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你们要赞美耶和华!耶和华的仆人哪,你们要赞美,赞美耶和华的名!这篇诗篇赞美耶和华,因他把贫寒人从尘土中高举起来:首先是指被掳归回后的以色列,最终则是指他们现今分散之后的复兴(诗篇113:1-9);要从今时直到日落之处赞美耶和华(诗篇113:1-3);他的尊荣极其崇高,然而他却屈尊垂顾天上地下的事(诗篇113:4-6);他使贫寒人与王子同坐,又使不生育的妇人生养儿女(诗篇113:7-9)。“你们要赞美耶和华”即“哈利路亚”。“耶和华的仆人哪”就是“正直人……敬畏他的人……他的百姓”(诗篇111:1;诗篇111:5-6;诗篇34:22;诗篇69:36);“以色列是他的仆人”(诗篇136:22;以斯拉记5:11;尼希米记1:10)。赞美是主的“仆人”所当献上的一项主要事奉。
第2节 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从今时直到永远!“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就是说,耶和华既已借着他为自己百姓所行荣耀的作为显明了自己,就当受称颂。‘那照着自己幻想塑造一个神的世界,所得的是一位没有名字的神。’(Hengstenberg)“从今时直到永远。”诗人把主百姓得蒙拯救和高升看作已经成就,便因此赞美主;并且也为那些信心向他保证主将“直到永远”赐下的可赞美之因而赞美主。以色列尤其要从主复兴她的“那时”起这样说;这里先知性地指向的正是那个时候。
第3节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耶和华的名是应当赞美的!“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耶和华的名是应当赞美的”就是说,他配得赞美(诗篇18:3),并且也必受赞美。在弥赛亚第二次降临时(诗篇50:1),以色列和外邦人“从日落之处必敬畏耶和华的名,从日出之地也必敬畏他的荣耀”(以赛亚书59:19;玛拉基书1:11)。
第4节 耶和华超乎万民之上;他的荣耀高过诸天。“耶和华超乎万民之上。”外邦列国现今居于高位,又狂傲地欺压以色列;但耶和华高过他们,因为他是“治理全地的大君王”(诗篇47:2)。“他的荣耀高过诸天” (诗篇113:6;诗篇8:1;诗篇148:13)。诸天述说他的荣耀(诗篇19:1);天上的众生把一切荣耀(诗篇29:1;诗篇103:20-21)和圣洁都归给他(以赛亚书6:1等)。
第5-6节 谁像耶和华我们的神呢?他坐在至高之处,自己谦卑,观看天上地下的事。“谁像耶和华我们的神呢?他坐在至高之处?”“自己谦卑,观看天上地下的事”按字面是:“高举自己而坐着的,谦卑自己而观看的”等等。就是说,他坐着或居住时使自己处于如此崇高的尊位,然而却谦卑自己,不但观看天上的事(对于如此至高者而言,这已经是极大的俯就),也观看地上的事。以赛亚书57:15也是如此。Hengstenberg把它连起来解释为:“天上地下,有谁像耶和华我们的神呢?”(参申命记3:24;诗篇73:25。)但诗篇113:4“他的荣耀高过诸天”证实了英文译本的解释。万有在神以下都属卑微,连天上的事也是如此。
第7节 他从灰尘里抬举贫寒人,从粪堆中提拔穷乏人;“他从灰尘里抬举贫寒人,从粪堆中提拔穷乏人。”长期以来,以色列一直处于这种伏在尘土中的境况(诗篇44:25);但主必将她抬举起来(诗篇107:41):参哈拿之歌(撒母耳记上2:8)。
第8节 使他们与王子同坐,就是与本国的王子同坐。“使他们与王子同坐” (约伯记36:7)。
第9节 他使不能生育的妇人安居家中,为多子的乐母。你们要赞美耶和华!“他使不能生育的妇人安居家中,为多子的乐母”也可作:“使不能生育的妇人住在家中”;七十士译本、叙利亚译本、埃提阿伯译本、阿拉伯译本和武加大译本都是这样译的。“家”常常用来指儿女(诗篇115:10;诗篇115:12;参诗篇68:6旁注;出埃及记1:21,“他叫收生婆成立家室”)。多产的妇人,如利亚和拉结,被称为“建立以色列家”的(路得记4:11)。
Hengstenberg译作:“他使家中的不生育妇人(即主妇)安居,如同多子的乐母。”希伯来文似乎是构成状态[`ªqeret(H6135)],即“家中的不生育妇人”,重音记号也支持Hengstenberg的看法;但古译本都像英文译本那样把它看作绝对状态,若绝对形式成立,我就更倾向于此译法(参撒母耳记上2:5)。哈拿在灵里把自己看作以色列(属地的和属灵的)的预表;她曾是不生育的,后来却多有儿女,并且从自己由卑微而得高举的经历中,预期她的百姓也必如此。毗尼拿则是世界的预表。以色列(教会也是如此)曾经荒凉,不过只有一小群羊;但在末后的日子里,她的儿女必比那曾经骄横而人数众多、并且欺压她的权势更多(以赛亚书54:1-3)。
迦勒底意译本对本节的解释也是如此:‘那使以色列会众如同不生育的妇人,因家中的成员而忧伤独坐,却又使她像多子的乐母一样有许多人前来聚集。’因此,当圣灵临到童女马利亚,至高者的能力荫庇她,使她怀了救主的时候,她也这样歌唱。神叫有权势的失位,叫卑贱的升高(路加福音1:46-55)。这组三联诗篇,即诗篇111:1-10;诗篇112:1-10;诗篇113:1-9,后面接着四联诗篇,即诗篇114:1-8;诗篇115:1-18;诗篇116:1-19;诗篇117:1-2。把它们合起来,就是七联;再加上大卫的三联,便成了十联。我们已经看到,“哈利路亚”在这组三联中出现了四次;在四联中又出现了三次(在诗篇115:1-18、诗篇116:1-19和诗篇117:1-2的末尾);总共七次。
第113篇诗篇,连同其后的五篇,即诗篇114:1-8;诗篇115:1-18;诗篇116:1-19;诗篇117:1-2;诗篇118:1-29,构成了“大哈利利”(犹太人如此称呼),或称宏伟的赞美诗,尤其在逾越节筵席中歌唱。Buxtorf在其《迦勒底词典》第613、614页中指出:‘整组分为两部分。前一部分包括诗篇113:1-9和诗篇114:1-8;后一部分包括诗篇115:1-18;诗篇116:1-19;诗篇117:1-2;诗篇118:1-29。犹太人通常在逾越节上席吃饭以前诵读前一部分;后一部分则在吃过饭、喝完第四杯也是最后一杯之后诵读,并且还加上一项他们称为“诗歌的祝福”的祝辞,以及那句庄严的公式:“称颂那创造葡萄果子的主。”他们就这样结束逾越节晚餐。
这一用法的古老性,可由《塔木德》Pesachim第117叶、歌罗西书1:1-29等处的提及而见。参Lightfoot《圣殿礼仪》第13章,他指出,在筵席中所饮四杯里的第二杯之后,就诵读或歌唱哈利利的前半部分。因此,哈利利的后半部分很可能就是基督和他门徒在最后一次逾越节晚餐上所唱的那首“诗”(马太福音2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