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大能者神耶和华已经发言,召唤天下,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正如从前在西奈颁布律法时,如今在福音最后成全之际,耶和华也在荣耀中显现。这里陈明他作为王在锡安施行审判,并从那里治理全地。诗篇50:1-23。经过长久的静默之后,他召集万有,为要见证他在审判中所彰显的公义,并聚集那些借着祭物与他立约的圣民(诗篇50:1-16);他责备以色列徒具形式;并有效地邀请他们在患难中求告他(诗篇50:7-15);又审判那些口称神的约、却弃绝神命令、并因他静默就擅自妄为的罪人(诗篇50:16-21);最后总括:警告那些忘记神的人;感谢祭和正直的行事,乃是通向救恩之路(诗篇50:22-23)。标题,亚萨的诗。关于祭祀形式主义的警告,由一位利未人发出尤为恰当,因为他们这一类人的职责本就是办理外在礼仪。
希幔、亚萨、以探是大卫的乐长(历代志上15:17;15:19)。亚萨又称为“先见”(历代志下29:30)。署他名下的诗篇,即诗篇73至83篇,文体相近。大能者神耶和华,这里是“伊勒、以罗欣、耶和华”:层层递进,每一个后续的名字都比前一个更显崇高。不仅是“大能者”(单数),相当于“以罗亚”;而且是“以罗欣”(复数),具有神性一切的丰满与无限;不仅如此,他还是“耶和华”,自有永有,永不改变,且向他的百姓守圣约。已经发言,或作“正在发言”。他所说的话见下文(诗篇50:5;50:7-23)。召唤天下,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所关涉的不单是以色列,而是全地。同时,受这审判直接影响的主要对象是圣民、以色列和恶人,其后才是列国(诗篇50:5;50:7;50:16;50:23)。
全地都被召来见证神的显现(申命记4:26)。因为神在责备、管教、随后使以色列回转并为之伸冤,又报应恶人(敌基督的联盟)时所彰显的公义,最终要导致全地外邦列国归正。
第2节 从锡安完美的美中,神已经发光了。从锡安这全美之地(诗篇47:2),神已经发光了。这与申命记33:2形成对照:“耶和华从西奈而来”,西奈并非完美华美之地,反倒崎岖阴沉;“他从巴兰山发出光辉。”主第二次降临时,不再带着那使圣民惊惧的“烈火的律法”而来,乃是要在他们身上得荣耀,并在他们身上被希奇(帖撒罗尼迦后书1:10)。锡安将成为他的宝座所在,他要从那里施行审判并掌权(诗篇2:6)。那时,地上的神权政治将要实现,其荣耀远非它昔日在圣地短暂存续时那微弱的影儿所能比拟(以西结书43:7)。
第3节 我们的神要来,决不闭口;有烈火在他面前吞灭,有暴风在他四围大刮。我们的神要来。“我们的神”包含了他必要前来的理由,就是因为他是等候他之百姓的神(希伯来书9:28)。决不闭口。不敬虔的人以为,因为他如今静默,就永不会来向罪人宣告定罪的判语;因此他们继续走自己的恶路(诗篇50:21)。敬虔人也常因神看似迟延、不按所应许的公开用言语和行动为他百姓伸冤而大受试炼;但他们当记得:“因为这默示有一定的日期,快要应验,并不虚谎。虽然迟延,还要等候;因为必然临到,不再迟延”(哈巴谷书2:3)。有烈火在他面前吞灭,这是他第二次降临的伴随景象(帖撒罗尼迦后书1:8-9;希伯来书10:27;彼得后书3:7;3:10)。西奈山时也是如此(出埃及记19:16;20:18;24:17)。有暴风在他四围大刮。火与暴风都是神忿怒的象征(列王纪上19:11-12;以西结书13:11;希伯来书12:29)。
第4节 他招呼上天下地,为要审判他的民。他招呼上天下地,为要审判他的民。他愿上天下地一切受造之物都作见证,看他如何在为自己百姓施行审判时,公开表明自己的公义(申命记32:1)。
第5节 说:招聚我的圣民到我这里来,就是那些用祭物与我立约的人。招聚我的圣民到我这里来,就是那些用祭物与我立约的人。招聚我的圣民到我这里来,直译是“我那些虔诚的人”,即蒙恩的对象;希伯来文是chasidai。按其民族性的呼召,以色列全体都可如此称呼,因为他们本应敬虔,也是神恩典的对象。更深一层所指的是属灵的以色列,以及他们被聚集归向主。马太福音24:31,以及帖撒罗尼迦前书4:17、帖撒罗尼迦后书2:1,都是如此。那些用祭物与我立约的人,乃是借着那唯一真实的祭,就是“永约之血”(希伯来书13:20);这是真正实体,对应于律法下一切祭物,而那些祭物决不能除罪,也不能使近前来的人在神面前得以完全(希伯来书9:12-14;10:1-14)。
第6节 诸天必表明他的公义,因为神自己是审判者。细拉。诸天必表明他的公义。彰显“他的公义”,归荣耀给他自己,乃是救赎之约以及他在第二次降临时将要为选民施行审判的终极目的。那些圣徒,就是凭着借祭立约而蒙神悦纳、属他的百姓,与那因徒具祭祀形式而受责备的以色列人不同(诗篇50:7-8)。接下来便是他因律法礼仪上的形式主义而责备以色列,并有效地呼召他们以感谢、顺服和在患难中的祷告来归向他,并应许搭救他们(诗篇50:7-15)。
第7节 我的民哪,你们当听我的话;以色列啊,我要劝戒你;我是神,是你的神。我的民哪,你们当听我的话;我要说话;以色列啊,我要劝戒你。不再像先前那样“闭口”静默(诗篇50:3)。以色列啊,我要劝戒你,如申命记31:26、31:28和尼希米记9:29所言:“又警戒他们,要使他们归服你的律法。”在他们经历极大“患难”之后、就在他们回转之前,这将是神向他们最后申辩的目的(诗篇50:15;但以理书12:1)。这里的希伯来文含有恳切劝告并带着起誓庄严性的意思。我是神,是你的神。这是十诫的序言(出埃及记20:2)。我这位是万有之神的,在格外特别的意义上也是你的神:这是一种温柔的呼唤,为那最终将触动以色列之心的话语预备道路,因为他们长久以来一直漂流远离主。
第8节 我并不因你的祭物责备你;你的燔祭常在我面前。我并不因你的祭物责备你。这里神的意思是,以色列人在献祭这件事上倒还算规律;但他所责备的是他们缺少内里的事奉。接着在诗篇50:9-12,神说明他为何把单纯外在的祭看得如此次要:若他有需要,也绝不必向人求取,因为万有都是他的。诗篇50:13又补充说,神属灵的本性表明,“公牛的肉”绝不能使他满足。你的燔祭常在我面前。与其译作“你的燔祭一直摆在我面前”,不如按七十士译本和武加大译本,译为“你的燔祭常在我面前”。“燔祭”这个希伯来词本义是“上升之物”,因为全燔祭被举到坛上,全然焚烧,于是烟气升腾到天上。
第9节 我不从你家中取公牛,也不从你圈内取山羊。我不取公牛。这里指的是幼公牛,介于牛犊之后的阶段。
第10节 因为树林中的百兽是我的,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因为树林中的百兽是我的(创世记1:24)。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亨斯坦伯格译作:“千山之山上的牲畜”,即那些成千上万出没其上的牲畜。
第11节 山中的飞鸟,我都知道;野地的走兽也都属我。山中的飞鸟,我都知道。知识与所有权是并行的;全知与全能及普世主权不可分割地连在一起。野地的走兽也都属我,直译是“与我同在”;即同时都在我的意念之中,也都任我支配。
第12节 我若是饥饿,我不用告诉你,因为世界和其中所充满的都是我的。我若是饥饿,我不用告诉你,因为世界和其中所充满的都是我的。然而,全能的主却屈尊俯就,待我们如同他可以从我们手中得益似的。参路加福音19:31,门徒被吩咐对驴驹的主人说:“主要用它。”这正是他向我们所施的恩典:我们将自己的一切献给他时,得益的不是他,乃是我们自己(使徒行传17:25)。
第13节 我岂吃公牛的肉呢?我岂喝山羊的血呢?我岂吃公牛的肉呢?我岂喝山羊的血呢?答案见于约翰福音4:24;然而,神性曾在一段时期内,在道成肉身之神的位格里,甘愿受肉身条件的限制(路加福音24:39-43)。
第14-15节 你们要以感谢为祭献与神,又要向至高者还你的愿。真正的祭,与虚假的祭相对:责任陈明在诗篇50:14,蒙福的结果则在诗篇50:15。
第14节,你们要以感谢为祭献与神。直译是“献上赞美”或“承认”,承认神本身所是的,以及他对我们所是的。这里提到赞美,是作为由心所发的内在敬拜之一种,也作为一切此类敬拜的代表,与没有内在同在的外在敬拜相对。又要向至高者还你的愿。不但以“感谢”,也要在一切出于爱之顺服的心志和生活中,将你向神所许下、身为他仆人和儿女本该归给他的一切都还给他(诗篇116:17-18;约伯记22:27;传道书5:4-5)。外在的许愿也当忠实地向神偿还,不是因为他缺少我们什么,而是为着成就我们的应许;若对同胞尚且应守约,何况对神。神催促以色列履行的主要誓愿,就是他们在西奈所立顺服的约:“耶和华所说的,我们都要遵行”(出埃及记19:8)。上下文着重指出仅有礼仪形式的无益,因此这里的“愿”很可能是指信心、爱心和顺服。
第15节,并要在患难之日求告我。这是接续以色列从心而发的“感谢”和“还愿”而来的恩典应许,这“愿”既包括道德方面,也包括礼仪方面。你若先献上由衷的感谢,并忠心履行你顺服的愿(诗篇50:15),那么你就可以“在患难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必(又有新的机会)荣耀我。约沙法先献上顺服与感谢(历代志下20:19-30),随即就因信心的“求告”在“患难之日”得着即时的“拯救”。这里省略连词,表明信而顺服并感恩之祷告所带来的即时果效(参以赛亚书65:24)。照样,以色列在她最后也是最大的苦难中,当她谦卑归向主以后,也必经历主作她现时的帮助(但以理书12:1;撒迦利亚书12:10-14;13:1-9;14:1-5)。接下来是对恶人的审判:他们口中提说神的约,却公然违背这约,毫无天然之情,在心、手、舌上得罪邻舍,尤其得罪敬虔人,并且因神当前的静默就肆意妄为。
第16-17节 但神对恶人说:你怎敢传说我的律例,口中提到我的约呢?但神对恶人说:你怎敢传说我的律例,口中提到我的约呢?(出埃及记23:13)因为你恨恶管教(以赛亚书1:15)。假冒为善的人提说神的约,不过是为炫耀自己的宗教知识,好像他们能教导别人、审判邻舍似的(罗马书2:18-24)。律法赐下,不是叫人拿来谈论,乃是叫人去遵行(罗马书2:13)。这正是那肥沃的土壤,敌基督这最终破坏“圣约”的人就要从其中长出来(但以理书9:27;11:30-32)。“作恶违背圣约的人,他必用巧言勾引”(见马加比一书1:30)。保罗也描绘了末后日子那些徒有其表之人的特征;那时他们已成熟到足以迎来敌基督的显现(提摩太后书3:1-5)。
第17节,因为你恨恶管教。然而“公义的训诲”本正是神的“律例”和“圣约”的目的,而你口中提说、也自称传讲的正是这些(诗篇50:16;19:7-9;提摩太后书3:16)。照智慧人的说法,“恨恶责备”的人乃是畜类一般。
第18节 你见了盗贼,就乐意与他同伙,又与行奸淫的人一同有分。你见了盗贼,就乐意与他同伙。你积极地、并且欣然地赞同他的行为(罗马书1:32);正如所多玛和基比亚的居民一样(何西阿书7:3)。
第19节 你口任说恶言,你舌编造诡诈。你口任说恶言。希伯来文是“你放纵”;即你在恶事上放纵自己的口,不加勒束。
第20节 你坐着毁谤你的兄弟,谗毁你亲母的儿子。你坐着毁谤你的兄弟。“坐着”表明这是蓄意而为;你习惯性地与毁谤者同坐(诗篇1:1),这是罪恶发展的高峰。你谗毁你亲母的儿子。希伯来文作“你击打”,即用舌头击打他。这比七十士译本的“放下绊脚石”更可取;格赛纽斯则译作“你在他路上设下绊脚石”,也就是为他设网罗。这里所指的是十诫第二块法版的诫命:诗篇50:18提到偷盗和奸淫,违犯了第七和第八条;诗篇50:19-20提到作假见证和毁谤,违犯了第九条。
第21节 你行了这些事,我还闭口不言;你想我恰和你一样;其实我要责备你,将这些事摆在你眼前。你行了这些事,我还闭口不言。但“我们的神要来,决不闭口”(诗篇50:3)。你误把我出于恒久忍耐的“静默”,当作我对你罪恶的默认和纵容(以赛亚书57:11;传道书8:11-12;诗篇55:19)。但神恒久忍耐的“恩慈”,并不是要叫你刚硬,以为可以免罚,乃是要“领你悔改”(罗马书2:4)。你想我恰和你一样,即在罪人身上“赞同”(诗篇50:18),或“喜悦”他们的罪。其实我要责备你,不只是用言语,也要用行动(诗篇50:22)。将这些事摆在你眼前。你因我的静默而幻想我并不记念你的罪;但我要把这些罪一一排列在你眼前,使你再不能蒙蔽自己的良心,只能亲口承认,并从你自己的口中被定罪。以下是结语或总结:诗篇50:22是对忘记神之人的威吓;诗篇50:23则是对那些赞美他并行事正直之人的应许。
第22节 你们忘记神的,要思想这事,免得我把你们撕碎,无人搭救。你们忘记神的,要思想这事。这里的“这事”,就是前面所说关于警戒假冒为善者和不敬虔之挂名信徒的一切。你们忘记神的,包括公开作恶的人,也包括空洞的形式主义者。免得我把你们撕碎,无人搭救,好像猛兽抓住猎物时,没有人能把猎物从它口中救出来一样。
第23节 凡以感谢献上为祭的便是荣耀我;那按正路而行的,我必使他得着神的救恩。凡以感谢献上为祭的便是荣耀我,或作“将要荣耀我”。亨斯坦伯格根据诗篇50:15(见注),也根据本节平行句“我要将神的救恩指示他”,认为意思是:“神必赐给他机会,使他荣耀我。”“以感谢献上为祭”,正如诗篇50:14,直译为“献上赞美祭”或“承认之祭”(希伯来书13:15;何西阿书14:2)。这一句是对诗篇50:14-15的简要总结。那按正路而行的,直译是“整理自己道路的人”(对比诗篇125:5)。我必使他得着神的救恩。这与诗篇50:22所说“把你们撕碎”形成对照;那些人是借着得罪邻舍(诗篇50:17-20)而违犯神圣约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