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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司书 第 3 章 · 凯尔与德里慈

旧约圣经注释 · Biblical Commentary on the OT · 原作公版

Amos 3

引言 II. 关于以色列的预言 - 阿摩司书 3-6 虽然“你们当听这话”这一表达在阿摩司书 3:1-15阿摩司书 4:1-13 和 5 章开头重复出现,似乎表明这里有三篇讲论,但这些章节的内容显示,它们并不是阿摩司在不同时期向百姓发表的三次独立讲论,而是把他口头劝戒中主要的思想汇集起来,形成一篇长篇的悔改劝勉。先知先从证明自己有权因这国的罪而预告审判说起(阿摩司书 3:1-8),接着揭露以色列整体的邪恶(3:9-4:3),然后指出这国倚靠偶像崇拜乃是徒然的(阿摩司书 4:4-13),最后宣告这个国度的毁灭乃是普遍存在之不义和不敬虔不可避免的结果(5 章和阿摩司书 6:1-14)。审判的宣告 - 何西阿书 3:1-5 因为主拣选了以色列作自己的百姓,所以他必追讨其中一切的罪(阿摩司书 3:2),并且已经差遣先知宣告这惩罚(阿摩司书 3:3-8)。由于以色列堆积了欺压、强暴和邪恶,仇敌必临到这地,抢掠撒马利亚,使其中居民灭亡,拆毁伯特利的祭坛,并毁坏京城(阿摩司书 3:9-15)。

第 1-2 节 阿摩司书 3:1阿摩司书 3:2 包含了整篇预言宣告的引言和主要思想。阿摩司书 3:1:“以色列人哪,你们全家是我从埃及地领上来的,当听耶和华攻击你们的话。”阿摩司书 3:2:“在地上万族中,我只认识你们;因此,我必追讨你们的一切罪孽。”主的话是向以色列全家,就是神从埃及领上来的那一家说的,也就是说,是向圣约之民的十二个支派说的;尽管下文主要威胁要灭亡的乃是以色列这十个支派的国度,但这在一开始就表明,犹大若不真诚地归向他们的神,也要预料到同样的结局。这个威吓是由这样一个思想引入的:神的拣选并不能使这犯罪的国免受刑罚;相反,主与以色列所立的恩典关系,正要求他惩罚一切恶行。这样就从根本上砍断了人对神拣选的一切错误倚靠。

“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恩典越大,若被忽视或藐视,刑罚也越重。这是神国的根本法则。ידע 的意思不是知道、认识一个人,或注意到一个人(Hitzig),而是承认。神的承认并不只是留意,而是一种有能力的行动,临及人的最深处,以神圣的爱拥抱并贯通人;因此,ידע 不仅像何西阿书 13:5 那样包含爱与看顾的意思,而且像创世记 18:19 那样,普遍表达主与以色列之间恩惠的交通,在实际意义上几乎等同于拣选,既包含拣选的动机,也包含拣选的结果。正因为耶和华承认了,也就是分别出来并拣选了以色列,使之成为最适合作他救恩器皿的国,他就必须惩罚其中一切恶行,为要炼净罪的渣滓,使之成为他施行拯救恩典的圣洁器皿。

第 3-8 节 但这真理在国中遭到了反对。那些骄傲、自恃稳妥的罪人不愿听这样的预言(比较阿摩司书 2:4阿摩司书 7:10)。因此,阿摩司在进一步宣告神的审判之前,借着一连串取自生活的连锁比喻,来确立自己说预言的权利与责任。

第 3 节:“二人若不同心,岂能同行呢?”阿摩司书 3:4:“狮子若非抓食,岂能在林中咆哮呢?少壮狮子若无所得,岂能从洞中发声呢?”阿摩司书 3:5:“若没有机槛,雀鸟岂能陷在网罗里呢?网罗若无所得,岂能从地上翻起呢?”阿摩司书 3:6:“城中若吹角,百姓岂不惊恐呢?灾祸若临到一城,岂非耶和华所降的吗?”阿摩司书 3:7:“主耶和华若不将奥秘指示他的仆人众先知,就一无所行。”阿摩司书 3:8:“狮子吼叫,谁不惧怕呢?主耶和华发命,谁能不说预言呢?”这些经文的内容,不能被归结为这样一个笼统思想:先知若无神圣的推动,就不能说话,正如其他任何结果若无原因就不能发生一样。若只是为了证实或说明因果相联这一点,那么像阿摩司书 3:3-6 这样长串的例证其实并无必要,因为有思想的听众几乎不会否认这一点。

这些例证显然是特别拣选出来,用以表明先知的话语发源于神。这在阿摩司书 3:7阿摩司书 3:8 中已经很清楚了。第一句“二人若没有约定相会,岂能同行呢?”(nō‛ad 的意思是往某处去、在指定地点或指定时间会合;比较约伯记 2:11约书亚记 11:5尼希米记 6:2;并不只是“彼此同意”)所包含的不仅是两个朋友若未事先安排就不会一起散步这一平凡真理。同行的两位乃是耶和华和先知(Cyril);不是耶和华和那将受审判的国民(Cocceius、Marck 等人)。阿摩司作为先知前往撒马利亚或伯特利,是因为主差遣他到那里去向这犯罪的国宣讲审判。但若神面前没有一个已经成熟、应当受审判的民族,他就不会威吓审判。

那咆哮、因为猎物已在眼前的狮子,就是耶和华(参阿摩司书 1:2何西阿书 11:10 等)。טרף אין לו 不应按第二分句解释为“尚未抓住猎物”(Hitzig),因为狮子习惯在猎物已在眼前、毫无逃脱可能之时,而且在真正扑上去之前,就发出咆哮(参以赛亚书 5:29)。相反,第二分句中的完成式 lâkjad,应按第一分句来解释,不是指狮子在洞中吞吃猎物时满足的吼叫(Baur),而是用完成式描写一件确定得仿佛已经发生的事。狮子之所以算是已经有所捕获,不仅是在它真正抓住猎物并撕裂之后,也包括猎物已经近到绝无可能逃脱之时。Kephı̄r 是已经出去寻食的少壮狮子,应与幼狮 gūr(catulus leonis)区别开来;后者还不能自己寻食(参以西结书 19:2-3)。这两个比喻意思相同。

第二个比喻借着断言神不仅看见那已成熟、该受审判的民族,而且也把它掌握在自己手中,从而加强了第一个比喻。阿摩司书 3:5 的比喻并不是重申阿摩司书 3:4 的同一思想,而是引入一个新思想:以色列自己配得那威胁临到它的毁灭。Pach 是网罗,mōqēsh 是陷阱,这两个词常常同义使用;但在这里二者有区别,pach 指捕鸟网,mōqēsh 指活扣式陷阱,就是把鸟扣住的机槛。较早的译者把 mōqēsh 当作 yōqēsh 来理解,以为是指捕鸟的人;Baur 甚至建议据此改动文本。但这并无必要,而且显然也不合适,因为鸟陷入陷阱并不要求捕鸟的人一定在场。后缀 lâh 指的是 tsippōr,意思是:要使鸟落入网中,必须先为它设下机槛。

就事实本身而言,mōqēsh “显然是那必然导致落网之物;在这里就是罪恶”(Hitzig);因此这个图像的意思就是:“若不是你们的罪把你们引进去,毁灭怎能临到你们呢?”(参耶利米书 2:35)。在第二分句里,pach 是主语,ועלה 用于指网的上升或弹起。Hitzig 对这些话的解释是正确的:“正如网若没有捉到那因飞撞其上而把网弹起的鸟,就不会自己弹起;你们岂能以为毁灭经过时,你们不会被它抓住,反而能毫发无伤地逃脱呢?”(参以赛亚书 28:15)。然而,耶和华使这灾祸预先被宣告出来。正如城中吹角会把百姓从自恃安稳中惊醒,先知宣告将来之祸的声音也必在国中激起有益的警觉(参以西结书 33:1-5)。因为那即将临到城中的灾祸出于耶和华,是他所差来的惩罚。

这一思想在阿摩司书 3:7阿摩司书 3:8 中得到解释;有了这解释,整串比喻性的句子就完全明朗了。那将要临到的灾祸既是出于主,所以先知便预告它,因为耶和华若不先将自己的计划启示给先知,就不施行他的旨意(כי אם,意思是“除非……先”,如创世记 32:27)。如此,先知便能警戒百姓悔改归正。Sōd 从本节上半句得到更确切的界定,或说被限制于神将要向自己百姓成就的旨意。既然(这就是阿摩司书 3:8 的联系)主所临近的审判使人人惧怕,而耶和华已经说话,也就是已经把自己的谋略启示给先知,他们就不能不说预言。

第 9-10 节 阿摩司这样既为自己的呼召,也为一切先知向百姓宣告神审判的权利辩护之后,现在(阿摩司书 3:9-15)就能够毫无保留地宣告主定意要向犯罪的以色列施行什么。阿摩司书 3:9:“要在亚实突的宫殿中和埃及地的宫殿里传扬说:你们要聚集在撒马利亚的山上,看其中何等大的扰乱与其中所受的欺压。”阿摩司书 3:10:“那些以强暴抢夺财物、积蓄在自己家中的人,不晓得行正直的事。这是耶和华说的。”说话者是耶和华(阿摩司书 3:10),而受命的是先知。耶和华召他们向亚实突和埃及的宫殿发出呼声(על 的用法如何西阿书 8:1),并召这些宫殿的居民前来听:第一,好叫他们看见撒马利亚宫中那些强暴的行为和可憎的事;第二,好叫他们能对以色列作见证(阿摩司书 3:13)。

预言的这一转折把以色列罪恶和可憎之事泛滥的过度情形显明出来。不过,先知所发的呼声并不是要站在宫殿上大声宣告,好使四方都能听见(Baur 等人),而是要向着宫殿呼喊,使其中居民前来。被召近前的只是这些宫殿的居民,而不是亚实突和埃及的全部人口;因为只有住在王宫中的人,才能对撒马利亚宫廷中通常实行的生活方式作出正确判断。亚实突是非利士人的一座京城,这里举它为例,作为未受割礼之人的主要城邑;在以色列看来,他们是无神的外邦人。埃及与它并列提及,是因为以色列从前曾亲身体验过这个民族的不义和不敬虔,且已厌足。若连这样的外邦人都被召来观看这些宫殿中所行的不义与放荡,那些罪就必定是极其重大了。

撒马利亚的山,并不是指撒马利亚国的群山,也不是指建造撒马利亚城的那些山,因为撒马利亚不是建在许多山上,而只建在一座山上(阿摩司书 4:1阿摩司书 6:1);这里乃是指撒马利亚周围的群山,人可以从那里俯视这座建在孤立山岗上的城。这城建在示麦的山岗上,位于一个直径约两小时路程的山间盆地之中,四面高山环绕(见列王纪上 16:24 注)。(注: “因为示麦山周围的群山都比这山本身更高,所以敌人很容易察觉被围困之撒马利亚内部的情形。”V. de Velde, R. i. p. 282。)Mehūmâh,喧嚷、骚乱,表示一种混乱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一切都被颠倒,公开的强暴推翻了一切公义和秩序(Maurer,Baur)。

‛Ashūqı̄m 或指受欺压的人,或作抽象名词,指对穷人的欺压(参阿摩司书 2:6)。阿摩司书 3:10 用有限动词继续这一描写:他们不知道如何行正直;也就是说,不义已经成了他们的本性;他们在宫殿里堆积罪恶与强暴,如同积蓄财宝一样。

第 11-12 节 这样,他们就造成了这国的败亡。阿摩司书 3:11:“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敌人必来围攻这地,使你的势力衰微,抢掠你的宫殿。”阿摩司书 3:12:“耶和华如此说:牧人怎样从狮子口中抢回两条羊腿或半个耳朵,以色列人躺卧在撒马利亚床角上或铺绣花毯的榻上的,得救的也不过如此。”这威吓是以中断句的形式引入的。צר,敌人;וּסביב הארץ,确实要围绕这地而来(ו 是说明性的,如阿摩司书 4:10 等;而 סביב 作构词状态,用作介词),就是说,他必来从四面攻击这地,并把它占据。另一些人把 צר 看作抽象名词:压迫(出自迦勒底语);但若如此解释,就必须以耶和华作 והוריד 的主语;这虽然有可能,却并不自然,因为正在说话的就是耶和华。

反过来,Baumgarten 所说的也无根据:若 tsar 是“敌人”,那就该用复数 צרים,或带冠词的 הצּר。正因为 tsar 的不定性,才符合这句警语式短句的简洁。这个敌人必倾覆撒马利亚的荣华,“那荣华如冠冕一般装饰山顶,参以赛亚书 28:1-3”(Hitzig 认为 עז 是势力,并附带荣耀之意),并抢掠其中堆积强暴所得、也就是不义之财的宫殿(阿摩司书 3:10)。这些话是对撒马利亚城说的,因此用了阴性后缀。待到撒马利亚陷落、宫殿被掳掠时,那些倚着华丽靠枕安逸躺卧的奢侈显贵,至多只能极艰难地保住一点性命而已。阿摩司书 3:12 中所用的比喻,两半之间略有不对称:第二分句采用被动构造,使被救之物退居背景,只在“得救”这个动词中暗示出来,也就是保住性命。

“两条羊腿和一块耳朵”(בּדל,ἁταξ λεγ.),是极其微不足道的残余。撒马利亚的显贵,只有少数能保全性命;阿摩司把他们描绘成那些毫无忧虑地坐卧在贵重长榻上的人。פּאת מטּה 是榻的角落,是最便于安歇之处。照阿摩司书 6:4,这些榻是用象牙装饰的;按本节所言,它们又铺陈贵重的织物。דּמשׂק 出自 דמּשׂק,即大马士革,意思是大马士革锦缎,一种工艺精巧的织物(见 Ges. Thes. p. 346)。至此,神的追讨便告一段落。连祭坛和宫殿都要成为废墟,因此撒马利亚必要被毁。

第 13-15 节 这一威吓中的这一特点,借着再次的引言被特别突显出来。阿摩司书 3:13:“主耶和华万军之神说:当听这话,警戒雅各家。”阿摩司书 3:14:“我讨以色列罪的日子,也要讨伯特利祭坛的罪;坛角必被砍下,坠落于地。”阿摩司书 3:15:“我要拆毁过冬和过夏的房屋;象牙的房屋也必毁灭;高大的房屋都归无有。这是耶和华说的。” “当听”这句话不可能是对以色列人说的,因为他们不能对以色列家作见证,所以它必定或者像阿摩司书 3:9 的“传扬”一样,是对先知说的;或者是对外邦人说的,那样就与阿摩司书 3:9 的“你们要聚集观看”相对应。后一个看法才是正确的,因为上下文并未给出足够理由说明这里是在对先知说话。

另一方面,既然外邦人已被召来,借着亲眼观察而确信撒马利亚中盛行的罪,那么现在他们也理当听见神将要因这些罪降在以色列身上的惩罚,并且据此向以色列作见证。העיד ב 的意思是向……作见证,或敌对……作见证(并非 Baur 以为的“在……里面作见证”)。雅各家就是全以色列,即十二支派,正如阿摩司书 3:1 一样;因为犹大也应当从撒马利亚的毁灭中受教。若说请外邦人对以色列作见证,是表明以色列人罪恶之大;那么,阿摩司书 3:13 中神名称的累积,便是为了加强主所作宣告的分量,因为他既是万军之神,就有能力执行自己的威吓。כּי 引出所当听见的内容。对以色列之罪的惩罚,甚至要延伸到伯特利的祭坛,就是偶像崇拜的中心,也是十个支派宗教和道德败坏的炉灶与巢穴。

砍掉坛角,就是毁坏祭坛本身,因为祭坛的意义集中在坛角上(见出埃及记 27:2 注)。前面有复数而后面接单数 hammizbēăch(祭坛),这是类称单数(参 Ges. §108, 1),并不是指某一座特别的祭坛,例如主要的祭坛。宫殿和房屋的毁灭(阿摩司书 3:15)发生在京城。提到冬宫和夏宫时,我们首先应想到王宫(参耶利米书 36:22);同时,富有的贵族也可能拥有这样的房屋。על 直译是“在……之上”,意思是一所房屋的废墟倒在另一所房屋顶上;继而可引申为“连同”,如创世记 32:12。בּתּי שׁן,象牙房屋,指其中房间嵌镶象牙装饰的房屋。亚哈就有这样的宫殿(列王纪上 22:39,参诗篇 45:9)。

בּתּים רבּים 不是“大房屋”,而是“许多房屋”;因为这句话是用来收束整段描写的。随着宫殿一同倒塌的,还有许多房屋。其应验发生在撒缦以色攻取撒马利亚的时候(列王纪下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