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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记上 第 3 章 · 凯尔与德里慈

旧约圣经注释 · Biblical Commentary on the OT · 原作公版

1 Samuel 3

第1-9节 当撒母耳在以利面前事奉主的时候,无论是童子时还是少年时(撒母耳记上 2:11撒母耳记上 2:21撒母耳记上 2:26),在以色列中,耶和华的话稀少;并且“默示不常有”。נפרץ,出于פּרץ,意为大大地展开,丰富地迸发出来(参箴言 3:10)。这里“耶和华的话”是指借先知所宣告的神的话;“异象”即“先知性的异象”。耶和华确曾应许祂的百姓,祂必兴起先知,随时将祂的旨意和计划指示他们(申命记 18:15及以下;参民数记 23:23);但由于从神而来的启示以人这方面具有领受性为前提,百姓的不信和悖逆就可能拦阻这应许和一切类似应许的实现,神甚至可能收回祂的话,以惩罚这拜偶像的国民。

像这样一个时期,就是神的启示普遍稀少的时候,如今在以利的日子已经来到;从他儿子的行为足以证明,当时祭司职分已经陷入极深的败坏之中。撒母耳记上 3:2-4 那时,耶和华的话第一次临到撒母耳。撒母耳记上 3:2-4 构成一个完整的句子。“当那时候”(撒母耳记上 3:2)这句话,在撒母耳记上 3:4 由“耶和华呼唤”继续下去。中间从ועלי到אלהים ארון的各句都是附带说明的从句,用来阐明当时的情形。“以利睡卧在自己的地方”等句,在逻辑上可以借着加上“当”字与“当那时候”连接起来(正如英文译本所作的那样:译注)。这里提到以利眼目昏花,是为解释后来所描述的撒母耳的举动。譬如,在这样的情形下,撒母耳睡中听见有人呼叫自己的名字,就很容易以为是以利在叫他去帮忙。

“神的灯”是指会幕中灯台的灯光;那七盏灯每天晚上都被收拾点着,通宵燃烧,直到油耗尽为止(见出埃及记 30:8利未记 24:2历代志下 13:11,以及出埃及记 27:21 的解释)。“神的灯还没有熄灭”这句话,相当于“天还未亮”。“撒母耳已经睡了,在耶和华的殿内,神的约柜在那里。”היכל在这里并不是像列王纪上 6:5;7:50 那样,专指与“至圣所”相对的圣所。(注:马所拉学者把היכל理解为这个意思,因此把Athnach放在שׁכב之下,将שׁכב וּשׁמוּאל与יי בּהיכל分开,以防人由此种היכל的理解推断撒母耳睡在圣所里。)这里是指整个会幕,连同其院子,作为神圣君王的宫殿,正如撒母耳记上 1:9诗篇 11:4 那样。

撒母耳既不是睡在圣所里、灯台和陈设饼桌旁边,也不是睡在约柜前面的至圣所里,而是睡在院内,因为祭司和利未人在圣所供职时,院内建有房间供他们居住(见撒母耳记上 3:15 注释)。“神的约柜”,即约柜,被提及是因为它是神同在的宝座,呼唤撒母耳的声音就是从那里发出的。撒母耳记上 3:5-9 撒母耳一听见有人叫他的名字,就急忙跑到以利那里去领受吩咐。但以利叫他仍去睡,因为自己并没有叫他。起初,以利大概以为撒母耳所听见的呼叫,不过是这个熟睡中的少年所产生的错觉。但同样的事第二次、第三次重复发生;因为,正如历史作者在撒母耳记上 3:6 所解释的,“撒母耳还未认识耶和华,耶和华的话还未向他默示”。

(在טרם之后用完成式ידע,虽然极其少见,但有诗篇 90:2箴言 8:25 充分支持,因此不应像Dietrich和Böttcher所建议的那样改为ידע。)因此,撒母耳又以为是以利叫他。但当第三次呼叫之后他来到以利那里时,以利察觉是耶和华在呼唤,便指示撒母耳,若这呼叫再临到,就回答说:“请说,主啊,仆人敬听。”

第10-11节 撒母耳再去躺下之后,“耶和华来站着”,即站在撒母耳面前。这句话表明,神的启示乃是客观真实的事实,并非撒母耳的一场梦。“像前几次一样呼唤他”(见民数记 24:1士师记 16:20 等)。当撒母耳照着以利的指示回答时,主就向他宣告,祂必执行先前所威胁要临到以利家的审判(撒母耳记上 3:11-14)。“看哪,我在以色列中必行一件事,叫凡听见的人都必耳鸣,”就是因惊骇而耳鸣(见列王纪下 21:12耶利米书 19:3哈巴谷书 1:5)。

第12-14节 “到那日,我必始终应验我向以利家所说的话”(见撒母耳记上 2:30及以下),“从始至终都必成就”,即完全成就。דּבּר את־אשׁר הקים,意为坚立所说的话,即实行或成就它。在撒母耳记上 3:13 中,这话的基本内容传达给了撒母耳。神要审判“以利家,直到永远;因为他知道他儿子自招咒诅,却不禁止他们”。因某罪而施行审判,也就是惩罚那罪。עד־עולם,即惩罚永不止息或除去。להם מקללים,意为咒诅自己,即招致咒诅于自己身上。“所以我向以利家起誓,以利家的罪孽断不能(אם是用于誓言中的语气词,相当于‘必不’)借祭物和素祭永远得赎。”这誓言使判决成为不可更改的。(关于事实本身,见撒母耳记上 2:27-36 的注释。)

第15节 撒母耳睡到天亮;当他开了耶和华殿的门时,他害怕把自己所领受的启示告诉以利。打开神殿的门,似乎是撒母耳职责的一部分。不过,这里所想到的并不是通往圣所的门,而是通往院子的门。起初,当会幕只是帐棚,随着百姓从一地迁到另一地时,在圣所和院子的入口处都只有帘子。但当以色列人在迦南地得了固定的房屋,而神的居所永久地立在示罗之后,取代旷野行程中那些为环绕安营之祭司和利未人所搭的帐棚,就建起了固定的房屋;这些房屋建在院子旁边或院子里面,不仅供在圣所供职的祭司和利未人居住,也用来接收并保管带到圣所的供物。这些建筑极可能完全取代了原来围绕院子的帐棚式围栏;因此,入口处不再是帘子,而是对开的门,晚上关闭,早晨再打开。诚然,我们的历史书中并未提到这些建筑的建造,但不能因此否认这事实。就所罗门的圣殿而言,尽管已有相当详尽的描述,也没有提到院中建筑的布局或建造;然而在一些地方,尤其在耶利米书中,这类建筑的存在显然是被默认的。מראה,异象;即一种显现或异象。这个词用在临到撒母耳的神的话上,是因为这话是借着内在的看见或直觉向他启示的。

第16-18节 当以利叫撒母耳来,询问他所领受的神圣启示时,撒母耳把一切话都告诉了他,毫无隐瞒;于是以利安静顺服于神的旨意,说:“这是耶和华,愿祂凭自己的美意而行。”不过,撒母耳所传达的,只是向年老的以利证实了神先前已经借着一位先知使他知道的事。但以利的回答表明,尽管他软弱,又对恶子们作了有罪的纵容,他心里却是真诚归向主的。另一方面,撒母耳毫无保留、坦率地把神那极其严肃可畏的话传给这位他必定以儿子般 affection 尊敬的人,这人不仅是大祭司,也是他如父母般的监护人;借此,撒母耳证明自己是一个具有勇气和能力的人,能够无惧地向以色列民宣告耶和华的话。

第19-21节 这样,撒母耳渐渐长大,耶和华与他同在,使他所说的话一句都不落空;也就是说,凡祂借着撒母耳所说的话,没有一句不应验。(论הפּיל,见约书亚记 21:45;23:14;列王纪上 8:56。)因此,从但到别是巴的以色列众人(见士师记 20:1 注释)都看出撒母耳被确立,或蒙印证(见民数记 12:7),为耶和华的先知。耶和华继续在示罗显现;因为祂在那里借着“耶和华的话”向撒母耳显明自己,也就是借着先知性的话语启示自己。这三节经文构成了从撒母耳蒙召到下文记述他在以色列中先知职分工作的过渡。在撒母耳记上 3:21 末尾,七十士译本附加了一段关于以利和他儿子们的总评;若把它看作上下文的引申,无疑与该译本对本书的意译处理相一致,但从文本鉴别的角度看,则全无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