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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 第 40 章 · JFB(贾米森·福塞特·布朗)

新旧约批注 ·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 原作公版

Psalms 40

第1节 我曾耐性等候耶和华;他垂听我,听了我的呼求。诗篇40:1-17——弥赛亚因借着复活完成了救赎,而唱出感谢的新歌(来10:6-8)。他表明自己就是一切预表性祭祀的终结,正如经卷上所记:他完全遵行神的旨意,却又担当了人无数的罪孽。先为过去的拯救赞美(诗40:1-3);凡以主为倚靠的人有福了,因为神向我们所行的作为和所怀的意念何等奇妙(诗40:4-5);他来为要遵行神的旨意,神的律法在他心里,这就是一切祭祀的归宿(诗40:6-8);他在大会中传扬神的公义(诗40:9-10);又为自己在事奉中脱离无数仇敌而祈求(诗40:11-17)。诗篇70:1-5重复了后半部分。“我曾耐性等候耶和华”——希伯来文是“等候中我等候”,表示持续、忍耐、不疲倦地等候并仰望主。

第2节 他从祸坑里,从淤泥中,把我拉上来,使我的脚立在磐石上,使我脚步稳当。他把我从可怕的坑里拉上来——直译是“从咆哮的深渊中”。希伯来文与以赛亚书17:12“如同多水奔腾”所用的是同一个词。既然水在“坑”中并不会“咆哮”,这里就不可理解为蓄水池,而应理解为一个巨大的深穴,咆哮的众水冲入其中。“坑”也用于指阴间或哈得斯,见诗28:1;参诗69:2;18:4;18:16。表明这里所指不是蓄水池之坑,而是咆哮深水之渊的理由是:“磐石”与后者构成恰当的对比,但与前者则不相称。荒凉、愁苦、缺乏和呼号之声,都包含在这个希伯来词里(参申32:10)。弥赛亚为我们受苦时,必须承受神公义对我们罪的雷霆,承受律法咒诅判语的可怖、人对他的讥诮,以及恶魔侮辱性的嚎叫。“从淤泥中”——就是那咆哮深水底部的泥沼(诗69:2)。耶利米这预表者也曾“陷在淤泥中”,在玛基雅的牢狱底部,直到以伯米勒把他拉上来,带他出来。“使我的脚立在磐石上,使我脚步稳当。”“磐石”是稳妥安全的形象(诗18:2;18:33)。基督是我们的磐石,正如父在他肉身的日子里作他的磐石一样。

第3节 他使我口唱新歌,就是赞美我们神的话;许多人必看见而惧怕,并要倚靠耶和华。“他使我口唱新歌”——直译是“他赐下新歌”等等。“新歌”的题旨在本质上虽是一,却有许多具体变化;其主题乃是救赎。这首歌由基督,就是我们救恩的元帅领唱,并由一切蒙救赎的人一同唱和(启1:5-6;5:9-10)。其内容是他从坟墓中得拯救,以及我们因他而得的拯救。“赞美我们的神”——是“我们的”,不只是“我的神”;因为“许多人”要组成弥赛亚所带领的诗班。“许多人必看见而惧怕,并要倚靠耶和华。”希伯来文里“看见”和“惧怕”形成押韵的双关。许多人看见神如何先救基督脱离罪与死,然后又借着基督这位救主拯救他的百姓,就会生出敬畏(诗52:4;130:4;耶33:9)。这种惧怕不是奴性的惊惶,而是惧怕得罪那位如此憎恶罪、又以独生子为代价救我们脱离罪的神;因此,“倚靠”与这种惧怕是不可分开的。藉着这一双关,看见神并在基督里敬畏神之间深刻的内在联系就显明出来了。

第4节 那倚靠耶和华、不理会狂傲和偏向虚假之辈的,这人便为有福。这是从主将恩慈的拯救赐给他而得出的推论(作为受苦者,他凭信心确信地预见这事必成)。“那……不理会狂傲的”——直译是“不转向他们”。约伯记36:21也是这样说:“不可转向罪孽。”也就是,不投向“狂傲人”的一党;他们正与“以耶和华为倚靠”的人相反。后者是“灵里贫穷”、谦卑的人;他们感觉自己一无所有,就以主为惟一的信靠。“偏向虚假之辈”——即因自高自大而偏离神这真实可靠的对象,转去依赖一切虚空的倚靠(罗1:21-23;1:25)。人若不倚靠永生神,而倚靠其他任何事物,终必被虚假的盼望所欺哄:无论是偶像(耶16:19),还是一切受造之物的依赖(诗62:9)。

第5节 耶和华我的神啊,你所行的奇事,并你向我们所怀的意念甚多,不能向你陈明;我若要传扬述说,其事不可胜数。诗人由自己的蒙拯救,转而说到神赐给神百姓的拯救,不只是古时的以色列(撒下7:22-24),也是借着救赎这“奇妙作为”所临到属灵以色列的。“你向我们所怀的意念”——就是你慈爱的意念(赛63:7耶29:11),与恶人的意念相对(诗56:5)。“不能向你陈明”——较好的意思,如七十士译本、武加大译本、阿拉伯文、埃塞俄比亚文、叙利亚文所示,是“没有什么可与你相比”。参出15:11撒下7:22诗89:6。这样,主和他为百姓所行的奇妙作为,就与那些“虚假”、骗人的倚靠对象形成对照;那些对象的作为只会给其信徒带来致命的失望。英文译法也有合理意思,即“无法在你面前一一排列它们”;也就是说,人无法如此数算你的作为,而足以恰当地赞美你。迦勒底文也是这样理解。诗139:17-18与此平行:“神啊,你的意念向我何等宝贵!其数何等众多!我若数点,比海沙更多。”

第6节 祭物和礼物,你不喜悦;你已经开通我的耳朵。燔祭和赎罪祭,非你所要。这里开始第一部分的后半段,诗40:6-10。祈求者见证自己乃是从心里遵行神的旨意,不只是外在形式上的顺从。“祭物和礼物,你不喜悦。”希伯来文“祭”和“供物”分别指流血祭和不流血祭。属血气的人徒然想用献祭来代替顺服。心里和行为上的顺服,即道德性的责任,才是主要的;而积极的礼仪条例设立,正是为此目的。哪里献祭是信心与顺服的表达,那里才蒙悦纳;否则,在神面前毫无价值(参诗50:5;50:8-14;51:16-17;何6:6撒上15:22耶7:22-24)。就赎罪而言,神所要的不是公牛和山羊的血,乃是那惟一能除罪的祭,就是“基督借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的祭(来9:13-14;10:4-10)。

“你已经开通我的耳朵”——直译是“你挖开了”。意思是,你使我乐意顺服;正如刚才所引耶利米书中的意思,也如以赛亚书50:5,这里与那里说话的都是弥赛亚:“主耶和华开通我的耳朵,我并没有违背。”由于他见证自己顺服的方式,就是取了人的身体,因此七十士译本把这句译为“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而希伯来书10:5-10赋予此译法默示的认可。使徒将这诗篇中潜藏的深意发挥出来。耳朵是身体中象征顺从的器官,所以奴仆的耳朵被锥通,就是表明他在本可得自由时,仍愿继续作主人的奴仆(出21:6申15:17)。照样,神圣的道借着自愿取了人的身体,见证他愿意成为父的仆人,为要献上父所要的那惟一赎罪祭;而其他一切“祭祀”不过是它模糊的预表,自身并无任何神所悦纳之处。

神开启了弥赛亚内里的耳朵,也就是塑造他成为那无罪的人,甘愿献上如此奇妙顺服的证据。“燔祭和赎罪祭”在这里并列,是因为它们有一共同点,就是献祭的人都不能分享其中之物。

第7节 那时我说:看哪,我来了!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那时”——就是当摩西律法所规定的那些祭物和供献被证明并非神为赎罪所要,甚至也不足以完全成全顺服的律法时。那时,也就是“及至时候满足”(加4:4)。子从永恒里就乐意,但到了他降临时,便以行动公开显明自己的乐意。论到他奇妙的甘心,甚至至于死,参可10:32-34路9:51。“我说:看哪,我来了。”基督甘心进入我们这堕落世界,是对神旨意顺服最完全的彰显;这顺服已在诗40:6“你已经开通我的耳朵”里表达出来。也可比较诗40:8。“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这里“经卷”就是圣经的卷轴,包含摩西五经。最早的时候,圣经写在预备好的皮卷或羊皮纸上,不用时就卷在木轴上。

希伯来文没有定冠词,并不妨碍这里指摩西五经;因为以色列人都明白,这个词组指的就是他们宪章中那一本伟大的法典,即摩西五经,因此无需冠词。希伯来文“书”含有完整记述事件之意,源于“计算”;这表明圣经著作构成一个整体。像“圣经”这个词一样,它特别用于受默示的著作。希伯来文“我的事”直译是“关于我”或“在我身上”。路24:44约5:45说:“摩西写的是我。”亨斯坦堡将其译为“为我所规定的”,因为列王纪下22:13约书亚记1:7列王纪上2:3中希伯来文确有此用法。即便如此,意思也没有实质改变:‘我,弥赛亚,来为要成全神的旨意在摩西五经中借着预言、应许和预表所为我规定的一切。’在弥赛亚降临前,关于他的记载,实际上就是写给他的规范,因为他来正是为要成全律法。

七十士译本、武加大译本、迦勒底文、叙利亚文和埃塞俄比亚文都支持英文译法。

第8节 我的神啊,我乐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里。“我乐意照你的旨意行”——参约4:34;6:38;17:4。正如子说“我乐意”遵行父的旨意,父也指着子说(赛42:1):“看哪,我的仆人……我所拣选、心里所喜悦的。”“你的律法在我心里”——直译是“在我腹中间”或“在我里面”。惟有基督完全实现了这一点。旧约信徒在某种程度上也有律法在心里(诗37:31申6:6;27:3;箴3:3;7:3);但那借着圣灵把律法写在神百姓心里的丰满(耶31:33),乃是为耶稣福音的时代所预备的;作为人,律法首先并且完全写在他的心里(太5:17罗10:4)。惟有基督完全调和了这些看似相反的事;若应用在像大卫这样单纯的人身上,就会成为自相矛盾:一方面“乐意遵行神的旨意”,并且“律法在他心里”,另一方面却又被“无数的罪孽”所围困。那些罪并非他自己的,而是我们的罪,因归算而加在他身上。从较不严格的意义上,这些看似相反的情形也可应用于信徒:罗7:22-23说,“因为按着我里面的人,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

第9节 我在大会中宣传公义;我必不止住我的嘴唇。耶和华啊,这是你所知道的。“我在大会中宣传公义。”他由在行为上成全神旨意,转到言语上的宣告。希伯来文“宣传”意为报好信息,宣告新的、前所未闻的佳音,正如“福音”一词的意思一样。所以七十士译本在这里译作“传福音”,埃塞俄比亚文也是如此。以赛亚书40:9;61:1亦然。叙利亚文、阿拉伯文和武加大译本作“你的公义”。七十士译本大多数抄本作“我的公义”。信徒的义并非自己的,乃是基督归算给他的。神的“公义”特别是在救赎中被“显明”出来(但9:24罗3:25-26)。神的律法被人违犯,却在其中借着人子得着伸张和尊大(赛42:21)。就大卫这预表而言,“神的公义”是指神按公义待他,并按他们各自应得的报应待他的仇敌,因为大卫有义案,仇敌则无义。弥赛亚,就是大卫的实体,在这里宣告:他不仅心里有神的律法(诗40:8),而且口里传扬“公义”,把它作为那律法的本质;然后在诗40:10,他进一步把这“公义”明确归为神独有、特别属于神的:“你的公义,我未曾藏在心里。”这就对前面“你的律法在我心里”(诗40:8)作了说明。虽然它在我心里,作为内在的所在,我却不把它隐藏起来,不向外显明给别人。

第10节 我未曾把你的公义藏在心里;我已陈明你的信实和你的救恩;我在大会中未曾隐瞒你的慈爱和你的诚实。“我在大会中未曾隐瞒你的慈爱和你的诚实”(诗22:22;22:25;35:18)——也就是在蒙救赎之人最终得完全的大会中。基督借着他的仆役,把自己所买来的救恩,为着父的荣耀,宣告给所有已经、正在、将要被召聚进入教会的人。他最终还要亲自带领那得成全之教会的赞美。他说这事仿佛已经成就,因为其成全是何等确定。第二部分开始:在第一部分所奠定的基础上,祈求得拯救。

第11节 耶和华啊,求你不要向我止住你的慈悲;愿你的慈爱和诚实常常保佑我。耶和华啊,求你不要向我止住你的慈悲——正如我没有止住我的嘴唇,不传扬你的赞美一样;这里所用的希伯来动词与诗40:9“止住”相同。更多“怜悯”的尺度,与对已蒙赐之怜悯的感恩程度成正比。“愿你的慈爱和诚实常常保佑我”——正如“我在大会中未曾隐瞒你的慈爱和你的诚实”(诗40:10)一样。

第12节 因有无数的祸患围困我,我的罪孽追上了我,使我不能昂首;这罪孽比我的头发还多,我就心寒胆战。“有无数的祸患围困我;我的罪孽追上了我”——这是全世界罪恶的总和,以及这些罪所带来的刑罚后果(赛53:4-6可15:28林后5:21)。他不仅被无数“祸患”四面围困,大量的“罪孽”也被放在他头上。“使我不能昂首”——我的眼目因痛苦而衰弱(诗38:10伯16:16)。在这一节的平行结构中,四个分句中第一句对应第三句,第二句对应第四句。

第13-14节 耶和华啊,求你开恩搭救我;耶和华啊,求你速速帮助我。愿那些寻索我命的,一同抱愧蒙羞……

第15-16节 愿那些对我说“阿哈,阿哈”的,因羞愧而败亡。愿一切寻求你的,因你高兴欢喜;愿那些喜爱你救恩的,常说:当尊耶和华为大。这里有两组、次序相反而内容相同的祈求。诗40:13-14是:“搭救我……使那些寻索我命的人蒙羞”;诗40:14-15是:“使他们蒙羞……愿一切寻求你的人欢喜,并因你的救恩尊你为大。”这些祈求构成第二部分的主体,由诗40:11-12引入,并以诗40:17结束。“那些寻求你的”与“那些寻索我命的”形成美丽的对照。“愿他们因羞愧而败亡”——即愿他们因企图把羞辱加在我身上,而得着应有的报应。他们待我的行为本身就是羞耻,所以愿羞耻和荒凉成为他们的“报应”(参诗70:3)。希伯来文“作为报应”是习语,意思是“因为”。L. de Dieu根据七十士译本、武加大译本和叙利亚文,把这里的“羞愧”解释为被动意义,不是主动意义,也就是“他们所被淹没的羞耻”;‘愿他们立刻担当他们的羞耻’,直译有“紧跟脚后”的意思,如拉丁文e vestigio。我仍以第一种解释为佳。“那些对我说:阿哈,阿哈!”——参诗22:7-8;35:21-22。“愿一切寻求你的……常说:当尊耶和华为大”——参诗35:27

第17节 但我是困苦穷乏的,主仍顾念我;你是帮助我的,搭救我的;我的神啊,求你不要耽延!“但我是困苦穷乏的,主仍顾念我”——因此他必看顾我(彼前5:7),并按他恩典的丰富供应我的缺乏。比较诗40:5“你向我们所怀的意念”。“我的神啊,求你不要耽延”——参诗70:5。神为他的百姓出手帮助,绝不会迟过恰当的时刻一分一秒(哈2:3彼后3:9路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