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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纪下 第 21 章 · 凯尔与德里慈

旧约圣经注释 · Biblical Commentary on the OT · 原作公版

2 Kings 21

第1-18节 玛拿西在位(参 代下 33:1-20)。——列王纪下 21:1 玛拿西登基的时候年十二岁,可见他是在希西家患重病以后才出生的(列王纪下 20:1)。列王纪下 21:2 他这样年幼就开始作王,并没有选择他父亲所行的道路,反而重新设立他祖父亚哈的偶像崇拜;因为国内那不敬虔的一党,以首领、祭司和(假)先知为首,不肯听从主的律法;在希西家的时候,他们抵挡亚述寻求帮助,不是求告耶和华,而是求助于埃及人(以赛亚书 28:7,28:14及以下,30:9);如今他们控制了这位年轻而缺乏经验的王,并劝诱他再次引进偶像崇拜。关于列王纪下 21:2,参列王纪下 8:18 和 16:3。

列王纪下 21:3-5 “他重新建筑”那些希西家所毁坏的邱坛(列王纪下 18:4),又为巴力筑坛,立亚舍拉,像以色列王亚哈一样(列王纪上 16:32-33)。“亚舍拉”是列王纪下 21:7 所说的亚舍拉像;而历代志则用复数“诸巴力”和“亚舍拉像”来泛指这一思想。在这两类偶像崇拜,就是拜偶像的邱坛和(真正的)巴力与亚舍拉敬拜之外,玛拿西又加上第三类,就是敬拜天上的万象;这在亚述时代以前的以色列人中从未出现过,大概起源于亚述或迦勒底。

这种敬拜不同于叙利亚—腓尼基人的星辰崇拜;后者以巴力和亚斯她录之名敬拜日月,把它们看作自然界阳性和阴性力量的承担者;而这里则是纯粹的星辰崇拜,建立在星辰恒常不变、与地上一切朽坏之物相对的观念之上,因此人不但把星辰当作自然界一切生长与衰败的起因,也当作月下万事的引导者和统辖者(见 Movers,《腓尼基人》卷一,第65页和161页)。这种星辰崇拜是原始星辰崇拜,即萨比教星辰崇拜的后期发展;在那种原始形式中,人并不用任何形像,只在露天或房顶上,以单纯的观望来敬拜星辰。这是自然神化最古老、也相对最纯净的形式,早期阿拉伯人和萨比教人(札比人)中敬拜太阳的人都沉溺其中(参 Delitzsch 注释约伯记 31:26-27);申命记 4:19 和 17:3 也提到并禁止了这类事。

在这种后来的形式中,太阳像波斯人中一样有圣车和马匹(列王纪下 23:11);人面向东方,在房顶上,像拿巴太人那样(Strabo, xvi. 784),或在圣殿两院之内的坛上烧香敬拜星辰(参以西结书 8:16,也参列王纪下 21:5;23:12;历代志下 33:5耶利米书 19:13西番雅书 1:5)。所烧的香不仅献给日月,也献给黄道十二宫和天上的万象,就是一切星辰(列王纪下 23:5);这无疑是指日、月、行星和其他星辰都连同黄道一同受敬拜,并且又伴随着占星、占卜和推算生辰八字之类的事,正如后来的所谓迦勒底人一样。

(注:Movers《腓尼基人》卷一第65页正确指出:“旧约一切写于亚述时期以前的书卷中,都没有任何星辰崇拜的痕迹;这并不是因为腓尼基(迦南)诸神没有星象意义,而是因为这一因素只是次要的;而‘日、月、众星、天上的万象’这些从前未见的说法,如今才开始普遍起来。”不过,他关于亚述星辰崇拜与腓尼基、巴比伦形像崇拜之区别的论证,极需经过严谨的辨析。)这种星辰崇拜在列王纪下 21:4、5 中有更详细的描述。这两节经文紧密相连。列王纪下 21:4 的“他筑了坛”,在列王纪下 21:5 用“他又筑坛”接续起来;列王纪下 21:4 的“耶和华殿中”,在列王纪下 21:5 的“耶和华殿两院中”里得到更明确的说明。“两院中”:不只是外院,甚至包括专为敬拜耶和华分别出来的祭司院。

列王纪下 21:6 他又使自己的儿子经火献给摩洛,像亚哈斯一样(列王纪下 16:3),地点是在欣嫩子谷(历代志下,参列王纪下 23:10);并且行各样占卜和邪术。关于“观兆、用法术”,见申命记 18:10利未记 19:26;“设立交鬼的和行巫术的”,即委任、立人为“交鬼的和巫师”(参利未记 19:31申命记 18:11)。列王纪下 21:7 他甚至把亚舍拉的像安放在殿里,就是在圣所中。在他拜偶像的描述里,这一步是按程度递进而被指出为最严重的罪。照主向大卫明说的话(撒母耳记下 7:13)和向所罗门所说的话(列王纪上 9:3,对比 列王纪下 8:16),圣殿本应作祂名的居所。

列王纪下 21:8 主的话说:“我必不再使以色列人的脚挪移,离开我所赐给他们列祖之地”,这是指撒母耳记下 7:10 的应许:“我必为我民以色列选定一个地方,使他们住自己的地方,不再迁移”;这应许已借着圣殿作为主名所在之处而得着实现,如前文第85页以下所述。然而,这应许得以长久成就,是以以色列忠心遵守神的诫命为条件的(参列王纪上 9:6及以下)。列王纪下 21:9 以色列人并没有遵守这个条件;玛拿西引诱他们,使他们所行的恶比耶和华在他们面前所灭绝的迦南人还甚。列王纪下 21:10-12 因此,主借着众先知向这悖逆拜偶像的国民宣布:耶路撒冷必被毁灭,犹大必交在仇敌手中;不过正如历代志下 33:10 所补充的,他们并不听从。预言这可怕审判的先知并未具名。

依照历代志下 33:18,他们的话都记在列王纪事上。哈巴谷大概也是其中之一,因为他在哈巴谷书 1:5 预言迦勒底人的审判是件令人惊奇、似乎难以置信的事实。列王纪下 21:11 提到“亚摩利人”,是以其为迦南不敬虔风俗的总代表,正如列王纪上 21:26 等处一样。——“凡听见的人,两耳都必发鸣”这句话,是指一种前所未闻、令人惊骇恐惧的审判(参撒母耳记上 3:11耶利米书 19:3)。旁注读法是为使代词后缀在性别上与名词“灾祸”一致;而正文写法中则像常见情形一样,以阳性后缀代替阴性。列王纪下 21:13 “我必用量撒马利亚的准绳和亚哈家的线铊拉在耶路撒冷上。”准绳和线铊(直译作“水平器”)既用于建筑之物(撒迦利亚书 1:16),也用于夷为平地之物,就是完全拆毁(阿摩司书 7:7)。

由此便产生了“荒凉的准绳”和“毁坏的线铊”这样的比喻说法(以赛亚书 34:11)。因此,“撒马利亚的准绳”是指用在毁灭撒马利亚上的准绳;“亚哈家的线铊”是指对亚哈王室的剪除。意思是:我要像毁灭撒马利亚一样毁灭耶路撒冷,像剪除亚哈家一样灭绝其中的居民。下半句若可能的话把同一件事说得更强烈:“我必擦净耶路撒冷,如人擦盘子;擦了之后,就将盘子翻转,口朝下。”擦净用过的盘子,又把擦净的盘子翻过来,不留一滴在其中,这比喻耶路撒冷全然毁灭,居民彻底灭绝。列王纪下 21:14-15 随着耶路撒冷被毁,主离弃祂产业之民,将他们交给仇敌,任其掳掠抢夺。“我产业的余民”:犹大被称为神产业之民的余民,是顾及十个支派已经被弃绝并被掳去。关于“成为掠物和抢夺之物”,见以赛亚书 42:22耶利米书 30:16

在这审判宣告之后,历代志下 33:11及以下补充说:耶和华使亚述王的将帅捉住玛拿西王,用铜链锁住,带到巴比伦;他在那里在神面前自卑,向祂恳求,神便使他回到耶路撒冷,复其王位。于是玛拿西又加固耶路撒冷的城墙,在坚固城中安置守军,把偶像从殿中除去,废除在耶路撒冷和圣殿山上所筑拜偶像的坛,恢复耶和华的坛,并吩咐百姓在其上献祭。——本书省略此事,因为玛拿西的悔改对于国家并没有产生持久的结果;耶路撒冷外在偶像崇拜的废除,并没有带来百姓的归正;玛拿西死后,连那些已经废去的拜偶像可憎之事,也被亚们重新恢复了。(注:这些记载的历史真实性,Rosenmüller、Winer 和 Hitzig 跟随 Gramberg 曾提出质疑;但 Ewald、Bertheau,甚至 Thenius 都为之辩护。

至于 Graf 在 1859 年《神学研究与批评》第三期中所作的最新攻击,则已由 E. Gerlach 在同刊 1861 年卷中作了回应。更多说明见《历代志注释》。)列王纪下 21:16 玛拿西又大大犯罪,流无辜人的血,直到耶路撒冷从这边直到那边都充满了血。“从这边直到那边”,见列王纪下 10:21。约瑟夫将这话意译如下(《犹太古史》x. 3, 1):玛拿西杀了希伯来人中一切义人,甚至连先知也不放过;并且又加上一句夸张的话:他天天杀其中一些人,以致耶路撒冷血流成河。(注:广泛流传于犹太教和基督教中的传说,说玛拿西处死了先知以赛亚,甚至把他锯成两段;希伯来书 11:37 也影射此事。这也应归在这里。

见 Delitzsch《以赛亚书注释》第5页。)列王纪下 21:17-18 玛拿西葬在“自己宫院的园内,就是乌撒的园中”。“自己的宫院”不可能是所罗门所建的王宫,因为那园子又称为“乌撒的园”,显然是取自其原主人的名字。因此,“自己的宫院”必定是玛拿西的一座夏宫;只是其位置已无法更准确地确定。Thenius 为支持此宫位于俄斐勒、与锡安相对之处所提出的论据,完全站不住脚。Robinson(《巴勒斯坦》卷一,第394页)猜想乌撒的园在锡安山上。“乌撒”这个名字也见于撒母耳记下 6:8历代志上 8:7以斯拉记 2:49尼希米记 7:51

第19-22节 亚们在位(参 代下 33:21-25)。——亚们只作王两年,且行他父亲所行的路,就是敬拜他一切的偶像。他母亲的家乡约提巴,按耶柔米(《地名释义》,Jethaba 条)的说法,是犹太的一座古城;但此外就无从知晓了。

第23-25节 他的臣仆背叛他,在王宫里杀了他;随后“国民”,就是犹大地的居民(“国民”=“犹大民”,代下 26:1),把那些背叛的人处死,并立亚们的儿子约西亚作王;那时约西亚只有八岁。

第26节 亚们葬在“乌撒园内自己的坟墓里”,就是葬在他在乌撒园中、靠近他父亲坟墓为自己预备的坟墓里。他大概就住在他父亲这座宫里。“有人将他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