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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纪下 第 14 章 · 凯尔与德里慈

旧约圣经注释 · Biblical Commentary on the OT · 原作公版

2 Kings 14

第1-22节 犹大王亚玛谢在位(参代下25)。——列王纪下 14:1-7。他作王的年数和属灵光景,以及他战胜以东人的事。——列王纪下 14:1。亚玛谢在以色列王约阿施第二年登基。今以色列王约阿施照列王纪下 13:10,是在犹大王约阿施第三十七年登基;这样,后者不可能满满作王三十九年,而按将正在进行的年数算作整年的原则就可算作四十年(列王纪下 12:1);只要他登基是在尼散月前一两个月,而他去世是在尼散月后一两个月,就无须假定有摄政。

列王纪下 14:2-4 亚玛谢作王二十九年,在同样的神权精神中行事,像他父亲约阿施一样,只是不像他的祖先大卫;也就是说,按历代志下 25:2 的正确解释,不是全心全意(שׁלם לבב;见列王纪上 11:4 注),因为亚玛谢像他父亲约阿施一样(见列王纪下 12:3 注),在他统治后期陷入拜偶像(参历代志下 25:14以下)。——只是邱坛还没有废去,等等。列王纪下 14:5-6 他巩固王权以后,就把杀他父亲的人处死;但照申命记 24:16 的律法,没有连他们的儿女一并杀掉;这在古代东方原是常见的做法,在以色列也很可能屡见不鲜。经文写作 ימוּת 是正确的,而旁注 ימת 只是依照申命记所作的不必要改动。

列王纪下 14:7 关于在盐谷击败以东人并攻取西拉城的简略记载,在历代志下 25:6-16 得到补充。照该处所载,亚玛谢想在自己本来已相当可观的军队之外,再雇用十万以色列兵来增强实力;但先知劝他之后,他又把这些雇来的以色列人遣散了。他们因此大怒,在回去的路上抢掠了犹大的几座城,并杀了许多人。以东人在约兰作王时背叛了犹大(列王纪下 8:20以下);亚玛谢如今想重新建立对他们的统治,而且相当成功,不但在战场上杀了他们一万人,又攻取了他们的京城,因此他的继承人乌西雅也就能再次把以东的港口以拉他并入自己的国中(列王纪下 14:22)。关于盐谷(在历代志中作 גּי־המּלח,而非 גּיא־המּלח),就是死海南边一片泥泞的盐碱平原,见撒母耳记下 8:13 注。

历代志下 25:12,除战死的一万人外,还有一万以东人被掳去,从山崖顶上活活扔下。הסּלע(“那磐石”)带冠词,是因这名称依据该城特殊的性质而来,这大概就是以东人的京城,希腊人称之为 ἡ Πέτρα。它因地势和建筑方式而得名,因为它建在四围环山的山谷中,房屋有一部分是直接凿在天然岩石里的。这座贸易城市在基督教纪元最初几个世纪仍极其繁盛,它的壮丽遗迹至今仍保存在一条山谷中;该谷位于通往以拉尼湾的阿拉巴东侧,离死海南端约两天路程,在何珥山以东。十字军称此地为 vallis Moysi,阿拉伯人至今仍称之为 Wady Musa(见 Robinson, Pal. ii. 512页以下;该城历史见574页以下;亦见 Ritter, Erdkunde, xiv. 1103页以下)。

列王纪下 14:8-14 亚玛谢与以色列王约阿施争战。——列王纪下 14:8。随后亚玛谢差人向以色列王约阿施挑战,要与他交战。外在原因无疑是那些原为攻打以东而雇来、后来又被遣回的以色列军兵所作的敌对行为(历代志下 25:13)。但内在原因却是亚玛谢因战胜以东而生出的骄傲;这骄傲使他不但忘记了主他的神,就是那位使他得这场胜利的主,并且把他在战争中夺来的以东诸神带到耶路撒冷敬拜,又以威吓压制那谴责此等偶像崇拜的先知(历代志下 25:14以下);而且倚仗自己的力量,狂妄地向以色列王挑战。列王纪下 14:9-10 约阿施(Joash)回答他傲慢的挑战说:“你来,我们二人面对面相见吧。”意思就是彼此在战争中交锋;他用了一个类似于约坦从前教训本城人时所讲的寓言(士师记 9:8以下)。

“利巴嫩的荆棘差人去见利巴嫩的香柏树,说:‘将你的女儿给我儿子为妻。’后来有野地的走兽经过,把荆棘践踏了。”这寓言当然不能按字面解释,好像亚玛谢就是荆棘,约阿施就是香柏树,野兽就是勇士;而是借着荆棘把自己与香柏树看齐,形容骄傲的人高估自己的力量;向香柏树求婚,则表示一种越过自己本分界限的欲望。因此,Thenius 从此推论说亚玛谢心里是想要再次使以色列臣服于犹大,这是没有根据的。野兽践踏荆棘,不过是要说明:骄傲的人正在大胆谋划之际,也可能忽然遭遇意外的倾覆和灭亡。列王纪下 14:10 载明这比喻的应用。你因战胜以东就心高气傲了。לבּך נשׂאך:你的心把你举起来了,也就是你变得高傲了。הכּבד,“得荣耀吧”,即满足于你在以东所得的名声,“且安居家中”。你为何要惹祸呢?

התגּרה,即介入争战或战争。这里把祸患看作仇敌,而他却想与之交战。列王纪下 14:11-12 但亚玛谢不听这警告。于是双方在伯示麦(Ain-Shems,在犹大与但的边界上;见约书亚记 15:10 注)交战;犹大被以色列击败,各人逃回家里。列王纪下 14:13-14 约阿施擒拿了亚玛谢王,随后来到耶路撒冷,从以法莲门直到角门拆毁城墙四百肘,然后带着王宫和圣殿的财宝,并人质,回到撒玛利亚。经文写作 ויבאו 当点作 ויּאו,因为元音 ו 放在 א 后面,这在别处也有类似例子(见 Ewald, §18, b)。虽然历代志的读法使意思更清楚,却没有理由照其改动为 יביאהוּ(Thenius)。

因为若约阿施在伯示麦擒拿了亚玛谢,随后又来到耶路撒冷,那么无疑是把俘虏一同带来了;因为亚玛谢仍旧作王,并且在约阿施死后又活了十五年(列王纪下 14:17)。一般认为以法莲门就是便雅悯门(耶利米书 37:13;38:7;撒迦利亚书 14:10;参尼希米记 8:16;12:39),它位于耶路撒冷北墙中部,通往便雅悯和以法莲的道路从那里经过;角门则在同一段城墙的西北角,这可由耶利米书 31:38撒迦利亚书 14:10 看出。

若约阿施从以法莲门到角门拆毁四百肘城墙,那么这两门之间的距离就不会超过四百肘;这适用于锡安的北墙,却不适用于保护下城北面的第二道城墙,因为后者必然更长,而且照历代志下 32:5,很可能是希西家才首次修建的(参 Krafft, Topographie v. Jerus. 117页以下)。约阿施拆毁锡安城墙这一段,是要使城失去防御,因为耶路撒冷最容易从平坦的北面被攻取。(注:Thenius 采取不同看法。按约瑟夫对这件事的描述(Ant. ix. 9, 3),他认为约阿施拆毁城墙四百肘,是为自己和来犯军队开出一座宏伟的大门(?);并试图以“以法莲门到角门之间远超过四百肘”为根据支持此说。

但这断言建立在一个站不住脚的假设上,即希西家所建的第二道城墙(历代志下 32:5)在亚玛谢时代已存在,而且上述城门就在这道墙上。约瑟夫对此事的主观看法,不过和一个简单猜测一样,不值更多重视。)——约阿施掠去的圣殿和王宫财宝,照列王纪下 12:19 看来,不会很多。התּערבות בּני,直译“结盟之子”,即人质(obsides,武加大译本)。他释放亚玛谢,换取人质,作为他必守和平的保证。列王纪下 14:15-17 关于约阿施末了的记载,与列王纪下 13:12 和 13:13 的公式一起再次出现,大概可以由这样的事实解释:在以色列诸王的编年史中,这段记载原本放在约阿施与亚玛谢战争的叙述之后。

可以从一点推知这一点:此处约阿施的名字一律写作 יהואשׁ,而在列王纪下 13:12 和 13:13 的结语里却用后来的形式 יואשׁ,这无疑是本书作者所采用的写法。但作者之所以按原始资料再记一次,可能是因为列王纪下 14:17 说亚玛谢在约阿施死后又活了十五年;他从中看见神恩典的显明,就是神虽然不因亚玛谢的骄傲立刻毁灭他,却藉着打败他的王之死,救他脱离后来更重的伤害。亚玛谢是在约阿施十六年在位的第二年登基,并且在与以色列争战前,已经与以东争战并胜了他们,所以与以色列的战争只能发生在约阿施在位的晚年;这位王在战胜犹大王之后,也不可能再活太久。列王纪下 14:18-19 背叛亚玛谢。——列王纪下 14:19。亚玛谢像他父亲约阿施一样,也不是自然死亡。

有人在耶路撒冷背叛他;他逃到拉吉,叛党就差遣杀手追到那里,把他杀了。早期注释家曾把这次阴谋的原因归于他与约阿施作战失败的结果;但这种猜测与一个事实相矛盾,就是阴谋直到那事之后十五年甚至更久才爆发。诚然,历代志下 25:27 说:“自从亚玛谢离弃主的时候,他们就背叛他”;但这话也只能理解为:亚玛谢的背道给了众人不满的理由,而这种不满最终发展成阴谋。因为他的背道,是在打败以东人之后把以东的神像带进耶路撒冷时开始的,因此是在与约阿施交战以前,即他在位前期;而这阴谋决不可能持续十五年或更久才达到顶点。拉吉位于犹大的低地,大概就是今日 Um Lakis 的遗址(见约书亚记 10:3 注)。

列王纪下 14:20 “人就把他抬在马车上”,即抬在套了王家马匹的灵车上,带到耶路撒冷,在那里葬于列祖那里,也就是葬在王陵。列王纪下 14:21 犹大众民,就是全国百姓,不是全体战士(Thenius),于是立他的儿子亚撒利雅(乌西雅)作王;那时他只有十六岁。עזריה 或 עזריהוּ 是本处以及列王纪下 15:1、15:6、15:8、15:17、15:23、15:27 和历代志上 3:12 对这王所用的名字;而在列王纪下 15:13、15:30、15:32、15:34;历代志下 26:1、26:3、26:11 等,以及以赛亚书 1:1;6:1;何西阿书 1:1阿摩司书 1:1撒迦利亚书 14:5,却称他为 עזּיה 或 עזּיּהוּ(乌西雅)。

这名字的差异太一贯了,不能归因于抄写错误。即便猜想亚撒利雅作王后采用乌西雅这个名字,或是因一次成功战役被士兵赋予此名(Thenius),也不能解释我们历史书中两种名字并用的现象。更合理的看法是,这两个意义相近的名字被交替使用。עזריה 意为“帮助在于耶和华”;עזּיה 意为“耶和华是他的力量”。Bertheau 所举的事实也支持这一点:在哥辖后裔中也有一位乌西雅,同时名叫亚撒利雅(历代志上 6:9 和 6:21);同样,在希幔的后裔中也有一位乌薛列,同时名叫亚撒列(历代志上 25:4 和 25:18)。列王纪下 14:22 乌西雅一登基,就修筑,就是加固,以拉他这座以东港口(见列王纪上 9:26 注),使之重新归犹大。由此可见,乌西雅完成了他父亲开始的、重新征服以东的事业。

这条记载放在这里,紧接着他登基之后、又在记述他在位年数与品格之前,大概是因为这项工程本身的重要性;它不但使他在位之初格外显著,也显明了他国势的强盛。

第23-24节 以色列王耶罗波安二世在位。——列王纪下 14:23。耶罗波安是约阿施(Jehoash)的儿子;经文说他在亚玛谢十五年登基,这与列王纪下 14:17 相合,因为那里说亚玛谢在约阿施死后又活了十五年;而亚玛谢共作王二十九年。另一方面,他在位四十一年,与列王纪下 15:8 的记载不合,因为那里说他儿子撒迦利雅直到亚撒利雅(乌西雅)三十八年才登基;因此 Thenius 提议把 41 改为 51,Ewald 改为 53。详论见列王纪下 15:8。耶罗波安也同样坚守他祖先的金像崇拜;但他却使自己的国重新强盛起来。

第25节 他收回(השׁיב),就是恢复,以色列的疆界,从北边通往哈马口之地,直到亚拉巴海(今之 Ghor),也就是死海(参申命记 3:17 和 4:49;十支派国南界因此而得此名称),使之达到所罗门时代国境所及之处(列王纪上 8:65);这是“照着主借他仆人先知约拿所说的话”。约拿在预告中,大概曾采用这从摩西五经借来的南界称呼。耶罗波安时代以色列国的疆域,在阿摩司书 6:14 也以类似方式界定;不过那里不是“亚拉巴海”,而是“亚拉巴河”,很可能就是 Wady el Ashy,即摩押与以东之间的分界线。由此可见,耶罗波安也把摩押人征服归入他的国中;这一点不仅由列王纪下 3:6以下使之相当可信,也已包含在“他恢复以色列国原有疆界”这句话里。关于先知亚米太的儿子约拿,见《约拿书》1:1 注释。迦特希弗在西布伦支派境内,就是今日拿撒勒北面的 Meshed 村(见约书亚记 19:13 注)。

第26-27节 耶罗波安时代以色列得以强盛的更高原因,在于神的怜悯。主看见以色列所受的大苦难和无助的景况,还没有宣告弃绝的判词,所以借着耶罗波安施行拯救。מאד מרה 不带冠词,由 ישׂ אני 支配(见 Ewald, §293, a),意思是“极其痛苦”;此处 מרה 具有 מרר 的意义。古代各译本以及 Ges. Lex. 中的 Dietrich 都采用这种解释。וגו עצוּר ואפס 乃是直接引自申命记 32:36,表明以色列国已陷入摩西所预言的极端困苦之中;若不是主亲自介入帮助,他的百姓就必要完全灭亡。דבּר לא:他还没有说,也就是还没有借先知的口发出弃绝的判词。“从天下涂抹他们的名”,是“从住在天下万国中间涂抹他们的名”的简略说法。

第28-29节 关于耶罗波安其余的历史,我们只得到一个提示:他收回大马士革和属犹大的哈马归以色列,也就是再次使它们臣属于以色列国。ליהוּדה 是一种迂回表达属格的方式,因为专有名词不能构成严格的构词属格形式,在这里简单属格也不能如此准确地表达事实。其意思是:“大马士革和哈马这两个国中,凡从前在大卫和所罗门时代属于犹大的部分。”这里的大马士革和哈马,不应理解为两座城市,而应理解为两个王国;因为哈马城不仅从未属于以色列国,而且还在摩西为以色列划定的边界之外(见民数记 34:8 注)。因此,它不可能被耶罗波安重新夺回(השׁיב)。至于大马士革城则不同,大卫曾征服它,甚至所罗门也未曾永久失去它(见列王纪上 11:24 注);所以说到大马士革时,作为首都的城市也包含在王国之中。列王纪下 14:29 耶罗波安既作王四十一年,他的死就应发生在乌西雅二十七年。若他儿子不是紧接父亲死后登基,而是像列王纪下 15:8 所说直到乌西雅三十八年才登基,那么他显然不是在父亲死后立刻继位(见列王纪下 15:8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