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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 第 75 章 · JFB(贾米森·福塞特·布朗)

新旧约批注 ·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 原作公版

Psalms 75

第1节 神啊,我们称谢你,我们称谢你!因为你的名相近,人都述说你奇妙的作为。诗篇75:1-10——百姓因所预期的救恩而称谢神(诗75:1);神回答说,我必定日期,按公义审判世界,即便我扶持这摇摇欲坠的大地(诗75:2-3);以色列警告愚妄的仇敌,不要再高举他们的颈项,因为她的高升不是从东方、西方或南方而来,乃是从审判的神而来(诗75:4-8);她立志要永远赞美她的神,因为她所预期的,是从恶人手中得蒙拯救(诗75:9-10)。这里大概是指西拿基立在希西家年间的入侵(诗46:1-11诗76:1-12);比较这里诗75:2-3中百姓确信神帮助他们的话,与以赛亚书37:21-35。北方没有列在可能得帮助的方向中(诗75:6),因为亚述侵略者正是从北方,借着“哈马口”进入的。

题目中的“休要毁坏”(Al-taschith),意即“不要毁灭”(见诗57:1题注),表明这篇诗虽然采用了凭信心预先为胜利称谢的形式,实际上却是一篇求拯救的祷告(代下20:19-22)。因此,在与本诗成对的诗篇76篇中,就省去了“休要毁坏”这几个字,因为那里所庆贺的是已经实际得着的胜利。神啊,我们称谢你……我们称谢你。这样的重复表明他们以此工为乐。因为你的名(即你自己显明为施行拯救的大能,诗20:1)相近(要来拯救我们;申4:7赛30:27诗119:151;145:18)。你奇妙的作为(不仅是你过去为以色列所施行奇妙的干预,也是你现在应许给我们的干预,赛37:21-35)述说出来。

也许更好的翻译是:“你的名相近;他们述说你奇妙的作为。”因为在诗篇中,“神奇妙的作为”通常更常作“述说”一词的宾语,而非主语。这里的“他们”可作不定人称理解,即:你的奇妙作为已经向我们述说了;或者指先知们述说了你奇妙的作为。

第2节 我到了所定的日期,必按正直施行审判。“我到了所定的日期,必按正直施行审判”——这是耶和华对他百姓称谢祷告的回应。这里突然引入一位新的说话者,就是神,正表明他对百姓信心之祷告的回应是何等迅速,甚至“他们尚未求告,我就应允;正说话的时候,我就垂听”(赛65:24)。这里详细说明了教会在诗75:1中称赞的内容,也就是神的“名相近”。神回答说:“你们可以满有感谢,因为到了我所定的时候,等等。”意思是:“当我接管我百姓的会众时,我要审判他们的仇敌。”照样,基督再来时,要接选民的教会归自己,并在那时审判她的仇敌(启11:12,15,17;19:7)。英文译本把这里的希伯来文理解为诗74:4中所译的“会众”。

但上下文、平行经文诗102:13(同一个希伯来词,意为“所定的日期”,即耶和华起来怜悯锡安的时候),以及七十士译本、叙利亚译本、迦勒底译本等一切古译本,都支持这样的译法(见旁注):“当我得着所定的日期时”,或按亨斯滕堡的说法,“因为我得着所定的日期时”,其中含有切切盼望之意。参但8:19;11:27,35;12:8,12-13;哈2:3。就是“父凭着自己的权柄所定的时候日期”,也是“复兴以色列国”的时候(徒1:6-7);那时仇敌的罪恶满盈,“外邦人的日期满了”(路21:24)。神行事并不仓促,也不提前;但到了合宜的时候,“他纵然为选民忍了多时,岂不终久给他们伸冤吗”(路18:7)。

可比较异教徒的话:“惩罚虽迟,却以无声的脚步来到”;又有瓦勒里乌斯·马克西穆斯所说:“刑罚的迟延,由其沉重来补偿。”当神对他教会的管教完成之后,他就最终而不可挽回地刑罚仇敌(赛10:12)。本诗中的这一类措辞表明,除了直接指向希西家和西拿基立时代之外,圣灵还旨在使它更远地指向主末后的再来,那时他要荣耀他的圣徒,并审判他和他们的仇敌。“必按正直施行审判”——就是把国度从那些滥用所托、不按正直施行审判的人手中夺过来(诗1:1-6;58:1)。

第3节 地和其上的居民都消化了;我曾立了地的柱子。(细拉)“地和其上的居民都消化了”——这是用比喻描写亚述征服者所造成诸国政治秩序的瓦解。诗46:2,6-7也用同样的图像指同一事件,而这事最终要在基督再来之前应验(路30:25-27赛24:19-23)。“我曾立了地的柱子”——亨斯滕堡译作“我曾称量它的柱子”。希伯来文原意是按准确的重量和尺度来称量,因此引申为使之坚固、稳妥、紧密,正如神在创造时所作的(伯38:4-7;27:25;赛40:5,21)。我既在创造之初使世界从先前的混沌中进入美好的秩序,也必能、也必将使它从现在的混乱中恢复秩序。

第4-8节 我对狂傲人说:不要行事狂傲!对凶恶人说:不要举角!——以色列倚靠神的应许(诗75:2-3),警告骄傲的仇敌,不可再昂首自高,因为以色列的帮助者神手中有忿怒的杯,她的仇敌必须喝这杯。

第4节 我对狂傲人说:不要行事狂傲!——希伯来文意为“对狂妄自夸的人说:不要狂妄自夸”(参诗5:5注;73:3)。“不要举角”——不要在你们力量的骄傲中凶猛冲撞。这个形象来自走兽,因它们的力量在角上。比较同样以角象征世上列国强权(但7:7启13:1)。原始出处见申33:17;参撒上2:1,10

第5节 “不要硬着颈项说话”——正如亚述王所行的,见赛37:26;23:1-18:“你向谁发声高举?向谁扬起声来,高举眼目呢?”或可译作:“不要用高昂的颈项说刚硬、狂妄的话。”希伯来文的宾格形式以及平行经文(诗31:18;94:4;撒上2:3)都支持这译法。高举的颈项是极端骄傲的象征(伯15:26)。

第6节 “因为高举非从东,非从西,也非从南而来。”希伯来文作“旷野”,即巴勒斯坦南边的旷野。但七十士译本、迦勒底译本、叙利亚译本等把这里意为“高举”的希伯来字当作“山岭”,并与“旷野”连在一起。亨斯滕堡因此译作:“因为无论从东、从西,或从山岭的旷野”(即南方的旷野,那里有何烈山、西奈山和今日的加大利拿山,申11:24书1:4),“都不能而来;惟有神施行审判。”这样就需在诗75:6补出“使仇敌降卑、使我们升高的判决”,即:这决定并不是从东方等处而来。马所拉经文中“旷野”的现行构词形式要求这样翻译。但若干抄本读作绝对形式,如英文译本那样,就无需这样的省略;而这也得到同一希伯来词在诗75:4-5中的“举起”,以及诗75:7中的“高举”之同源形式支持。因此,“高举”并不是从东方、西方或南方而来(犹大在这时正仰望从埃及得到帮助,赛36:4-6);惟有神是审判者。神是审判者:他使这人降卑,使那人升高(撒上2:7)。在希伯来文中,“高举”放在句末,为要强调这个词。

第8节 因为耶和华手里有杯,那酒起沫;杯内满了调和的酒——也可译作“发酵”。亨斯滕堡说:“这杯酒沸腾起沫。” “满了调和的酒”意思是:杯中盛满了掺了香料的酒,这使其更具麻醉之力(赛5:22歌8:2箴23:30)。这个形象表达了神审判使人昏迷战栗的效果(诗60:3耶13:12)。“其中的渣滓,地上的恶人必都倒出来喝尽。”这里“但”字按字面应译为“只是”,意即:他们别无选择,只能如此;他们无法自救,必须把这忿怒之杯连渣滓都喝尽。

第9-10节 但我要宣扬,直到永远!我要歌颂雅各的神!——百姓立志要永远赞美雅各的神,因为恶人将被剪除,义人将被高举。

第9节 “我要宣扬”——即宣扬神公义的审判(诗75:7-8)。

第10节 “恶人一切的角,我都要砍断”——意思是:我要宣告它们已经被砍断。先知常被说成在做他们所宣告为已成之事,真正行事的是神(耶1:10)。教会的赞美和祷告所带来的结果乃是:恶人的角必被砍断,义人的角必被高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