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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书 第 13 章 · 凯尔与德里慈

旧约圣经注释 · Biblical Commentary on the OT · 原作公版

Jeremiah 13

引言 犹大的骄傲受辱。第一段借着一个象征性的行动显明犹大的败坏(耶利米书13:1-11),并用比喻的话说明主如何使犹大的狂傲归于无有(耶利米书13:12-14)。随后又有悔改的警告,并对君王与太后发出威吓:他们头上的冠冕必坠落,犹大必被掳去,耶路撒冷必受羞辱,因为他们可耻的拜偶像之罪(耶利米书13:15-27)。

1-11节 败坏的腰带。耶利米书13:1:耶和华对我如此说:你去买一根麻布带子束腰,不可放在水中。耶利米书13:2:我就照耶和华的话买了带子束腰。耶利米书13:3:耶和华的话第二次临到我说:耶利米书13:4:你去,把你所买、现在束在腰间的带子拿来,起身往伯拉河去,将它藏在那里的磐石穴中。耶利米书13:5:我就去,照耶和华所吩咐我的,将带子藏在那里。耶利米书13:6:过了多日,耶和华对我说:你起来往伯拉河去,将我吩咐你藏在那里的带子取出来。耶利米书13:7:我就往伯拉河去,将带子从我所藏的地方刨出来;看哪,带子已经坏了,毫无用处。耶利米书13:8: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耶利米书13:9:耶和华如此说:我也必照样败坏犹大的骄傲和耶路撒冷的大骄傲。耶利米书13:10:这恶民不肯听我的话,按自己顽梗的心而行,随从别神,事奉敬拜它们;他们也必像这腰带一样,毫无用处。耶利米书13:11:腰带怎样紧贴人腰,照样,我也使以色列全家和犹大全家紧贴我,好叫他们属我为子民,使我得名声,得颂赞,得荣耀;只是他们不肯听。

关于这象征性行动,就是先知受命并实际行出来的事,人会问:这事究竟是在外在现实中发生,还是只是在灵里、在内在异象中发生。前一种看法似乎得到经文本身措辞的支持,因为文中两次记述先知因两次神圣命令而往返伯拉河。但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极不可能,说“耶利米竟两次远行到幼发拉底河,不过是为了证明麻布腰带若久置潮湿之地便会败坏;这事他在离家近得多的地方就能做,而且人人不经实验也知道”(Graf)。因此罗森米勒、格拉夫等人便把此事看作比喻或寓言式故事。

然而,这种看法是建立在一个错误前提上,就是认为特别指明幼发拉底河对本段毫无重要性;其实恰恰相反,文中四次提到这地方,足以说明其意义。也不能因为两次往返都被叙述得仿佛只是过一块田地那样简单,就否认这命令曾真实执行。圣经作者叙述这类外在事务,向来不重细节。况且幼发拉底河路程虽远,约二百五十英里,也不足以叫我们离开经文原有的叙事方向,把这件事改归为属灵异象中的经历,或当作一则寓言故事。

更没有理由去接受那些随意解释地名的说法,像波哈特之后,Ven.、Hitz.、Ew.等人所尝试的那样。有人说幼发拉底河在别处总称为“河伯拉”,包括耶利米书46:2、46:6、46:10,因此这里若无“河”字便不能指幼发拉底河;但创世记2:14耶利米书51:63前面就都省略了这个字,所以这论据并不成立。连Ewald自己也承认:“五十年后,有一位先知在耶利米书51:63中是按幼发拉底河来理解这个词的。”即使耶利米书51:63真是另一位先知五十年后写的,虽然事实并非如此,那位先知的权威也足以证明其他解释都是错误的,更何况那些解释不过是臆想而已。Ewald还说:“近代学者竟认真采纳一个念头,以为‘伯拉’与‘以法他’是同一词,也就是伯利恒,这实在令人惊讶。”这话对他自己的解释同样适用。他说,“伯拉”可以像阿拉伯文frt那样泛指淡水,或像frdt那样指水边之地、由水向陆地开的裂缝;这些解释都牵强得不值一驳。

比起这象征行动的形式问题,更重要的是它的意义问题;在这一点上,注释家分歧同样很大。但从耶利米书13:9-11的解释至少可以清楚看出:这腰带象征以色列;先知穿戴这腰带,是在表明神与祂圣约之民,即以色列和犹大的关系。这个象征更深的意义,要从行动中的几个环节来领会。腰带不只是人的装饰,也是人在预备从事劳苦工作时必须束上的衣物。先知要买并穿上一根麻布腰带。麻布是祭司衣服的材料(以西结书44:17以下),在出埃及记28:40、39:27中称为细麻或白麻布。祭司的腰带却不是白色,而是按会幕幔子的四色织成彩色。羊毛在以西结书44:18中被明确排除,因为会使身体出汗。所以麻布腰带指向以色列的祭司性身分,就是那被召作圣洁之民、祭司国度的百姓(出埃及记19:6)。正如Umbr.所说:“这买来的白色麻布腰带,是人的荣耀和装饰,正如从埃及买赎出来的百姓,在主用慈爱束缚他们归自己时,还处于纯真的光景。”

接下来的禁令“不可放在水中”,历来有不同解释。Chr. B. Mich.说,也许是免得它受潮,后来更易朽坏;Dahl.、Ew.、Umbr.、Graf也大致这样理解,以为是保护它不受潮湿损害。但这种看法本身就站不住脚,因为洗涤并不会伤害麻布腰带,反而能把它洗得像新的一样。Näg.对此判断很准确,同时也正确指出:命令先知不可把带子放在水中,显然表示当它弄脏时,先知原本会去洗它。但这里不许这样做。带子必须保持污秽,并以这样的状态被带到幼发拉底河去;这样,正如Ros.和Maur.所说,它就象征百姓日积月累所沾染的污秽,象征百姓风俗越来越败坏;把污秽的腰带带到幼发拉底河,也就形象地摆在百姓眼前,说明这百姓在神长期忍耐、容忍他们带着罪污时,最后所要遭遇的结局。

正确理解这禁令,就不难明白耶利米书13:4中命令的真正含义:要把那束在腰上的带子带到幼发拉底河去,藏在磐石裂缝里,让它在那里朽坏。这正如Chr. B. Mich.跟随耶柔米所说,表示“犹太百姓在幼发拉底河外、迦勒底人中间的被掳与流亡”。Graf反对说:“以色列的败坏并不是巴比伦被掳的结果;相反,被掳乃是既有败坏的结果。”但这反对之所以成立,只因“败坏”一词含义模糊。以色列在被掳前,的确已经在道德上败坏;然而腰带在幼发拉底河边土中朽坏,所表示的不是圣约之民道德上的败坏,而是他们肉身、国民存在上的败落;而这肉身上的败落,正是神长期忍耐、背负这有罪之民期间,他们道德败坏所导致的结果。

格拉夫从Umbr.那里采纳的观点完全错误,认为被水浸坏的腰带象征那被罪污沾染的百姓:他们与外邦神明勾连,在骄傲中挣脱了自己的神,并长期以为自己在迦勒底诸神保护下安稳无忧。若要表示百姓的道德腐败,把腰带藏在幼发拉底河岸磐石裂缝中,乃是最不恰当的象征。难道这条由神使其朽坏的腰带,是自己脱离主人,并以为能在异地把自己藏起来吗?正如Umbr.所描绘的那样?照耶利米书13:9所宣告的,神要败坏犹大和耶路撒冷的大骄傲,正如那按祂命令带到幼发拉底河并藏在那里、后来败坏的腰带一样。把腰带带到幼发拉底河去,是出于神的行动,借此以色列被败坏;而以色列在迦南地与外邦神明勾搭,却是以色列自己违背神旨意的行为。

耶利米书13:6-11又说,过了多日,就是被掳的七十年,先知要把腰带再取回来。他去挖出来,说明那“藏在磐石裂缝中”,其实是埋在幼发拉底河岸的石土中;取出来时,腰带已经坏了,毫无用处。这与被掳原要对那邪恶拜偶像之世代产生的果效完全相应,而且事实也的确如此。照摩西律法在利未记26:36、26:39所说,不敬虔的人要在仇敌之地灭亡;仇敌之地要吞吃他们,剩下的人要因自己的罪孽和列祖的罪孽渐渐衰残。这种“消磨衰败”在腰带的“败坏”上得到了很好的再现。这并不因百姓中有一部分将从被掳中蒙拯救、归回列祖之地而受损。因为虽然先知束在腰间的腰带象征百姓整体,但它在幼发拉底河边的朽坏,只表明百姓中不敬虔部分在肉身、国运上的败落;耶利米书13:10已经清楚说出:“这恶民……必像这腰带一样。”

主必败坏犹大和耶路撒冷的“高傲”。这词可以有善义,也可有恶义,既可指荣耀,也可指自高自大;这里显然取后者。这从上下文以及与利未记26:19的对照都可看出;那里神说要借严厉审判打破百姓的骄傲,这正是这里耶利米书13:9的基础。

耶利米书13:11里,腰带的意义被进一步说明,好解释13:9和13:10中的威吓。腰带如何贴在人腰间,照样,主也使以色列贴近自己,为要使他们归祂作子民,得名声、得颂赞、得荣耀、得装饰,因为祂原本要把他们高举在万民之上,使他们大有荣耀;参申命记26:19,这几句话正是追溯回那里。

12-14节 主如何毁灭祂堕落的百姓,以及他们仍可能如何逃避将临的灾祸。耶利米书13:12:你要对他们说这话: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各坛都要盛满了酒。他们若对你说:我们岂不确知各坛都要盛满了酒吗?耶利米书13:13:你就对他们说: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必使这地的一切居民,就是坐大卫宝座的君王、祭司、先知,并耶路撒冷的一切居民,都酩酊大醉。耶利米书13:14:耶和华说:我要使他们彼此碰撞,父与子一同碰撞;我必不顾惜,不怜悯,不可怜,以致灭绝他们。耶利米书13:15:你们当听,当侧耳而听,不要骄傲,因为耶和华已经说了。耶利米书13:16:当将荣耀归给耶和华你们的神,免得祂使黑暗来到,免得你们的脚在昏暗山上绊跌;你们盼望光明,祂却使光变为死荫,成为幽暗。耶利米书13:17:你们若不听这话,我心必因你们的骄傲在隐密处哭泣;我眼必痛哭流泪,因为耶和华的群羊被掳去了。

为要加强那象征行动中所传达的威吓,先知在耶利米书13:12-14中解释一句俗语,并将之应用于犹大和耶路撒冷各阶层的人,把那将要临到他们的毁灭之性质和方式,强而有力地摆在他们面前。耶利米书13:12以颇为周详的方式引入这比喻性的话,正是要人留意它的含义。“坛”原文指瓦器,特别是酒坛(参以赛亚书30:24耶利米哀歌4:2),在这里是人的象征;参耶利米书18:6以赛亚书29:16。我们不可像Näg.那样,以为用这比喻是因为这类坛子鼓胀中空、毫无坚实内容、又质地脆弱,所以特别适合象征那种缺乏真实价值的属肉体贵族骄傲。经文并没有强调坛子的鼓胀和空洞,只强调它充满酒以及容易破碎。况且,属贵族的傲慢也不能说是一切居民共有的特征。

“各坛都盛满了酒”这话听起来如此明白自然,以致听见的人回答说:这我们岂不知道吗?正如Hitz.所说:“这是属血气之人的回答,他丝毫没有想到还有更深的意思。”正是这个回答,让先知得以阐明神这句话更深的含义。正如人把酒充满各坛,神也必用使人沉醉的酒充满这地所有居民。醉酒,是神忿怒之酒使人沉醉的结果,参诗篇60:3。耶和华要把这酒给他们喝(参耶利米书25:15以赛亚书51:17等),使他们因狂乱醉酒而彼此无助地毁灭。这种迷乱之灵要临到各阶层:临到坐在大卫宝座上的君王,不仅是当时在位者;临到祭司和先知,就是百姓的领袖;也临到耶路撒冷一切居民,就是这首都中的人,因为这城的灵与气质,对全国的心性和命运有无限影响。

“我要使他们彼此碰撞”,好像坛子彼此相撞而破碎。Hitz.在这里看见了内战的预示,认为他们将彼此剿灭。耶利米固然想到醉汉东倒西歪彼此相撞,但在“使他们彼此碰撞”这句话里,仍是沿用了坛罐的比喻。然而,坛子彼此相撞而破碎,除了互相毁灭之外,还能表示什么呢?犹大国并非真因内战而灭亡;但谁能否认,犹大和耶路撒冷内部各派疯狂争斗,确曾促成国运的倾覆?坛子的破碎并不直接等同于内战,而是作为居民醉乱的结果被描写出来:他们失去自制,彼此冲撞,以致互相毁灭。除此之外,坛子的破裂还使人想起基甸和他三百勇士的计策:他们吹角、打破瓶子,使米甸全营极其惊惶,以致仇敌彼此拔刀,自相击杀,仓皇逃窜(士师记7:19以下;另参撒母耳记上14:20)。犹大也必这样在毫无顾惜、毫无怜悯之下被打碎。为加强语气,这里像耶利米书21:7、15:5,以及以西结书5:11、7:4、7:9等处一样,连用数个近义词。

15-16节 在这威吓之后,先知加上严肃劝勉,叫他们不要在骄傲中忽视主的话,反要在审判临到之前将荣耀归给神。在这里,“将荣耀归给神”就是借着承认自己离弃祂的罪,并真诚悔改归向祂,来承认祂的荣耀;参约书亚记7:19玛拉基书2:2。“你们的神”,就是那已经向你们证明祂自己是神的那一位。这里的使役式动词不是不及物用法,而是及物用法:免得祂带来黑暗,或使黑暗临到;参阿摩司书8:9。“昏暗的山”就是被暮色笼罩的山,象征人看不见的绊脚石,人在其上跌倒。光明和黑暗是人所熟知的象征,分别表示兴盛与患难、福乐与 misery。这里有关词尾和读法的语法说明,只是要指出经文中的用字是正确的:所谓“死荫”就是极深的黑暗,“幽暗”即浓密的夜色。

17节 先知知道他们的顽梗,于是补充说:你们若不听我所宣告的话,我心必哭泣。“在隐密处”就是说,在哀哭的人喜欢退去、好让自己更尽情流泪的地方。哭泣是因着他们所坚持不放的骄傲。我的眼必流泪,因为耶和华的群羊,也就是神的百姓(参撒迦利亚书10:3),将被掳去。这是先知式完成时,把将来的事当作已经成就来宣告。

18-21节 国度的倾覆、犹大的被掳,以及因拜偶像重罪而对耶路撒冷的责备。耶利米书13:18:你要对君王和太后说:你们当坐卑微,因为你们头上的华冠已经坠落了。耶利米书13:19:南方的城邑尽都关闭,无人开放;犹大全被掳去,全然被掳去。耶利米书13:20:你们要举目观看那从北方来的人。先前赐给你的群羊,就是你华美的群羊,如今在哪里呢?耶利米书13:21:耶和华若立你素来所亲近、所训练作密友的人辖制你,你还有什么话可说呢?痛苦岂不将你抓住,像产难临到妇人吗?耶利米书13:22:你若心里说:这一切为何临到我呢?这是因你的罪孽甚多,以致你的衣襟被掀起,你的脚跟受辱。耶利米书13:23:古实人岂能改变皮肤呢?豹岂能改变斑点呢?若能,你们这习惯行恶的便也能行善了。耶利米书13:24:所以我必用旷野的风吹散他们,像被吹去的碎秸一样。

耶利米书13:18起,先知的话是对君王和太后说的。太后在政事上素有很大影响,在列王纪中,几乎与历代君王并列提及(参列王纪上15:13列王纪下10:13等),因此我们不必一定把这里特别限定为耶哥尼雅与其母。先知向他们宣告冠冕失落和犹大被掳。这里“你们当坐卑微”就是从王位上下来;并不是要他们以谦卑来躲避威吓中的危险,而是如后面所说明的,因为国权已经要离开他们了。因为“你们头上的华冠”已经坠落了。这里用完成式,是先知式的完成时。王失去国土和王权时,冠冕也就坠落;这一点在耶利米书13:19中说得更明白。

这节上半句的意义虽有多种解释,但可由下半句看出。下半句把犹大全体被迁徙说成既成事实,因为这事必然发生,确凿得好像已经实现一样。因此,上半句不能只是表达某种期待,也不能像Grotius那样理解成犹大不要指望从埃及得帮助;这种解释与“南方的城邑”根本不相容。“南方”是指犹大的南地,参约书亚记10:40创世记13:1等,并不是像但以理书11章中“南方王”那样的先知性用法。城邑“关闭”也不可像耶柔米那样理解成被敌人围困,如约书亚记6:1。那里说的是无人出入;这里却说无人开启。所以“关闭”应按以赛亚书24:10来解释:城邑因废墟堵塞入口而被封住,里面也无人能开,因为全犹大都被掳尽了。之所以特别提到南方城邑,不是因为敌人绕过京城先夺南地,好像昔日西拿基立曾从南面进逼耶路撒冷那样;而是因为这些城邑对从北方而来的敌军来说,是国中最偏远之处,一旦这些地方也陷落,整个国土就算彻底沦陷,全犹大的被掳也就完成了。

耶利米书13:20继续宣布被掳,这里先写被掳将给耶路撒冷带来的印象(20-21节),随后再说明这审判的原因(22-27节)。这里所称呼的是阴性单数,而从后面的代词可以看出,是对一个集合体说话。直到27节都是如此;那里提到耶路撒冷,显然是把其中居民人格化为锡安女子,这是经常见到的写法。Näg.认为20节中的阴性形式是因前面提到太后,所以20-22节仍是对她说话,到23节才转向全国;这种看法并不正确。因为20节的内容与此并不相符:太后并不是在位的主权者,纵然她对王有很大影响,也不能因此把全国居民称作她的群羊。提到从北方来的仇敌,并连带发问“群羊在哪里”,其意思是这群羊已被那些敌人掳去。群羊就是耶和华的群羊(13:17),因神拣选而成为荣耀的羊群。“赐给你的”这一定语,表示被称呼者当被视为群羊的牧者或主人。这不适用于京城及其居民,因为京城对全国的影响尚不足以使其看似百姓的牧者或主宰;但若理解为“锡安女子”,与其作为统治国土和人民之主的观念相连,就完全恰当。它表明:当那些从前作她情人的人被立为她的首领时,锡安女子将要承受何等痛苦。

这节经文有多种解释。古译本和古代注释家多把“临到、眷顾”之类的动词理解为“惩罚”;Chr. B. Mich.、Ros.以及Ewald也大致如此,后者甚至照七十士译本改动原文,把单数改成复数。但这种改动毫无充足理由;而若不改文,把它译作“惩罚”,也得不出合宜意思。这个短语也可表示“派定、设立某人为某人的首领”,参耶利米书15:3。因此其主语只能是耶和华。后面的话构成转折的状语从句:然而你竟使他们习惯于亲近你。至于“密友”一词,Gesen.和Ros.仍坚持路德等人的解释,把它译作“首领、王公”,认为整句意思是“你曾训练他们作你的首领”。

但这词虽然在创世记36章中是以东族长的专门称号,又在撒迦利亚书9:7中用作犹大支派首领的古旧称法,一般意义却不是“王公”,而是“密友、熟人”;参诗篇55:13箴言16:28弥迦书7:5耶利米书11:19。既然这是它有据可考的意义,首先就不能把“在你之上”译成“敌挡你”;Hitz.所谓“你教导他们伤害你,培养他们敌对你的心”也没有语言根据。其次,“密友”不能接在“设立你之上”后面,而应当连于“你使他们习惯”,只有“作首”才与“设立”相连。先知所指的是犹大先前极力结交以求好感的外邦君王,就是巴比伦人和埃及人。没有充分理由像许多注释家那样,只把这话限定为巴比伦人。

因为整段陈述都相当笼统:一方面,从亚哈斯以后,犹大所巴结的不只是巴比伦,也包括埃及(参耶利米书2:18);另一方面,约西亚死后,犹大又受制于埃及,承受法老沉重的辖制,正如耶利米在2:16所预告的。若神把锡安女子交在这些情人手中,让她服在他们统治之下,那么痛苦就必抓住她,如同临产的妇人;参耶利米书6:24,22:23等。

22节 锡安女子遭遇这一切,是因她罪过深重,所以她必被羞辱蒙羞。她受辱的方式,就是衣襟被揭起,特别是13:26再提到这一点,使人想起那鸿书3:5以赛亚书47:3何西阿书2:10。Chr. B. Mich.等人把“脚跟受害”理解为脚上被加锁链;但提到脚跟与此并不相称。也不能说,因衣襟翻起而露出脚跟,这就算是脚跟本身受虐待;也不能像Hitz.所说,只是用脚跟来具体化整个人所受的羞辱。这里的意思只能是:她将赤脚并且遭受暴力驱赶,被赶去流亡,也许还受杖责;参诗篇89:50

23-24节 犹大必不能逃脱这羞辱的命运,因为邪恶已经如此深入,成了它的本性,以致它不能停止作恶而行善,正如古实人不能洗去自己的黑皮肤,豹也不能改变自己的斑点。前面问题所提出、却被否定的可能性,借着“那么你们也能行善”这一结果句承接起来:若那事可能,习惯作恶的你们也就能行善了。但这二者同样不可能。因此,主必把犹大分散在列国中,像被旷野之风吹散的碎秸一样。这里的旷野之风,就是从阿拉伯旷野吹来的强烈东风;参耶利米书4:11

25-27节 到耶利米书13:25,这篇话语以这样的方式收束:在重述耶路撒冷如何为自己预备所宣告的审判之后,又以简洁浓缩的形式再次陈明将要临到她的羞辱。“这是你的分”,就是从我那里分给你的产业。Hitz.把相关词组译作“你衣服的一部分”,就是分给你衣袍宽褶的那一份,因为他认为相关名词从不表示“尺度、分量”,只表示“衣服”。但这并非决定性的理由;因为许多词都有两种复数形式,所以这里也完全可能由“尺度”构成此形式;并且许多词在单数中本就兼有阴阳两种形式,因此与“衣服”并列,也可能有表示“分量”的形式。何况“尺度”和“衣服”这两个意义,都出于同一词根“量度”。所以我们仍采取通常解释:分给你的那一份产业。“因为”这里是因果用法。她倚靠虚谎,就是倚靠虚假的应许(耶利米书7:4、7:8)以及虚无神明的帮助(耶利米书16:19)。

“我也”里面带有报应、对等的力量:因为你忘记了我,等等,所以我也采取行动报应你的忘恩。这里的威吓原封不动取自那鸿书3:5。因着她淫荡的拜偶像,耶路撒冷必像妓女一样,在戏弄和羞辱中被拖去。耶利米书13:27的语言层层累积,为要尽可能加重对耶路撒冷拜偶像行为的强调。“你的淫行和嘶声”,就是你对外邦神明炽烈的渴慕与追逐;参耶利米书5:8,2:24。后面那个词像以西结书16:27、22:9等处一样,是指污秽之罪。这三个词都作“我看见了”的宾语,虽然因地点的说明而与动词分开,最后又由“你那些可憎之事”总括起来。在“山上”之后又加上“田野”,是要更加突出拜偶像行为的公开性。结束句“你还要到几时才能洁净呢”,并不与13:23矛盾;13:23说的是当代人顽固执着于邪恶,就当下而言已无可改革,并不是夸张语,在这里再被缩减。13:23所说,对当前这一个世代是真实的;但这并不排除百姓将来有一天会改革、会从偶像崇拜中得洁净。只是这洁净不会很快来到,必须经过长期而严厉、具洁净作用的审判之后才会实现;参耶利米书12:14以下,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