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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志上 第 3 章 · 凯尔与德里慈

旧约圣经注释 · Biblical Commentary on the OT · 原作公版

1 Chronicles 3

第1-9节 大卫的众子和后裔。——在历代志上 2:18-55 记述了希斯仑两个儿子迦勒和耶拉篾的诸族之后,这里在历代志上 3 重新提起希斯仑次子兰的家谱;这家谱在历代志上 2:10-17 只追溯到耶西,就是大卫王室之父,如今则继续往下记述。在历代志上 3:1-9 列举大卫的众子;在历代志上 3:10-16 记大卫家从所罗门到耶哥尼雅和西底家的王系;在历代志上 3:17-21 记耶哥尼雅的后裔直到所罗巴伯的孙子;最后在历代志上 3:22-24 记示迦尼雅其余后裔直到第四代。历代志上 3:1-4 大卫的众子:(a)生于希伯仑的;(b)生于耶路撒冷的。——历代志上 3:1-4

生于希伯仑的六个儿子,在撒母耳记下 3:2-5 也有列举,并且像这里一样提到他们的母亲;但那里的第二个名叫基利押,这里却作但以理——这种差异很难解释为抄写错误,更可能是这儿子有两个不同的名字。关于其余诸子,可参看撒母耳记下 3 章。前面主语是复数,后面却用单数“给他所生的”,这可按历代志上 2:9 的情形来解释。第二,未带冠词,用以代替撒母耳记下 3:3 的“他的次子”或历代志上 5:12 的“第二”,颇令人惊讶,因为别的序数都有冠词;但“长子、第二、第三”等这种列举方式,无须改动经文,也还是可以成立。不过,我们本文与撒母耳记下在第二个儿子名字上的差异,表明历代志作者并不是从撒母耳记下 3 章抄取名册。

“押沙龙”前面的介词“给”似乎只是因前面“给亚比该”而误入正文,因为看不出有什么理由要在押沙龙名字前加这个字以表示特别强调。对“以格拉”(历代志上 3:3)加上“他的妻”,似乎只是为了以适当方式结束这段列举,因为此前并未说明以格拉的出身;正如同样为了类似理由,撒母耳记下 3:5 加上“大卫的妻”一句,但并非借此将以格拉抬高到比别的妻子更尊贵的地位。结尾公式“这六人都是大卫生在希伯仑的”(历代志上 3:4)之后,接着说明大卫在希伯仑和耶路撒冷作王的年数(参撒母耳记下 2:11 和 5:5),这是为了自然转接到下面记他在耶路撒冷所生之子的名单。历代志上 3:5-9 在耶路撒冷又给他生了十三个儿子,其中四个是拔书亚所生。

这十三个名字在大卫的历史中,历代志上 14:7-11 也再次列出;而平行经文撒母耳记下 5:14-16 只提到十一人,省略了最后两人(参该处注释)。其中有些名字在这些经文中写法稍有不同,这是由于发音和形式差异所致:示米亚在两处都作沙母亚;夹在益辖和以利法列之间的以利沙玛,在历代志上 14 更正确地写作以利书亚。“以利沙玛”显然是抄写者的错误,因后面几个儿子中有一个也叫这个名字。以利法列在历代志上 14:6 缩短作以利法列,挪迦则在撒母耳记下 5:15 缺少,可能因为他们早逝。

历代志上 3:8撒母耳记下 5:16 的“以利雅大”,在历代志上 14:7 作“巴力以利雅大”;前四人之母“拔书亚,亚米利的女儿”,在别处总作“拔示巴”,如撒母耳记下 11:3列王纪上 1:11、1:15 等;而她父亲则作“以连”(撒母耳记下 11:3)。“拔书亚”被解释为出自“拔书亚”,“拔书亚”又是“拔示巴”的柔化形式;至于“以连”,则是将名字“亚米利”的两部分倒置而成,或者说“亚米利”后来被改作“以连”。此外,大卫还有妃嫔所生的儿子,但他们的名字别处都没有记载。在大卫的女儿中,只有她玛被提及为“他们的妹子”,即前述诸子的妹妹,因为她因暗嫩所犯的罪而在历史中为人所知(撒母耳记下 13 章)。

第10-16节 大卫家的君王,从所罗门直到被掳。——直到约西亚,各王都按次序记下,并且各自加上“他的儿子”这一语,见历代志上 3:10-14;唯一省略的是篡位的亚他利雅,因为她不属于大卫的后裔。但在历代志上 3:15 提到约西亚的四个儿子,这并不是“为了让大卫后裔的长线在伟大改革者约西亚之后稍作停顿”(Berth.),而是因为约西亚以后,大卫家的王位正常继承就中断了。因为幼子约哈斯在其父死后由百姓立为王,不久却被法老尼哥废黜并掳往埃及;其余诸子中,约雅敬是法老所立,西底家是尼布甲尼撒所立,因此二人都只是外邦地主人的附庸,大卫独立的王权实际上随着约西亚之死而告终。约西亚众子中的长子约哈难,不可与百姓所立的约哈斯认同。

首先,从列王纪下 23:31、23:36;历代志下 36:2、36:5 关于约哈斯和约雅敬年龄的记载可知,约哈斯比约雅敬小两岁,因此不是长子。耶利米书 22:11 又明确说,约西亚的第四子沙龙接替其父作犹大王,被掳去,再也没有见到本地,正如历史对约哈斯所叙述的那样。由此看来,沙龙作王时取名约哈斯。长子约哈难后来在历史中不再出现,或者因为他早死,或者因为没有什么特别可记之事。约雅敬在登基前名叫以利雅敬(列王纪下 23:24)。西底家起初名叫玛探雅(列王纪下 24:17)。西底家登基时比沙龙年轻,而那时距沙龙即约哈斯登基已有十一年。西底家登基时二十一岁,约哈斯则是在二十三岁时作王。

但在我们的家谱中,西底家列在约雅敬之后、沙龙之前,这是因为,一方面,约雅敬和西底家在位较久,各作王十一年;另一方面,西底家和沙龙同是哈慕他所生(列王纪下 23:31;24:18),而约雅敬是西布大的儿子(列王纪下 23:36)。若按年龄,次序应是约哈难、约雅敬、沙龙、西底家;若按王位继承,沙龙又应列在约雅敬之前。但这样一来,同母所生的哈慕他两个儿子就会被分开。显然为避免这一点,沙龙就被列在第四位,与他的同母兄弟西底家并列。在历代志上 3:16 中,值得注意的是,提到约雅敬之子耶哥尼雅有一个儿子名叫西底家,而耶哥尼雅的众子却要到历代志上 3:17、3:18 才列出。

耶哥尼雅(参耶利米书 24:1;缩写作哥尼雅,见耶利米书 22:24、22:28、37:1),在列王纪下 24:8历代志下 36:9 中作王时称“约雅斤”,只是名字的另一形式,但意义相同,即“耶和华建立”或“耶和华坚立”。这里的西底家只能是耶哥尼雅的儿子,因为一贯附加的“他的儿子”总是表示前一人的亲生儿子。诚然,许多注释家认为,这个西底家就是历代志上 3:15 中以“西底家户”之名出现、约雅敬的兄弟,也是这里被列作耶哥尼雅之子的那位,因为他是继耶哥尼雅而登王位的人。持这种看法的人援引历代志上 3:10 以下,说其中所罗门以后承继王位的诸王都按次序以“他的儿子”相连。

但从所罗门到约西亚,历代相继的诸王也毫无例外都是前王的儿子,所以那里的“他的儿子”始终表示亲子;而西底家王却不是耶哥尼雅(约雅斤)的儿子,而是叔叔。因此我们必须把这里的“西底家”视为耶哥尼雅真正的儿子,尤其因为这个名字的写法也不同于王的名字“西底家户”,后者在列王纪下 24:17历代志下 36:10 中一贯如此书写。但这位西底家在历代志上 3:16 单独提及,而不与耶哥尼雅其余众子同列(历代志上 3:17、3:18),也许是因为他没有和别人一同被掳流亡,而是在国破之前就死在犹大。

第17-24节 被掳流亡的耶哥尼雅的后裔,以及其他家族。——历代志上 3:17。在耶哥尼雅诸子的名单中,“亚惜”究竟是一个儿子的名字,还是像路德等人所认为的那样,应视为同位语“被囚的人”,即“耶哥尼雅被掳的时候,儿子是撒拉铁”(英译本作 Salathiel),这是有疑问的。支持后者解释的理由是:在“撒拉铁”前缺少连词;“他的儿子”放在“撒拉铁”之后,而不是在“亚惜”之后;并且无论在马太福音 1:12,还是在《Seder olam zuta》中,都没有见到“亚惜”作为耶哥尼雅和撒拉铁之间的中间一代(Berth.)。但这些理由都不是决定性的。

缺少连词绝不能证明什么,因为在历代志上 3:18,最后三个名字也是没有连词地并列在一起;而“他的儿子”放在“撒拉铁”之后这一位置,无论撒拉铁是第一个还是第二个儿子,同样都显得特别,因为历代志上 3:18 还继续列出耶哥尼雅别的儿子;这一特点只能从撒拉铁的情形与其余诸子不同这一点来解释。至于《马太福音》和《Seder olam》中省略“亚惜”,也不能证明什么,因为家谱中常常略去中间若干代。反过来说,反对把这词解释成普通称谓的决定性理由,是它前面没有冠词;若作耶哥尼雅的同位语,就应当带冠词。不仅如此,照路加福音 3:27 耶稣的家谱,撒拉铁是尼利的儿子;尼利是大卫后裔,属拿单一系,不属所罗门一系。

并且照哈该书 1:1、1:12;以斯拉记 3:2;5:2;以及马太福音 1:12,所罗巴伯是撒拉铁的儿子;而照本章历代志上 3:18、3:19,他却是毗大雅的儿子,也就是撒拉铁的兄弟。对于这些不同的记载,可以用以下组合来调和。关于撒拉铁一方面被列在耶哥尼雅(所罗门后裔)的儿子中,另一方面又说他出于尼利(拿单后裔,所罗门的兄弟一系)这一矛盾,可以这样解释:耶哥尼雅除了历代志上 3:16 提到、无子而死的西底家之外,还有另一个儿子,即亚惜;亚惜只留下一个女儿,于是这女儿按照承受产业之女的律法(民数记 27:8;36:8以下),嫁给了她父支派中的一个男子,就是大卫家拿单一系的尼利;这婚姻所生的就是撒拉铁、玛基兰以及历代志上 3:18 所列耶哥尼雅其余诸子(严格说来是外孙)。

若我们设想长子撒拉铁承受了外祖父的产业,那么按法律他就被视为外祖父的合法儿子。因此在我们的家谱中,无子的亚惜与撒拉铁一同被列为耶哥尼雅的后裔;而在路加福音中,撒拉铁则按其实际血统被称为尼利的儿子。关于所罗巴伯后裔的另一矛盾,则如在哈该书 1:1 已经说明过的,可借着弟娶寡嫂之法来解释,并假定撒拉铁死时没有留下男性后裔,使其妻成为寡妇。在这种情况下,按律法(申命记 25:5-10;参马太福音 22:24-28),死者的兄弟之一有责任娶寡嫂,为死去的兄弟立后;这婚姻所生的长子,在法律上归入死去兄弟的家,登记为他的儿子。撒拉铁死后,他的二弟毗大雅履行了这弟娶寡嫂的本分,与嫂子所生的所罗巴伯,于是在一切与产业律法有关的事上都被视为撒拉铁的儿子,并以承继人的身分延续他的家系。

因此,按这种承继权,所罗巴伯在哈该书和以斯拉记前述经文中,以及马太福音的家谱中,都被称为撒拉铁的儿子。“他的儿子”这一说法,似乎正暗示撒拉铁相对于耶哥尼雅亲生后裔的这种特殊地位,提醒我们:他之所以称为耶哥尼雅的儿子,并非出于天然生育,而只是因着他在母系方面所享有的承继权。至于“撒拉铁”这名字的拼写,可参看哈该书 1:1历代志上 3:18 所列六人,并不是撒拉铁的儿子,如金基、希勒等人,以及后来希齐格在哈该书 1:1 所主张的那样,而是他的兄弟,因为“玛基兰”前面的连词“和”要求如此解释。刚才提到的那个假设,只是想勉强把次序整理成“撒拉铁、他的儿子毗大雅、他的儿子所罗巴伯”,以便消除本节与哈该书 1:1以斯拉记 3:2 之间的差异,但这与经文本身的话语并不相容。

历代志上 3:19、3:20,登记了毗大雅的儿子和孙子。历代志上 3:18 所提“耶哥尼雅的众子”其余的人,我们再无所知。毗大雅的儿子所罗巴伯无疑就是主前536年居鲁士在位时,率领大批被掳归回者回到耶路撒冷,并主持他们在祖地重新定居的那位犹大首领(以斯拉记 1-6 章)。至于示每,别无所知。在历代志上 3:19、3:20,提到所罗巴伯的众子,在历代志上 3:21 又提到两个孙子。单数“儿子”有些抄本作复数“儿子们”,古译本也作复数;按意义这确实较为正确,虽然从文本批判角度不能反对单数形式,也可解释为作者主要着眼于那一个延续后裔之线的儿子。在前两个名字之后提到他们的妹妹,说明所罗巴伯的众子分成两组,可能是不同母亲所生。示罗密为何会如此著名,以致被收入家谱,我们不得而知。

历代志上 3:20 中所列的人,由数字“五”归为一组。“哈悉巴”意为“恩典得恢复”,这是一个名字。所罗巴伯的孙子毗拉提雅和耶筛亚,无疑是以斯拉的同时代人;以斯拉是在所罗巴伯之后七十八年,从巴比伦回到耶路撒冷的。在这些所罗巴伯的孙子之后,历代志上 3:21 毫无连词地排列了四个家族:利法雅的儿子们、亚珥难的儿子们,等等;至于其中最后提到的示迦尼雅的儿子们,则在历代志上 3:22-24 又列出四代后裔,却丝毫没有说明示迦尼雅与所罗巴伯孙子之间的家谱关系。近代一些批评家,如 Ewald、Bertheau 等,声称示迦尼雅是毗拉提雅或耶筛亚的兄弟或儿子,并说所罗巴伯的家系在此向下追溯了六代;这种说法不过出于他们想为“历代志成书于以斯拉很久之后”的意见寻找支持,实际上毫无根据。

Bertheau 的论证是:“既然利法雅的儿子们等与前面的毗拉提雅和耶筛亚平行,又因为历代志上 3:22 中名单的延续与最后提到的示迦尼雅相连接,我们就不得不相信毗拉提雅、耶筛亚、利法雅、亚珥难、俄巴底亚和示迦尼雅无一例外都是哈拿尼雅的儿子。”如果,而且只有如果,我们本节写的是“利法雅、亚珥难”等名字,而不是“利法雅的儿子们、亚珥难的儿子们”等,这论证才会成立;因为毗拉提雅和耶筛亚并不能与“亚珥难的儿子们”平行。毗拉提雅和耶筛亚也许可能是哈拿尼雅的儿子,但利法雅的儿子们、亚珥难的儿子们等却不可能是。若假定利法雅、亚珥难等是毗拉提雅和耶筛亚的弟兄,并且都是哈拿尼雅的儿子,那么这些“儿子们”就应是哈拿尼雅的孙辈。

但这种假定没有任何站得住脚的根据;只有在我们把现今的马所拉文本看作绝无错误时,才可能如此。也只有基于对这传统文本无误性的信念,才能像 Bertheau 那样解释:利法雅的儿子们、亚珥难的儿子们等之所以与哈拿尼雅的儿子毗拉提雅和耶筛亚并列,是因为利法雅、亚珥难、俄巴底亚和示迦尼雅并不是作为个人被提及,而是连同其家族一起提到,因为他们是著名宗族的始祖;而毗拉提雅和耶筛亚则或者根本没有后裔,或者至少没有什么著名的后裔。照我们现有的文本,利法雅的儿子们等紧接在所罗巴伯孙子的名字后面,却没有连词;而“示迦尼雅和他的儿子们”以及其中一个儿子的名字并其后裔的记述,又紧接在前面的“示迦尼雅的儿子们”之后,这样的文字根本没有意义,显然已经败坏;这一点海德格、维特林加、卡普佐夫等人早已承认。

然而,由于别的资料对这些家族及其与所罗巴伯后裔的关系毫无记载,我们完全没有办法恢复原文。利法雅的儿子们、亚珥难的儿子们等,大概是大卫家的支派,只是他们的出系或与所罗巴伯的关联,我们已无法查明。从“利法雅的儿子们”(历代志上 3:21)直到本章末尾这份名单,是一个家谱残篇,也许是在较晚时期才进入历代志文本中的。(注:但也是很早的时候,因为七十士译本手中已有我们现在的文本,他们试图通过把历代志上 3:21 四次重复的“儿子们”都译作单数“他的儿子”来使其成义,作:καὶ Ἰεσίας υἱὸς αὐτοῦ, Ῥαφὰλ υἱὸς αὐτοῦ, Ὀρνὰ υἱὸς αὐτοῦ 等;照此,哈拿尼雅与示迦尼雅之间就列出连续七代,而所罗巴伯家系则向下追溯了十一代。

武加大译本和叙利亚译本也是如此。)这残篇中的许多名字也单独出现在别支派的家谱中,但没有一处能让我们据以推断这里诸家族的起源和年代。Bertheau 确实认为:“无论如何,我们可以把历代志上 3:22 的哈突视为以斯拉记 8:2 所提那位大卫后裔、生活在以斯拉时代的同名者;”但他显然忘了,按他对本节的解释,哈突会是所罗巴伯的曾孙;即便那时他已经出生,也绝不可能在其曾祖父归回巴勒斯坦七十八年之后,还能在以斯拉所假定的归回时代已经成为一个成年人并作一家之长。况且别的人,甚至祭司中,也有人名叫哈突;参尼希米记 3:10;10:5;12:2。

此外,与以斯拉一同从巴比伦归回的还有“示迦尼雅的子孙”(以斯拉记 8:3);把他们视为本章历代志上 3:22 所说示迦尼雅之子孙,即哈突的祖先或先祖,与把这里的哈突认作以斯拉记 8:2 的哈突,同样都有其道理。但从耶稣家谱马太福音 1 章中,所列所罗巴伯后裔的名字竟没有一个与我们这些经文中的名字相同这一事实,我们可以推断:历代志上 3:22-24 所列示迦尼雅的后裔,并不是从所罗巴伯直系传下来的。诚然,家谱中常常略去中间若干代;但谁会主张马太竟一口气跳过七代,或者按另一种解释甚至跳过九代呢?这一有分量的考虑早已被 Clericus 提出,而主张我们这些经文是继续记所罗巴伯家谱的人却对此一声不响。

关于这残篇,唯一还能补充的一点是:历代志上 3:22 说示迦尼雅的儿子有六个,但只提了五个名字,因此必有一个名字在抄写时误脱了。除此之外,这些家族因别处全无所载,我们不能再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