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第十部分 雅各的历史 - 创世记37-50章 其内容与特征 以撒的历史(toledoth)是从他因儿子出生而建立家室时开始的(第171页);但雅各在他众子出生时仍在外地,还未无可争议地进入其产业。因此,他的toledoth乃是从他回到父亲的帐棚、进入家族产业时开始,只包括他作为自己所建立之家之族长的生平历史。诚然,在他这一时期的生平中,他的儿子们,尤其是约瑟和犹大,站在前景之中,因此“约瑟可以说是以下历史的推动原则”。但无论如何,雅各仍是这一家的家长,是全局环绕的中心。
这一部分随着雅各迁往埃及而分为两段:一段是他住在迦南的时期(创37-45),另一段是他在歌珊结束生平的时期(创46-50)。第一段叙述那些为他迁往埃及预备道路并最终促成此事的事件。这道路直接是借着约瑟被卖(创37)而预备的,间接则是借着犹大与迦南人结盟(创38)而预备的;这联盟危及以色列蒙神呼召的地位,因为它表明,以色列诸子必须暂时离开迦南。道路又借着约瑟在埃及奇妙的经历而被打开:他从奴隶和囚犯被高举,成为全埃及的统治者(创39-41)。最后,迁移则是因迦南的饥荒而发生;饥荒使雅各的众子不得不往埃及去籴粮,而这既使雅各重新得回他曾以为已死而哀哭的儿子,也给了约瑟把全家迎入埃及的机会(创42-45)。
第二段从雅各迁入埃及、定居歌珊地开始(创46-47:27)。这一段包括这位族长晚年的岁月、他关于葬于迦南的最后吩咐(创47:28-31)、他收养约瑟的两个儿子、并赐福给他十二个儿子(创49),一直延伸到他的安葬和约瑟之死(创50)。
现在若把这一段族长历史与前面的阶段,即以撒和亚伯拉罕的时期相比,它最显著的不同就在于缺少神圣启示;也就是说,从这位族长进入家族产业之时直到他去世之日,只有一次神在梦中向他显现,就是在应许之地边界的别是巴,当时他已预备带着全家下埃及去:他父亲的神在那里应许他,使他的后裔在埃及成为大国,并使他们再回到迦南(创46:2-4)。这一事实很容易解释:神显现的目的已然达到;在雅各和他的十二个儿子之家里,所应许之民族发展的根基已经奠定;时候已经到了,蒙拣选的家要成长为一个民族。为着这样的成长,他们诚然需要神的赐福与保护,但只要这种民族性的成长仍循其自然进程,就不需要特别的启示。而这进程并未因迁往埃及而中断,反而因此更为顺利。
但迦南既已赐给众族长作他们寄居之地,并应许在他们后裔成为一国以后作为产业赐给他们;那么当雅各被迫离开这地时,若神没有在他离去时向他显现,应许在异地保护他,并向他保证自己的应许必然成就,他对神应许的信心就可能动摇。除此之外,以色列家并不需要知道神将如何引导他们,因为亚伯拉罕早已从主领受了启示(创15:13-16)。
在创世记最后这一部分中,神名的使用与这时为雅各-以色列所开启之时代的性质完全相符。也就是说,在创37(约瑟被卖)中,根本没有出现神的名字;在创38和39中,我们却发现“耶和华”出现九次,而“以罗欣”只出现一次(创39:9),并且是在不能使用“耶和华”的场合;而在创40:1以后,“耶和华”几乎完全消失,在创40-50中只出现一次(创49:18,是雅各所用),反之,“以罗欣”出现十八次,“哈-以罗欣”出现七次,更不用说诸如“你们的神”(创43:23)或“他父亲的神,或你父亲的神”(创46:1,创46:3)之类的说法。若只把注意力放在“耶和华”与“以罗欣”或“哈-以罗欣”的数量比例上,这现象就仍是“一个难解之谜”。
但若看这些名称实际如何被使用,就会发现,真正的事实是:在创38和39中,作者九次提到神,并称他为“耶和华”;而在创40-50中,他只两次提到神,并且称他为“以罗欣”(创46:1-2),尽管所指的是救恩之神,即耶和华。在创40-50中,凡其余提到神之处,都是由当事人自己说的:或法老(创41:38-39),或约瑟与他的弟兄们(创40:8;创41:16,创41:51-52等用Elohim;创41:25,创41:28,创41:32等用Ha-Elohim),或雅各(创48:11,创48:20-21,用Elohim)。
作者在创38-39中九次提到神,而在创40-50中只两次提到神,这由历史内容本身就可解释,因为后面十一章并没有给作者特别多提及神的机会。但他在创40-50中不像创38-39那样使用“耶和华”,而是在创46:1先说“他父亲以撒的神”,随后又直接说“以罗欣”(创46:2),原因不可能只是因为“他父亲的神”这个迂回说法似乎比单称“耶和华”更适切;因为雅各在别是巴向那位向他父亲显现、并且以撒在那里为之筑坛的神献祭,而这位神(Elohim)随后就在梦中向他显现,重申赐给他列祖的应许。作者用“耶和华”这个名字的迂回说法,是要指出雅各在别是巴的所行所遇,与他父亲在那里所经历之事的内在联系;同样,雅各无论是在第二次打发儿子们下埃及时的祝福中(创43:14),还是在收养约瑟众子时(创48:3),都使用“以利沙代”这个名称;并且在为约瑟的众子祝福(创48:15)以及祝福约瑟本人(创49:24-25)时,也使用对“耶和华”的修辞性迂回称呼,因为耶和华不仅向他自己显现(创35:11-12),也向他列祖亚伯拉罕和以撒显现(创17:1;创28:3),作为“以利沙代”,并且证实自己是全能者,是“牧养他一生的神”、“雅各的大能者”、“以色列的牧者和磐石”。在这些郑重的讲话中,这些神的称号无疑比单称“耶和华”更有分量,也更有感染力。
当雅各在创48:11,48:20-21只说“以罗欣”而不说“耶和华”时,创48:11和48:21中的“以罗欣”很容易从雅各把人与神对举的语境来解释,而创48:20则可从其话语本身解释,因为那是一句普遍的、几乎成了定型的话。凡思想内容要求使用“耶和华”这一唯一恰当的名称之处,雅各就用了这个名字,创49:18足以证明这一点。但这个名字若出自法老之口(创41:38-39)、约瑟对囚犯的讲话(创40:8)、约瑟对法老所说的话(创41:16,创41:25,创41:28,创41:32)、约瑟在尚未表明身份前与弟兄们的谈话(创42:18;创43:29),以及犹大向尚被视为陌生埃及官员的约瑟恳求时(创44:16),就完全不合适了。
同时,约瑟的弟兄们彼此之间也只是说“以罗欣”(创43:28);约瑟不仅把他儿子的出生看作“以罗欣”的恩赐(创41:51-52;创48:9),而且在向弟兄们表明身份的庄严时刻(创45:5-9)也只说“以罗欣”:“以罗欣差我在你们以先来,为要保全生命”(创45:5);甚至到临终时,他仍说:“我要死了,但以罗欣必定眷顾你们,领你们从这地上去”(创50:24-25)。其原因并不难发现,不过是以下这一点:约瑟和他的弟兄们一样,并未清楚辨明主在他生命奇妙变迁中的作为;他的弟兄们虽然感觉到,他们在这位陌生埃及统治者面前所遭遇的困苦,是神因他们加害约瑟之罪而施行的公义报应,但他们并未认识到,他们卖弟弟,不仅是得罪了Elohim,即创造人、审判人的神,也是得罪了他们父亲的圣约之神耶和华。他们不只是卖了自己的兄弟,而且是在这兄弟身上,把那蒙应许、赐给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之种子的一个成员,从蒙拣选之家中驱逐出去,得罪了救恩之神和他的应许。但他们犯罪的这一面仍向他们隐藏,因此他们不能说“耶和华”。
同样,约瑟把自己人生奇妙的历程看作神为保全或拯救他家人所作的安排;并且他对神的应许已有相当认识,以致他确信以色列必会被领出埃及,特别是在雅各表达最后心愿之后。然而,这并不等于他对耶和华的道路已有如此充分清楚的洞见,以致能在自己的经历中认出这是圣约之神的特别安排,并将其描述为耶和华恩典的作为。(注:创世记作者是在主对约瑟和雅各全家的作为有了进一步发展和更丰满启示的亮光中写作的;他把约瑟的经历表述为耶和华恩慈的干预(创39),却又让约瑟本人把全局安排归于Elohim,这一事实本身就是对叙事历史忠实与真实的重要见证。关于这一点,还可从其对埃及环境、风俗和习惯的忠实准确描写中找到更多证明;亨斯坦伯格在《埃及与摩西五经》中,已将这些关于约瑟生平的记载与这地有关的古代文献和古迹加以比较,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因此,“耶和华”这个名字之所以消失,一方面是因为先前的启示与恩典作为已经引出了别的一些表达,能够传达“耶和华”这一观念;这些表达不仅成了这位圣约之神名称的替代说法,而且在某些场合还更为恰当。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雅各的众子,包括约瑟在内,并未如此清楚地在自己所经历的一切中认出圣约之神拯救性的引导,以致能够把它描述为耶和华的作为。然而,这种不完全的洞见,又与一个事实紧密相关,就是神直接的启示已经停止;并且约瑟虽然被神拣选,作以色列家的保全者,并作成就其救恩计划的器皿,却在很早的时候就离开了父家的团契,正式归化于埃及,而且虽得着超自然的解梦能力,却不像后来在迦勒底朝廷中的但以理那样,蒙神赐予异象或启示。
因此,我们不能把约瑟与三位族长并列,也不能同意这样的说法:“正如族长生命最尊贵的花朵显于约瑟,在他身上族长生命的全部意义被总结并实现;照样,在基督里我们看见旧约整个安排的完全花朵和唯一成全”(Kurtz,《旧约》卷二,第95页);至少就前半句而言,这说法既不正确,也不合圣经。因为约瑟并不是像亚伯拉罕、以撒、雅各那样的救恩媒介。他固然不仅是他弟兄们和以色列全家的恩人,也是埃及人的恩人;但他并没有把救恩,也就是属灵的帮助与培育,带给外邦人或以色列家。在雅各的祝福中,他在属地之物上得着长子的丰盛产业;但救恩临到万国,却是借着犹大。
因此,我们完全可以把约瑟的历史看作“教会之道路的预表,不但预表耶和华的道路,也预表基督的道路,即从卑微到高升、从奴役到自由、从受苦到荣耀”(Delitzsch);我们也可以像历代有信心的解经家所做的那样,既然以色列的历史是基督及其教会历史的预表,就把约瑟的一生看作基督生平的预表,并使用这些预表性的特征来帮助我们在救恩知识上长进;但为免我们陷入玩弄预表的轻浮做法,就不可忽视这样一个事实:无论众先知,还是基督与他的使徒,都没有把约瑟或约瑟的生平像对待以色列进入埃及、离开埃及的引导(何11:1,对照太2:15),以及以色列历史中其他事件和人物那样,明确表述为基督的预表。
1-4节 创世记37:1-2 “雅各住在迦南地,就是他父亲寄居的地。”创世记37:1这句话引出雅各的toledoth,表明雅各如今已经进入他父亲的产业,并且在迦南继续族长寄居的生活;而这段生活的进一步发展,是由约瑟奇妙的经历所决定的。约瑟这奇特而多事的一生开始时,他年十七岁。叙事一开始提到他的年龄,是为着以下叙事的主要主题,即约瑟被卖;而这件事按着神奇妙的旨意,要为实现神向亚伯拉罕所启示之他后裔未来历史预备道路(创15:13以下)。
约瑟与弟兄们一同牧羊的时候,因为年幼,便与辟拉和悉帕的儿子们在一起,他们比利亚的儿子们更接近他的年龄;他把他们的恶行报给父亲(רעה有意地保持不定,与דבתם相连而无冠词)。“他还是个童子”(נער והוא)这几个字附属于主句;但这话并不是说“他与那些儿子们一同作童子”,而是说“因他年幼,就与辟拉和悉帕的儿子们一同牧放群羊”。
创世记37:3-4 “以色列(雅各)爱约瑟过于爱他一切的儿子,因为约瑟是他年老生的。”约瑟是他所爱的拉结所生的头生子(那时便雅悯还几乎不满一岁)。他给约瑟做了一件פּסים כתנת:一件长袖长衣(Aquila作χιτων αστραγαλειος;七十士译本于撒下13:18作αστραγαλωτος;武加大译本作tunica talaris),即一件直垂到腕部和踝部的外衣,是贵族和王女所穿的那种衣服,并不是“彩衣”(路德从七十士译本和武加大译本的χιτωνα ποικιλον、tunicam polymitam而译为“花衣”)。这种偏爱使约瑟遭弟兄恨恶,以致他们不能“和他说和睦的话”,就是不能按通常的问安方式向他说:“愿你平安。”
5-11节 当约瑟把他所作的两个梦告诉他们之后,这恨意就越发加增。一个梦是:他们在田里捆禾捆的时候,他的禾捆起来站着,他们的禾捆围着他的禾捆下拜;另一个梦是:太阳(他父亲)、月亮(他母亲,“不是利亚,而是拉结,她既未被忘记,也未失去”)和十一个星(他十一个弟兄)向他下拜。这些梦毫无疑问地指向约瑟的尊高:第一个指他在弟兄之上的尊高,第二个则指他在以色列全家之上的尊高。梦的重复似乎使这事显为确定(参创41:32);因此,他的弟兄们不但因“他的梦和他的话”(创37:8),就是因梦的内容及其公开的解释,更加恨他,并且嫉妒他;连他父亲也因第二个梦严厉责备他,但仍把这话存在心里,也就是记在心中(שמר,七十士译本作διετηρησε,对照路2:19的συνετηρει)。
这些弟兄怀着恶意,在这些梦里所看见的,无非是约瑟野心和骄傲之心的流露;甚至父亲虽然偏爱他,也因第二个梦而忧愁。这里并没有把这些梦表述为神直接的启示;但它们也不能被看作只是出于野心之心的空想,而应被看作深处内在感受的预感;这些预感并非没有神对约瑟心灵所施加的某种影响,因此具有预言性的意义,虽然并不是神直接默示的,因为为着众人得救的益处,神的计划当时仍须向人隐藏。
12-20节 不久以后,约瑟弟兄们对他的恨恶发展成了一桩罪行。有一次,他们在离希伯仑很远、示剑附近(拿布卢斯,在Mukhnah平原)放羊;雅各打发约瑟到那里去,查看弟兄和羊群的平安(shalom,valetudo)。约瑟随后一路跟到多坍或多坍城,那地方在撒玛利亚(Sebaste)以北十二罗马里,朝耶斯列平原方向。弟兄们就在那时起了恶毒的心,决意要杀这“作梦的人”,把他丢在一个坑里,就是蓄水池里,然后告诉父亲说,有恶兽把他吞吃了,好使他的梦归于无有。
21-24节 流便是长子,因此对这幼弟特别负有责任;他反对这杀人的计谋。他劝弟兄们不要杀约瑟(נפש פ הכה),建议把他丢在“这野地里的坑”中,也就是附近一个干坑里。约瑟即便在坑里也难免灭亡,他们的恶意似乎已得满足;但流便本意是要再把约瑟从坑里救出来,交还给父亲。所以约瑟一到,他们就剥了他那件长袖长衣,把他丢在坑里;那坑恰好是干的。
25-28节 流便的建议确实救了约瑟一命,但他想把约瑟送回父亲那里的打算却落空了。因为弟兄们行完这事坐下吃饭的时候,看见有一队从基列来的以实玛利人,沿着从伯善经耶宁(Rob. Pal. iii. 155),穿过多坍平原,通往大商道的路而来;那大商道从大马士革经Lejun(Legio,米吉多)、拉姆拉和迦萨,一直通往埃及(Rob. iii. 27, 178)。这队商旅驮着香料前来:即נכאת,黄芪胶;צרי,乳香膏,基列素以此著称(创43:11;耶8:22;耶46:11);以及לט,即劳丹脂,是岩蔷薇所出的芬芳树脂。
犹大抓住这个机会,提议把约瑟卖给以实玛利人。他说:“我们杀我们的兄弟,藏了他的血,有什么益处呢?来吧,我们将他卖给以实玛利人;我们的手不可害他(即杀他),因为他是我们的兄弟,我们的骨肉。”流便是想完全救约瑟脱离弟兄们的恶意;犹大也想保全他的性命,但与其说是出于手足之爱,不如说是因为他里面尚未完全熄灭的恐惧,不愿承担杀兄弟之罪。不过他仍想把约瑟除掉,使他的梦不能实现。犹大和他的弟兄们大概都担心,他们的父亲会把长子的权利给约瑟,使他作他们的主。这个提议正合他们的心意。阿拉伯商人经过时,弟兄们便把约瑟从坑里拉出来,卖给以实玛利人;他们把约瑟带到埃及去了。
这些商人被称作不同的名字,即以实玛利人(创37:25,37:27,37:28)、米甸人(创37:28)和米但人(创37:36),这并不表明该记载出自不同传说,而是说明这些支派常被混淆,因为他们彼此极其相似;不仅都出于亚伯拉罕(创16:15;创25:2),而且生活方式相近、迁徙不定,所以外人很难将他们区分开,特别是当他们不是以部族身份,而是像这里所述那样以阿拉伯商人的身份出现时:“米甸商人。”考虑到从以实玛利被赶出父家以后,已经过去了一百五十年,足够他的后代藉着婚配成长为一个体面的部族,因此亚伯拉罕的后裔此时以这种身份出现,丝毫不足为奇。所卖的价银“二十块银子”,后来摩西规定五岁到二十岁男孩的估价也是如此(利27:5);奴隶的一般价格则是三十舍客勒(出21:32)。但以实玛利人自然还要从这笔交易中获利。
29-35节 这笔买卖是在流便不在场的时候办成的;可能是因为弟兄们怀疑他想救约瑟。流便来到坑边,发现约瑟不见了,就撕裂衣服(这是属血气之人强烈悲伤的表现),说:“童子没有了,我往哪里去才好呢!”也就是:我怎样向父亲交代他的失踪呢?但弟兄们并不为难;他们把约瑟的外衣蘸了公山羊的血,打发人送给父亲,说:“我们捡了这个;请认一认,是不是你儿子的外衣。”雅各立刻认出那衣服,就披麻(שק)为儿子痛痛哀哭;他以为儿子已被恶兽吞吃毁灭(טרף טרף,是Kal不定式绝对式置于Pual之前,用以表示无可置疑的确定性),并拒绝儿女们一切的安慰,说:“不然(כי,immo,省略说法:不要试图安慰我,因为)我必悲哀着下阴间,到我儿子那里去。”
阴间(Sheol)指死人灵魂死后聚集之处;它是从שאל“索取”而来的不定式形式,即“索取”之地,指那无情召唤众人进入其幽暗中的所在(参箴30:15-16;赛5:14;哈2:5)。这些儿子怎能安慰父亲呢?因为他们必须以谎言和假冒为善遮盖自己的恶行;甚至流便,虽然起初因计划失败而几乎失措,却也没有足够勇气揭露弟兄们的罪。
36节 然而,正当父亲为他哀哭之时,约瑟被米甸人卖给了波提乏;波提乏是法老亲兵的长。按着神奇妙的旨意,约瑟必须先被降卑,然后再被高举为埃及的统治者,叫他的弟兄们在他面前下拜,并使他成为以色列家的拯救者。波提乏这名字是Poti Pherah(创41:50)的缩写;七十士译本两处都译作Πετεφρης或Πετεφρη(见创41:50)。סריס(太监)在这里和撒上8:15以及旧约大多数地方一样,是指朝臣或内臣,并不拘泥于其本义,因为波提乏是有妻子的。“护卫长”原文直译是“屠杀者之长”,即行刑者之长,是王家侍卫的统领,负责执行君王所下的死刑判决;迦勒底人中也是如此(王下25:8;耶39:9;耶52:12;参我《列王纪注释》卷一英译本第35、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