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大卫建造宫殿、娶妻生子,历代志上 14:1-7;参撒母耳记下 5:11-16。两次战胜非利士人,历代志上 14:8-17;参撒母耳记下 5:17-25。这里把这些事件的叙述安排在约柜从基列耶琳运来与被抬到耶路撒冷之间,并不表示这些事发生在那三个月之内;那时约柜留在俄别以东家中。较合理的解释是:本书作者因第170页所述的理由,想把大卫在攻取耶路撒冷之后,首先着手要做的事,表述为将约柜运到他国都,因此不得不把本章所记之事安插在较后的时期;为此,这三个月的间隔似乎最适合他。关于本章全部内容,在撒母耳记下 5:1 已经评注过了,所以这里只需提及几个次要之点。
第2-17节 历代志不用撒母耳记下 5:12 的“כי נשּׂא”,即“他(耶和华)已经高举了”(נשּׂא,皮埃勒完成式),而写作“כי נשּׂאת למעלה”,即“他的国被高高举起了”。按上下文,这个不寻常的形式“נשּׂאת”可以看作阴性第三人称尼弗勒完成式;nisaa't 先变为“נשּׂאת”,随后又缩合成“נשּׂאת”;参 Ewald《语法》194 b。在撒母耳记下 19:43,同一形式是尼弗勒不定式绝对式。“למעלה”在这里和历代志中常见的用法一样,是用来加强语气的;参历代志上 22:5;23:17;29:3,29:25;历代志下 1:1;17:12。关于大卫的众子,见历代志上 3:5-8 的注释。
在叙述战胜非利士人的事上,撒母耳记下 5:17 说大卫“下到山寨”;这句话与主要事实并无重要关联,对历代志的读者来说也稍显难明,所以在历代志上 14:8 中改作更一般的说法“ויצא לפניהם”,即“他出去迎敌”。在历代志上 14:14 中,神对大卫所问“我可不可以上去攻打非利士人”的回答是:“לא תּעלה אחריהם הסב מעליהם”,即“你不可上去追赶他们;要转离他们,从桑林对面去到他们那里。”但在撒母耳记下 5:23 中,相反却写作:“לא תעלה הסב אל־אחריהם”,即“你不可上去(就是不可正面向敌人推进攻击他们);要转到他们后头去,从桑林对面攻他们。”贝特豪想借着假定两处经文都因抄写错误而混乱,来消除这差异。
他推测,撒母耳记原文应当是“לא תּעלה אחריהם”;而历代志中“עליהם”和“אחריהם”的位置互换,是抄写者之误所致,并进一步使“עליהם”变成“מעליהם”。然而,这种假设的成立与否,全系于一个前提,就是把“לא תּעלה”(撒母耳记)理解为禁止进攻;但这个前提并无站得住的根据。相反,这样反而会使神回答的前半与后半彼此矛盾。末句“从桑林对面攻他们”表明,进攻并未被禁止;所禁止的,只是直线向前推进的进攻方式。他们必须绕道,设法从后面袭击敌人。因此,历代志作者实际上是在解释撒母耳记下那句容易引起误解的话。
大卫的问题无疑正如历代志上 14:10 所说,是“האעלה על הפל...”,所以回答“לא תּעלה”很容易被理解成:“不要上去攻打他们,不要攻击他们;要绕到他们后面去。”但这样一来,接着的“ובאת להם וגו”,即“从桑林那边临到他们”,似乎就不协调了。因此,历代志作者把回答前半句解释为:“不要直向他们后面上去”,即不要公开地向他们推进攻击;“却要转离他们”,就是转向一个可以切入他们侧翼的方向,然后从桑林前面临到他们。这样一来,这两段表面相冲突的经文,无须改动一字,就得以调和了。
在历代志上 14:17,这节撒母耳记下所没有的话中,作者以一句评论结束这些胜利的记述,说这些事大大使大卫的名在列国中被高举。类似的反思,参历代志下 17:10;20:29;14:13。至于“ויצא שׁם”,参历代志下 2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