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7 节 这三章所记的事,也都记载在《撒母耳记下》中,而且次序相同。首先,在本书第十八章和撒母耳记下 8 章中,把大卫为建立以色列人的统治而在四围对一切仇敌所进行并得胜的诸次战争汇集叙述,使人对全局有一个总览;随后简要说明其结果,并列出大卫主要的朝廷官员名录。在历代志上 19 章和撒母耳记下 10 章中,则更详细地记述了与亚扪人和亚兰人艰苦的战争;而在历代志上 20:1-3 和撒母耳记下 12:26-31 中,记载了攻取亚扪人京城拉巴,从而结束这场战争;最后,在历代志上 20:4-8 中,又简略记载了几次以色列勇士战胜非利士地巨人的事迹;这些事在撒母耳记下 21:18-22 中是作为大卫历史最后一段的补篇插入的。
除了这最后一段之外,这一段即便在《历代志》中也应看作附录;其余各事的安排与先后,在两卷书中都是一样的。因为撒母耳记下 9:1-13 和撒母耳记下 11:1-12、11:25 插在诸次战争记载之间的那些段落,包含的是大卫家庭生活的素描,而《历代志》的作者照着他的写作计划,把这些略去了。即便在个别细节上,两种记述也完全一致,分歧极小;而这些分歧,只要它们是原有的,而不是疏忽抄写的结果,例如历代志上 18:6 相对于历代志上 18:13 和撒母耳记下 8:6 省略了“驻军”一词,以及历代志上 18:4、18:8 相对于撒母耳记下 4:4、4:8 在数字和名称上的差异,这些分歧一部分不过是对晦涩表述的解释,一部分则是小的增补或删节。
因此,关于注释,我们可以参看《撒母耳记下》的说明;在那里,《历代志》与《撒母耳记》记载之间的差异也已论及。关于历代志上 18:1-13,可参看撒母耳记下 8:1-14;关于官员名录,可参看撒母耳记下 18:14-17,并对照撒母耳记下 8:15-18。释意性解释的例子,见于历代志上 18:1,那里把比喻性的说法“大卫从非利士人手里夺取京城的缰绳”,即夺去他们的霸权,解释为“大卫从非利士人手里夺取了迦特和属它的城邑”,即从非利士人手中夺取那京城和属城;又如历代志上 18:17,把“祭司”译作“在王左右为首领的”。
至于删节之处,最令人惊讶的是省去了大卫对被掳摩押人的严酷处置,而看不出有什么理由;因为有人断言,编年史作者是有意省略此事,为要免去大卫残暴行为的指控,但这一说法已被这样的事实推翻,就是他在历代志上 20:3 并没有把大卫对被征服之拉巴居民类似的处置略而不记。相反,编年史作者记下了若干他自己独有的历史说明,而这些在《撒母耳记》的经文中并没有,这证明《历代志》的作者并不是从《撒母耳记下》抄录其叙述。例如,历代志上 18:8 说,所罗门用从与哈大底谢争战所得的铜,制造了殿院中的铜海、柱子和器皿;又如历代志上 18:11 中“以东”一词,在《撒母耳记》中所无,而那里在对应的历代志上 18:11 处却用了“亚兰”来代替,这词原先大概也出现在《历代志》中。
又如历代志上 18:12 对于在盐谷战胜以东人的记载更加准确(见撒母耳记下 8:13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