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bleCollab
En

以斯帖记 第 2 章 · 凯尔与德里慈

旧约圣经注释 · Biblical Commentary on the OT · 原作公版

Esther 2

引言 以斯帖被立为后 - 以斯帖记 2 末底改为王所效的劳役 亚哈随鲁王的忿怒平息以后,他想起自己对瓦实提的严厉处置;于是他的臣仆建议,应当从全国各地选召美貌的年轻处女到书珊的女院,使他可以从她们中间拣选一位新后。王喜悦这建议,就照此施行(以斯帖记 2:1-4)。然而在书珊城中,住着一个从耶路撒冷被掳来的犹太人,名叫末底改。这人将他叔叔的女儿以斯帖当作自己的孩子抚养长大(以斯帖记 2:5-7)。于是,照着王的命令,许多少女被聚集到书珊,以斯帖也被带进王宫;当她按例接受洁净和膏抹的过程时,就在掌管女子的人眼前蒙恩(以斯帖记 2:8-14)。随后轮到她被带到王面前,她在王眼前比众少女更蒙宠爱,王就拣选她代替瓦实提作王后。然而照末底改的吩咐,她并没有向任何人透露自己的本族本家(以斯帖记 2:15-20)。同时,有两个朝臣图谋害王。末底改发觉了他们的阴谋,就借以斯帖禀告王;于是这事被查究,证实属实。作恶的人受了刑罚,这事也被记在国中的史册上。

第1-4节 这些事以后,亚哈随鲁王的忿怒止息了(שׁך,出于שׁכך,意为沉下去,用于忿怒即指平息),他就想起瓦实提和她所行的,并向她所定的旨意(גּזר,意为决定、不可撤回地定旨;参但以理书 4:14 的 גּזרה);显然他心里生出想与她重归于好的意思,也许还伴随着一个念头:她可能受了过严的对待。为了防止他对被废之妻重新产生爱意,因为这种情形很可能严重危及一切曾赞同废黜她的人,王的臣仆,就是在他左右的宫廷官员,说:“可以为王寻找容貌俊美的年轻处女。” בּתוּלות,“处女”,加在 נערות 之后;后者本只表示到了婚嫁年龄的年轻女子。

以斯帖记 2:3:“王可以在国中的各省派官员,将一切容貌俊美的处女聚集到书珊城堡的女院,交在掌管女子的王的太监希该手下,并给她们所需的洁净之物;王所喜爱的女子,可以立为王后,代替瓦实提。” 交在希该手下,就是交由他照管和监督;从以斯帖记 2:12 看来,凡收进女院的女子,都要在被引到王前以前经过一年的预备。希该(在以斯帖记 2:8 和 2:15 称为 Hegai)是太监,掌管女子,就是王后宫的总管。ונתון 是不定词绝对式,用来代替限定动词,以加强语气:要给她们预备。תּמרקום 出于 מרק,意为擦抹、修饰,这里指用各种贵重香膏所作的洁净和妆饰;参以斯帖记 2:12。这话使王喜悦,王就如此行了。

第5-7节 在叙述这事如何执行以前,史家先介绍了随后叙事中的两个主要人物。以斯帖记 2:5:在书珊城堡有一个犹太人,名叫末底改(מרדּכי,更准确的版本作 מרדכי),是睚珥的儿子、示每的孙子、基士的曾孙,是一个便雅悯人(ימיני אישׁ,如撒母耳记上 9:1)。睚珥、示每和基士,很难理解为末底改的父亲、祖父和曾祖父。相反,若睚珥或许是他的父亲,那么示每和基士可能是著名祖先的名字。示每大概就是我们从大卫历史中所熟知的基拉的儿子示每(撒母耳记下 16:5列王纪上 2:8、36以下);而基士则是扫罗的父亲(历代志上 8:33撒母耳记上 9:1);因为在家谱系列中,一般只列出几个著名的名字;参如历代志上 9:19;6:24。

根据这种解释,约瑟夫(《古史》xi.6)认为以斯帖有王室血统,即出于以色列王扫罗的家系;而塔古姆则把示每看作那位咒诅大卫的便雅悯人。末底改这个名字也出现在以斯拉记 2:2尼希米记 7:7,指另一个与所罗巴伯一同归回的人,但这名字几乎不能与波斯语 mrdky(小人)联系起来。亚本以斯拉、莱特富特等人,的确认为本书中的末底改就是那位曾随所罗巴伯上来、后来又回到巴比伦的人;然而名字相同,并不足以证明是同一个人。年代的说明,以斯帖记 2:6:“从前尼布甲尼撒将犹大王耶哥尼雅和百姓从耶路撒冷掳去,末底改也在其内”,这带来一些困难。

因为从耶哥尼雅被掳之年,即主前 599 年,到薛西斯登基之初,即主前 486 年,中间相隔 113 年;因此,如果把 אשׁר 指末底改,那么即便他当时还是孩童被掳,到那时也已有 120 至 130 岁;而以斯帖直到薛西斯第七年(以斯帖记 2:16)才被立为后,那么末底改在大约 125 岁时成了这君王的首相。兰巴赫并不觉得这年龄不可置信,尽管我们不能认为末底改在如此高龄时出任大臣是很可能的。

(注:Baumg. 适切地说,见前引书,第 125 页:Etsi concedendum est, non esse contra naturam, si Mordechaeus ad illam aetatem pervenerit, et summa hac constitutus senectute gravissimis negotiis perficiendis par fuerit, tamen est hoc rarissimum et nisi accedit certum testimonium, difficile ad credendum。)因此,克莱里库斯、鲍姆加登等人把关系代词 אשׁר 归于最后一个名字基士,理解为他是与耶哥尼雅一同被掳的,而他的曾孙末底改则生于被掳之地。

这样,基士和示每就必须被视为末底改的曾祖父和祖父。我们承认这种看法是可能的;然而,按希伯来叙事的风格,把 אשׁר 指向前句的主要人物末底改更为合宜,因为到以斯帖记 2:7 所继续谈论的仍是他。因此我们宁愿采用这种指向,但并不因此把末底改的年龄定为超过 120 岁。因为“被掳去”的关系从句,不必严格理解为断言末底改本人就是被掳去的;这里的目的只是说明他的出身和谱系,而不是他的个人经历,所以只包含这样的意思:他属于那些随耶哥尼雅一同被尼布甲尼撒掳到巴比伦去的犹太人,以致他虽然生于被掳之地,却是在他祖先的身位中被带到巴比伦去的。对这段经文的这种理解,与先前对雅各的孙辈和曾孙辈同他下埃及之名单的说明相一致;参看那处经文的解释。

(注:鲍姆加登也认为这种见解可以成立,并正确指出,第 127 页:Scriptoribus sacris admodum familiare est singulos homines non per se et sepositos spectare, sed familias et gentes ut corpora quasi individua complecti, ita ut posteri majorum personis quasi contenti et inclusi, majores vero in posteris ipsi subsistere et vivere existimentur. Ex hac ratione Mordechaeus captus esse dici potest, quamvis ipse satis diu post Jechoniae tempora ex iis, qui a Nebucadnezaro abducti sunt, natus fuerit。)以斯帖记 2:7:末底改是哈大沙的 אמן,即看守者、养育者,也就是养父(אמן 构造成分词,与 את 连用)。

הדסּה 的意思是“番石榴花”或“桃金娘”(示米特语中的 הדס),如同希腊名字 Μυρτία、Μυῤῥίνη。“就是以斯帖”,即那位以“以斯帖”之名闻名的王后。名字 אסתּר 是古波斯语 stara 前加一个辅音 א,对应于希腊语 ἀστήρ,即“星”,现代波斯语为 sitareh。她是 בּת־דּדו,即他父亲兄弟的女儿,在她父母去世后被末底改收养;并且还告诉我们,她体态秀美,容貌俊丽。照以斯帖记 2:15,她父亲名叫亚比孩,是末底改的叔叔,因此以斯帖是他的堂妹。

第8-9节 王的诏令和谕旨传开的时候,就是在全国宣告之后,许多少女被聚集在书珊,以斯帖也被送入王的后宫,交给希该看管。这女子使他喜悦,并在他眼前蒙恩(חסד נשׂא,意为“得着慈爱”,即蒙恩,与 חן נשׂא 同义,见以斯帖记 2:15 和 5:2)。וגו ויבהל,“他便急忙给她洁净用的香膏,以及从王宫拨给她的七个侍女。” 不定词 להּ לתת 按亚兰语惯用法,置于其宾语之后,并系属于 יבהל。关于 תּמרוּקים,见以斯帖记 2:3 注。מנות,“分”,这里指食物的分配,如以斯帖记 9:19、22 和撒母耳记上 1:4。那七个侍女(带冠词的 הנּערות)是分派来服事被选入王宫之处女的婢女。分词 ראיּות:为某种特定用途而挑选的,在《塔木德》和拉比希伯来语中作 ראוּי,dignus, decens, conveniens,只在此处出现。ישׁנּה,“他使她和她的侍女迁到女院中最好的地方”,就是把她们从普通房间调出,安置在最好的住处,大概是那些惯常预备给将要被带到王前之女子所住的华美房间。

第10-11节 以斯帖记 2:10 包含一条补充说明。以斯帖受到这种良善而恭敬的待遇,是因为她遵照末底改的吩咐,没有表明自己的本族和宗族,就是她犹太人的出身;因为一个犹太少女本来不太可能受到这样友善的对待。以斯帖记 2:11 也含有一则附加说明,先在这里提出,为的是使以下所述能被正确理解;这说明又在以斯帖记 2:19 以及其他几处以另一关联被重复:末底改天天在女院前院外行走,要知道以斯帖平安不平安(שׁלום),并知道她的景况如何(בּה יעשׂה,直译即“向她所行的事”)。由此可见,末底改与以斯帖一直保持联络。这种联络如何进行,文中没有更详细说明;大概是借着服事她的侍女。犹太解经家认为,末底改身居高位,因此可以自由出入王宫,也就容易找到办法与他的亲属通消息。

第12-18节 在叙述以斯帖如何进见王以前,叙述者在以斯帖记 2:12-14 更详细地描述了这件事的预备过程,以及以斯帖在这方面的表现。以斯帖记 2:12-13:“众女子各按次序进去见亚哈随鲁王的时候,必先照女例满了十二个月,因为她们洁净的日期满了:六个月用没药油,六个月用香料和洁净妇女所用之物。女子进去见王的时候,凡她所要的,都必给她,让她从女院带进王宫去。” תּור,依次轮流,仅用于此处和以斯帖记 2:15。女子进去见王的次序,不会临到任何人,直到 וגו היות מקּץ,就是“照女例办理完她的事,时候满了”为止。这段时间自她进入女院起共持续十二个月;而“女例”就是:她要用没药油洁净六个月,又用 בּשׂמים,即香料和别样膏油洁净六个月。

בּאה הנּערה וּבזה(以斯帖记 2:13)继续前面从 כּהנּיע 开始的先行从句;或者更准确地说,是继续第二个先行句,而结论句 כּל־אשׁר את 就与之相连。有些解经家像七十士译本那样,把 בּזה 理解为时间:illo sc. tempore;另一些则理解为状态:hoc modo ornata 或 ea lege(Cler.),因此意义上与以斯帖记 4:16 的 כּן 平行。两种看法都讲得通,也合乎文意,但后者与平行经文以斯帖记 4:16 更一致,因此更可取。“凡所给她的”,只能是指装饰品和珠宝,使每个女子都可以按自己的喜好装扮妆饰,进到王面前。

以斯帖记 2:14:晚上她进去见王,次日早晨回到女子第二院,交给掌管妃嫔的王的太监沙甲看管;除非王喜爱她,又提名召她,她就不再进去见王。שׁני 代替 שׁנית,如尼希米记 3:30以斯帖记 2:15:轮到以斯帖进去见王的时候,她除了王的太监、掌管女子的希该所指定的以外,别无所求(关于“带去”的意思,见以斯帖记 2:13);因此她并不着意靠特别装饰来讨王喜悦,并且凡看见她的都喜悦她,就是因她的端庄与谦逊。关于 חן נשׂא,见以斯帖记 2:9 的说明。以斯帖记 2:16:她被带进王宫(מלכוּת בּית 代替 המּלך בּית,即“国度的宫殿”,王的居所)是在十月,就是提别月,在王第七年。

以斯帖记 2:17:王爱以斯帖过于爱众女子,她在王眼前比众处女更蒙恩宠;王就把后冠戴在她头上,立她为后,代替瓦实提。其明显的意思是:王在初次见她之后,立刻对以斯帖的 affection 胜过一切女子和处女,并拣选她作王后。以斯帖记 2:18:为庆贺以斯帖登上后位,王为众首领臣仆设摆大筵席,称为“以斯帖的筵席”,又给各省豁免。动词的 Hiph. 形式 הנחה 在七十士译本中译作 ἄφεσις,在武加大译本中译作 requies,或者理解为减免赋税,或者理解为免除劳役、放假。虽然迦勒底译本将其理解为免税,但动词 עשׂה 的用法更支持后一种意思,即设立一个节日,在那一天人们可以停工。

最后,他又按王的厚恩赏赐礼物;משׂאת 如阿摩司书 5:11耶利米书 40:5;המּלך כּיד 如以斯帖记 1:7。令人觉得奇怪的是,从亚哈随鲁第三年废瓦实提,到第七年立以斯帖为后,中间竟隔了四年;这段时距,单凭本书现有的记述并不能充分解释。瓦实提失宠与王想起她之间,只可能经过很短的时间;因为经文说,这是在王忿怒平息的时候。随后立刻就提出从全国聚集处女到书珊的建议。现在,如果执行这建议用了半年,而众处女接受膏抹等预备又用了一年,那么以斯帖即使再等六个月才轮到她进见王,也本可以在瓦实提被废后两年内被立为后。既然她一进女院就蒙希该恩待,以致他急忙办理她洁净的事(以斯帖记 2:9),她就不应当是最后才被带到王前的人,反倒更应当是最先去的几个之一。

瓦实提被废和以斯帖被立之间所经过的长时间,只有借助薛西斯在位史才能得到令人满意的解释;事实上,就是因为他在此期间发动了对希腊的远征。

第19-20节 以斯帖记 2:19-23 记述了一件对于后来叙事发展极其重要的插曲。当处女第二次聚集的时候,有两个朝臣向王发怒,想要下手害他。这事被坐在朝门、并且即使在以斯帖作王后以后仍与她保持不断联络的末底改知道了;末底改就借以斯帖告诉王,使王得知此事。案件经过查究,证实所报属实,作恶的人便受了刑罚,事情的详情也被记在国中的史册上。“第二次聚集处女的时候”这句话,是用来界定两个朝臣阴谋发生的时间;这一点从以斯帖记 2:21 的 ההם בּיּמים 是指向以斯帖记 2:19 的 בת בּהקּבץ 这一事实可见。然而这句话却是难解的。其难解之处在于:既然亚哈随鲁已经选中了以斯帖,就看不出为何还要再次聚集处女。

句子 שׁנית בּתוּלות וּבהקּבץ 显然对应于第 8 节的 נערות וּבהקּבץ。格劳秀斯早已正确看出这一点,但他却错误地推论:est ἐπάνοδος (retrogressio), referendum enim hoc ad illa quae supra, ii. 2。然而这不仅与 שׁנית 不符,也与以斯帖记 2:21 和 2:22 中句子的正确理解不相合;因为那时以斯帖已经是王后,末底改正坐在王宫门口,从那里与她保持联络;而当以斯帖还在女院中、由希该看守、预备进见王的时候,末底改却是天天在女院前院外行走(以斯帖记 2:11)。

德鲁修斯的看法更不可取,伯特豪也采纳了他的意见;他们认为第二次聚集处女,是指这些女子见过王之后,必须进入女子第二院,受沙甲更严格的看管(以斯帖记 2:14)。但她们那时已不再是 בּתוּלות,而是 פּילגשׁים(以斯帖记 2:14),因此她们进入妃嫔之院,不能称作“第二次聚集”,因为她们先前作为处女是在另一座房屋里。对于 שׁנית,留给我们的唯一解释就是:即使在以斯帖被拣选作王后以后,确实仍然有第二次聚集处女的事;正如 C. a Lapide 所说,这正是这些词语毫无疑义所宣告的。事情本身也符合流行的一夫多妻风俗;君王尤其把这风俗推行到极端,正如 C. a Lapide 指出,所罗门例如有七百个妻子和三百个妃嫔,也就是 secondarias uxores。

从 וּמרדּכי(以斯帖记 2:19)起,接下来是一连串解释性的状语从句:“末底改坐在朝门”引出插入的一句话:“以斯帖照着末底改所嘱咐的,还没有将她的亲属和她的本族说出来(参以斯帖记 2:10);因为以斯帖遵行末底改的命令,如同她受他抚养的时候一样。” 也就是说,以斯帖在被立为王后之后,仍然像从前作他养女时那样,顺从末底改不把自己犹太出身显明出来的吩咐。אמנה,“抚养、教养”,是由 אמן 派生出来的名词。

第21-23节 以斯帖记 2:19 中的时间说明,又由“当那些日子”这句话接起来;接着把解释性的从句以斯帖记 2:20 重复一遍;然后才告诉我们那时究竟发生了什么。在那些日子,辟探和提列这两个王的太监,就是守门的(宫门守卫,七十士译本作 ἀρχισωματοφύλακες),恼恨王,想要下手害亚哈随鲁王,就是要杀他。以斯帖记 2:22:末底改知道了这事,就告诉王后以斯帖;以斯帖奉末底改的名告诉王。以斯帖记 2:23:这事便查究出来(即由王查究),证实了,正如末底改所作的见证。于是把那两个罪犯挂在木头上,就是钉在木桩上,一种类似十字架的刑罚;见以斯帖记 6:11 注;并且将这事记在史册上,就是国中的年代志里。המּלך לפני,“在王面前”,就是在君王亲自主持审判、法庭宣判之后,当场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