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这两节构成了出埃及记20:22-23:33中神之讲话的一部分;因为“对摩西他说”这句话(אמר משׁה ואל)不可能是一段新讲话的开头;若是新讲话,必然需要用“耶和华对摩西说”(מ אל ויּאמר;参出埃及记24:12;19:21;20:22)。这个“对……说”的表达方式,预设了神先前已经对别人说过话,或者先前所说的不是直接关系到摩西本人,而是关系到别的人。但这不可能是指十诫,因为十诫对摩西的适用性并不亚于对全体百姓的适用性(这已足以驳倒诺贝尔关于这几节是出埃及记19:20-25的延续,并与十诫相连的说法);这里只能是指关于典章、即“权利”的那段话,那段话始于出埃及记20:22,并且根据出埃及记20:22和21:1,原是为百姓设立并向百姓宣告的,虽然是借着摩西传达。
因此,这里在神向百姓说明他们的权利之后,接着记述他对摩西本人所说的话,就是要他同亚伦、拿答、亚比户和七十位长老一同上到耶和华这里来。同时,这里当然也包含这样的意思:摩西先前只与亚伦一同上了山(出埃及记20:21),现在首先必须再下山,把神传给他的这些“权利”复述给百姓听;等这事办完之后,他才要和所提到的人再上来。根据出埃及记24:3和24:12(或9节),摩西确实就是这样行的。不过,只有摩西可以亲近耶和华;其余的人要远远地下拜,百姓则不可上来。
第3-4节 出埃及记24:3-11所描写的这项礼仪,被称为“耶和华与以色列所立的约”(出埃及记24:8)。仪式由摩西开始,他向百姓宣读“耶和华的一切话”(即不是十诫,因为百姓已经直接亲耳听见神亲自说这话,而是出埃及记20:22-26中的话)和“一切典章”(21-23章);于是百姓同声回答(“一个声音”),说:“耶和华所说的一切话,我们都必遵行。”这就构成了立约的预备。百姓不但必须知道主在将要与他们所立的约中,向他们所要求的是什么、向他们所应许的又是什么,而且他们也必须声明自己愿意履行所加在他们身上的要求。约本身则始于摩西把耶和华的一切话写在“约书”上(出埃及记24:4、7),为要把这些话作为正式记录保存下来。次日清早,他在山下筑了一座坛,又为以色列十二支派立了十二根界石或柱子,很可能是围绕祭坛、并与祭坛隔着一定距离设立的,为要预备那块土地,好使耶和华在其上与十二支派联合。正如祭坛表明耶和华的同在,因为那是主临到他百姓中间赐福给他们的地方(出埃及记20:24);照样,这十二根柱子或界石也不只是立约的纪念物,更是要表明十二支派所在之处,并代表他们也同样在场。
第5节 在献祭之地这样为耶和华将要与他百姓建立交通所预备了基础和场所之后,摩西打发以色列人中的少年人去预备祭物,并吩咐他们献燔祭和平安祭,就是为耶和华献的平安祭(参利未记3:1),所用的是公牛,就是年轻的牛。这些少年人并不是按着长子天然的权利、在利未祭司制度设立之前执行祭司职分的长子,像昂克洛斯所认为的那样;也不是亚伦的儿子,像奥古斯丁所主张的那样:他们只是作为摩西的仆役行事;洒血的祭司职分则由摩西这位立约的中保亲自执行。因此,这里提到他们,仅仅是作为少年人,也就是强壮而敏捷的人,而不是作为百姓的代表,“借着他们献上祭物,并且他们的姿态仿佛一个刚要开始人生道路的青年”(Kurtz)。因为,正如厄勒所说:“这并不是百姓为自己而献上的祭。其首要目的,是要建立那种交通,借此百姓才得以在献祭中亲近耶和华。此外,按照出埃及记24:1和24:9,百姓正式的代表乃是七十位长老。”不过,虽然这些祭并不是由百姓的代表献上的,也正因如此摩西才从百姓中选出少年人来在这礼仪中充当仆役,但他们仍有某种代替性的地位,因为百姓乃是在他们身上,借着那以特殊方式施行、为配合这独特献祭礼仪之目的而行的洒血,被接纳进入与神的交通之中。
第6-8节 血被分作两半。一半由摩西洒在坛上(זרק,意为摇洒、泼出,与הזּה“弹洒”有别);另一半盛在盆中。之后,他把约书念给百姓听,百姓也应许要遵行、听从耶和华的一切话,他就把血洒在百姓身上,说:“你看,这是立约的血,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立约的凭据。”由于被宰的牲畜有好几只,而且全都是公牛,所以所得的血量必然相当可观,以致其中一半足可装满数个盆,也足可在摇洒时洒到许多人身上。分血为二,乃是关乎立约的双方;这双方要借着此约被带入活泼的合一之中;但这与拜尔和诺贝尔所举出的异教习俗毫无关系,那些习俗是立约双方把彼此的血混合在一起。
因为这里并不是不同种类之血的混合,而是一种血的分开,并且是祭牲之血;在这血中,动物的生命代替人的生命被献上,以纯净生命为有罪的人施行赎罪,并借着这赎罪恢复了因罪而被破坏的神人与人之间的交通。然而,这祭牲之血本身之所以获得这样的意义,只是由于它先被洒在祭坛上;借着这一行为,人的生命就在那为人而被献上的牲畜生命中,被接纳进入在祭坛上所显明的神恩典的交通里,好使这生命因着那赦罪、灭罪之恩典的能力,被分别为圣,归于新的圣洁生活。这样,祭牲之血就获得了一种生命原则的意义,带着神恩典的能力;而这种能力借着洒血传递给百姓。既然把祭血分成两半的唯一理由,是那已经洒在坛上的血不能再收回来洒在百姓身上;那么,这两半血就应当被看作是一种血,先洒在坛上,然后又洒在百姓身上。
在洒在坛上的血中,百姓天然的生命被交给神,作为一个已经经过死亡的生命,好叫它被他的恩典所充满;然后借着洒在百姓身上,这生命又归还给他们,成为一个被神恩典更新了的生命。如此,这血不仅成了耶和华与他百姓之间联合的纽带,而且作为立约的血,它成了圣洁而属神的生命能力,把以色列和他们的神联结起来;而把这血洒在百姓身上,乃是生命真实的更新,是把以色列迁入神的国中,在那里他们被神恩典之灵的能力所充满,并被分别为圣,成为祭司的国度、耶和华的圣洁国民(出埃及记19:6)。这约是“按着这一切话”所立的,就是耶和华所说、百姓也应许遵守的一切话。因此,这约的根基乃是神的律法和典章,作为以色列生活的法则。
第9-11节 以色列人借着立约之血的分别为圣,就有资格上山,在那里观看以色列的神,并举行立约的筵席;当然,不是全体百姓都去,因为从实际情形看这是不可能的,而是由百姓的代表去,就是七十位长老,以及亚伦和他两个长子。后两者与长老一同被召上去,是与他们将来被拣选担任祭司职分有关;那些承担祭司职分的人要在耶和华与百姓之间居于中保的位置,而这次经历正是对此职分的预备。至于为何从众长老中选出七十人(出埃及记24:3),其理由在于这个数字的历史意义和象征意义。“他们看见以色列的神。”这里这样称呼耶和华是十分恰当的,因为他这位列祖的神,借着刚刚立成的这约,真实地成了以色列的神。
我们在理解这种“看见神”(חזה,出埃及记24:11)时,不可越过出埃及记33:20-23所划定的界限;但同时也必须把它看作是神在某种显现形态中的异象,这种显现使属神的本体可以被人的眼目所辨认。经文并没有说明神以何种形态显现。然而,这种沉默并不是如鲍姆加登所说,为“表示他们看见神还不完全”;也不能像霍夫曼那样解释,说“他们所看见的,与百姓常常摆在眼前的事物不同,只是在于:当他们进入那包围着山、山顶仿佛烈火焚烧的黑暗之后,那火的记号便与云分开,并呈现出一种形状,在其下方明亮清澈,仿佛安宁福乐的形象。”这些话显然是要断定比“他们看见神向百姓显现时的火焰形态,并且平时火焰被云遮蔽,而他们在山上却看见没有云遮蔽的火焰”更多的内容。
因为既然摩西曾看见耶和华的形像(民数记12:8),那么我们便可以相当合理地推论,尽管按照出埃及记24:2,百姓的代表不可亲近耶和华,并且也不会与申命记4:12、4:15相矛盾,他们也看见了神某种形状。只是这形状没有被描述出来,为的是不给百姓制造耶和华形像的倾向以任何鼓励。由此我们也看到,以赛亚叙述自己看见主坐在高高的宝座上时(以赛亚书6:1),也没有描述那形状。“他脚下仿佛有平铺的蓝宝石,如同天体的清明。”这里“蓝宝石地面”(לבנת)出于“白净、明澈”之意,而不是“砖”;“天体的实质”(עצם)则指身体、实体、实质。其意乃是表明,以色列的神坐宝座在天以上,处于超越尘世的荣耀和不受搅扰的福乐中。神也愿意让他的百姓分有这福乐,因为“他不下手加害以色列的尊者”,也就是没有攻击他们。
“他们观看神,他们又吃又喝”,就是说,他们就在如此靠近神的地方,举行那在立约时所献平安祭的筵席,并且在这立约的筵席中,预先尝到神将在他国度中赐给并苏醒他蒙救赎之民的宝贵荣耀恩赐。正如出埃及记19:5-6中的应许,就是神在西奈山为立约开路时所赐下的,应许已清楚摆在那从埃及被救出来之民面前、作为他们神圣呼召的终极目标;照样,这礼仪的结尾也是要借着百姓代表亲身的经历,把那摆在他们前头之目标的荣耀,作为可感知的凭据赐给全体百姓。看见以色列的神,是在永恒中得见神之福乐的预尝;而在山上、在神面前所守的立约筵席,则是羔羊婚筵的预表;到他荣耀完全显现的日子,主必召人赴那筵席,并在那里呈献他那已经完全的教会(启示录19:7-9)。
第12-18节 出埃及记24:12-18为后面25-31章所记、摩西领受关于建造圣所之启示作了准备。立约筵席结束之后,百姓的代表与摩西一同离开了山。这事虽然没有明说;但既然神为此节期召他们上山,节期结束之后他们回到营中,本是理所当然的。于是,神再次吩咐摩西上山,并留在那里,因为他要将石版赐给摩西,就是那法版以及诫命,他已经写下这些,为要教导他们(参出埃及记31:18)。第13-14节 当摩西带着他的仆人约书亚预备上山的时候(参约书亚记17:9),他吩咐长老留在营中原地等候他们回来,并指派亚伦和户珥(参出埃及记17:10)在百姓中若有争讼的事发生时,代理施行审判。“凡有争讼之事的”,就是凡有案件、有争执事项的人(关于“有……的人”这一用法,参创世记37:19)。第15-17节 当他上山的时候,耶和华的荣耀停留在山上;山被云彩遮盖六天,而那荣耀本身在下面营中的以色列人眼前显现,如同吞灭的烈火(参出埃及记19:16);到了第七天,神从云中呼召摩西。约书亚是否跟随他进入,我们没有被告知;但从出埃及记32:17显然可知,约书亚与他一同在山上,虽然根据出埃及记24:2和33:11判断,他并没有进入神直接同在之处。
第18节 “摩西在山上四十昼夜”,包括前面等候的六天在内;这整个期间他都没有吃喝(申命记9:9)。数字“四十”显然具有意义,因为这不仅在他第二次长久停留于西奈山时再次出现(出埃及记34:28;申命记9:18),后来也再次出现在以利亚靠着天使所赐食物的力量,行走四十昼夜到神的山何烈山的时候(列王纪上19:8),以及耶稣受试探时禁食四十昼夜的时候(马太福音4:2;路加福音4:2);甚至以色列人在旷野漂流四十年,看来也具有这种意义(申命记8:2)。在这一切情形中,这数字都指向一个试炼时期,一个信心受考验的时期,同时也是一个借着神所赐奇妙扶持而使信心得坚固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