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守门者的班次、圣所府库的管事,以及办理外务的官长。- 第1-19节 守门者的班次。历代志上26:1。本段标题简要地写作:“论守门者的班次。”名单以“可拉族人”开始:属可拉族的有米施利米雅(在历代志上26:14称示利米雅)。“从亚萨的子孙中”一语,应当依照历代志上9:19读作“从亚比雅撒的子孙中”,因为可拉族出于哥辖(出埃及记6:21;18:16),而亚萨却出于革顺(历代志上6:39)。- 在历代志上26:2、26:3中,列出米施利米雅的七个儿子;长子撒迦利亚在历代志上9:21也曾提到,并且照历代志上26:14所说,他负责看守北面。
第4-7节 俄别以东的家族。俄别以东在历代志上16:38和15:24中已经作为守门者被提到;参看该处注释。从这里我们得知,俄别以东属于可拉族中的哥辖家。按历代志上26:19,守门者出于可拉族和米拉利族。不过,关于米拉利族,是从历代志上26:10以后才开始论述的。历代志上26:4的“论俄别以东”与历代志上26:2的“论米施利米雅”相对应,因此也同样归在“可拉族人”之下。这里在历代志上26:4、26:5列出神赐福给他的八个儿子(参历代志上13:14),并在历代志上26:6和26:7列出他的孙子。动词“生了”虽用单数,而后面的主语却是复数,这种用法常见(参Ew. §316, a)。俄别以东长子示玛雅的儿孙被称为“治理者”,即他们父家的主宰(“治理”这个抽象名词代替具体的“统治者”;参Ew. §160, b),因为他们是大能的勇士,因此有资格担任守门者的职分。在历代志上26:7的名单中,“以利萨巴的弟兄”前面缺少连接词“和”,颇为奇怪;大概应当在这两个词前都补上“和”,这样来读:还有以利萨巴和他的弟兄,就是以利户和西玛迦,都是勇士。至于猜测这里并没有列出这些“弟兄”的名字(Berth.),则不太可信。
第8-9节 俄别以东家中守门者的总数,就是他的儿子和弟兄,共六十二人,都是有力量、能办事的人。前面既用了复数,这里却用单数“有力的人”,最简明的解释,是把它看作与本节开头“所有”同位,并在心里于“人”前重复“所有”。- 历代志上26:9又补充地提到米施利米雅儿子和弟兄的人数。
第10-11节 米拉利族。何萨的儿子和弟兄。何萨已经在历代志上16:38中与俄别以东一同被提为守门者。何萨立示利为首领,管理作守门者的米拉利族人,因为他没有长子;也就是说,因为他的长子死了,没有留下后裔,所以何萨所出的各家都没有天然享有长子权的资格。何萨的儿子和弟兄共十三人。米施利米雅有十八人(参历代志上26:9),俄别以东有六十二人(历代志上26:8);合起来共九十三人,按历代志上26:12,应当把他们看作四千守门者的族长。历代志上9:22说大卫所设立的守门者有二百一十二人,但这个数字多半是指另一个时期(见历代志上9:22注)。Berth.又说:“按历代志上16:38,俄别以东和何萨共计六十八人;而在这里则是七十五人;这小小的差异,是因为前一处只提到约柜前的守门者。”对此我们在历代志上16:38的注释中已经说明,那里的数字并不能确定就是指守门者。
第12-19节 守门者按服事岗位的分派。历代志上26:12:“这些守门的班次,就是这些壮丁的首领,与他们的弟兄一同承当守望之责,在耶和华殿中供职。”借着“这些班次”一语,毫无疑问地表明,上文所记的人名和数字就是守门者的班次。借着“壮丁的首领”这个同位语,其意义已在历代志上24:4注释中讨论过,“这些班次”便被界定为实际上是指各家族的首领,因为前段所列举的正是这些首领,而不是班次本身。历代志上26:13 随后用抽签分派各站位(参历代志上25:8),无论大小,就是无论年少年长,都按着父家为各门拈阄;“门对门”,就是为圣殿四面的每一扇门拈阄,因为圣殿建造时四边正与四方相应。历代志上26:14 向东的签,就是看守东面的签,归给示利米雅(参历代志上26:1、26:2);向北的签则归给他的长子撒迦利亚。
在“撒迦利亚”前要补上介词“给”。他被冠以“精明的谋士”这一称号,原因我们不得而知。“为他拈阄”,即为他掣签。历代志上26:15 向南的签归给俄别以东;归给他儿子的,是看守亚苏平房屋。至于“亚苏平房屋”,在历代志上26:17简写作“亚斯平”,意思是收藏物或库房之屋(参尼希米记12:25),我们所能说的不过是:这是一座用来存放圣殿器物的建筑,位于外院圣殿南门附近;并且它大概有两个入口,因为历代志上26:19说这里分派了两个守卫岗位。历代志上26:16 “拉书平”一词不可理解,大概只是因为重复了前一个词最后两个音节而误入经文,因为“书平”这个名字(历代志上7:12)与本段并无关系。向西的签归给何萨,在通往上坡大道的沙利基门旁。“上去的大道”就是从下城通往较高圣殿区域的道路。
关于这条大道上的那门,在历代志上26:18分派守卫岗位时,却提到“巴珥巴”,并把大道与它区分开来:大道上派四个守门者,巴珥巴派两个。“巴珥巴”大概与列王纪下23:11的“巴鲁林”相同,是一个意义不确定的词;它是西侧一座附属建筑的名称,位于圣殿外院背后、沙利基门旁,里面有房间用来存放圣殿器物和家具。Böttcher将“沙利基”译作“垃圾门”;参见列王纪下23:11注。关于它,再不能说得更确定了,除非我们像Thenius在列王纪下23:11那里那样,认定以西结圣殿在各细节上都是所罗门圣殿的复制品,并且不当地以它作为前被掳时期圣殿的资料来源。
“班对班守望”(如尼希米记12:24),即一班对着一班,或这一班与那一班相对(参历代志上26:12和25:8中“对着”的注释);Berth.依照马所拉标点把这话连于何萨,并解释说:“因为何萨的职责,是在圣殿西门前设立守卫,也在与它相对的沙利基门前设立守卫。”但Clericus却把这些话归于所有守卫岗位:既然各门都有守卫,他们彼此相对而应。这种理解更值得采纳,因为这样一来,这些话就属于下文,并引入历代志上26:17以下关于各岗位守卫人数的说明。无论如何,可以肯定的是,经文本身并没有根据把沙利基门与圣殿西门区分为两扇门,因为在历代志上26:16和26:18都没有这样区分。历代志上26:17-18 规定各边及各处守卫岗位的人数。
向东面早晨有六个利未人守卫;向北每日四个;向南每日四个;库房那边两个一组,也就是四个;向西的巴珥巴,大道上四个,巴珥巴两个,就是六个。这样,每日共需值守二十四个岗位;但实际所需人数却超过二十四,因为即便假设每个岗位一次只需一人,这人也不能整天总站在那里,必须时时换班。不过,更可能的是,每个岗位总有不止一人在守卫。又使人想到,这二十四这个数字也许与守门者的班次有关;但这种关系只是表面上的。祭司和歌唱者各分二十四班,并不足以成为这里的类比,因为那些班次是按次序每班连续服事一周,而这二十四个守门岗位却必须每天同时全部有人值守。
- 在历代志上26:2-11中,共列出二十八位首领的名字(米施利米雅和他的七个儿子,俄别以东和他的八个儿子及六个孙子,何萨和他的四个儿子);但三家守门者的总人数却记为九十三人,这两个数字都与二十四毫无关系。最后,各岗位的分配如下:米施利米雅和他的十八个儿子弟兄,守卫东面和北面的六个岗位;俄别以东和他的六十二个儿子弟兄,守卫南面的四个岗位以及两个一组的四个岗位,共八个岗位;何萨和他的十三个儿子弟兄,守卫西面的四个岗位和另外两个岗位,共六个岗位;因此在这里也看不出服事有任何对称的分配。历代志上26:19 结语,再次说明守门者的班次是从可拉族和米拉利族中选出的。
第20-28节 圣所府库的管事。- 历代志上26:20似乎是下文这一段的标题。因为在这里,神殿的府库和分别为圣之物的府库被并列在一起,而在历代志上26:22和26:26中,它们却被分开,并交由两个利未家族监管:耶和华殿的府库由革顺族拉但的子孙管理(历代志上26:21、26:22);分别为圣之物的府库则由暗兰族管理。但这样一来,“亚希雅和利未人”这几个字就无法协调。照马所拉重音来看,单单“利未人”应是标题;但“利未人”本身并不能给出适当的意思,因为自历代志上23章起,利未人的事早已在论述之中。此外,“亚希雅”没有进一步说明,也显得有些奇怪,因为这是一个很常见的名字,而在本章前文中并未出现,所以我们本来会期待像后面那些总管一样,说明他的出身和家族。
所有这些都使人怀疑马所拉读法的正确性;相反,七十士译本作“他们的弟兄利未人掌管府库”等,是一个完全合适的标题,这意味着应读“他们的弟兄”而不是“亚希雅”。我们与J. D. Mich.和Berth.一样,认为这个读法才是原文。关于“他们的弟兄利未人”,参历代志上6:29;历代志下29:34。
历代志上26:21-22应连在一起读:“拉但的子孙,就是属于拉但的革顺族家系的子孙,就是拉但这革顺家中的父家首领耶希伊利;耶希伊利的儿子西坦和他兄弟约珥(见历代志上23:7),管理耶和华殿的府库。”其意思是:“管理耶和华殿府库的,是西坦和约珥;他们是耶希伊利父家之首,而耶希伊利属于革顺族的拉但支系。”这句因过于简略而显得晦涩的话,可借着历代志上23:7-8得光照;按那里的记载,耶希伊利的子孙,即耶希伊利族,是从拉但,就是革顺族较长的一支所出的。这种出身关系,在第21节的三个分句中被简短而完整地表明;每个分句都更具体地界定耶希伊利这个父家,而该父家的两位首领西坦和约珥受托监管神殿的府库。
历代志上26:23-24也应连在一起读:“论暗兰族、以斯哈族、希伯伦族、乌薛族(即利未人哥辖家四个主要支派,历代志上23:15-20),摩西的孙子、革舜的儿子细布业作府库的总管。”细布业前面的“和”引出主句(参Ew. §348, a,相当于德语的“于是”)。历代志上26:25:“他的弟兄中,属以利以谢的有利哈比雅作他的儿子,耶筛亚作他的儿子,……示罗密作他的儿子。”这些以利以谢的后裔被称为细布业的弟兄,因为他们像细布业借着其父革舜从摩西而出一样,也是借着以利以谢从摩西而出。
历代志上26:26-28 这位示罗密(他是以利以谢的后裔,因此要与以斯哈族的示罗密,见历代志上23:18和24:22,以及同名的革顺族人,见历代志上23:9,区分开来)和他的弟兄,掌管大卫王以及各父家首领等所分别为圣之物的府库。“诸首领”一词,应按历代志上29:6读作“和首领”。千夫长、百夫长就是军长;“军队的首领”则是总司令,例如押尼珥、约押,见历代志上27:34;撒母耳记下8:16;历代志上18:15。- 第27节是解释性的插句:“从争战所得和掳物中”,就是说,他们是从战争中夺来的掳物里取出来献上的。“使殿坚固”,即使耶和华的殿得以保持坚固和良好状态。“坚固”一词别处常用于修葺旧建筑,如列王纪下12:8以下,尼希米记3:2以下;这里则用得较为广义。
- 到历代志上26:28时,这个被插句打断的“献上者”名单继续下去,却以一个新句子的形式出现,并以其自己的谓语结束。“所献上的”中的冠词代替关系词“凡”,如历代志上29:17;历代志下29:36等处;参Ew. §331, b。随着“凡献上的”一语,列举结束,然后引入谓语:“都在示罗密和他弟兄手下。”所谓“在手下”,就是交托给他们保管。如果我们回顾关于府库管事的记载(历代志上26:20-28),便会发现:耶和华殿的府库由耶希伊利族的西坦和约珥并他们的弟兄,就是革顺族的一支,监管(第22节);而分别为圣之物的府库,则由哥辖族示罗密监管,他属于摩西次子以利以谢的家,并有弟兄协助(第28节)。那么,第24节所说摩西借着革舜所出的后裔细布业是“府库的总管”,与此又是什么关系呢?
Berth.认为“这里区分了三类府库,并由不同官员看守:(1)耶希伊利的儿子西坦和约珥管理神殿的府库,这些财物据历代志上29:8可推知,是由甘心献上的礼物积聚而成;(2)细布业是府库的领袖,可能管理那些因圣所定额征收而得的款项(出埃及记30:11-16),以及赎头生的钱(民数记18:16以下)或许愿的钱,因此管理的是列王纪下12:5所谓‘圣物之银’中的一部分;(3)示罗密和他的弟兄管理一切圣物的府库,就是列王纪下12:19称为‘圣物’,并与列王纪下12:5的‘圣物之银’有别的那些分别为圣之礼物。”但这种看法在经文中毫无根据。无论在标题(历代志上26:20)还是在列举(历代志上26:22、26:26)中,只提到两类府库:神殿的府库,和圣物的府库。
无论从事实还是从用语,都不能推定还有第三类府库,即由对圣所定额征收所产生的款项。因为把神殿的府库局限于甘心乐意的奉献和从战利品中献上的礼物,完全是任意的;而把细布业所作总管的府库限制为从定额征收流入圣殿的钱财,则更是任意,因为援引列王纪下12:19和12:5并不能证明此点;虽说那两处区分了两类圣物,但它们都另有进一步说明。那极为泛泛的“府库”一词,自然只能指历代志上26:22所区分的那两类府库。这种理解也由“细布业作总管”这几个字所要求。在历代志上26:20所说的两类府库中,看守者都是各父家的首领并他们的弟兄;而这里却只有细布业一人,没有助手。再者,其他看守者并不称为“总管”,只有细布业这样称呼。
“总管”一词并非指监督或管家,而是只用来指国的君王、支派的首领(历代志上12:27;13:1;27:16;历代志下32:21)、王宫和圣殿的大臣,以及军队的统帅(历代志下11:11;28:7);因此在本段中,这称号既不用在西坦和约珥身上,也不用在示罗密身上。所以,称细布业为“总管”,就表明他是圣库的总负责人,而两类不同府库的看守者都在他的监督之下。这一点在历代志上26:23、26:24已经说明了;若这句话放在整个列举的开头或结尾,本来也不会引起误解;而它如今夹在革顺族与哥辖族之间,是因为照历代志上23:16,这位总管是哥辖所出的四个利未家族的首领。
第29-32节 办理外务的官长。- 历代志上26:29:“论以斯哈族,基拿尼雅和他众子办理以色列的外务,作官长和士师。”由此看来,利未人的外务,就是担任官长和士师的职分;为此大卫分派了六千利未人(历代志上23:4)。Berth.毫无充分根据地把“外务”解释为征收圣殿应纳之物,因为尼希米记11:16提到圣殿的“外头事务”。但从那里根本不能推论本节的外务与圣殿有关,或者这些官长和士师的行动范围只限于这一狭窄领域,因为这里所提的对象不是神的殿,而是“管理以色列”。历代志上26:30 论到希伯伦族,哈沙比雅和他弟兄,共一千七百名勇士,在约但河西,管理以色列,办理耶和华的一切事务,并服事王。Berth.将“管理”解释为“贡赋”或“定额税”,但这词并无这样的意思。
七十士译本译得正确:“监督以色列”,即“作以色列人的监理官”(J. H. Mich.)。因为在历代志上26:32里,“管理”是用另一个相应的表达法来说明的。“约但河那边”借着后面的“向西”一词,显然是指迦南地,正如约书亚记5:1;22:7所示,因为无论在约书亚时代,还是被掳归回之后,以色列人都是从东方过约但河进入迦南的。“事务”和“服事”是同义词,因此在历代志上26:32都用“事”来概括。历代志上26:31-32 大卫又将另一支希伯伦族人,归在首领耶利雅之下(参历代志上23:9),派他们管理约但河东的各支派。在“耶利雅为首”这句话(历代志上26:31)与“和他的弟兄”这句话(历代志上26:32)之间,插入了一段说明,解释为什么大卫立这些希伯伦族人在河东各支派中作官长和士师。
插句如下:“论到希伯伦族,按他们的世代,照着父系,在大卫作王第四十年寻得他们,又在基列的雅谢从他们中间寻得大能的勇士。”雅谢是迦得支派地业中的一座利未城,照约书亚记21:39分给米拉利族(见历代志上6:81注)。这些希伯伦族人的数目是二千七百名勇士(历代志上26:32)。附加的“众父家首领”一语颇难理解;因为若像家谱中常见的那样,把“父”理解为“父家”的缩略,则这里所给的数字就不相称。一个希伯伦支族绝不可能有二千七百个父家(即相关家庭的群体);他们只能是二千七百个人,即壮丁,或者家长,也就是一家之主。不但人数之大要求这样理解,而且把这里与历代志上26:30相比,也得出同样的结论。哈沙比雅和他弟兄这一支希伯伦族共有一千七百名勇士,他们并不是一千七百个父家,而只是这一个宗族中的一千七百个人。
同样,耶利雅作首的那支希伯伦族,和他弟兄共二千七百名勇士,也不可能是二千七百个父家,而只能是这么多人,也就是家长。因此,毫无疑问,这里的“父家首领”并不是指各父家的首领,而只是指各家之长。照此,我们也不可像七十士译本和一切注释家那样,把历代志上26:31中的“按父”理解为“按父家”,而只应理解为“按家长”。动词“寻得”也支持这种看法,因为这动词在别处并不用来指人口的法定普查,即按大族和父家把人民编号登记在公册上。因此,“寻得”这个说法也许暗示,这里所进行的不是一次家谱性的普查,而只是一次家长人数的统计,为的是确定应设立多少官长和士师。本段仍有三件事稍显奇怪:1. 河西之地有十个半支派居住,却只设立了一千七百名官长和士师;而河东只有两个半支派,却设立了二千七百名。
2. 这两个数字加起来只有四千四百人,而大卫所派作官长和士师的利未人共有六千。3. 这些官长和士师只从哥辖族的两个父系家族中选出,而大多数其他利未职任却是由利未全支派各家的人担任。基于这一切原因,很可能我们这份关于被派作官长和士师、即办理外务之利未人的目录,是不完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