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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记 第 3 章 · JFB(贾米森·福塞特·布朗)

新旧约批注 ·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 原作公版

Ruth 3

第1节 拿俄米她婆婆对她说:“女儿啊,我不当为你找个安身之处,使你得福吗?” JFB对本节无注释。

第2节 你与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处,波阿斯不是我们的亲族吗?看哪,他今夜在禾场上簸大麦。今夜在禾场上簸大麦。簸扬的过程,是把打过的谷物用锨迎风扬起。禾场通常设在收割的田间,要先用大型圆柱形滚子仔细压平,再用白垩加固,免得长出杂草,也免得因干旱而裂开。农夫在收割时节通常整夜留在禾场上,不但是为保护他宝贵的谷物,也是为了簸扬。那项工作在傍晚进行,为要赶上炎热一天结束后吹起的微风;这风大多会持续整夜。在这样重要的时节,这项职责由主人亲自承担;因此,按照古时的风俗,波阿斯这位相当富有、身分尊贵的人,就睡在打谷场上,在那堆他所簸过的大麦旁边。

第3节 所以你要沐浴抹膏,穿上衣服,下到场上去;却不要使那人认出你来,等他吃喝完了。JFB对本节无注释。

第4节 到他躺下的时候,你看准他睡的地方,就进去掀开他脚上的被,躺卧在那里;他必告诉你所当作的事。进去,掀开他脚上的被,躺卧在那里。对我们来说,这些吩咐也许显得奇特;但按伯利恒乡间风俗的淳朴,这样做并无不妥。在通常情形下,这在世人看来似乎有失体统;但就路得而言,这无疑是一种合乎当时通行习俗的方式,藉此提醒波阿斯,他对她已故丈夫作为至近亲属所当尽的本分。波阿斯很可能是睡在席子或兽皮上;路得就横着躺在他脚边。东方的仆人常常与主人同住一室或同在一帐棚里,也是这样睡;若他们需要遮盖,风俗也允许他们取用主人床上盖物的一部分。东方人夜间歇息时,仍穿着白天所穿的衣服,因此一个陌生人,甚至一个女子,把这盖物的一角覆在自己身上,也并无轻浮失礼之处。

第5-8节 路得说:“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 JFB对这几节无注释。

第9节 他说:“你是谁?”回答说:“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盖婢女,因为你是我一个至近的亲属。” 求你用你的衣襟遮盖婢女,因为你是至近的亲属。她先前已经把外袍的一部分拉到自己身上;如今她请他亲自这样做,使这行动成为他自己的表示。在东方,用衣襟遮盖某人,是表示保护的象征性举动。直到今日,在东方许多地方,说某人“把衣襟搭在一个女子身上”,就等于说他娶了她;而在现代犹太人与印度人的婚礼中,仪式的一部分就是新郎把丝质或棉质的外衣披在新娘身上(参罗伯茨《东方风俗》对本段的说明,其中指出印度人中也有同样的习俗)。

第10节 他说:“女儿啊,愿你蒙主赐福;因为你末后的恩待比先前更大,因为少年人无论贫富,你都没有跟从。” 女儿啊,愿你蒙主赐福……犹太人认为持续守寡,表明其人具有超乎寻常的虔诚。

第11-14节 女儿啊,现在不要惧怕;凡你所说的,我必照着为你行,因为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个贤德的女子。JFB对这几节无注释。

第15节 他又说:“拿你所披的外衣来,展开。” 她展开了,他就量了六簸箕大麦,放在她身上;她便进城去了。拿你所披的外衣来,展开,[hamiTpachat (H4304)]。东方的帕子是大幅的布,妇女所用的多为红色丝绸;但较贫穷或普通阶层的妇女,则穿戴蓝色,或蓝白相间条纹的亚麻布或棉布。她们把它裹在头上,垂落到肩膀,包住全身(参罗杰斯《巴勒斯坦家庭生活》第46页;格雷厄姆《约旦与莱茵河》第195页)。

第16节 路得回到婆婆那里,婆婆说:“女儿啊,你怎么样了?” 路得就将那人向她所行的一切告诉婆婆。JFB对本节无注释。

第17节 又说:“那人给了我这六簸箕大麦,因为他说:‘你不可空手回去见你的婆婆。’” 六簸箕大麦,希伯来文作六细亚;一细亚约有两加仑半,因此六细亚对一个女子来说,必定是相当沉重的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