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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纪上 第 10 章 · 凯尔与德里慈

旧约圣经注释 · Biblical Commentary on the OT · 原作公版

1 Kings 10

第 1-13 节 示巴女王来访(参 代下 9:1-12)。——当所罗门大智慧的名声传到示巴女王耳中时,大概是借着往俄斐航行的船队,她就起程前往耶路撒冷,要借着谜语试验他,好亲自查明所听见的传闻是否真实。שׁבא,Σαβά,并不是埃提阿伯或麦罗埃;约瑟夫(《古史》viii. 6, 5)将 שׁבא 与 סבא 混同,阿比西尼亚基督徒也是这样认为(参 Ludolfi hist. Aeth. ii. 3);其实它乃是示巴人之国,他们以乳香、黄金和宝石贸易著称,居住在阿拉伯福地,其都城为 Saba,即希腊人所说的 Μαριάβα。按阿拉伯传说,这位女王名叫 Balkis(参《古兰经》27章及 Pococke, Specim. hist. Arab. p. 60)。

她听见所罗门因耶和华之名而得的名声;也就是说,不是“因称呼耶和华之名”(Böttcher),也不是“就主的荣耀而言,就是关于所罗门为主的荣耀所设立的事”(Thenius),甚至也不是“有助于荣耀神”(de Wette 和 Maurer),而是照字面说,“属于主之名的”;换言之,就是所罗门借着主的名所得的名声,或借着主在他身上如此荣耀自己而得的名声(Ewald 及 Dietrich 见 Ges. Lex. 条 ל)。她“来要用难解的话试问他”,就是借着以谜语与他交谈,来试验他的智慧。阿拉伯人喜爱谜语,并在这种机智游戏上尤为擅长,这从阿拉伯文学中大量充满 Mashals 一事已众所周知。

只要想到 Ali ben Abi Taleb 与 Meidani 所编的大量箴言集,或 Hariri 的《Makamen》,这些作品经 F. Rückert 高明的德文译本而广为人知,其显著特点就是惊人的双关语与谜语之丰富。חידה,即谜语,是一种尖锐的说法,只暗示更深的真理,而把猜解留给听者。列王纪上 10:2-3 作为富有国家的女王,她带着极盛大的随从而来。חיל 不是指军队或武装护卫(Thenius),乃是财富、产业;即她众多的随从(עבדים,王上 10:13)以及驮着贵重宝物的骆驼。יקרה ... גּמלּים 这几句话是说明性的伴随状语从句,这里如此,在《历代志》中也是如此,那里在 גּמלּים 前加了连接词 Vav(参 Ewald, §341, a., b.)。

“她将心里所有的对所罗门都说出来”,在这里就是指她心里想要向他提出的一切谜语;“所罗门都给她解明了”,就是他能解答她一切的谜语。没有理由像早期注释家那样,把这些话理解为宗教性质的言语;这里只是指那些意义隐藏、而理解它们就表明极深智慧的话。列王纪上 10:4-5 她看见 הבּית,就是所罗门的宫殿,不是圣殿;又看见“他席上的食物”,即王桌上所摆设食物种类之丰富(王上 5:2-3),以及桌上的华贵陈设(王上 10:21);并看见“他臣仆的坐次与仆人的侍立”,即王的臣宰与仆人在宫中各自所分派的处所,这些都布置得极有智慧,并安排得十分华美。

עבדים 是王的高级官员,即大臣、谋士和侍从武官;משׁרתים 是朝廷仆役;מושׁב 是侍立臣仆的房间;מעמד 是站立之处,即较低等仆役的房间;“以及他们的服饰”,这是他们从王那里领受的;משׁקיו 不是他的酒政(七十士译本、武加大译本),而是如创世记 40:21 那样,指饮料,可能是指全部供饮的安排;ועלתו,则是他往耶和华殿去时所常走的上行通道。עלה 在此不是燔祭,如旧译者所译,乃是“上去的通道”,如以西结书 40:26,《历代志》也正确地译作 עליּתו。这里不可想到燔祭,因为女王在献这样的祭上并没有什么可看、可惊奇的。עלתו 很可能就是列王纪下 16:18 所提到的“王在殿外的入口”;本处经文使我们推想,这乃是一件工艺品,或一种艺术性的建筑安排。

וגו היה ולא,“她就神不守舍了”:她因惊奇而忘形,如约书亚记 5:1;2:11。列王纪上 10:6-9 她便惊叹地对所罗门说,她如今亲眼所见的,先前所听见有关他的事和他的智慧的传闻,连一半也没有;那传闻先前在她看来还是难以置信的。她不但称赞那些常侍立在他面前、得以听见他智慧话语的臣仆有福,也赞美耶和华他的神;说神因永远爱以色列民,所以赐给他们一位王,施行公平和公义。早期神学家根据她对耶和华的赞美,并把它与马太福音 12:42 联系起来,就推论这位女王已经归向真神,并与所罗门谈论了宗教的事。但正如我们在列王纪上 5:7 已指出的那样,承认耶和华是以色列的神,与多神信仰并不矛盾。况且经文并没有说她在殿里献祭,这表明这里并不能设想她已经归信。

列王纪上 10:10 于是她赠给所罗门一百二十他连得金子(超过三百万塔勒,约合五十万镑),以及极多的香料和宝石。“以后再没有这样多的香料运到耶路撒冷。”בּשׂמים 很可能包括阿拉伯真正的香膏,尽管 בּשׂם 未必就是这种真香膏的专名。关于 לרב עוד ... בּא לא,《历代志》在王上 10:9 仅简单写作 היה לא,“没有像这样的香膏”,意思其实相同,只是说得较为含蓄,因为 ההוּא כּבּשׂם 是指前面的话,即“大量的香膏(香料)”。

注:这就引出了约瑟夫(《古史》viii. 6, 6)的传说,说后来在耶利哥和隐基底园中栽种的真正香膏树根(Opobalsamum),最初就是借这位女王才传入巴勒斯坦的(参 Movers, Phönizier, ii. 3, p. 226ff.)。列王纪上 10:11-12 史家因提到这些贵重礼物,就在此顺带说明,俄斐船队除金子之外,也运来大量檀香木(见王上 9:28)和宝石。所罗门用这木头做了圣殿和王宫的 מסעד 或 מסלּות。מסעד 出于 סעד,意为支撑物;מסלּה 或许是 סלּם 的后起形式,即台阶或楼梯,因此这里应当想到带有扶栏的阶梯。

无论如何,这种解释总比“长榻”(Thenius)更稳妥,因为长榻在圣殿中显然不合适;也比“地板上狭窄的镶板条纹”(Bertheau)更妥当,因为这种意思丝毫不能从 מסעד 推导出来;又比“支撑物=家具,即桌子、凳子、脚凳、箱子和抽屉”(Böttcher)更可靠,因为这既不符合圣殿中并无此类家具,也不符合《历代志》里的 מסלּות。“又为歌唱的人做琴瑟”,大概是给圣殿歌唱的人用的。כּנּור 和 נבל 都是弦乐器;前者比起竖琴更像我们的吉他,琴弦借着琴马横架在共鸣板上;后者则像瓶状,没有竖琴那样的共鸣桥。

列王纪上 10:13 所罗门将示巴女王一切所愿所求的都给了她,此外又照着王的“手”,即照着王的能力,赐给她礼物;就是说,除去那些按着他的能力和财富、照东方风俗作为君王所当赠送的礼物之外,还把她所愿所求的都给了她。《历代志》(王上 10:12)写作“此外,又照她所带来归王的(הביאה)”,这是“此外,又照他为报答她带给他的礼物而给她的回礼”的简略说法,也就是与她礼物相称的回赠;他尔根早已正确地这样释义。

第 14-15 节 所罗门的财富及其用途(参 代下 9:13-21)。——列王纪上 10:14 所罗门一年所得的金子共有六百六十六他连得,超过一千七百万塔勒(约二百五十万镑)。六百六十六显然是根据大略估算所得的圆整数。אחת בּשׁנה 在武加大译作 per annos singulos;但这未必正确,因为其中至少包括俄斐船队的收入,而那船队不是每年回来一次,乃是三年一次。Thenius 认为这收入只是指向以色列人直接征收的税,这种看法是错误的。

它包括所罗门一切收入的各个来源,无论是由海陆贸易而来的(参 王上 10:28, 29),或由王室产业而来的(代上 27:26-31),或由外国君王所献的礼物而来的,那些君王或如示巴女王一样亲自来访,或差遣使者到他这里来(王上 10:23, 24);惟有从被征服的诸王所得的关税和贡物,在王上 10:15 另行特别提到。הת מאנשׁי לבד,就是除从行商和商贾的贸易,以及从诸王等处归给所罗门的(לשׁלמה בּא)之外的收入。התּרים אנשׁי(类似我们所谓 merchantmen 的构成;参 Ewald, §287, e., p. 721)大概是那些在国内往来经商的小商人,而 רכלים 则是大商人。

有人反对这种对 תּרים 的解释,说 תּוּר 在别处只用于探子到处游行;但这种反对并不能成立,因为 רכל 原本就有往来、窥探、传播闲话的意思,后来才有经商、作商人的意思。הערב מלכי 不是辅助和同盟诸国的王(迦勒底译本、Gesenius),而是杂族之民的王;按耶利米书 25:24,尤其是阿拉伯旷野(בּמּדבּר השּׁכנים)边近巴勒斯坦地区之民的王。因为 ערב 是各种人的混杂群体,他们或者依附某一民族(出埃及记 12:38),或者作为外人居住在其中(尼希米记 13:3),因此也可指一群雇佣兵(耶利米书 50:37)。

所以《历代志下》9:14 正确地用 ערב 来解释 הערב;这词并不是指整个阿拉伯,而只是“巴勒斯坦东面和南面一块并不很大的地区”(Gesenius),因为这些部族是向所罗门进贡的。הארץ פּחות,即“这地的省长”,大概就是列王纪上 4:7-19 所说的官员。正如他们把关税以土产的形式收集并按原物交纳一样,商人与行商也是按实物交税,而阿拉伯被征服的游牧部族也以实物进贡。这样便很简单地解释了,为什么这些收入会与所罗门以金钱形式得来的收入区分开来。

פּחה 是一个外来词,进入希伯来语大概是在亚述时代以后,源于梵文 paksha,意为同伴或朋友,在俗语 Prakrit 中作 pakkha,在早期波斯语中大概作 pakha(参 Benfey and Stern, die Monatsnamen, p. 195)。

第 16-17 节 所罗门又造了五百面金盾牌,其中二百面是较大的(צנּים,scuta,大盾),三百面是较小的(מגנּים,clypei,小盾)。这些盾牌与古人一切盾牌一样,是用木头或柳条编成,上面包金片,而不是包皮革(见我的 bibl. Archäol. ii. pp. 296ff.)。שׁחוּט זהב 不是指 aurum jugulatum,即与别种金属混合的金子,乃是如 Kimchi 所指出的,aurum diductum,即打成薄片的金子,出于 שׁחט,“拉长”;因为所罗门为这些装饰用的盾牌,当然会用纯金。“每面大盾用六百舍客勒金子”,就是说,每面大盾镀金所用的金子为六百舍客勒。

六百舍客勒约重十七磅半,所以若按摩西的舍客勒计算,每面大盾上金子的价值要超过五千塔勒(750镑)。但小盾上的金子估作三弥那,这又使此点成疑。因为若像一般所认为的那样,三弥那按代下 9:16 等于三百舍客勒,则一弥那等于一百舍客勒;而依以西结书 45:12,一弥那只含五十个摩西舍客勒,那么这里所说的必是按王的衡量法的舍客勒(撒下 14:26),其重量只有圣所舍客勒的一半(见我的 bibl. Archäol. ii. p. 135)。因此,每面大盾上的金片不到九磅,每面小盾上的不到四磅半。这些盾牌是供护卫队在隆重场合持用的(王上 14:27-28代下 12:10),平时存放在黎巴嫩林宫(王上 7:2)。

第 18-20 节 所罗门又造了一个大宝座,以象牙装饰,并用精金包裹。כּסּא־שׁן 不是指用象牙做成的宝座,乃是仅用象牙装饰的宝座;我们应当设想,镀金的方法是把金子铺在木头上,再把象牙镶嵌在金片之中。מוּפז 是 פּזז 的 Hophal 分词:aurum depuratum,因此在代下 9:17 中等于 טהור。宝座有六层台阶,后部有一个“圆顶的头部”,即上方拱起、圆收的靠背。注:在《历代志》中,此处不是 מאחריו לכּסּה עגול וראשׁ,而是 מאחזים לכּסּא בּזּהב וכבשׁ,“又有金脚凳,连于宝座”(复数 מאחזים 是指脚凳和台阶)。

然而,纵然 מאחזים 容易因误写而代替 מאחריו,זהב כבשׁ 却不可能这样由 עגול ראשׁ 误出。七十士译本把 עגול ראשׁ 译作 προτομαὶ μόσχων,其中显然把 עגול 与 עגל 混淆,这也不足以支持 Thenius 的推测,说《历代志》作者在原本中见到 עגל,就把它换成 כּבשׂ(羊羔),后来又有人把 כּבשׂ 改成 כּבשׁ(脚踏处),并把 ראשׁ 全然删去。又有 ירת,即扶手,就是座位两旁(השּׁבת מקום)的扶手;扶手旁边各站着一只狮子。此外,在六层台阶上又有十二只狮子,即每层两只,这边一只,那边一只。王上 10:20 的 אריים,在王上 10:19 作 ארירת;《历代志》两节都是如此。

这并不是像 Thenius 所说,因为这里讲的是人工做成、无生命的狮像,而不是天然的狮子;乃是因为这个词用 ים 作为复数词尾并不寻常。即便讲到天然的狮子,别处经文也总是用 ארירת(参 士师记 14:5撒母耳记下 1:23列王纪下 17:25雅歌 4:8 等)。狮子是统治者权柄的象征;而台阶上的十二只狮子,或许是指向对以色列十二支派的统治,这统治集中在这宝座之上;并不是 Thenius 所说的“宝座的守望者”。这宝座制作极其华丽,以致史家说,别的国度从未造过这样的东西。

我们在早期亚述的遗迹上固然也见到高座的图像,制作相当精美,并设有靠背与扶手,有些扶手下也以兽形作为支撑(见 Layard, Nineveh and its Remains, vol. ii. p. 301),但没有一个与所罗门的宝座相似。直到较后的时代,才出现更华丽的宝座(参 Rosenmüller, A. u. N. Morgenland, iii. pp. 176ff.)。

第 21-22 节 所罗门饮器也都是金的,黎巴嫩林宫里一切器皿也都是精金的(סגוּר:见王上 6:20)。银子算不了什么,因为他施船队三年一次运来金、银等物(见王上 9:28)。

第 23-29 节 在列王纪上 10:23-29,关于所罗门的财富、智慧和收入,凡应当说的都在这里作了总结(参 代下 9:22-28;1:14-17)。列王纪上 10:23-25 王上 10:23, 24 回应王上 5:9-14。ויּגדּל:所罗门“变得更大”,不是“比……更大”,因为这里用了连续体 Vav。כּל־הארץ,“全地”,相当于王上 5:14 的 כּל־העמּים。来自各地的外邦人因他的智慧而来,都给所罗门带来礼物:金银器皿、衣服(שׂלמות,即朝服,在东方至今仍是惯常的礼品)、נשׁק,即兵器、香料、马匹和骡子。列王纪上 10:26-27 王上 10:26 只是重复王上 5:6(又参 王上 9:19);王上 10:27 只是对王上 10:21 的进一步发挥。

王上 10:27 的话说:“所罗门使耶路撒冷的银子多如石头,香柏木多如高原的桑树。”这是夸张地描写他积聚了大量的贵金属和贵重木材。שׁקמים,sycomori,即桑无花果树,在今日荒凉的巴勒斯坦十分罕见(见 Rob. Pal. iii. 27),只有在埃及才多;但在古时,它们在巴勒斯坦低地极其繁盛,甚至被当作普通建筑木材使用(参 以赛亚书 9:9,Theodoret 在此说,τούτων (συκαμίνων) ἡ Παλαιστίνη πεπλήρωται)。按代上 27:28,犹大低地的桑树林是王室产业。列王纪上 10:28-29(参 代下 1:16-17)。

“至于从埃及为所罗门运来的马,王的商人结队按定价购得。”照马所拉标点,这乃是本节唯一可能的解释;但若要这样理解,第一个 מקוה 就必须违背重音与 סחרי 连在一起,第二个则必须点作 מקוה。这是 Gesenius 在其《词库》和《词典》(Dietrich 编订本,条 מקוה)所采用的译法。company 或 troop 这种意思,当然可以由创世记 1:10出埃及记 7:19利未记 11:36 来证明,因为在那里这字表示“聚水”。然而,这词既用于商人队伍,又用于马群,再加上第二个 מקוה 后面又省去 סוּסים(马),总显得很奇怪。因此,七十士译本和武加大译本的译法值得注意,也许更可取(Michaelis、Bertheau 论《历代志》、以及 Movers 都持此说)。

这些译者把 מקוה 看作地名,ἐξ Ἐκουέ,或更准确说 ἐκ Κουέ,de Coa。注:Κουέ 或 Κωέ 才是七十士译本最早的读法,而不是梵蒂冈抄本和亚历山大抄本中的 ἐκ Θεκουέ;这从优西比乌《地名志》(ed. Larsow et Parth. p. 260)中的记载可清楚看出:Κώδ, πλησίον Αἰγύπτου;耶柔米照武加大译作 Coa, quae est juxta Aegyptum。据此,本节可译为:“至于从埃及和哥亚(或 Kawe)为所罗门运来的马,王的商人从哥亚按定价购得。”诚然,哥亚的位置已不能更确切地确定;但它似乎极有可能是埃及边境的一个征税站。

列王纪上 10:29 “从埃及套车上来,一辆值银六百舍客勒,一匹马值一百五十舍客勒;赫人诸王和亚兰诸王所买的车马,也是借他们的手这样运出去。”מרכּבה,如同撒母耳记下 8:4;10:18;以西结书 39:20 的 רכב 一样,是指连同套马在内的一辆战车,可能是三匹马(见王上 5:6),并不是四马车(Clericus 等人),也不是两匹驾车、两匹备用(Thenius)。因为从“一匹马值一百五十舍客勒,所以四匹就是六百,正好一辆车”这样的推论,并不可靠,因为车本身显然不会白送。一百五十舍客勒略多于一百三十塔勒,六百舍客勒则是五百二十五塔勒。这些数字足以表明 Movers 的意见站不住脚,即这些数目不是马和车的买价,而是它们出口时所缴的费用或关税。

他的另一看法同样错误,就是说这些车马是供王享乐的豪华御用车马。商人之所以称为“王的商人”,不是因为他们利润的一部分作为贸易税纳入王库(Bertheau),也不是因为他们是替王采购的经纪人(Thenius),乃是因为他们是为王的利益经营贸易。בּידם 不能拿来作相反的证据;语言学家无须再证明,这词绝不能像 Thenius 所设想的那样表示“按他们自己的手”。Böttcher 的解释才是对的,即“借着他们的手”,因为他们亲自把马和车运送出去,甚至送到那些距离更远的诸王那里,并不借助中间代理。

חתּים 的诸王,即广义上的赫人(=迦南人,如约书亚记 1:4列王纪下 7:6以西结书 16:3),以及亚兰诸王,其中一部分是所罗门的属国,因为他的统治遍及除腓尼基人外的一切迦南人,并及于亚兰的几个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