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犹太人向仇敌报仇。普珥节的设立——以斯帖记 9 在两道诏令所指定的日子,犹太人在王国各城各省聚集,要杀灭一切寻索他们性命的人;又因王的官员支持他们,就使仇敌大大败落(以斯帖记 9:1-10)。照王后的请求,王准许书珊的犹太人在次日也与仇敌争战(以斯帖记 9:11-15);而王国其余城邑和地区的犹太人只在亚达月十三日为保全性命而争战;因此,那些地方的人在十四日安息,书珊的人却直到十五日才安息,于是前者守这一日、后者守那一日,为设筵欢乐的日子(以斯帖记 9:16-19)。后来,以斯帖和末底改就为波斯帝国所有犹太人设立这安息之日为节期,名叫普珥节(以斯帖记 9:20-32)。
第1-10节 犹太人向仇敌报仇。——以斯帖记 9:1。当年十二月,就是那月十三日——犹太人在各城聚集,等等。这个时间说明之后接着有几句插入语,所以对当时所发生之事的陈述直到“聚集”(נקהלוּ)才继续,见以斯帖记 9:2。这些插入语不仅说明刚提到的那一日的意义,也概括叙述了犹太人与仇敌之间的争战。第一句是:“王的谕旨将要举行,就是王的命令快要施行的时候”,意思是王命执行的时刻临近。第二句是:“就是犹太人的仇敌盼望辖制他们的日子,事情却反过来了,犹太人反倒辖制恨他们的人。”“辖制”(בּ שׁלט)即统治、占上风。נהפוך是绝对不定式,代替未完成式。
Bertheau把“它”(הוּא)指向“日子”(יום):这日子从犹太人的灾祸之日变为亨通之日,联系到以斯帖记 9:22;但这里说的并不是日子的改变,而是仇敌盼望之事变成了相反的结果;因此必须把הוּא看作中性:事情改变了,也就是相反的情形发生了。代词“他们”(המּה)是为强调主语;参 Ewald, §314, a,他在此类情形中把הוּא המּה理解为 ipse, ipsi。以斯帖记 9:2-3,“在他们的城里”(בּעריהם),即他们在王全国各省所居住的城邑。“伸手攻击”(יד לשׁלח),也见于以斯帖记 2:21;3:6,是指下手杀害,攻击那些寻索他们祸害的人,也就是想要灭绝他们的人。
“没有人能敌挡他们”(בּפני עמד,像约书亚记 10:8;21:42等处),因为众民都惧怕他们(参以斯帖记 8:17注)。并且“各省的首领、总督、省长(参以斯帖记 8:9)和办理王事的人(המּלאכה עשׁי,参以斯帖记 3:9注)都帮助犹太人(נשּׂא,如以斯拉记 1:4),因为众人都惧怕末底改。”以斯帖记 9:4:“因为末底改在王宫中为大”(即深受王尊重),他的名声传遍各省(שׁמעו,如约书亚记 6:27;9:9;耶利米书 6:24);“这末底改日渐昌大。”参历代志下 17:12,那里用分词גּדל代替绝对不定式גּדול。以斯帖记 9:5。犹太人既得支持,就用刀击杀毁灭仇敌。
הכּה与בּ连用,表示击打某人,或使仇敌遭受败击;参如撒母耳记下 23:10;24:17;民数记 22:6。其意又因“刀杀、杀戮、灭绝的一击”(וגו מכּת־חרב)而加强,正与以斯帖记 8:11的诏令相合。“任意待那些恨他们的人”,意思是按他们自己的裁量向仇敌施报。以斯帖记 9:6。在书珊城堡中,他们杀灭了五百人(约数)。以斯帖记 9:7-10。又杀了哈曼的十个儿子,其名字记在以斯帖记 9:7-9;(注:圣经抄本和版本中,哈曼众子的名字以特殊方式排列,这种排列既然根源于古时书写方式,原初大概只是为使这些名字更醒目并便于计数。后来的拉比却试图从中发现更深的意义。
有人说这种写法是 signum voti, ut a ruina sua nunquam amplius resurgant,或说是一个记号,表明 sicut hi decem filii in linea perpendiculari, unus supra alterum, suspensi fuerint。参 Buxtorf, Synagoga jud. 1580年巴塞尔版,第157-159页。
至于第一、第七、第十个名字中较小写法的字母ת、שׁ、ז所表示的意思,则无人知道;第十个名字中较大的ו,可能是要借其字形突出这最后一个名字。)但他们却没有下手取财物,虽然以斯帖记 8:11准许他们这样做,正如哈曼的诏令在以斯帖记 3:13中也曾吩咐仇敌如此行,为要表明他们所寻求的不过是自己性命的安全;因为那些被杀的人原是要夺去他们性命的人。C. a Lapide如是说。
第11-12节 当日,有人将争战的结果奏报于王,把书珊被杀之人的数目报告给他;王就对王后以斯帖说:犹太人在书珊城堡杀了五百人,又杀了哈曼的十个儿子;“在王其余各省,他们又作了什么呢?”意思是,若他们在书珊已杀了五百人,那么在王国其他地方岂不更杀了许多人吗?随后王又问她还想要什么,或还求什么。关于这些话,参以斯帖记 5:6和7:2。
第13节 以斯帖请求说:“求你准书珊的犹太人明日也照今日的旨意行,并把哈曼十个儿子的尸首挂在木架上。”也就是把他们的尸身钉在木架上,使其更受羞辱,照着希伯来人和波斯人的习俗;参申命记 21:22和以斯拉记 6:11的解释。关于她提出此请求的动机,见上文第194页。
第14节 王就吩咐如此行。“于是谕旨传在书珊,人就把哈曼十个儿子挂起来了。”这在书珊所发的谕旨,并不是指把哈曼众子挂起来,而是指准许犹太人在次日也与仇敌争战。这不仅由与以斯帖记 8:13相比较可知,也由本节上下文所要求;因为由于这道谕旨,犹太人在亚达月十四日又聚集(参“他们就聚集”,ויּקּהלוּ,见以斯帖记 9:15);而挂哈曼众子这件事,却是在附带从句中用简单完成式תּלוּ叙述的。
第15-17节 在这第二天,犹太人又杀了三百人;参以斯帖记 9:10。——以斯帖记 9:16。其余各省的犹太人,就是王国其余地方的犹太人,都聚集起来,为保全性命站立得住,并得享脱离仇敌的安息;他们杀了仇敌七万五千人,却没有下手取财物。על עמד如以斯帖记 8:11。“得享脱离仇敌的安息”(מאיביהם ונוח)插在“为保全性命站立得住”和“杀戮”之间,颇为醒目;我们本来更会预期,像以斯帖记 9:17和9:18那样,在杀戮之后、次日才提到安息脱离仇敌。这些词之所以置于此处,只能解释为叙述者想立刻指出事情最后怎样结束。叙述随后用绝对不定式继续,而不是用构成不定式从而受前文支配。这样一来,正如Ewald §351, c所说,句子所有可能的色彩都消失在这种灰暗而无定形的结尾里,也就是用绝对不定式代替限定动词。然而,这种措辞上的不精确,并不能使我们假定这里有插入或经文遭改动。日期的说明见于以斯帖记 9:17,接着后面的子句又用绝对不定式补上:“就在本月十四日安息,并以这日为设筵欢乐的日子。”
第18-19节 但书珊的犹太人在亚达月十三日和十四日两天仍与仇敌争战,直到十五日才安息,所以他们以十五日为欢喜的日子。——在以斯帖记 9:19又说,乡间城镇和村庄的犹太人以十四日为欢乐的日子;这一陈述借着“因此”(על־כּן)附加上去,显明它是前文的结果。经文写作הפּרוזים(Chethiv),也许是פּרזים的亚兰语形式,参申命记 3:5和撒母耳记上 6:18。פּרוזי是指空旷地区无城墙之城镇、村庄的居民,与有坚固城防的都城相对;见申命记 3:5注。关于פּרזות,参以西结书 38:11;撒迦利亚书 2:8。又“彼此馈送礼物”(וגו מנות משׁלוח),就是彼此送食物的分;参尼希米记 8:10、8:12。
第20-22节 末底改和以斯帖借着书信设立普珥节。以斯帖记 9:20。末底改把这些事写下来,送信给各处的犹太人,等等。这里“这些事”(האלּה הדּברים)并不是指本书的内容,而是指近来所发生的事,尤其是犹太人战胜仇敌之后,在书珊于亚达月十五日安息,在其余各省于十四日安息,并把这些日子守为欢乐之日。这由这些书信的目的可清楚看出,见以斯帖记 9:21:“嘱咐他们每年守亚达月十四日和十五日,照犹太人脱离仇敌得享安息的日子,又照那使他们忧愁变为欢乐、悲哀变为喜乐吉日的月份,叫他们守为设筵欢乐、彼此馈送礼物、周济穷人的日子。” “守日子”(יום עשׂה)就是庆祝某日。以斯帖记 9:21中的“使他们成为”(עשׂים להיות),经过长串插入语后,在“守这些日子”(אותם לעשׂות)中又被接续起来。קיּם即坚立一事,使其有效;参路得记 4:7。亚达月十四日和十五日都被定为节日,因为犹太人在这两日中得享脱离仇敌的安息,并用设筵欢庆这安息;有人在前一日庆祝,有人在后一日庆祝。
第23节 犹太人就应承照起先所行的,并照末底改所写给他们的去行。照以斯帖记 9:22,他们已经开始守这两日;末底改又写信给他们,要他们把这事定为每年的惯例。于是他们因末底改的书信,同意如此行。他们这样做的理由记在以斯帖记 9:24和9:25;这节期之名则在以斯帖记 9:26中,借着简要重述引起此节的事件而得解释。随后在以斯帖记 9:26和9:27,又用较为繁复的话再说明一个事实:正是因为这封信,并因他们所看见的,也就是所经历的,这节期的年年庆祝就为一切时代所有犹太人立为永远的纪念(见以斯帖记 9:28和9:29)。
第24节 因为全体犹太人的仇敌哈曼,曾设计要灭绝犹太人(参以斯帖记 3:1,3:6等),并且掣普珥,就是掣签(见以斯帖记 3:7注),要剪除他们、灭绝他们。המם这词多用于神使仇敌溃乱而灭亡,见出埃及记 14:24;申命记 2:15等处。
第25节 “及至这事来到王面前”(וּבבאהּ),并不是说“她”,即以斯帖,来到王面前,因为上下文中并未提到以斯帖,而是指“这事”来到王前;王就“用书信下令”(以斯帖记 8:8),即发出书面的命令:要使他所设计害犹太人的恶谋归到他自己的头上;于是人就把他和他的众子挂在木架上。
第26-27节 因此,他们照着“普珥”的名字,称这些日子为“普珥日”(Purim)。第一个“因此”(על־כּן)是承接前文,说明因刚才所提到的事,这节期为何得名“普珥日”。第二个“因此”(על־כּן)则开始一个新句,一直延续到以斯帖记 9:28,解释为何这些节日成为所有犹太人共同遵守的节期;也就是因为这信上的一切话(末底改的信,见以斯帖记 9:20),以及他们关于这事所看见的(על־כּכה,即关于这件事),并且临到他们身上的事(所以有两个原因:(1)因末底改书面的吩咐;(2)因他们自己经历了这件事),犹太人就为自己、他们的后裔、并一切归附他们的人(即归信者)立定并承担,要毫无缺失地、照关于这两日所写的,并照所定的时候,年年守这两日。
第28节 又使这日子世世代代、各家、各省、各城都记念遵守;这普珥日在犹太人中不可废掉,在他们后裔中也不可忘记。分词“被记念、被遵守”(ונעשׂים נזכּרים)仍然系于以斯帖记 9:27中的“成为”(להיות)。直到末句,句式才由“不可废掉”(להיות לא)转为限定动词。יעבור ולא是副词性迂回表达:意思是永不废弃,不可更改。כּכתבם,secundum scriptum eorum,即照末底改为这些日子所写的(以斯帖记 9:23)。כּזמנּם,即照他为这些日子所定的时候。מן סוּף就是从……止息,即在他们后裔中止息。
第29-32节 王后以斯帖和末底改发出第二封信,规定在普珥日禁食哀哭。以斯帖记 9:29。王后以斯帖和犹太人末底改满有权柄地写信,也就是非常郑重有力地写信,要坚立这第二封有关普珥日的信,也就是要使这第二封信的内容具有律法效力。这里的“这”(הזּאת)是指下文,因为下文简略提示了信的内容。这封信称为“第二封”(השּׁנית),是相对于末底改在以斯帖记 9:20所寄出的第一封信而言。以斯帖记 9:30-32。
“他”(末底改)就把信,就是以斯帖记 9:29所提的文书副本,送给亚哈随鲁王国一百二十七省所有的犹太人,是“平安诚实的话”,也就是包含平安诚实之话的信(以斯帖记 9:31),为要照犹太人末底改和王后以斯帖所定的,又照犹太人为自己和后裔所定的,按着这些日子的定期,立这普珥日;并要立定禁食哀号的事(或“话”,即条例)。בּזמנּיהם,即在它们所定的时候;这个后缀既然指普珥日,那么“时候”(זמנּים)只能指这些日子中的时段。以斯帖记 9:29-31的意思如下:照着以斯帖和末底改的吩咐,犹太人为自己和后裔,在普珥日中也规定了禁食哀号的时候。为使这规定对波斯帝国各省所有犹太人都具有约束力,以斯帖和末底改便发布第二封信,由末底改传遍亚哈随鲁王全境。
随后,以斯帖记 9:32又补充说,以斯帖的命令规定了这些普珥日的事,也就是第29-31节所提的吩咐,包括在这些日子禁食哭泣,并且这事写在书上。这里的“书”(הסּפר),即写下这命令的书,不能指以斯帖记 9:29所提以斯帖的文书,而是指某种有关普珥日的书面文件;这文件虽未流传至今,但本书作者曾用它作权威根据。至于在普珥日中何时禁食哀号,本节并未说明;然而这只能是在哈曼所定要灭绝犹太人的那日,就是亚达月十三日。犹太人把这日守为“以斯帖禁食”(אסתּר תּענית)。
(注:根据马加比二书 15:36,战胜尼迦挪的胜利应在亚达月十三日庆祝;但据Cassel博士在Grimm的《简明释经手册·次经》对马加比二书 15:36的注释,尼迦挪节在犹太著作中曾被提到,如《禁食卷》12章、巴比伦塔木德《禁食篇》18b页,以及《文士小论》17:4,但至少在最近一千年中绝未被遵守。《Sheiltot》一书,即R. Acha于9世纪所作,称亚达月十三日是记念以斯帖禁食的禁食日;而甚至在塔木德时期,“以斯帖禁食”却被说成是一个三日禁食,只是放在普珥节之后举行。由此显然可见,拉比们对于这“以斯帖禁食”的时间曾有不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