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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记 第 31 章 · 凯尔与德里慈

旧约圣经注释 · Biblical Commentary on the OT · 原作公版

Exodus 31

第1-5节 建造的人(参出 35:30-36:1)。在吩咐了建造圣所和敬拜所需的一切物件之后,耶和华指出了那些蒙祂呼召来执行这工作的人,并为此用祂的灵充满他们。所谓“按名召”,就是按名拣选或指定人去作某项特别的工作(参以赛亚书 45:3-4)。比撒列是犹大支派户珥的孙子;户珥曾见于出埃及记 17:10;24:14。比撒列蒙召作总工,监督整个建造工程,并执行其中的艺术工作;因此他不仅总是首先被提到(出埃及记 35:30;36:1-2),而且在各部分具体施工的记载中,也单独提到他(出埃及记 37:1;38:22)。“用神的灵充满”表示赐下非常而超自然的恩赐和资格,“有智慧”等等,也就是具备智慧、聪明、知识和各样手艺,亦即能作各样的工。这并不排除天然才能或后天习得的技艺,反而是以此为前提;因为在出埃及记 31:6,论到他的助手时,明说神把智慧放在一切心里有智慧的人里面(见出埃及记 28:3注释)。这样领受了超自然提高之恩赐的比撒列,就有资格“设计巧工”,即构思方案或艺术图样。虽然耶和华已经将一切细节详细说明,但在实际施工时仍需要设计和计划,好使成品与神的指示相符。

第6-11节 与比撒列同工作助手的,有但支派亚希撒抹的儿子亚何利亚伯,以及其他蒙赐聪明、被神用智慧充满来执行祂工作的人。按出埃及记 38:23,亚何利亚伯既是工匠,精于金属、石料和木工,也是一位善于织造彩色布料的艺术匠人。在出埃及记 38:7-11中,那些已经在24-30章详细描述过的应制作之物,再一次逐项被提及;此外,在出埃及记 31:10,还提到“精工做的衣服”השּׂרד בּגדי,与其说是连同,不如说是先于亚伦的圣衣一并提起。在出埃及记 35:19和39:41也是如此,并且那里还有附加的话:“为在圣所供职”。按出埃及记 39:1,这些衣服是用蓝色、紫色、朱红色线做成的。serad这个词只出现在这些经文中,其意义相当不确定。

拉比把bigde hasserad理解为营起行时包裹圣所器具的罩布,因为在民数记 4:6中,这些罩布被称为蓝色、紫色、朱红色的“衣服”。但这样的解释与后面所说的话相抵触;后文指出这些衣服是用于圣职服事,即用于敬拜中的事奉,因此绝不适用于上述罩布。把它们像Gesenius等人那样解释为帐幕里面的幔子,或居所内部的帷子,就更无根据了。因为除了serad被译作网状布、丝网之类本身就不确定之外,这种解释也被事实推翻:居所的这些幔子并不是网状织物;更具决定性的是,在出埃及记 39:41中,bigde hasserad出现的次序,是在居所、帐棚及其一切器具,甚至院子的帷子、帐棚的橛子都已提过之后,那时剩下要提的仅是祭司的衣服。

根据“为在圣所供职”这一说明,很明显,bigde serad是敬拜中所用的服装,即七十士译本所译的στολαὶ λειτουργικαί,与其余古译本一致。也就是说,它们实际上就是构成大祭司职分服装的华美袍服;而“亚伦的圣衣”则是他与众祭司共同穿着的圣服。

第12-17节(参出埃及记 35:2-3)。神以极其郑重的方式结束这段吩咐,强调必须遵守祂的安息日,并重申凡干犯的人都要被处死、被剪除。这条命令在十诫中已经包括在内,如今再次重复并进一步发挥,在这里十分恰当,因为人很容易想到:既然奉命要为耶和华的尊荣完成如此伟大的工程,那么暂停守安息日似乎也是可以的。“我的安息日”:这里应当理解为每周的安息日,而不是其他安息年节期,因为后面的话只适用于每周的安息日。这安息日“是我与以色列人世世代代之间的记号,使他们知道(即借此使以色列明白)使他们成圣的是耶和华”,就是借着安息日的安息(见出埃及记 20:11注释)。因此,对以色列来说,这日是圣的(出埃及记 31:14);亵渎这日便要受死刑,因为这是破坏圣约。

安息日诫命的核心在出埃及记 31:15中再次重述;不过一周的第七日并不只是称为“安息日”,而是称为שׁבּתון שׁבּת,“大安息日”(同词重复,或以具体名词的抽象形式表达最高级;见Ges. §113, 2),并且是“归耶和华为圣的”(见出埃及记 16:23注释)。因此,以色列人在将来的世世代代都要守这日,也就是要把它当作永远的约来遵守(出埃及记 31:16),正如割礼一样,因为它要永远作耶和华与以色列人之间的记号(以西结书 20:20)。这记号的永恒性,包含在安息日安息的意义之中;这一意义已在出埃及记 20:11指出,并且一直指向永恒。

第18节 当摩西领受了关于要建造之圣所的一切指示之后,耶和华就把两块法版赐给他,就是石版,其上有神用指头写的十诫。摩西被召上山,正是为要领受这法版(出埃及记 24:12)。按出埃及记 32:16,法版本身和其上的字都是神的工作;字是刻在其上的(חרוּת,出于חרת,即χαράττειν),法版两面都有字(出埃及记 32:15)。无论拣选石头作法版的材料,还是将字刻上去这一事实,都是要表明这些神的话具有不朽的持久性。法版以及其上文字的神圣来源,与神亲自从山顶向百姓宣告十句话这一直接启示相对应。正如这神圣的宣告足以证明那是神直接的话,未经人的口舌改变;照样,神亲自书写,乃是要确保这些话在以色列中被保存为圣洁且不可侵犯之物。

书写本身并不比其他神迹更大;神曾借这些神迹显明祂是自然界的主,祂所创造的一切都服在祂手下,为要在地上建立并成全祂的国;而且,即使不作神有物质之手指的拟人化设想,这事也完全可以理解。关于法版的尺寸,经文并没有说明;不过我们几乎不能想象它们像约柜内部那样大。因为长二肘半、宽一肘半的石版,为了不至于手拿时折断,必然还要有数寸厚;若真如此,摩西要把它们“拿在手里”带下山(出埃及记 32:15),甚至“拿在两手中”(申命记 9:15,9:17),就必须有参孙那样的力气了。但若我们设想它们比这小些,例如至多长一肘半、宽一肘,那么在四面上写下十诫中所含的172个字,包括其警告和应许(出 20:2-17),仍然绰绰有余,而不致使字迹过于细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