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神站在有权能者的会中;在诸神中行审判。诗篇82:1-8——神站立,作为审判者,处在众首领,就是祂代表所主持的会中(诗篇82:1);祂责备他们偏袒恶人,并催促他们为受苦的人伸冤(诗篇82:2-4);但他们不肯明白(诗篇82:5);因此,对他们的判决便发出了,这判决更为可怕,因为他们曾作为祂的代表而被称为“神”(诗篇82:6-7);最后是求神施行审判的祷告(诗篇82:8)。“会众”是指以色列;如今则是自称基督教世界的人群。Elohiym(H430),“诸神”,并不是指外邦的掌权者,而是指神在祂有形国度中的代理者。祂施行审判的根据,在于这些人乃是“神的道所临到的人”(约翰福音10:34-35),因此负有责任。
别的人不能被称为“至高者的儿子”(诗篇82:6;以赛亚书1:17;3:13-15;耶利米书22:3;玛拉基书3:1-4;尤其是申命记1:16-17;另参历代志下19:5-10)。神的代表承受祂的名(出埃及记22:28)。以色列的王位乃是“耶和华的国位”(历代志上29:23)。因此,原本是要使百姓尊敬统治者和审判官,如同尊敬神的代理者一样;也要使审判官有一种庄严的责任感,好叫他们行事像至高的审判者神一样(约伯记34:19)。但这些审判官只想到他们神圣职分的权利,却不想到其职责。先见亚萨指出他们凭肉眼所看不见的事,就是“神站在会中施行审判”;这会众是属神的,不是属他们的;神正在审判这些审判官,或称“诸神”(参出埃及记4:16;7:1)。
“神站在有权能者的会中”——即“站起来”;祂上前来,正如以赛亚书3:13-14所说:“耶和华起来辩论,站着审判众民”,其中“站着”与这里是同一个希伯来动词nitsaab(H5324)。同样,第50篇诗也是亚萨所作,也以神显现施行审判为开始。“在有权能者的会中”——更准确地说,是“在神的会中”['Eel(H410)],与后面的'Elohiym(H430)“诸神”相对应。正因为这会众特别是属祂的(诗篇74:2:“就是你古时所得来的会众”),所以神绝不容许那些作为祂代表、在祂会中作代理者并承受祂名号的人('Elohiym(H430),“诸神”)行不义或滥用权柄。“会众”['ªdat(H5712)]是祂所承认的教会和百姓,并不是审判官的集会。
“祂在诸神中行审判。”接下来(诗篇82:2-7)便说明神如何审判,并且在祂显现时,要怎样审判那些承受祂名的“诸神”,即审判官。诗篇82:6表明,这里所指的不是天使。
第2节 你们审判不秉公义,徇恶人的情面,要到几时呢?细拉。你们审判不秉公义,徇恶人的情面,要到几时呢?——也就是说,因恶人的财富而偏袒他们;或者走向另一极端,因为原告贫穷就偏袒他(出埃及记23:3)。这里所援引的原始经文是利未记19:15;申命记1:17。参看平行经文(诗篇58:1)。“细拉”是一个停顿,使人有时间严肃思想前面的责备,如同诗篇4:4那样。
第3节 你们当为贫寒的人和孤儿伸冤;当为困苦和穷乏的人施行公义。为贫寒的人和孤儿伸冤——直译是“审判”,与那种对前来求公义之人置之不理、未听其诉便打发走相反;正如那不义的官,长久打发那不断来求他说“我有一个对头,求你给我伸冤”的寡妇一样(路加福音18:3;参以赛亚书1:17)。路德说,每一个君王都应该把这三节,甚至整篇诗,画在自己房间的墙上、床上、桌子上,甚至衣服上。因为他们在这里会看见,他们的地位要求何等高贵、君王般的美德;因此,世上的统治权柄,除传道职分之外,确实是对神最高的服事,也是地上最有益的职责。
第4节 当保护贫寒和穷乏的人,救他们脱离恶人的手。保护贫寒和穷乏的人,救他们脱离恶人的手——(约伯记29:12)。
第5节 你们仍不知道,也不明白,在黑暗中走来走去;地的根基都摇动了。他们不知道,也不明白。实践上的无知会缠绕理智上的认识(约翰福音7:17)。那些不去行自己所知道之善的人,按公义就该失去一切关于何为正确之事的道德知觉(雅各书4:17;马太福音13:12)。“他们在黑暗中走来走去”——尽管神一直恒久忍耐,不断警戒他们(诗篇82:2-4;参箴言2:13),他们仍是如此。“地的根基都摇动了。”当那些本应作柱石的人,就是“首领”和“审判官”——他们特别的职责本是“知道公平”(弥迦书3:1)——竟然被败坏,并“在黑暗中走来走去”时,整个社会结构必然摇摇欲坠。这里所想到的,不只是以色列,而是整个基督教世界,以及所谓文明的全地。在这样的危机中,人完全可以发出诗篇11:3的问题:“根基若毁坏,义人还能作什么呢?”答案就在诗篇75:3:“地和其上的居民都消化了;我曾立了地的柱子。”神向我们保证,当彻底瓦解似乎迫在眉睫时,祂必介入,显明自己是主,是审判者,赶出不敬虔的人,并把世界安置在唯一真实的根基上,就是公义。诗篇75:2注释说:“到了所定的日期,我必按正直施行审判。”在那位万物复兴者降临之前(使徒行传3:21;以赛亚书24:1、5、19-21),必先有一次社会和道德上的大震动。
第6节 我曾说,你们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儿子。我曾说,你们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儿子。君王和审判官之所以被称为“神”('ªlohiym,H430),乃是因为“神的道临到他们”(约翰福音10:35),设立他们成为如此。甚至在神将要宣判他们的时候,祂也先承认他们那由神所指定的尊荣;而他们竟倚仗这尊荣,以为自己有绝对权力,可以任意而行,无论对错;却忘记了高位伴随着职责,尊荣也要求人看见其责任。儿子的身份与王权和审判权紧密相连。这三种合而为一的尊荣,虽都曾被人滥用,却要在那将来的王、审判者、至高者的儿子身上,以最伟大的理想形态实现出来(诗篇2:6-7;2:10-12)。
第7节 然而,你们要死,与世人一样;要仆倒,像王子中的一位。你们要死,与世人一样——像任何普通人一样;希伯来文是'aadaam(H120)(诗篇9:20)。“诸神”或尊贵人,实际上已经忘记他们也和别人一样会死(诗篇49:11)。神告诉他们,神所赋予你们那如神一般的地位,并不能使你们免受因滥用这地位而来的刑罚。“要仆倒,像王子中的一位”——也就是说,要在神的审判下被暴力除灭。[naapal(H5307)在此意为因神的审判而“灭亡”,参出埃及记19:21;耶利米书39:18。] 你们并不会比那些因神审判而倒下的其他恶王子更能逃脱(列王纪上22:17-34)。甚至一位异教讽刺诗人尤维纳利斯也说过:‘Ad generum Cereris sine coede et saugnine, panei Descendnut reges, and sicca morte tyranni’——很少有君王不是带着杀戮和流血,下到谷神之女婿普路托那里;而暴君很少得以善终。
第8节 神啊,求你起来,审判世界,因为你要得万邦为业。神啊,求你起来,审判世界,因为你要得万邦为业——即“神啊,求你高举自己。”这是为本诗正文中所预告之事得以成就而发出的祷告。这正是受压迫的教会在别处常常所献上的祷告,求主降临审判全地,除去压迫他们的人(诗篇7:7-8;9:19;10:12;参56:7;57:1;57:9-11;59:5;以赛亚书3:13;启示录6:10)。在末后的日子,那“罪恶增多”的时候(马太福音24:12),这祷告将尤其合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