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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志上 第 24 章 · 凯尔与德里慈

旧约圣经注释 · Biblical Commentary on the OT · 原作公版

1 Chronicles 24

第1节 祭司和利未人的班次划分。——1-19节。祭司的二十四班。继关于利未人宗族的记载(历代志上23章)之后,这里接着叙述祭司在圣所中供职的安排;亚伦两个儿子以利亚撒和以他玛的后裔所传下来的祭司家族,被分为二十四班,他们供职的次序借着掣签确定。历代志上24:1包含标题:“亚伦子孙的班次如下。”为使这划分清楚起见,先有关于亚伦后裔的引言,说明他四个儿子中,长子拿答和亚比户死在父亲之前,并没有留下儿子,所以只有以利亚撒和以他玛作祭司(即进入祭司职分)。亚伦的四个儿子,见历代志上24:1,也如历代志上6:3出埃及记6:23

第2-3节 参利未记10:1以下,民数记3:4。大卫使这些祭司家族(历代志上24:3)连同两位大祭司(见13:16注)“按着供职的次序”加以划分。פּקדּה,职任、职班,如历代志上23:11

第4节 以利亚撒的子孙,按男丁的首领来说,比以他玛的子孙更多,所以他们(大卫、撒督、亚希米勒)便这样划分他们:“以利亚撒的子孙中,有父家首领十六个;以他玛的子孙中,有父家首领八个。”הגּברים לראשׁי 既不是“按着人数,以每个首领所辖的人数而言”(参历代志上23:3),也不是“按着男丁的首领,照父家分开”(Berth.)。“照父家分开”这几个字的补充,完全是任意的。这个词组更应这样理解:按照百姓自然的组织形态,父家,就是包含在“父家”这一名称之下的各个亲属家族群体,又进一步分成各个独立的家户;这些家户的首领称为“男丁”,这一点从约书亚记7:16-18可以清楚看出,因为每个家户都有男人作其自然的头。故此,הגּברים ראשׁי 不是父家的首领,而是各个家户的首领,是从他们作为家主与众男丁的关系上来看的。正如“父家”是大家族之下较大群体的专门称呼,同样,“男人”就是父家之下各个家户的专门称呼。

第5节 他们借着掣签来划分,עם־אלּה אלּה,“这些和那些”,即彼此一样(参历代志上25:8),意思是双方的班次都借着掣签决定,因为他们彼此一同掣签。“因为在以利亚撒的子孙中,也在以他玛的子孙中,都有圣所的首领和神的首领”;意思是,在这两条祭司支系中,都曾出现执掌最高祭司尊荣的人。大祭司职分众所周知最终完全归于以利亚撒及其后裔,但在士师时代相当长的一段时期,这职分却由以他玛的后裔执掌;见上文第444页以下。因此,在为圣职安排祭司班次时,两条支系都不可占优,双方的次序都要借着掣签决定。קדשׁ שׂרי,参以赛亚书43:28,等于历代志下36:14的“祭司首领”,是指大祭司和祭司家族的族长,即祭司中最高的官长;但这几乎不可能与福音书历史中的 ἀρχιερεῖς 为同一类人,因为把这些 ἀρχιερεῖς 视为二十四班祭司之首的观点,不能成立;参Wichelhaus, Comment. zur Leidensgesch. (Halle, 1855), 第32页以下。אלהים שׂרי 似乎也是指同样的人,并作为同义语附加;但若这两个称呼之间有区别,那么“神的首领”应只指正式的大祭司,就是那些能进入至圣所朝见神的人。

第6-18节 “他把他们记下来”,就是把各班次按着签所定的次序记下来。מן־הלּוי,出于利未支派。ול לכּהנים 归于 האבות ראשׁי,即祭司和利未人的父家首领。历代志上24:6下半节更详细地说明掣签的情形:“为以利亚撒掣出一个父家,又为以他玛掣出一个。”末了这几个字晦涩难明。אחוּז,拿住、抽出(民数记31:30,31:47),这里用于掣签,意为从签筒中抽出。那个父家是从签筒中抽出来的,就是写着其名字的签被抽出来。זאז ואהז 是唯一有充分证据支持的读法,只有极少数手稿作 אהז ואחד,这个异文虽然不过是推测,Gesen.(Thes. 第68页)却与Cappell和Grotius一样,更喜欢它。

同一个词的重复,有时表示整体、众多,有时表示分配性的划分;这里只能作最后一种意义:为以利亚撒掣出一个父家,然后总是为以他玛掣出一个(或者说,总是为以他玛掣出一个)。至少有一点是清楚的,就是两组祭司家族的签并不是放在同一个签筒里,而是分开置于不同的签筒中,以致可以轮流为以利亚撒和以他玛掣签。若先把以利亚撒的签全都掣出,然后再掣以他玛的,因为以利亚撒家族人数较多,他们就会占优势。但不允许一族胜过另一族,所以签是轮流掣出的,一个给这一方,一个给那一方。然而由于以利亚撒人分为十六个父家,以他玛人分为八个,Bertheau认为,为要在十六与八这两个数目上,就掣签而言,达到某种相等,就规定每个以他玛之家代表两支签,或者说,每两个以利亚撒之家之后,跟着一个以他玛之家,而各家先后的次序也就按此安排。

他说,由八与十六的比例,以及 אהז 和 אהז ואהז 这几个词,就引导我们想到这种或类似的理解。但即使这种看法很容易由十六与八的比例推想出来,我们仍看不出 אהז 和 אהז ואהז 这些字如何表明它。相反,这些字更像是在提示:为以利亚撒掣一签,就轮到为以他玛掣一签,直到以他玛家的八位首领都被掣出;其后,以利亚撒剩下的八签自然就只能一个接一个地掣出来。然而在这件事上,我们无法作出确定判断,因为这些字过于晦涩,连古代译者也不能明白。历代志上24:7-18列出了按签所定先后次序的各父家名字。יצא,用于形容签从签筒中出来,如约书亚记16:1;19:1。耶何雅立和耶大雅这两个名字也一同见于历代志上9:10;此外,耶大雅还见于以斯拉记2:36尼希米记7:39

玛他提亚,就是马加比一书2:1中的那位祭司,出于耶何雅立这一班。在随后各名中,שׂערים(历代志上24:8)、ישׁבאב(历代志上24:13)和 הפּצּץ(历代志上24:15)别处都未再出现;另一些,如 חפּה(历代志上24:13)、גּמוּל(历代志上24:17),也不再见于祭司姓名之中。相反,第十六班音麦和第二十一班雅斤却常被提及;参历代志上9:10、9:12。施洗约翰的父亲撒迦利亚,属于第八班亚比雅(路加福音1:5)。

第19节 这些就是他们供职的班次(参历代志上24:3);לבוא,表示他们照这样定下的安排进入耶和华的殿,按着他们的条例,借着他们的父亚伦(祖先),也就是按着亚伦为他们圣职所定的合法安排,正如耶和华以色列的神所吩咐的。这最后一句是指祭司职任的各方面,在律法中都是耶和华所规定的。(注:这二十四班中,每一班都要按次序供职一周,并且从列王纪下11:9历代志下23:9可以确实推知,是从安息日到安息日。约瑟夫在《古史》vii. 14. 7中也为这划分作见证:διέμεινεν οὗτος ὁ μερισμὸς ἄχρι τῆς σήμερον ἡμέρας。

相反,Herzfeld在《以色列民族史,自第一圣殿被毁以后》第一卷第381页以下,跟随de Wette和Bramb.,宣称把这种祭司组织追溯到大卫,不过是历代志作者的虚构,并坚持认为这二十四班祭司只是被掳归回以后,才从随所罗巴伯归回的二十二个祭司家族中形成的。然而,这种毫无根据的假说,已经被Movers所提出的证据充分驳倒了;他在《圣经编年史》第279页以下,为归于大卫并在我们这些章节中所描述之安排的历史性作了论证;Oehler在Herzog《Realenc.》第十二卷第185页以下的论述也可参看。以西结的异象(以西结书8:16-18)为祭司分为二十四班起源于被掳前提供了无可置疑的见证;在那里,在祭司院中拜太阳的二十五个人,代表二十四班祭司,并有大祭司在其首。

尼希米记12:1-7和12:12-21也提供了无可辩驳的证据,证明祭司分为二十四班乃是出于大卫;我们在讲解那些经文时还要加以说明。)

第20-31节 利未人的班次。——标题“至于其余的利未子孙”(历代志上24:20),若与结语“他们也像他们弟兄亚伦的子孙一样拈阄”(历代志上24:31)对照,就使我们预期这里要列出这些利未人的班次,他们在神殿中供职,是在祭司手下,也就是作祭司的助手。הנּותרים 是在列举完祭司之后其余留下的利未人。我们当然也可以把这词看作包括亚伦子孙(或祭司)以外的一切利未人;但结语说他们像亚伦子孙一样掣签,又因为在历代志上25章,歌唱者和乐师的二十四班,在历代志上26:1-19守门者的班次,以及在历代志上26:20-32掌管府库、作书记和审判官的人,都另外专门列举,这就证明本段只论到那些参与敬拜事务的利未人班次。

Bertheau忽略了这些情况,又因对历代志上23:6-23的名单持错误见解,进一步从其中一部分在23:6-23提到的父家名字又在本段20-29节重现,而23:6-23中相当多的名字这里却没有出现,便得出错误结论,说我们这段名单是不完整的。例如,在24:20-25中我们只见哥辖人的名字,在24:26-29中只见米拉利人的名字,而没有革顺人。但这绝不意味着革顺人的班次被删去,或甚至被历代志作者视为不必要的重复而省略。只有在另外已经证明或能够证明,那些在祭司手下办理敬拜事务的利未人,是从三大利未家族中都抽出来的,因此也必包括革顺人的情况下,这样的结论才站得住脚。但没有任何这样的证明。根据历代志上26:20以下,革顺人的几个父家是受托管理圣所府库的。

关于其余革顺人的职任,我们确实没有进一步记载;但历代志上26:20-32关于管理府库、作书记和审判官的记述,本来就处处不完全。大卫曾派定六千人作书记和审判官:而24:29-32所提到的只有一千七百和二千七百,总共不过四千四百人;因此,完全有可能其余一千六百人是从革顺人中选出的。这样,仅凭我们这段中没有提及革顺人,并不能断定这份名单有残缺。在其中,哥辖人的主要各支都已列出,就是由摩西两个儿子所传的两条支系(历代志上24:20、24:21);然后是以斯哈族、希伯伦族和乌薛族(历代志上24:23-25),以及米拉利人的主要支系(历代志上24:26-30)。

历代志上24:20应这样理解:亚兰的子孙,就是哥辖人暗兰的后裔,摩西也是从他而出(历代志上23:13);其中有首领书巴业,他是出于摩西儿子革舜的后裔(历代志上23:16),还有他的儿子耶希底亚;后者作为由其子孙,也可能也包括其弟兄所组成班次的首领和代表,就单独被提到。历代志上24:21 论到父家利哈比雅,他与摩西次子以利以谢有关(历代志上23:16);这利哈比雅的子孙中,以赛雅是首领。历代志上24:22 论到以斯哈族,就是父家示罗密(历代志上23:18);他的子孙归在首领雅哈之下。大卫所设立、并在历代志上24:20-22中提到的这些班次首领,就是耶希底亚、以赛雅和雅哈,在历代志上23章中并未出现,这清楚证明历代志上23章讲的是父家;而我们这段则讲利未人的职班。

历代志上24:23-25 历代志上24:23 论的是希伯伦族,这从历代志上23:19可以看得很清楚;但这里经文并不完整。这里本应列出大卫把希伯伦后裔所分成四个父家,再为圣殿事奉分成各班时,那些班次首领的名字;结果我们只看到那四个父家首领的名字又重复出现,正如历代志上23:19一样,而且也是用“儿子们”这样的引入语。故此Bertheau主张在“儿子们”之后补上“希伯伦”一名(按23:19)。这个补充大概是正确的,但也不能说毫无疑问,因为也可能只是提及希伯伦四个儿子的后裔,说他们照各自班次办理圣所的事奉。无论如何,由希伯伦人组成之各班的首领名字在这里缺失了;但无法确定这是后来抄写者遗失的,还是原本就不在我们这位历史作者所用的资料中,因为七十士译本所见也是我们现有的文本。

历代志上24:26-30 米拉利人的班次。至于雅西亚和他的儿子们,见历代志上23:31注。因为玛利的儿子以利亚撒没有儿子,所以由他次子基士而来的耶拉篾,作为玛利子孙所组成班次的首领,被单独提到。至于母示的儿子们,只提到他们所分成的四个父家的名字,却没有说到各班的首领。本段所提到的首领总共十五人;若假定在希伯伦人的父家以及米拉利支系中母示后裔的父家这两种情形里,由于没有提到各班首领,所以每个父家只形成一个班,那么我们就只有十五班。然而,完全可能希伯伦人与母示人中的许多父家人数众多,以致形成不止一个班;这样,从历代志上24:20-29所列举的利未家族中,仍然可以组成二十四班。

结语说他们像弟兄一样掣签,使这一点更显可信;而歌唱者被分为二十四班(历代志上25章)的类比,则使这种可能性成为确定无疑:那些被派为祭司供职的利未人,也被分成同样数目的班,虽然我们没有明文记述此事,并且在整本旧约中,也找不到任何关于利未人轮班次序的资料。历代志上24:31 וגו דויד לפני,正如历代志上24:6。在最后一句中,אבות 代替了 בּית־אבות,正如在这些名单中,אבות ראשׁי 常常代替 בּית־אבות ראשׁי。הראשׁ 是同位语,附属于 בּית־אבות,即“父家”,意思是:作父家之首的,和他年幼的弟兄一样,也就是父家的首领与他较年轻的弟兄一样,换言之,弟兄中年长的和年幼的一样。

武加大译本正确表达了这意思:tam majores quam minores; omnes sors aequaliter divideb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