之屋。
הטּמאים 的结构引起一些困难。这个词位于句末,不利于我们把它与主语 בּתּי 连接;而定冠词的存在,也不支持把它当作谓语。为了除去定冠词,J. D. Mich. 和 Ew. 试图照以赛亚书 30:33,把读法改为 תּפתּה טמאים。但 תּפתּה 的意思是“像陀斐特的地方”,并不是陀斐特本身,因此于义无补。除了把这个词与“陀斐特之地”连在一起之外,别无他法:像那不洁的陀斐特之地一样。这里的复数,与其说是由 מקום 的集合意义引起,不如说是顾及复数主语。“一切房屋”是对主语的补充说明:至于一切房屋;参看 Ew. §310, a。关于在房顶上以献祭敬拜众星,这是玛拿西引入耶路撒冷的,见西番雅书 1:5 和列王纪下 21:3 的注释。והסּך 与耶利米书 7:18 字面相同;这里是不定式绝对式附属于前一句的限定动词(Ew. §351, c.)。——以上就是耶和华对耶利米的话,他要在欣嫩子谷中宣告这些话。——至于这神圣使命的执行,因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就没有明说记述,而是在耶利米书 19:14 中暗示它已经发生了。
第14-15节 先知耶利米与圣殿总管巴施户珥。——耶利米书 19:14 耶利米执行完神的命令后,从陀斐特回到城里,就进了神殿的院中,对聚集在那里的百姓说话。
第15节:“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看哪,我必使我所说要降与这城和属城的一切灾祸,都临到这里;因为他们硬着颈项,不听我的话。”
“众百姓”是指在圣殿院中在场的百姓,与那些陪同耶利米到欣嫩子谷去的人(耶利米书 19:10)有别。מבי,其中的 א 脱落了,如耶利米书 39:16;列王纪上 21:21、29;撒母耳记下 5:2,以及其他许多地方一样。“属城”是指属于耶路撒冷、受其管辖的城镇(耶利米书 34:1);换言之,就是犹大的城邑,见耶利米书 1:15;耶利米书 9:10 等。“我所说要降与这城的一切灾祸”,并不只是指在欣嫩子谷所说的预言(耶利米书 19:3-13),而是一般地指直到那时为止借耶利米之口所说的一切。若把这话只限于陀斐特的预言,那么我们就必须和 Näg. 一样,假定耶利米在这里重复了那预言的要旨;而且除此之外,那预言本身与“属城”这一说法也不相称,因为它(耶利米书 19:3-13)只论到耶路撒冷。显然,耶利米在这节经文中所说的比记下来更多,对那灾祸作了更详细的描述;因此,他在这里所讲的新内容就在于“看哪,我必使……临到”,也就是说,他预先警告他们,那些针对耶路撒冷和犹大的威吓将迅速应验;这与他在欣嫩子谷中的预言相同,因为那预言在耶利米书 19:3 也以 הנני מביא 开始。关于“他们硬着颈项”等,参看耶利米书 17:23;耶利米书 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