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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 第 32 章 · JFB(贾米森·福塞特·布朗)

新旧约批注 ·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 原作公版

Psalms 32

第1节 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标题“训诲诗”(Maschil),由同源的希伯来动词解释(诗篇 32:8):“我要教导你”['askiylkaa]。比较诗篇 47:7,“用悟性”(同一希伯来词),箴言 21:11;尤其是诗篇 53:1-6,在那里,如同这里一样,标题由诗本身来解释。这是第一次出现这个标题的诗篇。另有十二篇诗篇前也有此标题。虽然所有诗篇,如同全本圣经一样,都含有教训(提摩太后书 3:16),这些诗篇如此题署,是为使人注意这乃是它们特别的旨趣,即使在这种旨趣乍看并不明显的地方也是如此。措辞的确定性表明,大卫所指的是某一具体的罪,是神已经赦免他的。因此,那认为此罪乃是与拔示巴行淫并杀害乌利亚的看法似乎是正确的。

诗篇 32:5 所说的,不只是单纯的软弱,而是故意的“罪孽”和一连串“过犯”(参列王纪上 15:5)。按撒母耳记下 11:1-27,大卫在罪中经过了整整一年才悔改。因此,按诗篇 32:3-4,随后有一段长久的心灵黑暗与痛苦,在其中他的“骨头因终日唉哼而枯干”,并且“主的手昼夜重压在他身上”。拿单受差遣去见他,并不是他悔罪的最初发动(撒母耳记下 12:1-31),而是把此前已经在他里面缓慢而痛苦运行了一段时间的悔改,推至危机并实际承认罪。那时,如同这里(诗篇 32:5),认罪随即带来即时的赦免:从痛苦的惧怕(诗篇 32:4)立刻转为完全的赦罪(撒母耳记下 12:13):“大卫对拿单说,我得罪耶和华了。

拿单说,耶和华已经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于死。”诗篇 51:4诗篇 51:11 指同一罪,并显明一种心境,其中长期持续地在惧怕最终被弃绝与盼望得赦免之间挣扎。诗篇 32:1-11。罪得遮盖者的福分(诗篇 32:1-2);大卫未得赦免以前的痛苦(诗篇 32:3-4);认罪以后即时蒙赦免(诗篇 32:5);因此,别人也受引导在可蒙悦纳的时候祷告,正如他已被拯救的歌声四面环绕(诗篇 32:6-7);从这段经历得出的教训——我们应当受神的爱引导,而不应像牲畜一样必须受勒住(诗篇 32:8-9);忧愁等待恶人,喜乐等待义人(诗篇 32:10-11)。有福……过犯……遮盖——“赦免”——按字面说,是担当;这预言性地暗指弥赛亚,担罪者(以赛亚书 53:1-12),赎罪羊正是他的预表。

“遮盖”——即由神遮盖,不是由罪人自己遮盖(诗篇 85:2)。罪人若愿神以赦免遮盖他的罪,就必须借着认罪把自己的罪显明出来(诗篇 32:5箴言 28:13)。罪人悔改以后,他的罪便被遮盖,不受报应。这就是施恩座,或约柜盖,所含的象征意义。它把律法的版遮蔽在神眼前,而律法原是我们众罪的字据(歌罗西书 2:14)。基督乃是施恩座所预表的实体(罗马书 3:25),“神设立他作挽回祭(按字面,作施恩座:hilasteerion (G2435)),是凭着他的血,借着人的信。”这里的意象是某物被遮盖而不再看见。希伯来词 [kaacah (H3680)] 与通常表示“遮盖”或“为罪孽赎罪”(但以理书 9:24)的词 [kaapar (H3722)] 不同。

三个表达:“过犯”[pesha` (H6588),故意而悖逆的罪],“罪”[chaTaa'ah (H2403),软弱之罪],和“罪孽”[`awon (H5771),乖僻,道德上的弯曲],取自论神赦免属性的核心经文(出埃及记 34:7):“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参诗篇 19:13 注)。三者也可如此区分:“过犯”是行出来的罪;“罪”是偏离标的或标准——神的话;“罪孽”是凡与公平和公义相反的一切。

第2节 凡心里没有诡诈、耶和华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有福……不算为有罪。关于“归算(即记在犯罪者账上他的)罪孽”这句话,比较撒母耳记下 19:19。保罗(罗马书 4:1-8)引用这段经文,证明人在神面前称义的教义,是因信,不是因行为:对于信的人,他的信就算为义;并且主因那赎罪救主的功劳和流血,不将他的罪归算给他,而他正是信靠这位救主(哥林多后书 5:19)。并且……诡诈。这里所说的“诡诈”,由对比可见:“我向你陈明我的罪”,“不隐瞒我的恶”。它在于人因骄傲、爱罪与爱己、对神缺乏信心,而隐藏自己的罪,并在神面前对此缄默(诗篇 32:3)。诡诈是否认自己的罪,或轻描淡写,并为自己的罪寻找借口;因此它与赐下赦免以及由经历赦免而来的福分不能相容。扫罗的情形正是如此;他的情形在罪、悔罪和结果上,分别与大卫形成对照(撒母耳记上 13:9-14撒母耳记上 15:9-30撒母耳记下 11:1撒母耳记下 11:12)。

第3节 我闭口不认罪的时候,因终日唉哼而骨头枯干。这里开始诗篇的主体,诗人从自己的经历详述为什么那毫无诡诈地认罪、因而得赦免的罪人应被看为“有福”(诗篇 32:1-2)。我闭口(与诗篇 32:5 相对)……枯干。当我试图压制良心的声音,不肯承认自己的罪愆时,那无法平息的良心折磨如此影响我的身体,以致它软弱无力,像老人一样(箴言 17:22)。他的“闭口”并不表示他完全没有祷告,而是表示他没有毫无诡诈地(诗篇 32:2)“承认”他具体的“过犯”。因我的唉哼。他对自己的罪“闭口”,与他的“唉哼”(按字面,是狮子的吼叫)或大声呻吟形成对比;因为良心的刺痛作用在他的身体上,使他心身都不得安宁。

第4节 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尽,如同夏天的干旱。细拉。你的手沉重——(撒母耳记上 5:6撒母耳记上 5:11约伯记 13:21。)我的精液……——更确切地说,“我的(生命)津液改变了(从强健变为完全衰败,参但以理书 7:28但以理书 10:8但以理书 10:16),(仿佛)因夏天的干旱”(诗篇 102:4)。或者我们可以省略“仿佛”,把“夏天的干旱”理解为诗意说法,指“神沉重的手”,以折磨人的良心这种形式临到。

第5节 我向你陈明我的罪,不隐瞒我的恶。我说:我要向耶和华承认我的过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恶。细拉。我的罪——(撒母耳记下 12:13。)不隐瞒——或“不遮盖”;与诗篇 32:1 是同一希伯来词。惟有不自己遮盖其罪的人,他的罪才得遮盖(亨斯滕伯格)。我要承认我的过犯——与他先前的“诡诈”(诗篇 32:2)和“闭口”(诗篇 32:3)相对。我要承认我的过犯——与他先前的“诡诈”(诗篇 32:2)和“闭口”(诗篇 32:3)相对。我的罪恶——(箴言 28:13。)他有意重复诗篇 32:1-2 中同样的三个词:“过犯、罪孽、罪”,以表明他的经历证实了开头所陈明的一般真理,即毫无诡诈地承认一切罪,并因而得赦免,乃是有福的。

第6节 为此,凡虔诚人都当趁你可寻找的时候祷告你;大水泛溢的时候,必不能到他那里。为此……时候……可寻找——趁恩典之日尚存(申命记 4:29以赛亚书 55:6)。“为此”——因为在我的情形中,赦免紧随着认罪而来。我的经历鼓励所有人诚心承认他们的罪,以此作为在神里面找到避难所(诗篇 32:7)、躲避患难的可靠方法。诚然。希伯来词 [raq (H7535)] 意为“唯独”(以赛亚书 28:19);这且只有这,才是结果;或者,“在洪水中”——即在为罪而来的压倒性审判中,那审判毁灭所有其他人,如同挪亚日子的洪水一样。必不能到他那里——唯独如此:惟独那诚实承认自己罪的人,不会被忿怒的洪水触及(诗篇 29:10诗篇 18:16)。

第7节 你是我藏身之处;你必保佑我脱离苦难;你必以得救的乐歌四面环绕我。细拉。你……苦难。希伯来文 mitsar (H6862), titsreeniy 有相近音的文字游戏,暗示当神是我们的保守者时,苦难就不再是苦难。必环绕……当他因自己的罪而与神疏远时,一整群苦难环绕他;但如今取而代之的,是因神的恩宠而有一圈喜乐的歌声环绕他。希伯来文“歌声”(ramee)与诗篇 32:11 译为“欢呼”的词相同(约伯记 38:7撒母耳记下 22:1)。

第8节 我要教导你,指示你当行的路;我要定睛在你身上劝戒你。

第10-11节 恶人必多受苦楚;惟独倚靠耶和华的,必有怜悯四面环绕他。结论。等待恶人的苦楚,以及等待义人的喜乐。恶人必多受苦楚。这里的“恶人”不仅是公开犯罪的人,也是所有不信的人,与“倚靠者”相对——即惯常相信的人。

第11节。你们义人应当欢喜……“义人”并非绝对意义上的“义人”,因为诗篇 32:1-2诗篇 32:5-6 使他们的特征显明出来,不是他们没有“过犯、罪和罪孽”,而是他们在真诚认罪悔改时,“主不将罪归算给他们”,并且他们“趁主可寻找的时候向主祷告”。欢呼……——与“得救的乐歌”(按字面,因得救而发的欢呼)(诗篇 32:7)相呼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