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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西阿书 第 5 章 · 凯尔与德里慈

旧约圣经注释 · Biblical Commentary on the OT · 原作公版

Hosea 5

第1节 以“你们当听”这句话为开端,对以色列诸罪的责备重新开始,并且特别针对祭司和王家,就是王和他的朝廷,向这国的领袖宣告:他们因离弃神并拜偶像而招致的刑罚;正是借着这些罪,他们把百姓和国家猛然推进毁灭之中。何西阿书 5:1-5 构成第一段。何西阿书 5:1:“众祭司啊,要听我的话;以色列家啊,要留心听;王家啊,要侧耳而听!审判要临到你们,因你们在米斯巴如网罗,在他泊山如铺张的网。”这里“这”一词,是回指何西阿书 5:4,把以下的预言与前文连在一起。除了祭司和王家,就是王室,其中大概也包括围绕王的谋士和侍从,以色列家,就是被看作一家人的十支派百姓,也被召来听,因为所要宣告的事关乎全民和全国。没有任何根据叫我们把“以色列家”理解为国家的首领或长老。

lākhem hammishpāt 并不是说“判断是你们该知道或维护的”;也不是如希齐格所解释的,“你们应当听责备”;因为 mishpāt 在这里既不是“维持公义”,也不是“责备”,而是神将要施行的审判,即七十士译本所说的 τὸ κρίμα。其意思是:审判要临到你们;而 lākhem 主要是指祭司和王家,正如下面的解释语句清楚表明的。究竟这里指哪一个王家,不能十分确定。大概是撒迦利雅或米拿现的王家;也可能二者都包括在内,因为何西阿在这两位王在位时都说预言,只是在书中把他先知讲论的精义记述下来。“往亚述去”更像是指米拿现而不是撒迦利雅(参王下 15:19-20)。

在这里所用的比喻中,捕鸟的机关(pach)和为捉鸟而张开的网,所指的只能是国家的统治者成了网罗和圈套;而鸟必是指一般百姓,他们被诱入毁灭之网并被捉住(参何西阿书 9:8)。(注:耶柔米对这个比喻有很好的解释:“我曾立你们在民中作守望者,又把你们安置在尊荣的高处,使你们可以治理迷失的百姓;但你们反倒成了网罗,应当称为猎人,而不是守望者。”)米斯巴既与他泊并列,就只能是基列高地的米斯巴(士师记 10:17;11:29),或拉玛-米斯巴,大概就在今之 es-Salt 的所在地(见申命记 4:43 注);这样一来,他泊代表约旦河西之地,而地势相似的米斯巴则被选来代表河东之地。

(注:例如他泊是一座孤立的圆锥形高山升起〔见士师记 4:6 注〕,同样,es-Salt 建在一座陡圆山的山坡上,这山从狭窄的石谷中突起,山顶上有坚固堡垒〔见 Seetzen 载于 Burckhardt《叙利亚旅行记》1061 页〕。)这两处地方大概都以特别适于捕鸟著名,因为他泊至今仍树木茂密。若说这些地方曾被用作拜偶像的献祭处,这一点既不能从本节推出,也没有其他经文使这说法更有可能。

第2节 这项指控在何西阿书 5:2 以下又得到进一步证实,因为经文更充分地揭露了这国在道德上的败坏。何西阿书 5:2:“他们极深地放纵悖逆;但我必惩治他们众人。”本节上半句极其困难,古今释经家有各种不同解释;其中最好的是德里奇在《诗篇》101:3 注释中的译法:“他们从根基上就懂得如何扩张过犯。”字 שׂטים 取“过犯”之义,是由诗篇 101:3 中 סטים 的用法充分确立的;亨斯滕伯格、胡普费尔德和德里奇都一致认为这是正确译法(见 Ewald 在 §146, e 的语文学辩护)。不过在那首诗篇中,表达式 עשׂה סטים 也表明 shachătâh 是 piel 不定式,而 sētı̄m 是宾格受词。

由此可知,shachătâh 既不表示宰杀或献祭牲,也不能当作 שׁחתה 用作“行损害之事”的意思,而应按列王纪上 10:16-17 中 shâchūth 来解释,为“伸展、铺张”之意;所以并无必要像德里奇那样,把 שׁחט 当作 שׁטח 来理解,尽管何西阿书 10:9 中用 עלוה 代替 עולה,或许可以作为支持。שׂטים 出于 שׂטה(偏离,民数记 5:12、19),字面意思是偏离或放纵,对应于何西阿书 5:3 的 hiznâh,也就是以色列的主要罪恶。“他们深深地扩张放纵”,意思是他们在放纵中越陷越深,或到了极端地步;这思想与上下文完全一致,而其后面紧接着就是威胁的话。

“我(耶和华)要惩治他们众人,无论是首领还是百姓”;也就是我要刑罚他们所有的人(参何西阿书 5:12),因为他们拜偶像的行径我都清楚知道。这样就为接下来的两节作了铺垫。

第3-4节 “以法莲为我所知;以色列不能向我隐藏:以法莲哪,现在你行淫了;以色列被玷污了。何西阿书 5:4:他们所行的不容他们归向他们的神,因为淫乱的灵在他们里面,他们不认识耶和华。”这里用 עתּה,是表明以法莲的淫行事实上已摆在他们面前,因此无可否认;并不是像希齐格所设想的那样,指某一件一劳永逸的行为,例如立王之举,借此再一次认可了两国分裂和先前的拜偶像。נטמא,乃是因行淫而污秽,也就是拜偶像。他们的行为不容他们归向他们的神,因为行为不过是内心品格和状态的流露,而在他们心里,淫乱的鬼占据其位(参何西阿书 4:12),并且他们缺少对主的认识;也就是说,拜偶像那鬼魔般的势力已经完全占据他们的心,并扼杀了对真神的认识。把这话译作“他们并不使自己的行为朝向这一点”,是不正确的,也不能借士师记 15:1撒母耳记上 24:8 以下 נתן לב 的用法,或借士师记 3:28 来维持这种解释。

第5节 “以法莲的骄傲必当面见证控告他;以色列和以法莲必因自己的罪孽跌倒;犹大也同他们一同跌倒。”既然 ענה ב 的意思“回答、作见证攻击某人”在用法上已经确立(参民数记 35:30申命记 19:18以赛亚书 3:9),而且 ענה בפנים 也在约伯记 16:8 以这个意义出现,我们就必须在这里保留同样的意思,正如耶柔米等人所作的那样。尤其因为根据七十士译本 καὶ ταπεινωθήσεται ἡ ὕβρις 所作的解释,即“以色列的狂傲必被降卑”,几乎不能与 בפניו 调和。“以色列的骄傲”并不是以色列的傲慢,而是以色列所夸耀的,或者说,以色列的荣耀。

我们本可以按阿摩司书 6:8,把它理解为王国兴盛的景况;但若如此,只有这种景况的衰败才能见证控告以色列的罪,于是“以色列的荣耀”就得代表“那荣耀的衰败”,这就极不可信。因此,我们必须按照阿摩司书 8:7 来解释这里和何西阿书 7:10 的“以色列的荣耀”,也就是指耶和华,祂是以色列的尊荣和荣耀;这样我们就得到一个十分贴切的意思:他们不认识耶和华,也不顾念祂;因此祂自己要借着审判,借着毁灭他们虚假的荣耀(参何西阿书 2:10-14),当面见证控告以色列,也就是当着他们的面作见证。这一思想在何西阿书 7:10 中毫不含糊地再度出现。以色列必在自己的罪中跌倒,也就是倒下灭亡(如同何西阿书 4:5)。犹大也与以色列一同跌倒,因为它有分于以色列的罪(何西阿书 4:15)。

第6-7节 以色列也不能借祭牲来避免那将临的审判。耶和华必离弃这不忠的一代,并用祂的审判临到他们。这就是下一段(何西阿书 5:6-10)的思想脉络。何西阿书 5:6:“他们必牵着羊群牛群去寻求耶和华,却寻不见;祂已经转去离开他们。何西阿书 5:7:他们向耶和华行事诡诈,生了私生子;如今月朔必吞灭他们和他们的地业。”他们献祭于事无补,因为神已经离开他们,不听他们的祷告;因为神不喜悦那些在不悔改之心境中所献的祭(参何西阿书 6:6以赛亚书 1:11 以下;耶利米书 7:21 以下;诗篇 50:7、8 以下)。原因在何西阿书 5:7 中说明。bâgad,行诡诈、失信,常用来形容妻子对丈夫不忠(如耶利米书 3:20玛拉基书 2:14;参出埃及记 21:8),指出以色列与耶和华之间乃是婚姻关系。

因此就有后面的比喻。“私生子”是指不属于本家的儿女(申命记 25:5),也就是不是从婚姻联合中生出的。就实际意义而言,这个说法等于何西阿书 1:2;2:4 的“淫乱所生的儿女”,虽然 zâr 并不明说“奸生的”。以色列本当在持守与主所立圣约中生养属神的儿女;但在离弃神的时候,却生出淫乱的一代,是主不能认作自己儿女的后代。“月朔必吞灭他们”,也就是吞灭那些如此行诡诈的人。这意思不是“他们要在下一个月朔被毁灭”;而是月朔作为节期,那时献上祭物(撒母耳记上 20:6、29;以赛亚书 1:13-14),这里乃是代表当日所献的祭本身。其意是:你们的献祭节期、你们虚伪的敬拜,不但不能给你们带来救恩,反倒要显明你们的罪。

חלקיהם 不是祭物的分份,而是以色列的产业分地,就是分给各家各户的地业;他们正是用这些地里的出产向主献祭。(注:从这一节极明显可见,摩西律法所规定的节期和敬拜,在十支派王国中、在伯特利和但的敬拜场所,仍然有实行。)

第8节 先知在灵里看见审判已经临到这悖逆之民,因此向百姓发出下面的呼喊。何西阿书 5:8:“你们当在基比亚吹角,在拉玛吹号,在伯亚文高声呼喊:便雅悯哪,有仇敌在你后头!”吹 shōphār,就是远声的角,或吹号筒(chătsōts e râh),乃是用来宣告仇敌入侵(何西阿书 8:1耶利米书 4:5;6:1)和其他灾祸(约珥书 2:1;参阿摩司书 3:6)的信号,好警告居民所临近的危险。(注:“sophar 是牧人的角,用雕刻的角制成;而 tuba〔chătsōts e râh〕是铜或银作的,在战争时或节期中吹响。”——耶柔米。)因此,这些话意味着仇敌已经侵入这地。

基比亚(扫罗的基比亚;见约书亚记 18:28 注)和拉玛(撒母耳的拉玛;见约书亚记 18:25 注)是便雅悯支派北界上的两处高地,因地势高峻,很适合作信号点。这里提到这两个具体城邑,而它们并不属于以色列支派,乃属犹大支派,意在暗示仇敌已经征服十支派王国,并已推进到犹大王国的边界。הריע,“发出响声”,在这里应理解为发出先前所说的战争警报,如约珥书 2:1,参民数记 10:9。伯亚文就是伯特利(Beitin),如同何西阿书 4:15 所说,是金牛犊偶像崇拜的中心;而 בּית 应按 בּבית 的意义来理解(依 Ges. §118, 1)。那句难解的话“在你后头,便雅悯”,并不是指便雅悯相对于伯特利或以色列国的位置或姿态,也不是像 Simson 所设想的那样,表示“入侵应当从便雅悯开始”。

因为在这里的思想脉络里,后者并不比单纯的地理或历史说明更合适。这些话取自底波拉古代的战歌(士师记 5:14),但这里的意义与那里的用法不同。那里是说便雅悯跟随以法莲出征,或与它联合攻击仇敌;这里相反,是说仇敌来到便雅悯后方,也就是所宣告的审判已经在便雅悯后面爆发了。并不需要像耶柔米所建议的那样补出“仇敌起来了,在你后头,便雅悯哪”,或像希齐格所说补出“刀剑狂暴”;便雅悯后面有什么来到,在“你们当吹角”等话里已经隐含了。这些信号所宣告的事,就在便雅悯之后来到;因此无需补出别的,只需补出“它在”或“它来了”。例如,先知在何西阿书 5:8 中不仅宣告仇敌将侵入以色列,而且宣告神用以刑罚祂悖逆之民的军队已经漫过以色列国,如今正站在犹大边界上,也要因这国的罪而刑罚它。

这一点从何西阿书 5:9、10 显然可见,因为那里给出了对何西阿书 5:8 的实际说明。

第9-10节 “以法莲在责罚的日子必变为荒场;我已在以色列众支派中宣告那确定不移的事。何西阿书 5:10:犹大的首领如同挪移地界的人;我必将我的忿怒倒在他们身上,如水一般。”以色列国必要完全屈服在这刑罚之下。它要成为荒场,不只是暂时荒凉,而是永久被毁。威胁它的刑罚乃是 נאמנה。这个词应按申命记 28:59 来解释,那里它是指长久的灾殃,神要借此刑罚祂百姓顽梗的背道。用完成式 הודעתּי,是把这里所宣告的事表明为既定之事,不能更改。b e shibhtē 不是“在众支派中”或“在众支派之间”,而是照着 Deuteronomy 28:5 中 ענה ב 的用法,表示“向着”或“针对”众支派(希齐格)。犹大也不能逃脱自己罪的刑罚。

反常的表达 massı̄gē g e bhūl,是按照并应从申命记 19:14“不可挪移你邻舍的地界”,或申命记 27:17“挪移邻舍地界的,必受咒诅”来解释。犹大的首领成了挪移地界的人,并不是因为他们敌对性地侵入以色列国境(Simson);因为以色列和犹大之间的边界并不是神所命定到一个地步,以致犹大首领侵犯它就可算作大罪;而是因为他们挪去了神所定的权利界限,也就是按何西阿书 4:15 所说,有分于以法莲的罪,就是拜偶像;因此他们挪去了耶和华与巴力之间的界限,也就是独一真神与偶像之间的界限。“若挪移邻舍地界的人尚且受咒诅,何况挪移他神之疆界的人呢!”(亨斯滕伯格)神的忿怒必以最满的分量临到这样的人。כּמּים,像溪水一般,意思是极其丰盛。

关于这一比喻,参诗篇 69:25;79:6;耶利米书 10:25。这样,向犹大发出的乃是严厉的审判,就是后来借提革拉毗列色和西拿基立手中的亚述人所施行的审判;但并没有像对以色列国那样,预言其灭亡或持久的荒废,因为以色列国终究是被亚述人毁灭了。

第11节 直到以色列和犹大在患难中寻求他们的神之前,他们都不能从这些审判中得释放。这思想在下一段(何西阿书 5:11-15)中得到展开。何西阿书 5:11:“以法莲受欺压,被审判压碎;因为他甘心随从人的命令。”借着分词 ‛âshūq 和 râtsūts,灾祸被描写为一种持续状态,是先知在灵里看见已经开始的。两词在申命记 28:33 也连在一起,用来表示以色列完全屈从于仇敌的权势和欺压之下,这是他们离弃主所受的刑罚。r e tsuts mishpāt 不是“公理受损”或“在权利上受伤害”(Ewald 和 Hitzig),而是“被审判压碎”,这里属格是施事属格,如同以赛亚书 53:4 的 mukkēh Elōhı̄m。因为它喜欢照人的命令而行。关于 הלך אחרי,参耶利米书 2:5列王纪下 18:15。Tsav 是人的规条;它在这里以及以赛亚书 28:10、13(这词仅在别处出现于此)都是作为神的话或诫命的对立面。这里所指的规条,就是以色列国自始至终所坚持的那一条:敬拜金牛犊;这是一切罪恶的根源,并导致国家解体和灭亡。

第12节 “我使以法莲如虫蛀之物,使犹大家如朽烂之物。”蛀虫和朽烂之物是用来表示毁灭性力量的比喻:蛀虫毁坏衣服(以赛亚书 50:9;51:8;诗篇 39:12),朽烂则损坏木头和肉体。两者又一同出现在约伯记 13:28,表示像加尔文所说的,lenta Dei judicia,即神缓慢却确定的审判。神借着良心的刺和为使罪人改正而施加的惩治,成了罪人的毁灭性力量;但当人刚硬抵挡这些惩治时,它们就必然导致他的灭亡。先知所传律法的信息,使以色列和犹大良心中的刺更加锐利。惩治则在于那律法所警告的刑罚落到他们身上,就是瘟疫以及仇敌的入侵。

第13节 这两个王国都不能借任何地上的势力来抵挡这种惩治。何西阿书 5:13:“以法莲见自己有病,犹大见自己有伤口;以法莲就投奔亚述,差人去见耶雷布王(争竞者);他却不能医治你们,也不能把你们的伤口除去。”这些未完成式带着连续 waw 的形式,ויּלך、ויּרא,把以法莲和犹大试图拯救自己脱离灭亡的举动,描绘为神来施罚(何西阿书 5:12)之后所产生的结果。就历史应验而言,这一点不是单单见于现在,而是在过去和未来中都可见,因此寻求医治这些伤害的尝试也同样属于现在(或过去)与未来。māzōr 不是指包扎物或治伤的方法(Ges., Dietr.),而是从 זוּר“挤出”而来(见 Del. 注以赛亚书 1:6),字面意思是“被挤出来的东西”,即溃烂的伤口、脓疮。

它不仅在这里如此,在耶利米书 30:13 也是这个意思;“包扎物”这一义正是从那里引申出来的。关于这里所用的比喻,就是国家躯体的疾病,参德里奇对以赛亚书 1:5-6 的注释。这疾病并不是特别指无政府状态和内战(希齐格),这一点从一个简单事实就足以证明:犹大虽然免于这些祸患,却也被描写为和以法莲一样患病。两国真正的病,就是离弃主,也就是拜偶像以及由此带来的道德败坏、不公义、罪行和各种恶习;这些事情毁坏了两个国家的生命力与生命的骨髓,并在以色列国中引起了内战和无政府状态。以法莲向亚述人求助,也就是向耶雷布王求助,却得不着帮助。Jareb,意为“战士”或“争竞者”,只出现于这里和何西阿书 10:6,是先知自己构造出来、用来称呼亚述王的称号,并不是如狄奥多雷所设想的那样指埃及王。

מלך 前面没有冠词,可以由 Jârēbh 严格说来是普通名称这一事实解释,正如箴言 31:1 中 למוּאל מלך 一样。我们不可补出 Y e hūdâh 作为 vayyishlach 的主语。本节下半句没有再提犹大,可以从这一事实解释:这预言首先并主要是关于以法莲,而犹大只是顺带提及。只出现一次的 יגהה,出于 גּהה,在叙利亚语里有“害羞、逃避”之意,与 min 连用时则转义为“除去”或“赶走”。

第14-15节 不可指望亚述帮助他们,因为主必亲自刑罚祂的百姓。何西阿书 5:14:“我必向以法莲如狮子,向犹大家如少壮狮子;我必撕裂而去,我要夺去,无人搭救。何西阿书 5:15:我要回到原处,等他们承认己罪,寻求我的面;他们在急难的时候必切切寻求我。”关于狮子的比喻,就是抓住猎物、撕裂而去、无人能救的狮子,参何西阿书 13:7以赛亚书 5:29。אשּׂא 表示掳去掠物,如撒母耳记上 17:34。关于事实本身,参申命记 32:39何西阿书 5:15 的第一句仍须从狮子的比喻来理解。狮子退回洞穴,照样,主也必回到自己的地方,就是天上,并且使以色列人失去祂施恩、帮助的同在,直等到他们悔改,也就是不仅自觉有罪,而且在受刑罚中感到自己的罪。受罚唤醒人对怜悯的需要,催促他们寻求主的面。“他们在急难中”这句话,使人想起申命记 4:30 的 בּצּר לך。Shichēr 应看作 shachar“黎明、晨光”(何西阿书 6:3)的派生词,意思是清早地,也就是热切地、迫切地,因为何西阿书 6:3 中关于 כּשׁחר 的双关清楚无误地表明了这一点。关于事实本身,参何西阿书 2:9申命记 4: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