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节 你们大能者啊,要将荣耀能力归给耶和华;要将荣耀能力归给耶和华。耶和华的声音如此全能,所以无论教会多么软弱,无论她的仇敌多么强盛,他都必赐给她“能力”与“平安”。诗篇 29:1-11。- 呼召大能者之子荣耀耶和华的大能(诗篇 29:1-2);详述他荣耀的大能;他们在他的殿中荣耀他(诗篇 29:3-9);他的百姓确信,无论仇敌的洪水涨得多高,主都坐在其上,并且必赐平安给他的百姓(诗篇 29:10-11)。“启示录”10:3-4 的“七雷”,与这里七重的“耶和华的声音”相对应。
“归荣耀能力。”要承认耶和华既有荣耀也有能力,并照此荣耀他。诗篇 29:1-9 的用意,是唤醒我们生动地认识这真理:主完全拥有“荣耀和能力”;由此便得出那伟大的推论:“耶和华必赐力量给他的百姓”(诗篇 29:11;比较诗篇 96:7-8),其根据是首要经文申命记 32:3。“荣耀”[ kaabowd (H3519) ],字面义是重量、分量(比较“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哥林多后书 4:17)。
“大能者啊”——希伯来文作“全能者的众子”[ bªneey (H1121) ]。‘Eeliym (H410) 或 ‘Elohiym (H430) 的众子,显然在这里是指天使(约伯记 38:7)。“大能者啊”——希伯来文作“全能者的众子”[ bªneey (H1121) ]。‘Eeliym (H410) 或 ‘Elohiym (H430) 的众子,显然在这里是指天使(约伯记 38:7)。既然天上的众生都将荣耀和能力归给主,那么地上的神的儿女也可因他显明其威严大能的明证而得鼓励,不必惧怕任何能抵挡他为他们出手的敌对势力。复数形式“‘Elohiym”表明,神虽是一位,却有无限丰满的属性;这与异教偶像形成对比,因为各个偶像都只被赋予某一种属性。诗篇 89:7 也只在那一处出现这短语。
‘Eeliym (H410) 是 ‘Eel (H410) 的缩略形式;‘Eeliym (H410)(比较申命记 10:17)。这一看法也由以赛亚书 6:1-3 得证,那里撒拉弗同样将充满全地的荣耀归给主。又如诗篇 103:20:“听从他命令、成全他旨意、有大能的天使,都要称颂耶和华。”另一些人则将其理解为地上的君王和勇士,如诗篇 82:6。但诗篇 29:9 说“在他的殿中,凡在其中的都称说他的荣耀”,这就支持了“全能者的众子”是指天使的看法。诗篇 96:7 则说:“民中的万族啊,你们要将荣耀能力归给耶和华。”所以这里的推理是更进一步的:若那些大有能力的天使尚且把荣耀的大能归给神,那么地上的教会就没有理由怀疑他能拯救她脱离最强大的攻击者。
天上的大能者,与地上的大能者形成含蓄的对比(比较诗篇 29:5 注)。
第 2 节 要将耶和华的名所当得的荣耀归给他;当以圣洁的妆饰敬拜耶和华。“他名所当得的荣耀”——即因他的名,也就是因他所彰显的属性、他的能力、智慧和良善,而当归给他的荣耀。
“圣洁的妆饰”[ bªhadrat (H1927) qodesh (H6944) ];或照七十士译本、武加大译本、叙利亚译本和阿拉伯译本旁注作“在他荣耀的圣所中”[en aulee agia autou]。诗篇 96:9;历代志上 16:29;历代志下 20:21 也是如此。诗篇 110:3 用的是复数,“圣洁的荣美中”。Hengstenberg 等人较不可能地译为“穿着圣衣”;因为诗篇 29:9 所说“在他的殿中,凡在其中的都称说他的荣耀”,正是对这里“当以圣洁的妆饰敬拜耶和华”的回应,也就是:在他荣耀的圣所中敬拜主。
第 3 节 耶和华的声音发在水上;荣耀的神打雷;耶和华打雷在大水之上。从许多理由中提出一项,说明为何天上的神子和地上的人都当“将荣耀能力归给耶和华”(诗篇 29:1-2);这理由就是:他崇高的威严在雷暴中以可畏的方式显明出来。
“声音……”敬虔的人在雷鸣中认出“耶和华的声音”(约伯记 37:4)。连不敬虔的人,即便不肯在自然界较平静的现象中承认他的声音,也会被那伴随闪电而来的可怕轰鸣强迫着、违背本意地承认他大能的临在。“水”和“大水”,就是耶和华声音所在之处,是指云层,或“穹苍以上的水”(创世记 1:7)。诗篇 18:11;耶利米书 10:13 也是如此。“荣耀的神”是回应诗篇 29:1 的“将荣耀归给耶和华”,这里陈明了这样做的根据。
第 4 节 耶和华的声音大有能力;耶和华的声音满有威严。“声音……能力……威严”——希伯来文作“在能力中”“在威严中”。其中的介词“在”[bª-] 表明,“能力”和“威严”是耶和华本质上、不可分地所具备的属性。
第 5 节 耶和华的声音震破香柏树;耶和华震碎黎巴嫩的香柏树。“声音……香柏树。”特别提到“香柏树”,因为它们是树木中最挺拔雄伟的,其中以黎巴嫩的香柏树最为卓越。既然耶和华的声音能立刻震断这些树,它也同样能击碎教会最强大的仇敌(诗篇 29:10-11);仇敌常被象征为香柏树(以西结书 17:3-4;17:22-24)。
第 6 节 他也使之跳跃如牛犊;使黎巴嫩和西连跳跃如野牛犊。“他也使之……”——“他使它们”(即诗篇 29:5 的香柏树)因地震而连同其所立的山岭前后摇动。西连——“西连”是黑门山的西顿名,正如“示尼珥”是其亚摩利名一样。独角兽——更应译作“野牛”(诗篇 31:21 注),或译作“野公牛”,即 reem。
第 7 节 耶和华的声音使火焰分岔。“分岔”——希伯来文是“劈开”;也就是借着分叉的闪电把一切敌对者劈开(诗篇 29:5)(Gejer、Hengstenberg)。“耶和华的膀臂啊……曾砍断拉哈伯的,不是你吗?”(以赛亚书 51:9;何西阿书 6:5)这里“砍断”[ chaatsab (H2672) ] 与本节用的是同一个动词。迦勒底译本、七十士译本、武加大译本、阿拉伯译本和叙利亚译本都支持英文译法。正如耶和华的声音呼出闪电,它也穿透电光火焰:雷声就在闪电中轰鸣。本节的简短,正与闪电的迅疾相称。
第 8 节 耶和华的声音震动旷野;耶和华震动加低斯的旷野。“震动旷野。”旷野表达广大与可怕之意,正如以色列人亲身经历的那样(申命记 1:19),“那大而可怕的旷野”;8:15;32:10 说“荒凉咆哮的旷野”。像山岭一样,旷野象征着叫教会受压的世界权势。耶和华的声音震动它,或使它战栗,意味着一切如今苦待神百姓的势力,都将在他旨意之下被倾覆;当他来震动地与天时,就是如此(希伯来书 12:26-27;哈该书 2:6;约珥书 3:16;以赛亚书 2:19 末)。“加低斯的旷野”是充满恐怖的阿拉伯沙漠之北部,接触巴勒斯坦南界。正如“黎巴嫩”标出圣地的北界,“加低斯的旷野”则标出南界。它也称为“寻的旷野”(民数记 33:36),靠近何珥山和以东地(民数记 20:1;20:16;20:22-23;21:4)。加低斯是一座位于以东极边的城。无论山岭还是旷野,无论北方还是南方,都在耶和华的声音之下震到中心。那么,他的百姓还有什么可怕的呢?无论危险从哪一方来,以何种形式来到,都是如此。
第 9 节 耶和华的声音惊动母鹿落胎,树木也脱落净光;凡在他殿中的,都称说他的荣耀。“使母鹿落胎。”雷声使它们惊恐到一个地步,以致提早生产。非尼哈之妻的情形也是如此(撒母耳记上 4:19;比较关于母鹿,约伯记 39:1;39:3)。“脱落净光”——“揭开”或“剥去树林”的枝条、树皮和叶子;或者是使其中的野兽显露出来,它们因惧怕而离开开阔草地,躲入洞穴。雄伟的“树林”和胆怯的“母鹿”之间的对照表明:在雷暴中,无论最伟大的对象,不能因其伟大逃脱耶和华的能力;也无论较小的对象,不能因其微小而逃脱。
“在他殿中……”——“在他的(天上的)殿中(比较诗篇 18:6;11:4),其中一切天上的众生(原文直译是:其中所有的一切,也就是其中一切属天的存在)都说:‘荣耀。’”这样,对天使性的“全能者的众子”(诗篇 29:1-2)所发的呼召,要他们在“荣耀的圣所中”(旁注)将荣耀归给耶和华,就在这里借着他们“在他殿中各人都说:‘荣耀’”得到了回应(比较以赛亚书 6:1-3)。
第 10 节 耶和华坐着为王,洪水泛滥之时;耶和华坐着为王,直到永远。结论把整篇诗篇主体所启示的、关于耶和华他们的神之大能的教训,应用到神百姓的处境上,使他们得着信心。
“主坐着……”迦勒底意译本作:“主在洪水那一代施行审判。”比较武加大译本 [Dominus diluvium inhabitare facit] 和七十士译本 [kurios ton kataklusmon katoikiei]。此外,希伯来文 [ mabuwl (H3999) ] 这个“洪水”一词,专门用来指挪亚时代的大洪水。因此,随着 Gejer、Hengstenberg 和 Muis,应当译作:“耶和华曾坐在洪水之上”或“耶和华曾在洪水之时坐着为王”(像君王和审判者一样,为他的百姓伸冤,毁灭不敬虔的仇敌;由此便得出凯旋的推论),因此,耶和华也必永远坐着为王。希伯来文的定冠词也指向某一次特定的洪水。神怎样在洪水时拯救了他的百姓,如今也必照样施行。神的百姓无须惧怕,因为站在他们这一边的是这样一位全能而完全公义的神。他们如今的仇敌,就如同当时的“洪水”一样(以赛亚书 28:2;59:19;耶利米书 46:7-8;47:2)。“耶和华的声音发在水上”,如今对于象征性的众水是如此,那时对于真实的洪水也是如此,并且直到今日,在每一次雷暴中,对于云中的众水仍是如此(诗篇 29:3)。即便保留英文译本,仍应首先把“洪水”理解为挪亚时代的大洪水。“耶和华坐在洪水之上”,抑制它不致淹没他的百姓,正如在挪亚的日子一样。
“坐着为王。”他永远有权柄统管万有元素,因为他是它们的王。
第 11 节 耶和华必赐力量给他的百姓;耶和华必赐平安的福给他的百姓。“赐力量……”——回应诗篇 29:1 的“将……能力归给耶和华”;也就是那专属于他、并且本然属于他、绝不属于任何受造物的能力。既然“能力”特别属于他,他“必赐力量给他的百姓”。
“赐福给他的百姓。”这与摩西三重祝福的首尾两句相合:“愿耶和华赐福给你……赐你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