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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西阿书 第 9 章 · 凯尔与德里慈

旧约圣经注释 · Biblical Commentary on the OT · 原作公版

Hosea 9

第1-2节 警告不可有虚假的安全感。百姓和国度在地上的昌盛,并不能保障其免于毁灭。因为以色列离弃了她的神,就不应享受田产的福分,反而要被掳到亚述,在那里根本不能守任何欢乐的节期。何西阿书 9:1:“以色列啊,不要欢喜快乐,像列邦一样;因为你行淫离弃你的神,在各谷场上如妓女喜爱赏赐。”何西阿书 9:2:“谷场和酒榨都不够养活他们,新酒也必令人失望。”以色列不可纵情的欢喜,按何西阿书 9:2来看,是指因丰收而欢喜。万民都曾并且仍因这事欢喜(参以赛亚书 9:2),因为他们把丰收的福分看作神恩惠和恩典的记号与凭据,因此被催促向赐予者感恩。如今,外邦列国把他们的争战得胜归给自己的神,并照他们的方式为此感谢那些神,这样行是出于内心的无知,并不因此特别有罪,因为他们活在世上,没有神圣启示之光。

但当以色列也用外邦人的方式因丰收之福而欢喜,并把这福分归给巴力(见何西阿书 2:7),主就不能不刑罚这种对他恩惠的否认。אל־גּיל 归于 תּשׂמח,加强喜乐之意,如约伯记 3:22。כּי זנית 不是说明喜乐的对象“因为你行了淫”(伊瓦尔德等人),而是说明以色列为何不可因收成而欢喜,即因为她对她的神不忠,陷入拜偶像之中。זנה מעל,意即越过神去行淫(即离开他)。这句话“你喜爱在各谷场上作淫妇所得的赏赐”,按照何西阿书 2:7、2:14,应理解为:以色列不把谷场上的丰收之福看作出于她神良善的赏赐,反倒看作巴力所给的礼物,因此她必须更热心地事奉它们。没有理由认为这里指与谷场有关的某种特殊偶像崇拜形式。

因此,主必夺去他们从谷场和酒榨所得的出产,也就是照何西阿书 9:3所说,把百姓逐出这地。谷场和酒榨不能养活他们,即不能供养他们,使他们满足。谷场和酒榨是用来代指其中所出的东西,即谷物和油,正如列王纪下 6:27。这里的酒榨应理解为榨油之处(参约珥书 2:24),因为后面又特别提到新酒,而谷物、新酒和油在何西阿书 2:10、24是并列在一起的。后缀 בּהּ 指作为整体的百姓。

第3-4节“他们必不得住耶和华的地;以法莲却要归回埃及,在亚述吃不洁净的食物。何西阿书 9:4:他们必不得向耶和华奠酒,他们的祭物也不蒙悦纳;这些祭物于他们必如居丧者的食物,凡吃的必被玷污;因他们的食物只为自己,不得入耶和华的殿。”因为他们离弃了耶和华,他必把他们赶出他的地。这驱逐被描述为归回埃及,如同何西阿书 8:13;但紧接着又提到亚述,作为实际被放逐之地。这个威胁并不是说他们既要被掳到埃及又要被掳到亚述;这里和何西阿书 9:6提到埃及,正如何西阿书 8:13一样,只是把埃及当作被掳之地的类型,因此亚述被描写为一个新的埃及。

这从经文本身可清楚看出,因为“在亚述吃不洁净的食物”被提为“归回埃及”的直接结果;而且无论这里还是何西阿书 9:6,都根本没有提到他们被掳到亚述,反倒在何西阿书 9:6只把埃及引为他们葬身之处。这一点还可由另一个事实更明显地看出:何西阿一贯只说亚述是神向悖逆百姓发怒的杖。亚述王就是雅雷王(好争竞者),以法莲曾去投靠他,并必因他蒙羞(何西阿书 5:13;10:6);毁坏与灭亡也出自亚述王沙勒幔(何西阿书 10:14)。最后,何西阿书 11:5还明说,以色列不归回埃及,乃归回亚述,亚述要作她的王。因此,提到埃及,只是把被掳到亚述描写成受奴役与压迫的景况,类似古时以色列寄居埃及;或者说,只是把申命记 28:68中的威胁转用于以法莲。

他们在亚述要吃不洁净的食物,不仅因为在外邦统治者压迫之下,他们不能遵守律法中关于饮食的条例,或因贫困凄惨而不得不吃不洁之物;也因为凡没有藉着献初熟之物归主而成圣的食物,对以色列来说都是不洁净的食物(亨斯腾堡)。在亚述,这些献祭要随着整个献祭礼仪一同停止;这样一来,即便本身洁净的食物,在耶和华之地以外,也会因此成为不洁净(参以西结书 4:13)。对 טמא 的这种解释,是何西阿书 9:4所要求的,因为那里对这威胁又给出进一步的理由。那里所说的,并不是描述以色列当前对耶和华的态度,而是描绘百姓在流亡中的悲惨处境。动词都是纯然的将来时。在亚述,他们既不能向主献酒为奠祭,也不能献上蒙他悦纳的祭牲。

因为以色列只能在神借启示立他名的地方向他们的神献祭,所以在流亡之地不能献祭,因为在那里他已经收回了他恩惠的同在。这里提到奠祭,是以偏概全,代指一切素祭和奠祭,即那些与 זבחים,也就是燔祭和平安祭(民数记 15:2-15、15:28-29)相连的无血之祭,而这些在献初熟之物时从不可省略(利未记 23:13、23:18)。“他们的祭物”:זבחיהם 归于 יערבוּ־לו(蒙他悦纳),尽管前面有 segholta,因为不然 יערבו 就没有主语;而像希齐格所提议的那样,从前一句补出 נסכיהם,和假定 ערב 在这里意为“混合”,同样毫无根据。再者,我们也不可从“他们的祭物也不蒙悦纳”这句话推断说,以色列人在流亡中仍然献祭。其意思只是:他们在那里即便想向耶和华献祭,也不会蒙他悦纳。

我们不可再把 זבחיהם 作为下句 להם ... כּלחם 的主语,解释为“他们的祭物于他们必如居丧者的食物”,因为这样并不合适;虽然祭物被称作神的食物,却从不称作人的食物。这个主语可以很容易从 כּלחם(如同食物)补出,即:他们的食物于他们必如居丧者的食物;而“因他们的食物”等解释性分句也证明了这一点。לחם אונים,苦难之饼,即为死人哀哭者所吃的食物(参申命记 26:14),换句话说,就是丧宴上的食物。这种食物被视为不洁净,因为尸体使那房屋和一切接触它的人七日之久都成了不洁净(民数记 19:14)。他们的食物之所以像这样的食物,是因为没有藉着献初熟之物而成为圣洁。“因他们的食物不得入耶和华的殿”,就是不能带去成圣,“只为自己”,即只用来维持生命。

第5-6节 他们在节期时会更深切地感受到自己的苦况。何西阿书 9:5:“在大会的日子,到耶和华的节期,你们怎样行呢?”何西阿书 9:6:“看哪,他们因遭毁灭逃去,埃及必收殓他们,孟斐斯必葬埋他们;他们银子的珍宝必被蒺藜承受,他们的帐棚中必生荆棘。”由于圣殿和礼仪在流亡中都不复存在,他们就不能守耶和华的任何节期。在 יוֹם מוֹעֵד 与 יוֹם חַג יְהוָה 之间,并不能证明有任何差别,足以让我们把 mō‛ēd 解释为不同于 chag 的另一类节期。

利未记 23章,一切按定期举行并有圣会的节期,包括安息日,都称作 מועדי יהוה;即使以色列要朝见耶和华的三大节期,即逾越节、五旬节和住棚节,在出埃及记 34:18以下被称作 chaggim,任何别的欢乐节日也同样称为 chag(出埃及记 32:5士师记 21:19)。因此,格老秀斯和罗森缪勒把 mō‛ēd 理解为一年三次的朝圣节,而把 chag Y e hōvâh 理解为其余一切节期,包括月朔;以及西姆森把后者仅限于大收获节,也就是住棚节(利未记 23:39、23:41),同样都是武断的。

这两个词是同义词,但排列的方式使 chag 更加强调喜乐的观念,因此这节日被指明为在耶和华面前圣洁欢乐的日子;而 mō‛ēd 只是表达由主所设立并归他为圣的节期(见利未记 23:2注释)。因此,加上 chag Y e hōvâh 这一语,更加强调这样一个思想:不但节期本身要消失,一切节期的欢乐也都要消失。完成时 הלכוּ(出埃及记 34:6)可以这样解释:先知在灵里已经看见百姓被逐出耶和华之地。הלך,意即离开本地。埃及在这里被提为放逐之地,其意义与何西阿书 9:3相同。他们都要在那里找到自己的坟墓。קבּץ 与 קבּר 连用,指把死人聚在一起共同埋葬,如同以西结书 29:5耶利米书 8:2;25:33中的 אסף。

מף 或 נף,如以赛亚书 19:13耶利米书 2:16;44:1;以西结书 30:13、30:16所载,大概是 מנף 的缩写,与科普特文 Membe、Memphe 更相合,而不是古埃及文 Men-nefr,即“美好居所”;这是孟斐斯城的俗名,孟斐斯是古代下埃及的首都,其遗址可见于尼罗河西岸、老开罗以南。这城的圣名是 Ha-ka-ptah,即“普他崇拜之殿”(见 Brugsch, Geogr. Inschriften, i. pp. 234-5)。在他们本地,荆棘和蒺藜将取代银制珍宝。附在 יירשׁם 上的后缀,按意义是指集合名词 מחמד לכספּם,即银子的珍宝。这些并不是希齐格所想的“银偶像”,而是用贵金属装饰并充满贵重器物的房屋,正如平行句中的 בּאהליהם 清楚表明的。

荆棘蒺藜丛生,预设了人居之处已经全然荒凉(以赛亚书 34:13)。

第7-9节“追讨的日子已经来到,报应的日子已经来到;以色列必知道:先知是愚昧人,受灵感的人是狂妄人;都因你的罪孽极大,怨恨甚深。何西阿书 9:8:以法莲曾与我的神一同守望;至于先知,在他一切的道上却成了捕鸟人的网罗,在他神的殿中怀怨恨。何西阿书 9:9:他们深深地败坏自己,如在基比亚的日子一样;他必记念他们的罪孽,追讨他们的罪恶。”何西阿书 9:7中的完成时是预言性的。追讨和报应的时候近了。那时,以色列就要知道,他们那些只预言昌盛和平安的先知(以西结书 13:10)不过是昏聩的愚妄人。אויל וגו 不带 כּי 而引出以色列将要经历的事,如同何西阿书 7:2阿摩司书 5:12。仅仅因为用了 אִישׁ רוּחַ 这个词,并不能推出这里指的是真先知。

איש רוח(属灵的人)与弥迦书 2:11中所说、讲假预言的 אִישׁ הֹלֵךְ רוּחַ(随风而行的人)是同义的;这可从以下事实得到解释:连假先知也是在一种更高的鬼魔力量影响之下,并且是受 רוּחַ שֶׁקֶר(“谎言的灵”,列王纪上 22:22)感动。下面的话,即“先知是愚昧人”等,绝不可能是说人把先知当作愚昧和癫狂的人来对待、藐视、逼迫;这就决定性地证明,这个表达并不是指真先知。על רב עונך 连于主要分句 השּׁלּם ... בּאוּ。刑罚和报应临到,是因为以色列罪孽重大。并且在 ורבּה 中,介词 על 继续起作用,不过转成连词的用法:“并且因为怨恨甚大”(参伊瓦尔德,§351, a)。

מסטמה,怨恨,不仅是对一般同胞的怨恨,更主要是对神及其仆人真先知的怨恨。这从何西阿书 9:8中的事实得到支持。第一句很难,且有许多不同解释:“以法莲与我的神一同守望(或藉着我的神守望)”,这里不可能含有这样的意思:以法莲这个支派按其真正的使命,是其余百姓的守望者,其职责是与主一同站在守望楼上,当主威胁刑罚和审判时警告以色列(耶柔米、施密特);因为先知与耶和华一同站在守望楼上的观念,不仅完全陌生于旧约,而且与先知和耶和华之间的关系不能相容。主固然设立先知作他百姓的守望者(以西结书 3:17);但他并不与他们一同站在守望楼上。

在这里的语境中,前后都提到先知,צפה 只能表示先知切切仰望神的启示,如哈巴谷书 2:1,而不是向外寻求帮助;而 עם אלהי 也不能表示他们与神的团契或一致,仅从后缀“我的神”就可知道,因为何西阿在此把真实的神称为“我的神”,以此与百姓的神形成对比。若要表达那种思想,本应写 אלהיו;虽然某些抄本确有此读法,但那只是毫无价值的臆测。עם 在这里表示外在的同在:“与”即“在旁边”。以色列是在先知的神旁边寻求预言或神圣启示;换句话说,他们并不跟从或信靠那些并非受耶和华感动的本国先知。这些先知就像路上的捕鸟网罗,把百姓猛然投入毁灭之中。נביא 放在句首,是集合性的,也是绝对的。在他一切的道路上都有捕鸟人的网罗:也就是说,他一切的谋划和所作所为,都只会使百姓陷入网罗。

对耶和华和他仆人真先知的敌意,存在于以色列之神的殿中,也就是为牛犊崇拜所立的庙宇中;阿摩司书 7:10-17就提供了一个实际例证。因此,以色列已经像基比亚的日子那样深深陷入可憎恶和罪恶之中,也就是像士师记 19章以下所记,基比亚人因对利未人妾所行的可憎之事,以致便雅悯支派几乎被灭绝的时候一样。如今,以色列这种同样的败坏,也必同样受主惩罚(参何西阿书 8:13)。

第10节 何西阿书 9:10:“我遇见以色列如葡萄在旷野;我看见你们的列祖如无花果树上春季初熟的果子;他们却来到巴力毗珥,将自己分别归给那可羞耻的,就成为可憎恶的,与他们所爱的偶像一样。”旷野中的葡萄和初熟的无花果,对找到它们的人来说,都是可喜悦的佳果。因此,这个比喻表明,当耶和华领以色列出埃及时,他在这百姓身上所得到的特殊喜悦,或他们在他眼中所具有的极高价值,因为他拣选他们作自己产业的子民,并在西奈与他们立约(Theod., Cyr.)。Bammidbar(在旷野)就语序而言,是连于 ענבים 的:即在干旱贫瘠的旷野里竟有葡萄,是出人意料的清新果实;但就事实而言,它也指神这样遇见以色列的地方,因为若不是自己在旷野,就不可能在那里找到果子。

并且,这些话显然是指申命记 32:10(“他在旷野遇见他……”),并且暗示以色列最初被神收纳时那种无助的光景。bere'shithah(在起初)上的后缀指 תּאנה,即无花果树在最初萌发时所结的初熟果子。但以色列后来不再符合神所喜悦的样子了。他们来到巴力毗珥。בּעל־פּעור 不带介词 אל,不是指那个名为巴力毗珥的偶像本身,而是指敬拜它的地方,那地方准确说应叫伯毗珥或毗珥(见民数记 23:28 和 25:3注释)。这里用 ינזרוּ 而不用 יצּמד(民数记 23:3、23:5),是要表明以色列本应将自己分别归给耶和华,作耶和华的拿细耳人。בּשׁת(羞耻)是巴力毗珥这偶像的称呼(参耶利米书 3:24),敬拜它对以色列乃是羞耻。אהב,即情人,指的也是巴力毗珥。

在以色列对耶和华一切不同的悖逆中,先知只特别提出敬拜巴力毗珥这一件事,因为十个支派最主要的罪,就是以各种粗俗或较精致的形式去敬拜巴力。

第11-12节 从何西阿书 9:11、9:12所宣告将要临到以法莲的刑罚,可以很清楚地看出,他心里所想的正是这一点,并且把十个支派的背道看作只是那种特殊偶像崇拜的延续。何西阿书 9:11:“至于以法莲,他们的荣耀必如鸟飞去,必不生产,不怀胎,不成孕。”何西阿书 9:12:“纵然养大儿女,我却使他们丧子,甚至不留一人;我离弃他们,他们就有祸了!”神借着极大的增多所赐给他百姓的荣耀,必要飞去。放纵奢华的淫乱敬拜,要受百姓减少、不能生育以及已长成之青年遭毁灭的刑罚。מלּדה,意思是没有生产。בּטן,子宫,指怀胎或腹中的果子。即使(强调性的 כּי)儿子们长大了,神也要使他们 bereft,מאדם,以致那里不再有男人。长成的儿子要被死亡和刀剑扫除(参申命记 32:25)。最后一句给出所威胁刑罚的理由。גּם 是加强语气;通常在句首,这里却归于 להם:是的,我若离开他们,或撤去我向他们所施的恩惠,他们就有祸了!שׂוּר 依照 שׂ 和 ס 可以互换,等于 סוּר(亚居拉译本和武加大译本)。这种看法比认为 שׂוּר 是笔误,当作 שׁוּר(伊瓦尔德、希齐格等)更有根据,因为 שׁוּר“看”与 מן 连用而表示“转眼离开某人”的意思,从未见过,虽然两者含义其实相同。

第13-14节 以法莲荣耀的消逝,在下面的话中被进一步展开。何西阿书 9:13:“我看以法莲如推罗栽于美地;以法莲却要将自己的儿女领出来,交与行杀戮的人。”何西阿书 9:14:“耶和华啊,求你加给他们;你要加给他们什么呢?要使他们胎坠乳干。”在何西阿书 9:13中,以法莲是 ראיתי(我看见)的宾语,但因要加以强调,就放在句首,如同何西阿书 9:11;而 ראה 与宾语及 ל 连用,表示为某种目的而拣选某物,如创世记 22:8。主曾为自己拣选以法莲,使之像栽种在草场中的推罗,就是栽在适于生长和昌盛的土地上;他原本要使它有富强之推罗的繁荣和荣耀。但如今,因它背道,他却要任凭它荒凉,把它的儿子,也就是它的百姓,交付刀剑之死。

多数注释家,包括七十士译本在内,都忽略了 ראה 的这层意思,因此不仅不能解释 לְצוֹר(为作推罗),还不得不诉诸改动经文,如改为 לְצוּרָה,“照其形状”(伊瓦尔德);或作武断假设,例如说 tsōr 按阿拉伯文意为“棕树”(阿诺德、希齐格),或者说 l e tsōr 的意思是“直到推罗”(ל=עד),以便给这句话强作某种解释。'Ephraim 前面的 ו 为 כּאשר 引入后句:“正如我拣选了以法莲,以法莲也必领出……”关于 להוציא 的结构,见伊瓦尔德,§237, c。何西阿书 9:14中,这威胁进一步上升为呼求神施行所宣告的刑罚。插入的 mah-titteen(你要给什么呢?)显示了语言激昂的风格。

这些话并不是先知代求,求神不要过于严厉地刑罚百姓,宁可定他们不育,也不要使少年人丧命(伊瓦尔德);相反,这些话表达的是对百姓深重败坏的圣洁愤慨。

第15节 主随即在何西阿书 9:15中回答说:“他们一切的恶事都在吉甲;我在那里憎恶他们。因他们所行的恶,我必从我殿中赶出他们去,不再怜爱他们;他们的首领都是悖逆的。”以法莲一切的恶如何都集中在吉甲,我们无法更准确地确定,因为我们没有关于那里所行偶像崇拜的历史记载(见何西阿书 4:15注释)。至于希齐格在何西阿书 12:12注释中所说吉甲是可怕人祭之地,这并不能从何西阿书 13:2得到证明。שׂנא 在这里用的是起始意义,即开始生出恨恶。因他们的恶,他们必被逐出这家,也就是耶和华的会众(见何西阿书 8:1注释)。“我必从我家中赶出他们去”(mibbēthi 'agāreshem)这句话,可由创世记 21:10来说明,那里撒拉求亚伯拉罕把使女夏甲和她的儿子一同赶出家去,使使女的儿子不得与以撒一同承受产业;神也吩咐族长照撒拉的话行。把以色列从主的家中赶出去,就是使它与圣约子民的团契及其福分隔绝,这实际上就等于不再爱它。最后一句 שׂריהם סוררים 是文字上的双关。

第16-17节“以法莲受击打,根本枯干,必不能结果;即或生育,我必杀戮他们腹中所爱的。何西阿书 9:17:我的神必弃绝他们,因为他们不听从他;他们也必飘流在列国中。”在何西阿书 9:16中,以色列被比作一株植物,被太阳的热(诗篇 121:6;102:5)或虫子(约拿书 4:7)伤害,以致枯干,再不能结果。这里的完成时是预言性的表达,表示这威胁必然实现。这在何西阿书 9:16中以比喻语言再次重申,也由此加强了何西阿书 9:11、9:12中的威吓。最后,在何西阿书 9:17中,威胁的话以说明以色列被弃绝的原因而收束;而这种弃绝则照申命记 28:65,被描写为流离飘荡在列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