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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纪下 第 9 章 · 凯尔与德里慈

旧约圣经注释 · Biblical Commentary on the OT · 原作公版

2 Kings 9

第1-10节 以利沙吩咐膏耶户。——当以色列军队驻扎在拉末的时候,以利沙执行了以利亚在何烈山所领受托付中的最后一项(列王纪上 19:16),差遣一个先知门徒到营中去,膏军队元帅耶户作王,并奉耶和华的名向他说,他必作以色列的王;又吩咐他剪除亚哈家。列王纪下 9:1-3 列王纪下 9:1-3 记载了以利沙给这先知门徒的指示。השׁמן פּך 如撒母耳记上 10:1。יהוּא שׁם ראה,意思是,在那里寻找耶户。וגו הקמתו,意思是,叫他从弟兄中间起来,就是从一同作战的同伴中起来。בּחדר חדר:真正的意思是“进到最里面的内室”(见列王纪上 20:30 注)。列王纪下 9:3 只包含了交给耶户使命的要点,全部细节则在列王纪下 9:6 记叙执行时才说明。

“然后逃跑,不可迟延。”以利沙给他这命令,不是为保护他免受亚哈秘密支持者的危险(Theodoret、Cler.),而是为防止进一步的讨论,或“免得他卷入别的事务中”(Seb. Schmidt)。列王纪下 9:4 “于是少年人,就是先知的仆人去了。”第二个 נער 在构造状态中带冠词,与语法规则不合(参 Ges. §110, 2, b.)。列王纪下 9:5-7 在传达完自己有话要对耶户说之后,耶户便起来,和他进了屋里,就是进到那房屋的内部;众军长先前正坐在院内。先知门徒在那里把油倒在耶户头上,并向他宣告耶和华膏他作治理以色列的王,又说他要击杀,就是剪除亚哈家,为先知们的血报仇(参列王纪上 18:4列王纪上 19:10)。

列王纪下 9:8-10 列王纪下 9:8-10 不过是重申列王纪上 21:21-23 的威吓。至于 יז בּחלק,见列王纪上 21:23 注。

第11-15节 耶户背叛约兰。——列王纪下 9:11 耶户在先知门徒离去之后,重新出来见他一同作战的同伴,他们问他 השׁלום,就是“平安吗?这狂妄的人为什么来见你?”不是因为他们怕他伤害了耶户(Ewald),也不是因为他们以为他带来了什么凶信(Thenius),而只是因为他们猜想他带来了重要消息。他们把先知称作 משׁגּע,就是“疯子”,乃是带着讥诮,指着先知在圣灵感动之下那种忘我状态中的言语。耶户含糊回答说:“你们认得那人,也知道他的胡言乱语,”意思是,你们知道他疯癫,说不出什么合乎理性的话。שׂיה 既包括默想,也包括说话。列王纪下 9:12 然而他们并不满足于这回答,就说 שׁקר,就是“你说的不是真话。”于是耶户告诉他们,耶和华已经膏他作以色列的王。

列王纪下 9:13 他们听见这话,就各人急忙拿自己的衣服,铺在台阶上给他坐,又吹角,宣告他说:“耶户作王了。”这些衣服不过是一大块围裹身体的布(见列王纪上 11:29 注);他们把衣服铺在台阶上当作地毯,而台阶就成了王座,以此向耶户致敬。关于这种敬礼的记号,可比较马太福音 21:7 和 Wetstein, N. Test. ad h. l.。难解的字 המּעלות אל־גּרם,关于其意义早期译者不过是猜测而已,几乎只能照金基(Kimchi, lib. rad.)所提议的来解释:super ipsosmet gradus,意思是“就在那些台阶上”=“就在光秃秃的台阶上”;这里 גּרם 按照迦勒底语法,像希伯来文 עצם 一样,取 substantia rei 的意思。

至于 Lud. de Dieu 根据阿拉伯文 jarm, sectio 所给的解释 super aliquem e gradibus,则在希伯来语用法中毫无类比(参 L. de Dieu ad h. l. 和 Ges. Thes. p. 303)。〔注:Thenius 所提的反对意见,说只有与人称代词连用时,迦勒底文 גרם 在迦勒底译本或撒玛利亚译本里才有“自己”之意,这一点已被约伯记 1:3(他尔根)中的 לגרם 证明为不能成立。更不能拿实际情形来反对,因为并无证据支持“那房屋前面没有台阶”这一断言。

至于完全不合希伯来语的臆测 המּעלות אל־גּרם,“作为必要上升的图像(或象征)”(Thenius),在武加大译本 ad similitudinem tribunalis 中也得不到丝毫支持。〕这意思是说,他们没有去寻找一个合适的地方来设立王座,而是把衣服铺在他们所聚集之房屋的光台阶上,叫耶户站在其上,宣告他作王。列王纪下 9:14-15 这样,耶户背叛了约兰;而约兰(正如接下来从 היה ויורם 到 ארם מלך 的插句再次说明的;比较列王纪下 8:28-29)一直在基列的拉末驻守,就是防守这城抵挡哈薛的攻击,后来又回到耶斯列,医治他所受的伤。

耶户说:“你们若愿意(נפשׁכם),总不要有人从城里逃出去,到耶斯列报信(就是把所发生的事,即这次背叛或耶户被拥立为王的事报告出去)。”由此可见,以色列人当时占据着拉末,并且正在防守这城抵挡亚兰人的进攻,因此列王纪下 9:14 中的 שׁמר 不能理解为围攻拉末。经文中的写法 לגּיד 代替 להגּיד,不应照着旁注(Keri)去改,因为这类情形中的音节脱落有许多例子(参 Olshausen, Lehrb. d. Hebr. Spr. p. 140)。

第16-29节 杀死两王,就是以色列的约兰和犹大的亚哈谢。——列王纪下 9:16 耶户毫不耽延地驾车往耶斯列去,那时约兰正卧病在那里,亚哈谢也前来探望他。列王纪下 9:17-21 耶斯列城楼上的守望者看见有一队人马前来,就打发骑马的人去迎接;那些人却加入了耶户的队伍。最后,守望者从城楼上俯视,觉得在那前来的人群中,赶车的样子像是耶户。于是约兰和亚哈谢便各自坐上战车出去迎接,在耶斯列人拿伯的田那里遇见了他。列王纪下 9:17 中第二个 שׁפעת 是绝对状态较少见的形式(见 Ges. §80, 2, Anm. 2, 及 Ewald, §173, d.)。——וּלשׁלום מה־לּך 意即“你与平安有什么相干?”也就是“不必为此操心。”אל־אחרי סב 意即“转到我后头去,”即跟从我。

כם המּנהג:“赶车的样子像耶户;因为他赶得疯狂。”בּשׁגּעון,in insania,就是实际上 in praecipitatione(Vatabl.)。“拿伯的田”就是列王纪上 21 里所提的拿伯葡萄园,它只是王宫园地中的一部分。列王纪下 9:22 对约兰所问的“耶户,平安吗?”耶户回答说:“你母亲耶洗别的淫行邪术这样多,还有什么平安呢?”这里 עד 含有继续不断之意(见 Ewald, §217, e.);זנוּנים 是属灵上的淫乱,也就是拜偶像。כּשׁפים,incantationes magicae,后来泛指各种邪术;这些通常都与偶像崇拜相连(参申命记 18:10)。

列王纪下 9:23 约兰从这回答中察觉了背叛,就转车逃跑(ידיו יהפך 如列王纪上 22:34),并向亚哈谢呼叫说:מרמה,“诡诈”,意思就是:我们受骗了,事实上是被出卖了。列王纪下 9:24 但耶户拉开弓(בּקּשׁת ידו מלּא,字面是“以弓充满他的手”),射中约兰“两臂之间”,就是从后背斜着射入双肩之间,以致箭从他的心口穿出,约兰就扑倒在车上。

列王纪下 9:25-26 随后耶户吩咐他的副官(שׁלישׁ,见撒母耳记下 23:8 注)毕甲,将尸首抛在耶斯列人拿伯的田里,并说:“你要记得,从前我和你二人一同跟随在他父亲亚哈后面骑马(或驾车)的时候,耶和华曾向他发出这警告。”ואתּה אני 是宾格,用较松散的连接方式写成,代替 ואותך אתי,如同同位语 רכבים 所显示的那样:字面就是“想起我和你,这两个骑马的人。”古译者被 אני 误导,因此把 זכר 改成第一人称,Thenius 自然也跟从他们。צמדים רכבים,即两两并骑。这是大多数注释家所采纳的解释,虽然金基和波夏特(Bochart)认为它是指同乘一辆车的两个人。משּׂא 原意是“重担”,后来指带有威吓性质的先知宣告(见《那鸿书》1:1 注释)。

至于 וגו ויהוה 诸分句之间的连接,见 Ewald, §338, a. 在列王纪下 9:26 中,耶户引用了神在列王纪上 21:19 针对亚哈所说的话,就其意思而论,乃是要表明他不过是执行这话的工具而已。“我昨日实在(אם־לא,是誓言中用的语气词)看见了拿伯的血和他众子的血,这是耶和华说的,我也必在这块田上报应你。”拿伯众子的被杀,在列王纪上 21:13 并未明说,“因为那是极平常的事,历史作者可以把它视作当然之事而略去”(J. D. Mich., Ewald)。然而,这必然是从拿伯田产被没收这一事实所引出的结果(见列王纪上 21:14 注)。列王纪下 9:27-29 亚哈谢看见这事,就从往园亭的路逃跑;但耶户在靠近以伯莲的古珥坡上击伤了他,就是使他受了致命伤。

于是他继续逃往米吉多,并死在那里;他的臣仆把他的尸身送到耶路撒冷,葬在那里。在 הכּהוּ “连他也击杀”之后,我们必须补上 ויּכּהוּ,“他们就击打他”,这大概只是因抄写者的错误而脱落了。亚哈谢逃跑的道路以及他受致命伤的地点,无法准确确定,因为所提及地点的位置至今尚未查明。“园亭”(הגּן בּית הגּ)不可能是王家花园的一部分,而必定是在耶斯列城外某处,因为亚哈谢是沿着通往那里的道路逃走,并且直到到达靠近以伯莲的古珥坡时才受伤。מעלה־גוּר,即古珥的上坡或高地,是借着以伯莲来界定位置的。如今,亚哈谢是从耶斯列经以伯莲往米吉多逃走,所以 Thenius 认为以伯莲必定位于耶斯列和米吉多之间。

但在耶斯列和米吉多之间只有耶斯列平原,即以斯得伦平原,我们不能设想那里会有像古珥那样的高地。而且以伯莲或比连(历代志上 6:55;见约书亚记 17:11 注)很可能在耶宁南边,在靠近 Beled Sheik Manssûr 的 Arab. bl'mh, Belameh 井那里,还保留着古名 בּלעם,那地方约有半小时路程远。并且完全可以把以伯莲这个位置与这里的记载协调起来。

譬如说,从先验上看,亚哈谢从耶斯列逃走时,走往撒玛利亚的路是很可能的,不但因为他父亲的弟兄们在那里(列王纪下 10:13),也因为那是去耶路撒冷最直接的路;而耶户和随从在追上他以前,很容易一直追到靠近以伯莲的古珥坡,因为从耶斯列(Zerîn)到耶宁只有两个半小时路程(Rob. Pal. iii. p. 828),古珥坡很可能就是他在去以伯莲的路上必须经过的一个高地。但这位受伤的王后来也可能改变了逃跑的方向,转而逃往米吉多,为的是求得躲避之处;他大概以为在那里比在撒玛利亚更安全。

〔注:在历代志下 22:8-9 中,关于杀死亚哈谢和他众弟兄(列王纪下 10:12)的记载,被压缩为一句简短的话;随后又论到亚哈谢说:“耶户寻找他,众人将他拿住的时候,他藏在撒玛利亚,就把他带到耶户那里杀了。”由此看来,亚哈谢确曾逃到撒玛利亚。由于这些记载过于简略,因此不可能绝对确切地调和其中的差异。一方面,我们这里的记载只限于主要事实,并不排除这样的可能:亚哈谢确实逃到了撒玛利亚,后来在那里被耶户的随从追上,再被带回耶户那里,并在靠近以伯莲的古珥坡上受伤,于是他又逃往米吉多,并在那里断气。

另一方面,在《历代志》那极为概括的记述中,בשׁמרון מתחבּא והוּא 也可以理解为指他企图逃到撒玛利亚并藏匿在那里;这样便可与这样的假设相协调:他是在往撒玛利亚的路上被擒住,并且在被耶户追上时受了致命伤。〕——在列王纪下 9:29,又一次告诉我们亚哈谢是在约兰在位第几年登基的。这里所说的“第十一年”和列王纪下 8:25 所说的“第十二年”之间的差异,最简单的解释是假定对约兰在位年数起算的方式有所不同。

第30-31节 耶洗别之死。——列王纪下 9:30 耶户到了耶斯列,耶洗别听见了,“就擦粉梳头,从窗户里往外观看。”פּוּך 是东方妇女直到今日仍极爱使用的一种眼妆。它是用锑矿(阿拉伯文 khl,即阿拉伯人的 Cohol 或 Stibium)制成的,把矿石捣碎之后,就成为带有金属光泽的黑色粉末,抹在眉毛和睫毛上;或者干用作黑粉,或者通常用油调湿制成膏剂,再用一根细滑的眼妆棒来涂抹,这妆棒粗细如普通鹅毛管,可用木头、金属或象牙制成。使用的方法,是把妆棒中段横放在上下眼皮之间,然后一边慢慢抽出来,一边转动,使眼睑边缘四周都被染黑;目的在于增强南方黑眼睛的光彩,可以说使其焕发更深的火焰,也使整个睫毛,即便到了极老之时,仍显得年轻。

Rosellini 曾在古埃及早期墓葬中发现装有这种眼妆的瓶罐(参 Hille, über den Gebrauch u. die Zusammensetzung der oriental. Augenschminke: Deutsch. morg. Ztsch. v. p. 236ff.)。——耶洗别这样做,是为了以王后的威仪出现在耶户面前,并以王后的身份死去;不是要用她的姿色去诱惑他(Ewald 依从 Ephr. Syr.)。因为(列王纪下 9:31)耶户进王宫门的时候,她对他说:“杀主人的心利啊,平安吗?”她称耶户为“杀王的心利”,是要指出耶户因杀王而将遭遇的结局,正如心利已经遭遇过的一样(见列王纪上 16:10-18)。

第32-33节 但耶户并不屑于回答这个卑劣的妇人;他只是抬头望着窗户问道:“谁顺从我?谁?”于是有两个、三个太监从旁边的窗子向外看;耶户一吩咐,他们就把这骄傲的王后从窗户扔下去,以致她的血溅在墙上和耶户的马身上;耶户就驱车从她身上碾过去。

第34节 随后耶户进宫,吃喝完了,就吩咐手下人说:“你们把这被咒诅的妇人收殓埋葬吧,因为她是王的女儿。”הארוּרה,就是被神咒诅击打的女人。

第35-37节 但他们去埋葬她的时候,除了她的头骨、两脚和两只手掌之外,什么也找不着;其余的都被狗吃了并拖散了。有人把这事报告给耶户,他就说:“这正是耶和华借他仆人以利亚所说的话,”等等(列王纪上 21:23),意思是,这事成就是为应验耶和华的话。列王纪下 9:37 也应看作是耶户所引用之以利亚预言的继续(而不是像路德所认为的那样,是历史作者的结语);虽然耶户在这里所说的话,并未逐字出现在列王纪上 21:23,但耶户只是较自由地发挥了那预言的意思。והית(经文写法 Chethîb)是阴性第三人称单数 Kal 的较古老形式,只在个别地方保留下来(参 Ewald, §194, a.)。אשׁר 是连接词(见 Ewald, §337, a.):“使人不能说,这是耶洗别”,意思就是,使他们再也不能认出耶洗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