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燔祭坛被立起,住棚节被守,圣殿的根基被立定 - 以斯拉记 3:1-13 到了七月,百姓聚集在耶路撒冷,要恢复燔祭坛和献祭敬拜,并守住棚节(以斯拉记 3:1-7);次年二月,新殿的根基就在庄严的礼仪中立定了(以斯拉记 3:8-13)。参较 以斯拉一书 5:46-62。
第1-7节 筑坛,恢复常献的祭,并守住棚节。- 以斯拉记 3:1 到了七月,以色列人住在各城,那时百姓如同一人聚集在耶路撒冷。这里没有说明是哪一年,但显然是指他们从巴比伦归回的那一年,这从以斯拉记 3:8 可以看出;那里告诉我们,圣殿的根基是在他们归回第二年的二月立定的。“以色列人住在各城”这一句话是附带说明,对应以斯拉记 2:70,并用来阐明下文。百姓从各人所安居的城邑,就是各人在自己本城所住之处(以斯拉记 2:1),一同来到耶路撒冷,如同一人;意思不是全体一个不剩地到齐(Bertheau),而是同心合意地来(ὁμοθυμαδόν,见以斯拉一书 5:46);参 尼希米记 8:1;士师记 20:1。
(注:以斯拉一书 5:46 那更为详细的话, εἰς τὸ εὐρύχωρον τοῦ πρώτου πυλῶνος τοῦ πρὸς τῇ ἀνατολῇ,Bertheau 依据它坚持要改正以斯拉记的本文,其实不过是这部次经作者任意加上的语句,是从尼希米记 8:1 引申而来的。)以斯拉记 3:2 于是百姓的两位领袖,大祭司耶书亚和省长所罗巴伯(见约书亚记 2:2 注释),同着他们的弟兄,就是祭司和以色列众人(平民),都起来建造祭坛,要在其上献燔祭,照着神人摩西律法上所写的,也就是恢复合乎律法的献祭。根据以斯拉记 3:6,献燔祭是从七月初一日开始的;因此到这一天,祭坛必已经建成。这与“到了七月”(以斯拉记 3:1)的说法相符,也就是说是在这月第一日以前就完成了。
以斯拉记 3:3 他们将坛立在原有的根基上;不是“立在坛的底座上”。阴性词 מכונה 在这里的意义与阳性形式 מכון(以斯拉记 2:68)以及 מכוּנה(撒迦利亚书 5:11)相同。旁注读法 מכונתיו 是不正确的修订。“因惧怕邻国之民。” 这里 אימה 前面的 ב 是所谓本质的 ב,用来表示处于某种状态;其本意是说,有一种惧怕临到他们身上,或压在他们身上。关于本质的 ב,参 Ewald §217, f 和 299, b;虽然他在 §295, f 试图对本节作不同解释。“邻国之民”就是住在这新建立共同体周围的居民;参 以斯拉记 9:1;以斯拉记 10:2。意思是:他们立起祭坛,恢复对耶和华的敬拜,为的是获得神的保护,因为他们对周围异教居民的惧怕临到了他们。
J. H. Mich. 对本节早已理解正确,他写道:ut ita periculi metus eos ad Dei opem quaerendam impulerit。(注:Bertheau 却不能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反而想照以斯拉一书改动经文,使其意思成为:有些邻国之民前来想阻挠筑坛,但以色列人仍能把坛立起来,因为神的惧怕临到邻近各族,使他们不能进行敌对干预。)可参列王纪下 17:25 以下类似的事例:当外邦移民安置在撒玛利亚荒废的城邑中时,他们求亚述王差一个祭司去教他们怎样敬拜那地的神,好使他们得蒙保护,不受狮子侵害。正文读法 ויאל 必须作无人称用法理解:“有人(他们)献上了”;但这也许只是抄写错误,应当读作 ויּעלוּ。
关于早晚献祭,参出埃及记 28:38 以下;民数记 28:3。以斯拉记 3:4 他们照律法所写的守住棚节,见利未记 23:34。“按数照例每日献燔祭”,意思是照这节期每日所规定的数目献上燔祭,也就是第一日献公牛十三只,第二日十二只,依次类推;参民数记 29:13-34,那里在民数记 29:18、21、24 等处有 כּמשׁפּט בּמספּרם 这些话,本节则写作 כּם בּמספּר,意思是按着数目,就是照数计算;参历代志上 9:28;23:31 等。以斯拉记 3:5-6 此后,也就是住棚节以后,他们献常献的,就是每日的燔祭,又献月朔的祭,并献耶和华一切圣节的祭(即每年的节期)。为使意思完整,必须根据上下文在 לחדשׁים 前补上 עלות。
“又向耶和华献各人的甘心祭。” נדבה 是出于甘心乐意而献的燔祭。这种祭可以在任何一天献上,但尤其常在年节中,于律法所规定的祭之后献上;参民数记 29:39。- 在以斯拉记 3:6 又加上一句补充说明:献祭的敬拜是从七月初一日起开始的,但耶和华殿的根基那时尚未立定。这就构成了下文的过渡。(注:Bertheau 将以斯拉记 3:6 与 3:5 相比较,错误地解释为:“从七月初一日起开始献感谢祭(参 以斯拉记 3:2);然后从二月十五日,即住棚节期间,开始献律法所规定的燔祭(以斯拉记 3:4);但每日的燔祭却直到住棚节以后才恢复,等等。
因此,敬拜神若以燔祭为内容而言,并不是从七月初一日,而是在住棚节以后才完全恢复。” 但是,那些草书抄本中的字句并不在经文正文中,而且它们所表达的意思正与正文相反。在以斯拉记 3:2 所说的不是感谢祭(זבהים 或 שׁלמים),而是燔祭(עלות),并且是律法所规定的燔祭,其中在以斯拉记 3:3 明说的每日早晚燔祭居首要地位。与此完全相符的是以斯拉记 3:5:“住棚节以后,他们又献常献的燔祭,并月朔的燔祭”等等。再次提到常献的,就是每日的燔祭,以及月朔、节期和甘心祭,不过是为求叙述完整。
正确的次序恰好相反,应当是这样:祭坛的事奉连同每日早晚的献祭,是从七月初一日开始的;此后直到二月十五日,即住棚节开始,这每日的祭都照律法经常献上;住棚节各日律法所规定的一切祭物,也都照着所定的数目献上;节后,又继续献每月初一和一年其他圣日所规定的祭,以及每日的燔祭。至于除这些以外的祭,在住棚节以前都没有献上,不论是月朔祭(七月初一日)还是同月初十赎罪日的赎罪祭,都是如此。)以斯拉记 3:7 他们也为重建圣殿作了预备;给砍木匠和石匠银子,又给西顿人和推罗人食物、饮料(即五谷和酒)并油,好叫他们把香柏树从黎巴嫩运到约帕海边(即约帕海岸),正如从前所罗门所行的,见列王纪上 5:6 以下;历代志下 2:7。כּרשׁיון,意思是照着古列赐给他们的许可,也就是照古列赐他们重建圣殿的准许。
因为经文并没有说古列另有专门关于建筑木料的诏令。רשׁיון 在旧约中是仅此一次出现的词;在迦勒底文和拉比希伯来文中,רשׁא 和 רשׁי 的意思是“有权、得许可”;而 רשׁוּ 表示权力、许可。
第8-13节 圣殿的根基立定。- 以斯拉记 3:8 他们来到耶路撒冷神殿的第二年,就是从巴比伦归回到耶路撒冷之后的第二年,二月,所罗巴伯和耶书亚就开始派定二十岁以上的利未人,监督耶和华殿的工程(即建殿工程)。也就是说,建造的工作这时开始着手了。这个归回的第二年是否恰与古列执政第二年相同,以致圣殿根基正如安提阿的提阿非罗在《致奥托吕库斯》第三卷根据贝罗苏所述,是在古列第二年立定的,这点无法确定。因为本书只说古列元年下令准犹太人从巴比伦归回,随后以斯拉记 2 所列的人就起身回归;却没有进一步说明,这件事是否也发生在古列元年,还是因许多必要的准备工作而使第一批人延迟到次年才启程。
前一种看法固然可能,却不是很有可能;因为从以斯拉记 2:1 明显可见,他们最迟在那年的七月就已经到了耶路撒冷,并各归本城。若如此,从年初到七月,也就是至多六个月的时间,似乎不足以完成诏令的颁布、出发和抵达耶路撒冷,即便假定古列的元年与犹太历的一整年完全重合也是如此。后一种看法则不会使古列在位年份与归回耶路撒冷年份之间有多大的差距,因为这差距大概连半年也不到。ויּעמידוּ ... החלּוּ,意思是“他们开始并设立”等,也就是“他们开始藉着设立利未人而着手建殿工作”。这里所列举的人有:1. 所罗巴伯和耶书亚,这两位首领;2. 其余的弟兄,就是他们其余的弟兄,具体说来,a,祭司和利未人,作为耶书亚的弟兄;b,一切从被掳之地出来的人,即以色列人,作为所罗巴伯的弟兄。
他们一同组成会众,设立利未人管理,也就是主持圣殿的建造。关于这种说法,参历代志上 23:4-24。以斯拉记 3:9 利未人承担了这项任命,并执行了这项托付。单数形式 ויּעמד 用在复数主语前面,这种情形在动词位于主语之前时十分常见。这里提到利未人的三类或三班:1. 耶书亚和他的儿子、弟兄;2. 甲篾和他的儿子,就是何达威雅的子孙;3. 希拿达的子孙,他们的儿子和弟兄。耶书亚和甲篾就是前面已经提过的两位利未班次首领(以斯拉记 2:40)。比较这两处经文,我们可以看出,יהוּדה בּני 是文士误写,应作 הודויה(或 הודיּה)בּני。
这个更精确的说明并不是“对前面所有已列举之人的总称”(Bertheau),而是正如从以斯拉记 2:40 清楚可见的,只是对甲篾子孙更进一步的说明。כּאחד,意即如同一人,也就是全体无一例外。第三类,希拿达的子孙,在以斯拉记 2:40 返巴比伦之人的名单中并未明确提及;但尼希米记 3:24 和 10:10 中有一个希拿达的子孙,显然是一班利未人的首领。以补充说明的形式把这一班放在谓语之后,而且前面不用连接词 ו,这一点颇为醒目。Bertheau 因此推断句法有误,想按以斯拉一书 5:56 来修改;在那里,这一班的确紧接前两班之后提到,但 יהוּדה בּני 却与前文分开,并且把 בני יהודה 变成第四类,即 υἱοὶ Ἰωδά τοῦ Ἡλιαδούδ。
这一切都充分表明,该文本不能视为权威。希拿达子孙所处的位置或这种补充式列举,可以由这样一个事实来解释,而 כּאחד 放在 בני יהודה 后面也正指向这一点:即耶书亚和他的儿子、弟兄这一类,与甲篾和他的儿子这一类,彼此关系比他们与希拿达的子孙更为密切;后者构成第三类。列举末尾的 הלויּם 并不能成为调换词序的理由,虽然这一附加说明不仅属于希拿达的子孙,也同样属于前两类。hm' עשׂה 是复数,只是一种不常见的 עשׁי 读法;参历代志上 23:24 注释。以斯拉记 3:10-11 匠人立耶和华殿根基的时候,他们(所罗巴伯和耶书亚,即会众的首领)就使祭司穿礼服、吹号,又使亚萨的子孙利未人拿钹,照大卫所定的礼赞美耶和华。
完成式 ויסּדוּ 后面接一个带连续 ו 的未完成式,必须这样理解:“当他们立根基的时候,那时……” מלבּשׁים,意思是穿着衣服,即穿着供职的礼服;参历代志下 5:12;20:21。ידי על 如历代志上 25:2。关于以斯拉记 3:11,参历代志上 16:34、41;历代志下 5:13;7:3 以及别处的注释。较早的解经家(Clericus、J. H. Mich.)参照出埃及记 15:21,将 בהלּל ויּענוּ 理解为两个诗班轮流歌唱:一班唱“你们要称谢耶和华,因他本为善”;另一班回应说“因他的怜悯永远长存”。
但在本处,并没有明确提到对唱;因此我们(同 Bertheau)把 יענוּ 理解为:“他们用感谢的诗歌向耶和华歌唱。” 他们大概唱的是诗篇 106-107 篇,或诗篇 118 篇这一类诗歌,因为这些诗篇都以呼吁人赞美耶和华、因他本为善等话开头。此外,众民也大声欢呼。גּדולה תּרוּעה 在以斯拉记 3:13 中又以 השּׂמחה תּרוּעת 重复出现。הוּסד על,意即因着耶和华殿奠基,因着耶和华殿根基的立定。הוּסד 的用法如历代志下 3:3。以斯拉记 3:12 然而有许多祭司、利未人和族长,就是那些见过前殿的老年人,在这殿立根基、亲眼看见的时候,就大声哭号。
所罗门的殿是在主前 588 年被毁,而后来的圣殿是在主前 535 或 534 年立根基;因此,在场的年长者中,很可能有人见过前殿;事实上,甚至到大流士·希斯塔斯比第二年,仍有一些人(根据哈该书 2:2)还活着,并曾亲见前殿的荣华。这些老人看见新殿根基是在如此凄凉的景况下立定,所受的冲击是如此强烈,以致他们放声痛哭。בּיסדו 按其重音记号是与前面的话相连:前殿在其根基之中,也就是在其稳固状态中。但这几乎不可能是正确的。因为不仅此后再没有名词 יסד“根基”出现,而且紧接着的“这殿在他们眼前”若与 בּיסדו 分开,也毫无意义。
因此(同 Aben Ezra、Cler.、Berth. 等人)我们把 בּיסדו 与后面的插入句连接:“当这殿的根基立在他们眼前的时候”;如此一来,不定式 יסדו 的后缀就明确指向后面的对象,这在希伯来文中偶尔会有,例如历代志下 26:14;以斯拉记 9:1,而在迦勒底文中尤为常见;参 Ew. §209, c。“但许多人因欢乐喜乐而扬声”,意思是:许多人喜乐欢欣,以致大声呼喊。以斯拉记 3:13 甚至百姓不能分辨这欢呼的大声与百姓哭号的大声;因为百姓大声欢呼,声音远处都可听见。这里的意思并不是说,年长的祭司、利未人和民间首领大声哭号,以致众人听不见,或因群众巨大的欢呼把他们的哭声压过了。
相反,这节经文说明,在百姓中间(即不包括祭司、利未人和首领的会众)也同时发出欢呼与哭泣的声音;只是群众欢呼之声太大,以致喜乐与哭泣的声音彼此混杂,无法分辨。הכּיר 与宾格和 ל 连用,表示在另一事物旁边察觉某事,即把一物与另一物分别出来。“百姓不能分辨”就是说:在群众中,欢呼之声不能与哭泣之声分开。למרחוק עד 的用法如历代志下 2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