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建立在重述他们先前诸罪之上的、对自义的警告——申命记 9章-10章11节
除了那种更粗俗的骄傲,就是完全忘记神,并把成功与昌盛归于自己的能力和努力之外,还有一种更为精致的骄傲,也极容易蔓延;那就是承认神所赐的福分,却不把这些福分当作主恩典中白白赐下、不配得的礼物而感恩领受,反倒只把它们看作自己公义与美德的证明。因此,摩西特别警告以色列人,要防备这灵魂危险的仇敌;他首先毫无保留地宣告,主将迦南赐给他们,并不是因他们自己的公义,乃是因迦南人自己的恶,主要将他们灭绝(申命记 9:1-6);随后又用刚刚过去之事的明证,使他们自卑,表明他们在西奈立约之后,怎样因离道反叛他们的神而惹主发怒;并且事情严重到一个地步,若不是他恳切代求,就不能阻止百姓被毁灭(申命记 9:7-24),也不能使圣约的凭据再次得以更新(申命记 9:25-10:11)。
1-6节 申命记 9:1-3 关于自以为义的警告,以及发出这警告的缘由。以色列人如今将要过约旦河(“今日”是表示时候已经临近),去得着那些在人数和力量上都胜过他们的国民(即申命记 7:1 所提到的迦南各族),并得着那些广大坚固、高得顶天的城邑(参申命记 1:28),就是那又大又高的亚衲族(申命记 1:28);众所周知,没有人能在他们面前站立得住(התיצּב,如申命记 7:24);而且他们也知道,耶和华他们的神在他们前面过去,要毁灭并制伏这些国民;既然如此,当这事成就的时候,他们心里不可说:“耶和华领我进来得这地,是因我的公义。”在申命记 9:3 中,היּום וידעתּ 不当按命令式来理解,而是表明现实的事实,与申命记 9:1 的“你要过去”相呼应。
以色列此时已经确实知道——就是借着那极有力地说明问题的事实:他们竟然胜过了那些自己本来绝不能战胜的仇敌,尤其是西宏和噩——主是在他们前面行走,作他百姓的元帅和领袖(Schultz:见申命记 1:30)。申命记 9:3 中三次重复 הוּא,特别具有强调的意味。“烈火”:如申命记 4:24。ישׁמידם הוּא 在随后所说的 וגו יכניעם והוּא 中得了更具体的界定;但这并不是说本处的 השׁמיד 不表示完全毁灭,而是说明这毁灭将如何实现。耶和华要借着把迦南人压服在以色列面前、使他们降卑,来毁灭他们,好叫以色列能够赶出他们,并且迅速地消灭他们。
“快快地”——מהר——并不比申命记 7:22 所说“你不可把他们速速灭绝”更与之冲突,正如神“不迟延报应”(申命记 7:10)并不与他的恒久忍耐相冲突一样(Schultz)。就神全能的帮助而言,以色列人必很快推翻迦南人;但为着以色列自身的益处,这毁灭仍将是逐步进行的。“照耶和华对你所说的”:即出埃及记 23:23、23:27 及以下,并战争开始时所说的申命记 2:24。申命记 9:4-6 所以,当耶和华把这些国民从他们面前赶出去的时候(הדף,如申命记 6:19),以色列人不可心里说:“耶和华领我到这里来得这地,是因我的公义。”紧接着的 וּברשׁעת 是转折性的:“乃是因这些国民的恶……”——为要将这真理深深印在百姓心中,摩西在申命记 9:5 再次重复这思想。
同时,他除了提到公义,也提到心里的正直或正直的心,为要简要指出:外在行为并不构成真正的公义,内心正直的状态乃是不可少的;随后他又更充分地说明积极方面的理由。迦南人的邪恶固然足以成为毁灭他们的理由,但却不足以成为把他们的地赐给以色列民的理由,因为以色列人并不能因自己的公义对那地提出任何要求。将迦南赐给以色列人的原因,单单在于神的应许,就是主向列祖起誓所说的话(参申命记 7:8);因此,这完全只是神白白的恩典——并不是当时活着的这些以色列人有什么功德,因为他们是“硬着颈项”的百姓,也就是顽梗、难以管束的一代。主自己曾在出埃及记 32:9;33:3,33:5 用这些话形容以色列,摩西用这话为接下来说明他为何警告他们不要陷入自义的骄傲铺平道路,也就是要指出以色列人怎样大大得罪主。
7-24节 他提醒百姓,他们在旷野怎样惹主发怒,并且从离开埃及的那日起,直到来到摩押平原,都一直显明自己是悖逆神的。את־אשׁר 代替 אשׁר,是 תּשׁכּח 的宾语(Ewald,§333,a):“你怎样惹怒了。”המרה 一般与 את־פּי 连用(参申命记 1:26),表示悖逆主的命令;这里却与 עם 连用,指向一位人格者,意思是对神悖逆,在与神的关系上行事悖逆(参申命记 31:27)。“自从你出埃及的那日”等语,不宜过分拘泥;不过仍应注意,他们对神引导的悖逆,早在过红海之前就已经开始了(出埃及记 14:11)。在这一总括性的陈述之后,摩西接着举出事实;首先按主要特点叙述何烈山拜牛犊的事(申命记 9:8-21),然后又简略提到百姓在旷野别的悖逆(申命记 9:22,9:23)。
申命记 9:8:“甚至在何烈山,你们也惹耶和华发怒。”借着解释性的连接词 vav,这罪被特别凸显出来,显示它格外严重。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它发生时的处境。申命记 9:9-19 当摩西上山,在那里住了四十昼夜,专心于至圣之事,以致不吃饭,也不喝水;他上去是要领受法版,那上面的字是神用指头写的,正如主曾亲自从火中向百姓说这些话一样——也就是说,就在以色列人本应当深深思想他们刚刚听见之主的话的时候——他们却败坏到这样的地步,立刻偏离所指示他们的道,为自己铸造了一个像(参出埃及记 31:18-32:6,与申命记 24:12-31:17)。“大会的日子”,就是摩西把百姓聚集到神面前的那一天(申命记 4:10),他把他们从营中召出来,领他们到西奈山脚下见主(出埃及记 19:17)。
这句话的结构是:对于“我上了山”的主句回答,从申命记 9:10 的“耶和华把……交给我”开始;而申命记 9:9 的“我在山上住了……”则是插入语。——申命记 9:12-14 中神的话几乎是逐字取自出埃及记 32:7-10。הרף(申命记 9:14)是 רפה 的 Hiphil 命令式,意思是“由我吧,使我可以灭绝他们”,相当于出埃及记 32:10 的 לּי הנּיחה。但尽管百姓已经背道,主还是把圣约的法版交给摩西;这不仅是要使它们在这失信的国民面前成为他圣洁的见证,更是要见证:即便他已经定意要把这悖逆的国民灭绝净尽,不留痕迹,他仍要持守自己的圣约,并使摩西成为比他们更大的国。
完全没有任何根据支持这种看法,说交付法版(申命记 9:11)乃是神忿怒显明的开端(Schultz);因为这也与申命记 9:11 中的过去式 נתן 相矛盾,这个词非常清楚地表明,当主吩咐摩西快下山的时候,他已经把法版交给了摩西;主这样做,不仅是为要向百姓宣告神的圣洁,也为要制止他们的背道,并借着摩西中保式的代求,使神原拟施行的审判得以转消。诚然,当摩西下山,看见百姓拜偶像的行为时,他把两块法版从手中扔下,在百姓眼前摔碎了(申命记 9:15-17;参出埃及记 32:15-19),借此实际宣告:主的圣约已经因他们的背道而被破坏了。但摩西这一举动并不能证明,主把法版交给他,是为要在百姓眼前宣告他的圣怒。
即使圣约的法版“在某种意义上,是摩西手中的控状,控告他们犯了死罪”(Schultz),这也并不是神把法版交给他的目的。因为若真是如此,摩西就不会在百姓尚未受审以前,当众把它们摔碎,仿佛连控状本身也一并毁掉。摩西略过了一个事实,就是他甚至在下山之前,就已经借着代求努力缓和主的忿怒(出埃及记 32:11-14);他这里只是提到(在申命记 9:15-17),自己一下山便怎样指责百姓的大罪;然后又在申命记 9:18、9:19 说明,他怎样因这罪再次在山上四十昼夜于神面前禁食,直到借着恳切的代求,使主毁灭性的烈怒从以色列身上转消。
摩西“像从前一样”在山上祷告主的那四十天,就是出埃及记 34:28 所提到他在西奈山上度过的日子;那次是为要使圣约得以完全恢复,并取得第二块法版(参申命记 10:1 及以下)。申命记 9:20-21 摩西借着代求,不但使百姓免受神的忿怒,也使亚伦免于那几乎要毁灭他的忿怒。在出埃及记 32 章的历史记载中,并没有特别提到这次为亚伦的代求,因为它已包含在为全国百姓的代求之中;但在这里,摩西特别强调这一点,不只是为使百姓彻底明白,那时以色列连自己最杰出之人的公义都不能夸口(参以赛亚书 43:27),也是为要显明一个事实,就是后来在申命记 10:6 及以下更详细说明的:亚伦被立为祭司,以及这制度得以维持,完全是神恩典的作为。
诚然,那时亚伦还不是大祭司;但他已与户珥一起,被立在百姓之上,作摩西的代表(出埃及记 24:14),并且也已经被神指定要承受大祭司职分(出埃及记 28:1)。然而,亚伦曾大大招致神的忿怒,这一点在摩西于出埃及记 32:21 对他说的话中已经相当清楚。——在申命记 9:21,摩西再次提到他怎样毁掉那显明出来的国民之罪,也就是那只铸造的牛犊(见出埃及记 32:20 注释)。
申命记 9:22-24 以色列惹耶和华他们神发怒,并不只是在何烈山这一次;在别的地方,他们也一再如此:在他备拉,因不满神的引导(民数记 11:1-3);在玛撒,因缺水而发怨言(出埃及记 17:1 及以下);在基博罗哈他瓦,因贪恋肉食(民数记 11:4 及以下);又在加低斯巴尼亚,因不信——他们在申命记 1:26 已经被提醒过此事。这个列表并不是按年代次序排列,而是逐步由较轻的罪进到更严重的罪。因为摩西是在努力刺痛百姓的良心,要使他们深刻感受到:他们从一开始、“自从我认识你们的那日”起,就一直悖逆耶和华(见申命记 9:7)。
25-29节 摩西以这种方式,借着列举百姓反叛他们神的主要事件,证实了申命记 9:7 所表达的思想之后,便在申命记 9:25 及以下重新回到西奈山的背道之事上,为要进一步表明,以色列在神面前并无公义,也没有任何可夸之处;他们得以存留,并得着圣约一切拯救的福分,完全单单是出于神的怜悯和他对圣约的信实。为此,他在申命记 9:26-29 重述了自己在西奈山百姓犯罪之后代求中的主要内容;随后又在申命记 10:1-11 进一步说明,主不但因这次代求而重写了圣约的法版(申命记 10:1-5),也为将来设立了祭司职分这一恩典性的制度:在亚伦死后,立以利亚撒接替他,并分别利未支派抬圣约的约柜、办理圣职,又吩咐他们继续前往迦南,去得那应许给列祖之地为业(申命记 10:6-11)。
申命记 9:25 中“于是我俯伏”这句话,是摩西回到申命记 9:18 已简略提过的代求上,再次使百姓回想起他当时恳求的要点。至于“我俯伏那四十昼夜”这话,见申命记 1:46 注释。申命记 9:26-29 中代求的内容,与出埃及记 32:11-13 基本相同;但表达得极其自由,若不是摩西本人,几乎无人敢这样转述(Schultz);而且叙述的方式,也使它与神在申命记 9:12、9:13 中所说的话形成最明显的对应。אל־תּשׁחת,“不要灭绝你的百姓、你的产业,”摩西这样说,是针对主对他说的“你的百姓败坏了自己”(申命记 9:12)而发。以色列不是摩西的国民,乃是耶和华的国民和产业;领他们出埃及的不是摩西,乃是耶和华。
百姓固然是硬着颈项的(参申命记 9:13);但愿主记念列祖,记念向亚伯拉罕所起的誓,这誓在出埃及记 32:13 曾明确提起(见申命记 7:8 注释),不要看这百姓的顽梗(קשׁי 相当于 ערף קשׁה,见申命记 9:13 和 9:6)、他们的邪恶和罪(即不要顾念这些而刑罚他们)。主在列国面前的荣耀,也与此有关(申命记 9:28)。以色列出来之地的“那地”——即那地的居民,如创世记 10:25 等处一样,这里是指埃及人;该词作为集合名词使用,却配复数动词——不可有机会说,耶和华不能把他的百姓领进所应许之地,是因他无能,或因他恨他们。יכלת מבּלי 使人想起民数记 14:16。
正如“无能”与绝对之神的本性相违背,“恨恶”也与耶和华拣选以色列作自己产业的事实相违背;他曾用自己神圣全能的膀臂把他们从埃及领出来(参出埃及记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