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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记下 第 18 章 · 凯尔与德里慈

旧约圣经注释 · Biblical Commentary on the OT · 原作公版

2 Samuel 18

第1-3节 备战。——撒母耳记下 18:1-2。大卫数点跟随他的人,立千夫长、百夫长管理他们,又把他们分为三队,分别交在约押、亚比筛和迦特人以太这些将领手下;照撒母耳记下 15:21-22所记,以太已经以极其明确的行动证明了他对大卫的忠诚。בּיד שׁלּח,意为“交在某人手中”,即交在他的权下,这里是置于其指挥之下的意思。众民极力反对王亲自同去争战的意思,说(撒母耳记下 18:3):“你不可出战;因为我们若逃跑,敌人必不介意我们;我们阵亡一半,敌人也不介意我们;因为你一人强似我们万人”(显然应当读 אתּה 而不是 עתּה,后者只是因后面紧接着 ועתּה 而误入正文);“现在你在城里预备帮助我们更好”(写作 לעזיר 的 Ketib,为 Hiphil 不定式,代替 להעזיר,并无可争议)。大卫应当留在城里,带着预备队,以便在需要时救援他们。

第4-5节 王同意了这些建议,便站在城门旁边;众民按百人、千人分队出发。王在众人都听见的时候吩咐几位主要将领说:“你们要为我的缘故,宽待那少年人押沙龙。”לאט 不是动词 לאט“遮盖”的命令式;那样既不合上下文,也不能与 ל 连用;它乃是由 אט 派生的副词,如以赛亚书 8:6列王纪上 21:27约伯记 15:11所示。

第6-7节 以法莲树林中的争战与押沙龙之死。——撒母耳记下 18:6撒母耳记下 18:7。众民,就是大卫的军兵,出来到田野与以色列人(就是跟随押沙龙的人)交战;战事发生在“以法莲树林”,以色列人被大卫的勇士击败,损失了两万人。关于“以法莲树林”位于何处,历来有争论。但从这个名字本身,以及约书亚记 17:15-16所记以法莲支派地业多有树林来看,更倾向于认为它是在约旦河这边、以法莲所得之地中的一片树林;这与撒母耳记下 18:23完全相合,因为亚希玛斯是沿约旦河谷的路去向留在玛哈念的大卫报捷。然而大多数解经家却认为,这里所指的是约旦河那边的一片多林地区,大概因为士师耶弗他的时代以法莲人在那里败亡(士师记 12:1-5),所以得名“以法莲树林”。

他们提出的理由是:第一,照撒母耳记下 17:26,押沙龙曾在基列安营,并没有记载他又渡回约旦河;第二,撒母耳记下 18:3“你可从城里帮助我们”这话,似乎预设战场就在玛哈念附近(Thenius);第三,得胜后军兵又回到玛哈念;若战场在约旦河这边,显然更好的是留在那里并占据耶路撒冷(Ewald,《历史》卷三第237页)。但这些理由都不具决定性,Thenius 所用的其他论据也毫无分量。押沙龙死后、他的军兵溃败后,全以色列都逃回各家帐棚(撒母耳记下 18:17;19:9),也就是说,那些在战中或战后未死的押沙龙党人都散去回家,叛乱就此结束。因此,大卫的军兵除了回到玛哈念迎接王归回耶路撒冷、复位为王之外,别无他事可做。

至于前两个理由,如果这里所记是整场战争的完整经过,也许还有些分量;但连 Ewald 也承认,这段记述只限于那场彻底粉碎叛乱的主战役。不过毫无疑问,在此之前,即使没有其他正式战役,也必有一切战争都会伴随的军事行动。撒母耳记下 18:6已清楚表明,军兵“出到田野与以色列人交战”,这显然是指大卫的军队向前推进,以致逼使押沙龙从基列撤退、渡过约旦河,直到最后爆发决定性的会战,结果他的军队全然败亡,他自己也丧命。

Ewald 还进一步说:“至少就名称而言,似乎不可能把‘以法莲树林’设想在约旦河那边;因为照撒母耳记下 18:23,报信的人是从战场朝约旦河谷而去,为要到大卫那里。”但 Ewald 试图规避这一关键论点,以支持战事发生在约旦河那边的结论,他把撒母耳记下 18:23译作:“他照着平原的奔跑路法奔跑,因此赶过了古示人。”这种解释太不自然,不能成立。因此,综合各种情况,我们决定支持这样一种看法:以法莲树林应当在以法莲支派的地界中去寻找。地势的性质也极大地促成了押沙龙军队的彻底溃败。

第8节 战斗蔓延到“遍地”,也就是那整个地区的地面上(Ketib 的 נפצות 不是复数形式 נפצות,那样就极不合适;它很可能是名词 נפצוּת,意为“破散”或“狂奔逃窜”;Keri 的 נפצת 则是阴性单数 Niphal 分词);“那日树林所吞灭的,比刀剑所吞灭的更多。”这片林地很可能满有沟壑、悬崖和沼泽,逃跑的敌人在其中被追赶,因而有许多人丧生。

第9节 “押沙龙偶然被大卫的仆人遇见(יקּרא = יקּרה);那时他骑着骡子,骡子从大橡树稠密的枝子底下经过,他的头就卡在橡树上,于是悬在天地之间,所骑的骡子便离他去了。”未完成式 ויּבא、ויּחזק、ויּתּן 只是状语从句 רכב ואבשׁ 的连用形式。就事实本身而言,经文并未清楚说明押沙龙只是被头发挂住,只是说他的头发缠在密枝之中,他的头被卡在橡树上,也就是夹在坚硬的枝干之间。

第10-11节 有一个人(大卫军中的一人)看见押沙龙处于这种情形,就告诉约押。约押回答说(撒母耳记下 18:11):“你既看见他,为何不将他打落在地呢?我就赏你十舍客勒银子和一条带子。”意思是:你若杀了他,我就当赏赐你。

第12-13节 但那人回答说:“我就是手里拿着一千舍客勒银子,也不敢伸手害王的儿子。”这就是 Ketib ולא 的意思;马所拉学者却改作 ולוּ,这也是大多数古译本所采用、并为多数解经家所偏好的读法:“我若称量……我也不……”等等。但其实没有必要这样改动,因为 Ketib 与整段话的性质完全相符。“因为王曾在我们耳中吩咐过”(参撒母耳记下 18:5):מי שׁמרוּ,“你们要谨慎,不论是谁,都不可害那少年押沙龙。”关于 מי 这种用法,见 Ewald,第104节 d.a。Keri 的 לי 只是猜测,尽管各译本都从它,并且 Kennicott 所见的一份抄本也有 לי。“或者,”那人继续说(撒母耳记下 18:13),“我若暗中害了他的性命”(即偷偷把他杀了;他称之为 שׁקר,“诡诈”,因为这违背了王公开的命令),“没有一件事能瞒过王……你自己也必起来反对我”,就是在王面前与我为敌。中间那一句是状语从句,这从 וכל־דּבר 置于句首便可清楚看出;因此不能把它看作引入下文主句的条件句后半,真正的主句乃是从 ואתּה 开始的那一句。

第14-15节 约押回答说:“我不能这样在你面前耽延。”意思是:我不把这事留给你去做。于是他手里拿了三根杖,刺入押沙龙心中。七十士译本和武加大译本把 שׁבטים 译作“矛”“枪”,因此 Thenius 想以 שׁלחים 来校正文句。但在早期希伯来文中,שׁלח 只有在诗体作品里才有“投射物”或“箭镞”的意思(约伯记 33:18;36:12;约珥书 2:8);直到被掳以后,才见它泛指兵器。然而并无改正文句的必要。约押仓促之中随手抓起他首先拿到的东西,就是尖头木杖,用它们刺向押沙龙的心。这也解释了他为什么拿三根,因为若是一枝枪矛或箭镞,一根就够了;同时也解释了为什么这些虽刺向他的心,他却还没有立刻死去。本节最后一句应当连到下文去:“他还活着,悬在橡树中间的时候,约押拿兵器的十个少年人围绕着他,将他打死了。”

第16节 紧接着,约押就吹角止住众人,不再追赶,“因为约押爱惜百姓”,即他想要保全他们。

第17节 至于押沙龙,他们把他丢在树林中的一个大坑里,又在他身上堆起一大堆石头,作为羞辱的记号,就像亚干(约书亚记 7:26)和艾王(约书亚记 8:29)身上所堆起的石堆一样。这就是押沙龙和他叛乱的结局。“以色列众人(就是曾聚集在他周围的人)都逃跑,各回各家帐棚”(即各自回家;见申命记 16:7注释)。

第18节 押沙龙在世的时候,曾在王谷为自己立了一根纪念柱;“因为他说:‘我没有儿子为我留名。’他就以自己的名称那纪念柱;直到今日,那柱还叫作押沙龙柱(直译:押沙龙的手,意即纪念碑)。”לקח 在 ויּצּב 前面,表面上似乎赘余;其实这是古体希伯来文铺陈、周密的文风特色之一(如民数记 16:1)。מצּבת 指石制的纪念物;究竟是圆柱、方尖碑还是独石碑,无法确定(参创世记 28:22;31:52)。王谷因创世记 14:17所述之事而得名;按约瑟夫《古史》卷七第10章第3节的记载,它离耶路撒冷两斯塔狄亚,因此并不是“靠近死海”或“在约旦河外地区”(Gesenius,《词典》1045、1377页),也不是“在以法莲的约旦河谷中”(Tuch 和 Winer)。它是在耶路撒冷东边、汲沦谷里;虽然教会传统把“押沙龙柱”移指到那里一座高约四十英尺、顶端如金字塔的纪念建筑,但那并不是早期希伯来式,而是希腊式的建筑。关于“我没有儿子”这句话,见撒母耳记下 14:27注释。

第19-20节 大卫得知胜利与押沙龙之死。——撒母耳记下 18:19撒母耳记下 18:20。撒督的儿子亚希玛斯想去向大卫报信,说耶和华已经“为王伸冤,救他脱离仇敌的手”(שׁפט 与 מן 连用,是一个浓缩表达,意为施行公义并搭救出来);但约押知道大卫会怎样领受押沙龙死去的消息,就回答说:“你今日不可去报信;改日可以报信,今日却不可,因为王的儿子死了。”Keri 的 על־כּן כּי 优于 Ketib 的 כּי־על;כּן 无疑只是因为后面紧接着 בּן 而脱落了。Ketib 并不能给出合适的意思;因为 מת 前面没有冠词,这一点足以否定 Maurer 的解释,即“因为有关于王儿子已死的消息要传”。如果把 מת 当作与 בּן־מלך 连用的副词,它就必然需要冠词。

第21节 因此约押就把向大卫通报所发生之事的任务交给了古示人。הכּוּשׁי,即 Cushi,究竟是一个以色列人的专名,还是指“古示人”,即古实的后裔,无法确切决定。名字的形式比较支持后者;若如此,就会使人想到这是约押手下服役的一个古实奴仆。

第22-23节 亚希玛斯在古示人已经被差去之后,仍然坚持要跑去见王;约押一再劝阻,也不能使他放弃,最后只得准他去跑。结果他跑得极快,竟赶在古示人前头。מה ויהי:无论将有什么事。וּלכה 是“于你”的代词用法,如创世记 27:37,并非 הלך 的命令式“你可以去”。意思是:“于你却没有什么紧要的信息”,即没有什么真正打中目标、能产生效果的信息。我们必须在思想上于撒母耳记下 18:23前补上“他说”。这里不像撒母耳记上 1:20那样写出来,也没有必要,因为从 מה ויהי 的重复可明显看出,说话的仍是亚希玛斯。于是亚希玛斯沿着平原的路跑去,也就是经过或穿越约旦平原的那条路。若战事是在约旦河东边的树林里打的,而他要从战场急奔到玛哈念,那他就绝不可能走这条路;因为这样一来,他走的就是比直路远两三倍的迂回路线,无论跑得多快,也绝不可能比古示人先到。因此,这个记载提供了决定性的证据,证明战事是在以法莲山地、约旦河西的地区进行的,因为从那里到玛哈念的直路,正是经过约旦河谷。

第24节 大卫坐在玛哈念城门的两重门中间,等候战事结果的消息。两重门,就是坚固城墙的外门和内门,两门之间有一小院,大卫就坐在那里。守望的人上到靠城墙的城门楼顶上,很可能就是城墙上的外门;他举目观看,看见有一个人独自跑来。

第25-26节 他向王报告这事,王就说:“他若独自来,口里必是报好信息。”因为若是败逃,就该有好几个人一同奔来。第一个报信的人渐渐近了,守望的人又看见另一个人跑来,就向城门里大声喊叫(השּׁער 按七十士译本、叙利亚译本和武加大译本,应校正为 השּׁער);于是王说:“这也是个报信的好人。”

第27节 守望的人看第一个人的跑法,就认出是亚希玛斯,大概是因他奔跑迅速而认出来,便告诉王。王说:“他是个好人,必是报好信息来的。”因为约押不会差他带别的信息。

第28节 亚希玛斯就向王呼喊说:“平安!”就是“愿你安好!”随即脸伏于地,在王面前恭敬地下拜,说:“耶和华你的神是应当称颂的,因他已经把那些举手攻击我主我王的人交出来了。”

第29节 王问:“少年人押沙龙平安不平安?”亚希玛斯回答说:“约押打发王的仆人和仆人我的时候,我看见大扰乱,却不知道是什么事。”亚希玛斯说得像是自己被差出去的时候,押沙龙的结局还没有决定,或还不可能知道一样。“王的仆人”就是古示人,亚希玛斯当时看见他正走近,所以可以指着他说。这里约押是该不定式结构中的主语,在这种结构里主语有时写在宾语之后(见 Gesenius,第133节3注);“仆人我”则是“我”(即亚希玛斯)的惯常谦称。

第30节 王说:“你退去,站在旁边。”这样他就可以听刚刚来到的古示人继续报信。

第31节 古示人说:“愿我主我王得着好信息;因为耶和华今日已经为你伸冤,救你脱离一切起来攻击你之人的手。”(参撒母耳记下 18:19

第32节 王问到押沙龙是否平安时,古示人回答说:“愿我主我王的仇敌,和一切起来攻击你、要害你的人,都像那少年人一样。”这些话已经足够清楚地表明押沙龙死了。

第33节 王明白了这话的意思,心里就甚感震动;他上到城门楼上的房间去哀哭,一面走一面说:“我儿押沙龙啊!我儿啊,我儿押沙龙啊!我恨不得替你死,押沙龙啊,我儿!我儿啊!”要理解这番激烈的哀痛之辞,我们必须记得,不但大卫对儿子的父爱过于柔弱,甚至可说是软弱,而且他也因约押和诸将如此轻忽他“宽待押沙龙”的命令而愤怒。以王这种容易激动的性情,这就完全妨碍了他公正、正确地看待他那叛逆之子本该受死的罪,以及神在他灭亡之事上所显明的刑罚性公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