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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志下 第 11 章 · 凯尔与德里慈

旧约圣经注释 · Biblical Commentary on the OT · 原作公版

2 Chronicles 11

引言

罗波安作王时期——历代志下 11-12

当十个支派背弃所罗门的儿子罗波安,立耶罗波安作他们的王(列王纪上 12:20)时,罗波安想用武力逼迫他们重新归服于他,为此从犹大和便雅悯征召一切能拿兵器的人。但先知示玛雅奉主的名吩咐他,不可与以色列人争战,因为他们是弟兄;于是罗波安放弃了这个打算(历代志下 11:1-4;参列王纪上 12:21-24),并开始巩固他在犹大和便雅悯中的统治。此外,耶罗波安把祭司职分逐出后,祭司和利未人迁来,又有许多敬畏神的以色列人从十个支派来到犹大,这也增强了他的国力(历代志下 11:13-17)。罗波安也整顿了家事,从众妻给他所生的许多儿子中,指定亚比雅作王位继承人,并为其余的儿子在全国各地作了安排(历代志下 11:18-23)。但当他巩固了王权以后,就离弃了耶和华的律法,因此受埃及王示撒入侵之罚;示撒率领大军横行其地,攻取耶路撒冷,抢掠王宫和圣殿(历代志下 12:1-11),却没有完全毁灭犹大;罗波安作王直到死,他儿子接续他登位(历代志下 11:12-16)。这些事件的叙述次序并非按年代排列,而是按其相似性归类编排。由于罗波安在位第三年就开始离弃神的律法,而示撒王早在第五年便攻打犹大,因此修筑堡垒的工程可能始于最初三四年,却不可能那时就已完成;至于给罗波安众子作安排,更不可能发生在示撒入侵以前。

第 1-4 节

罗波安对十个叛逆支派的态度。参列王纪上 12:21-24。——罗波安想用武力征服这些支派,使他们重新归在他统治之下;后来因先知示玛雅的命令而放弃此意。某种意义上,这属于十个支派背叛大卫家的历史,因为只有当先知示玛雅奉主的名宣告这事出于主时,这次背叛才算成为既成事实。历代志下 11:3:这事是出于耶和华;他命定这次分裂,为的是惩罚大卫后裔不再行在他的道路中。所罗门因容让众多外邦妻妾引诱自己离开主,招致神的愤怒;他的继承人罗波安又因对那些不满所罗门统治的支派处理失当,加增了罪责;他即便不是造成背叛的直接原因,也促使其更快发生。然而,这并不能因此证明那些支派的行为是正当的。他们要求减轻所罗门加在他们身上的重担,乃是出于不纯正、无敬虔的动机,归根到底是源于对大卫家神权统治的不满(见列王纪上 12:21 释义)。“在犹大和便雅悯中的全以色列”这一说法,比“犹大全家、便雅悯家和其余的民”,即住在犹大、便雅悯支派地业中的其他支派之人(列王纪上 12:23),含义更深;因为这里把一切仍忠于大卫家的人称为以色列,也就是那些行在他们祖先以色列(雅各)脚踪中的人。

第 5-12 节

罗波安为坚固国防所采取的措施。——为防御敌人的攻击,罗波安在犹大修筑保障城。这里用单数 למצור,是因为修筑这些城是为了整个王国的防御。这里“犹大”是王国的名称,因为下文所列举的十五座坚固城,分布在便雅悯和犹大两个支派的地业中。历代志下 11:6:伯利恒位于犹大,是一座早在雅各时代就已提到的小城(创世记 35:19),在耶路撒冷以南两小时路程,是大卫和基督的出生地(弥迦书 5:1马太福音 2:5、2:11),今名 Beit-Lahm;见约书亚记 15:59 释义。

以坦并不是历代志上 4:32士师记 15:8 所提的同名地方,也不是塔木德中所说靠近所罗门池、向耶路撒冷供水的水道起点(参 Robins. Pal. 该词条;Tobler, Topogr. v. Jerus. ii. S. 84 及以下,855 及以下);(注:关于这条水道起点的进一步资料,参见 Herm. Zschokke 博士精彩的论文“Die versiegelte Quelle Salomo's”,载于 Tübingen Theol. Quartalschr. 1867 年,第 3 期,426 页及以下。)也不能像 Robins. 前引处及 New Bibl. Researches 所主张的那样,在现今的 Urtas(Artas)村寻找它,因为 Tobler 在 dritte Wand. S. 89 已将其认定为 Ain Attan,即 Artas 西南的一处山谷。

不但 Attan 这个名字比 Artas 更接近 Etam,而且那里的水也确实被引到耶路撒冷;而按 Tobler 的充分考察,从 Artas 并不能把水引来。提哥亚今名 Tekua,位于一座布满古代遗迹的山顶上,在伯利恒以南两小时路程;见约书亚记 15:59 释义。历代志下 11:7:伯夙位于今 Beth-Sur 废墟所在之处,在 Urtas 和希伯仑之间;见约书亚记 15:58 释义。梭哥即今 Wady Sumt 的 Shuweike,在耶路撒冷西南三小时半路程;见约书亚记 15:35 释义。亚杜兰在约书亚记 15:35 中列于山地诸城,却被算作低原(Shephelah),即山坡地带,至今尚未被确定。

Tobler 在 dritte Wand. S. 151 猜测它就是今 Dula,位于 Beit-Jibrin 以东约八英里;但这很难成立(反对意见见 Arnold 载 Herzog's Realenc. xiv. S. 723)。更可能是今 Deir Dubban 的所在地,在 Beit-Jibrin 以北两小时路程;见约书亚记 12:15 释义。历代志下 11:8:迦特是非利士人的王城,大卫最先使其臣服于以色列人(历代志上 18:1);到所罗门时,它仍有自己的王,只是臣属于以色列王(列王纪上 2:39)。其确切遗址至今尚未确定;见约书亚记 13:3 释义。

(注:C. Schick 在《Ausland》1867 年第 7 号第 162 页“Reise in das Philisterland”一文中,把迦特认作今 Tel Safieh,“平原中孤立的圆锥形山丘,像守望楼或堡垒的哨兵,因此人们为争夺它的控制权而反复交战。”相反,Konr. Furrer 在《Wanderungen durch Palästina》苏黎世 1865 年版第 133 页认为,他在亚实基伦废墟以北的 Wady el Gat 找到了真正的迦特所在地。)玛利沙,即后来的 Marissa,位于从希伯仑通往非利士地的道路上,在后世非常重要,并不是 Beit-Jibrin(Eleutheropolis)以南二十四分钟路程的 Marash 废墟;见约书亚记 15:44 释义,以及 Tobl. dritte Wand. S. 129, 142 及以下。

西弗大概就是约书亚记 15:55 所提犹大山地的西弗,其遗迹仍留在希伯仑东南约一又四分之一小时路程的西弗山上;见约书亚记 15:55 释义。相反,C. v. Raumer 认为(Pal. S. 222, 注 249),这里的西弗既与玛利沙等低原城同列,就不能与约书亚记 15:24 或 15:55 的任何一个西弗等同,而很可能就是与玛利沙并列、见于约书亚记 15:44 的低原城亚革悉;但这极不可能。

历代志下 11:9:亚多莱音(约瑟夫《古史》viii. 10.1 作 Ἂδωραΐ́μ),在马加比一书 13:20 中作以东人的城 Ἄδωρα,约瑟夫也常如此记载;后来被许尔卡努斯攻取,又被加比尼乌斯重建(约瑟夫《古史》xiii. 15.4;xiv. 5.3),名为 Δῶρα,并且常与玛利沙并提(见 Reland, Palaest. p. 547)。Robinson(Pal. 该词条)认定它就是今 Dura,位于希伯仑以西约七英里半的村庄。

拉吉位于犹大低原,从约书亚记 15:39 可知,大概就是今天的 Um Lakis,位于从迦萨通往 Beit-Jibrin 和希伯仑的路上,偏左侧,在 Beit-Jibrin 以西七小时路程的一处圆形高地上,那里遍布古墙和大理石碎片,并长满蓟和灌木;见约书亚记 10:3 释义,以及 Pressel 载 Herz. Realenc. viii. S. 157 及以下。

亚西加位于梭哥附近(历代志下 11:7),按撒母耳记上 17:1,在以弗斯大敏附近的斜向位置,即 Damum,在 Beit-Nettif 东偏南一小时路程;(注:参 Tobler, dritte Wand. S. 463 所引 Breytenbach《Reybb. des heil. Landes》i.134 的有趣记述:“从亚西加往前走三英里就是 Zochot-Jude 城,离 Nobah 不远,大卫就是在那里杀了歌利亚。”)其遗址尚未重新发现;见约书亚记 10:10 释义。历代志下 11:10:琐拉,即参孙的出生地,对应今 Sura 废墟,在围绕 Wady es Surar 北面的山脊西南端;见约书亚记 15:33 释义。

再往北是亚雅仑,即今 Jalo 村,位于 Merj ibn Omeir 平原边缘,在基遍以西四里格;见约书亚记 10:12 和 19:42 释义。最后是希伯仑,这座古代列祖之城现名 el Khalil(神的朋友,即亚伯拉罕);见创世记 23:2 释义。除琐拉和亚雅仑外,这些坚固城都位于犹大支派地业中;而这两座城原本分给但支派(约书亚记 19:41)。很可能后来在士师时代,当一部分但人从琐拉和以实陶迁往巴勒斯坦北方时(士师记 18:1),这两城被便雅悯人占据,后来便算入便雅悯地,因此这里被列为罗波安在便雅悯所加固的城市。

若稍微纵观这十五座城的地理位置,就会发现它们一部分位于耶路撒冷以南,在通往希伯仑、别是巴和埃及的道路上;一部分位于犹大山地的西坡,在通往 Beit-Jibrin 和迦萨的道路上;只有少数位于这条路以北、靠近非利士平原的方向,而在北方则没有任何城池用来防御从那边来的入侵。“因此,罗波安似乎更担心来自南方和西方,也就是来自埃及人的攻击,而不是与北国发生战争”(Berth.)。由此我们可以推断,罗波安是在埃及王示撒入侵之后才加固这些城邑的。历代志下 11:11-12:“罗波安又坚固各保障,在其中安置军长”等等;也就是说,他通过使这些城市处于充分有效的防御状态来增强其力量,设立军长(נגידים),储备粮食,并且(历代志下 11:12)积蓄各样军械。这样,他使这些城极其坚固。

最后一句,历代志下 11:12“犹大和便雅悯都归了他”,与历代志下 10:19“以色列人背叛大卫家”相呼应,构成这段记述(1-17 上)关于罗波安如何建立权势、巩固王国的结论。接着在

第 13-17 节

历代志下 11:13-17,记述祭司、利未人和许多敬虔敬拜耶和华的人从各支派迁入犹大国,从而使犹大国内部在属灵上得以加强。历代志下 11:13-14:全以色列中的祭司和利未人,从他们四境之内都归从了他。על התיצּב 意为站在某人面前,等候其命令,参撒迦利亚书 6:5约伯记 1:6;2:1;此处则是把自己交给别人支配,即归附于某人。גּבוּלם 中的后缀是指“全以色列”。

因为——这是他们迁移的原因,见历代志下 11:14——利未人(按广义,包括祭司)离弃了他们的郊野和产业,即分给他们的城邑及其牧场(民数记 35:1-8),这里指十个支派境内的那些地方;“因为耶罗波安和他的儿子们拒绝他们,不许他们供耶和华祭司的职分。”耶罗波安为了阻止臣民上耶路撒冷的圣殿去,因为他怕百姓最终会因此归回大卫家,便在伯特利和但为自己的国设立敬拜处,在那里借着牛犊像(金牛犊)来敬拜耶和华,并没有立利未人,而是从民间立人作这些所谓圣所的祭司(列王纪上 12:26-31),并亲自分别他们为圣。由于这些变革,不仅那些不肯承认这非法偶像崇拜的祭司和利未人被迫迁往犹大和耶路撒冷,连那些不愿放弃由神亲自分别为圣的圣殿敬拜的虔诚敬拜者,也一同迁去。

耶罗波安之后所有的继承者都坚守他所引进的牛犊崇拜,因此这里把驱逐祭司和利未人的事说成是耶罗波安和他儿子们所作的。“他的儿子们”指的是耶罗波安在王位上的继承者,并不顾及耶罗波安亲生儿子中只有拿答登上王位、且其王朝也随之终结的事实;因为在这件事上,以色列诸王都行在耶罗波安的脚踪中。历代志下 11:15:又为丘坛设立祭司。ויּעמד־לו 是历代志下 11:14 中 הזניחם כּי 的继续。בּמות 指耶罗波安为偶像敬拜所设立的敬拜处,在列王纪上 12:31 中称为 בּמות בּית;见该处释义。历代志作者按其本质把这些丘坛庙宇中所拜的神称为 שׂעירים,按其形状称为 עגלים。

שׂעירים 一词取自利未记 17:7,意为鬼魔;其命名源于埃及的偶像崇拜,在那种崇拜中,山羊之神潘(门德斯)总是以山羊的形象出现,并占据显著地位;见利未记 17:7 释义。至于 עגלים 的详细说明,见列王纪上 12:28 释义。历代志下 11:16:אחריהם,跟随他们,就是跟随祭司和利未人。至于 את־לבבם הנּתנים,“专心如此行的人”,参历代志上 22:19。他们上耶路撒冷去献祭;也就是说,从上下文可知,不只是去献祭,也是要留在犹大国中。历代志下 11:17:这些移民——祭司、利未人以及虔诚敬拜耶和华的人——借着加强王国所建立其上的宗教根基,使犹大国强盛起来,也使罗波安强盛了三年,以致他们(王和百姓)行大卫和所罗门的道。

这种坚固只持续了三年——只在那些从十个支派迁来的敬虔之民还使人持续反对耶罗波安在宗教事务上的措施时才如此。三年之后所发生的事,只在历代志下 12 章中叙述。——接下来,在

第 18-19 节

历代志下 11:18-23,记述罗波安的家族关系。——历代志下 11:18:这里应照旁注、许多抄本、七十士译本和武加大译本,把 בּן 改读为 בּת:玛哈拉是大卫儿子耶利摩的女儿。大卫的儿子名单中(历代志上 3:1-8)并没有耶利摩这个名字。若这名字不是 יתרעם(历代志上 3:3)的另一种形式,那么耶利摩必是大卫某个妾所生的儿子。在 אביחיל 之前必定脱落了一个 ו,应当补上;这样玛哈拉的父亲和母亲就都被提到:她是大卫之子耶利摩的女儿,也是耶西之子以利押的女儿亚比孩所生,也就是大卫长兄的女儿(历代志上 2:13撒母耳记上 17:13)。亚比孩不能被视为罗波安的第二个妻子,因为历代志下 11:19 的“她给他生了”,以及历代志下 11:20 的“在她以后”,都表明历代志下 11:18 只提到一个妻子。她给他生了三个儿子,这些名字只在这里出现(历代志下 11:19)。

第 20 节

玛迦是押沙龙的女儿,也就是孙女;因为她不可能真是押沙龙的女儿,按撒母耳记下 14:27,押沙龙只有一个女儿,名叫他玛,而到所罗门去世时,她必已五十岁左右。按撒母耳记下 18:18,押沙龙并没有留下儿子;因此玛迦只能是他玛的女儿。根据历代志下 13:2,他玛嫁给了基比亚人乌列;见列王纪上 15:2 释义。玛迦的长子亚比雅,就是他父亲指定为继承人的那位(历代志下 11:22 和 12:16),在列王纪中一向称为亚比央,这是名字原来的形式,后来才减弱为亚比雅。

第 21-22 节

这里只提到这些妻子和她们的儿女,尽管除此之外,罗波安还有许多妻妾,共有十八个妻子和六十个(据约瑟夫说是三十个)妾,给他生了二十八个儿子和六十个女儿。罗波安在这一点上步了他父亲的后尘,这并不值得称赞。他立玛迦的长子为首(לראשׁ),即在弟兄中作首领;להמליכו כּי,即“因为要立他作王”,这是他的用意。这里不定式加 ל,在语势急促中以较松散的连接方式,用来说明他设立他为 נגיד 的进一步目的;参 Ew. §351, c 末尾。

第 23 节

他行事精明,使他众子分散在犹大和便雅悯各地,也就是把众子分散安置在犹大和便雅悯各处坚固城里;又赐给他们丰富的粮食,并为他们寻求许多妻子。שׁאל 意为“求取”;这里是指父亲替众子安排婚姻。因此,他使儿子们分散在全国坚固城中作治理者,彼此隔开;同时又供给他们与王子身份相称的生活所需,就是丰厚的供养和相当数量的妻子。这样他们就被维持在满足安定的状态中,不至于图谋夺取他留给亚比雅的王位;这正显出他处事的精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