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腓立比书 第 3 章 · JFB(贾米森·福塞特·布朗)

新旧约批注 ·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 原作公版

Philippians 3

第1节 我还有话说,弟兄们,你们要靠主喜乐。我把这话再写给你们,于我并不为难,于你们却是妥当。 末了,[to loipon] 也可译作“此外”或“再者”(并非表示时间上的结束,而是转入另一个较为一般的主题;Bengel),如帖撒罗尼迦前书4:1;即“至于其余的事”等。它在书信结尾处也常有“末了”的意思(弗6:10帖后3:1)。但它并不限于此,不像 Alford 所认为的那样,以为保罗在这里原想结束书信,却因提到犹太主义者而展开更长的论述。 “同样的话”是指关于“喜乐”的事,这是本书信的主调;尤其值得注意,因为这话是出自一位在监狱中写信的人(腓1:18;1:25;2:17;4:4;其中“我再说”可与这里的“同样的话”互参)。“靠主”指出真正喜乐的领域,与“靠肉体”或任何外在可夸之事(腓3:3)以及属肉体的快乐形成对比。 “不为难”即“不觉厌烦”。“于你们却是妥当”,免得你们在试炼中(腓1:29)灰心;属灵的喜乐乃是我们抵挡谬误的保障(腓3:2尼8:10下)。

第2节 应当防备犬类,防备作恶的,防备妄自行割的。“防备”[blepete],即“留心提防”。这与腓3:17的“留意”形成对比,那里是留意效法。“犬类”[tous kunas],即“那些狗”;就是那些污秽的人,“我屡次告诉你们”的那些人(腓3:18-19);“可憎的”(参启21:8与22:15;太7:6;15:26-27),他们里面有外邦人的心性(多1:15-16)。“狗”一词强调其污秽与狂吠(申23:18诗22:16、20;59:6、14-15;彼后2:22)。犹太人常把外邦人看作“狗”(太15:26);但因他们自己的不信,他们不再是真以色列,反倒成了“狗”(参赛56:10-11;66:3)。

“作恶的”见林后11:13;不只是“行恶的人”,乃是那些表面上为福音“做工”,实际上却是作恶的人(腓3:19;参罗16:18);[tous kakous ergatas] 即“恶工人”,也就是假教师(参提后2:15)。“妄自行割的”[katatomeen]。保罗在这个词上稍作发挥。“割礼”[peritomee] 如今已经失去其属灵意义;对那些倚靠它来称义的人而言,它不过是毫无意义的割损。基督徒有真正的割礼,就是心里的割礼;律法主义者所有的只是“妄自行割”,即对肉体的切割。律法禁止“用刀划身”(利21:5);那是外邦人的习俗(王上18:28);然而保罗愤然指出,这些律法主义者实际上正是在违背律法而行这样的事。保罗关于割礼的用语有逐步加重之势(Birks)。

在他最初的讲论中(徒13:39),并未直接提到割礼,而是把它包括在“摩西的律法”之中,这律法不能使人称义。六七年后,在加拉太书3:3,割礼首次被明确提出,他坚持其无效,反对那些起初靠圣灵,如今却想靠肉体得成全的外邦人。再后来,在罗马书2:28-29,他更进一步,把割礼的实体归给每一位信徒,而把其影儿只留给不信的犹太人。在歌罗西书2:11;3:11;以及更后期的以弗所书2:11中,他阐明真正的割礼乃是信徒独有的特权。最后,到这里,他甚至不把“割礼”这个名称给律法主义者,而用带羞辱意味的“妄自行割”代替。割礼曾一度是全体圣约之民都必须有的,后来退为民族记号,又越来越与犹太人公开敌对福音以及假弟兄悖谬的教训连在一起。

第3节 因为真受割礼的,乃是我们这以神的灵敬拜、在基督耶稣里夸口、不靠着肉体的。 “我们才是真受割礼的”(罗2:25-29)。 “以神的灵敬拜”。C、Vulgate 作此读法;但抄本 Aleph、A、B、G 作“靠神的灵敬拜”。圣灵是我们献上敬拜[latreia]所凭借的能力(约4:23-24)。律法式的敬拜在于外在行为,受限于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基督徒的敬拜却是属灵的,从内住之圣灵的运行中流出;不局限于零散的宗教行为,而是涵盖整个人生(罗12:1)。在前者中,人所倚靠的是某种属人的东西,无论是出身于神权国度,或律法的义,或“苦待肉体”(罗1:9)。 “夸口”是在基督耶稣里,而不是在律法里。“不靠着肉体”,就是不信赖外面的、属地的,而是信赖圣灵。

第4节 其实我也可以靠肉体;若是别人想他可以靠肉体,我更可以靠着了。 “虽然我(重读)也有可在肉体上自信的材料”(同时也在基督里);原文直译是“我,虽然有……”。 “我更可以”,即我比别人更有理由“靠肉体”。

第5节 我第八天受割礼;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悯支派的人,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就律法说,我是法利赛人。 在三方面,他都“可以靠肉体”: (1)纯正的犹太血统(林后11:22); (2)在律法上的严谨与崇高地位; (3)对律法的热心。 [peritomee oktaeemeros] 可译作“在割礼上是第八日的人”;即不是后来才受割礼的入教者,而是照律法对犹太婴孩所规定的,在生后第八日受割礼;不是像以实玛利人那样在十三岁以后。 “便雅悯支派的人”,是拉结的儿子,不是使女所生;也是从巴比伦归回的两个支派之一(拉4:1)。 “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就是说父母双方都不是外邦人。“希伯来人”无论住在哪里,仍保留本族语言。所以保罗虽然定居于希腊城大数,仍称自己为希伯来人。至于“说希利尼话的犹太人”则称为“Hellenist”(Trench)。 “就律法说”,即按律法地位与严谨程度而言。 “法利赛人”,就是“最严紧的教门”(徒26:5)。

第6节 就热心说,我是逼迫教会的;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 “就热心说”,参徒22:3;26:9。这真是可悲的讽刺。即便在这令人忧伤的犹太主义热心上,如果他们愿意,他也可以与他们并列(Ellicott)(加1:14)。 “无可指摘的”[genomenos amemptos],意为“成为无可指摘的”;就礼仪性的义而言,在人眼中已经达到律法上的完全。至于在神面前的圣洁,就是律法内在的精义,并且由“神因信而来的义”流出者,保罗却在腓3:12-14明说自己尚未达到完全。

第7节 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 “有益的”[kerdee] 原是复数,“诸般所得”,即他从前所享有的一切外在地位上的好处。 “我当作”[heegeemai],即“我已经为基督的缘故把这些算作损失”。不是复数,虽然前面是“诸般所得”;因为他把这些全都视为一项巨大的“损失”(太16:26路9:25)。

第8节 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 “并且”[alla menoun kai],即“不但如此,甚至更进一步”。我不仅“已经把那些事当作损失”,而且“现在仍把万事都当作损失”。 “因我以……为至宝”[dia to huperechon],即“因认识基督耶稣超乎万有的至高价值”,超过一切,包括律法。 “我主”表明信心与爱中的据为己有(诗63:1约20:28)。 “我为他已经丢弃”,不只是“算作”损失,而是真的“失去”了。 “万事”[ta panta],即“这一切”。希腊文带冠词,是承接前面的“万事”。 “粪土”[skubala,源于 kusi balein],即“扔给狗的废物(粪秽、渣滓)”。“损失”还意味着失去某种原有价值之物;但“粪土”则是像讨厌之物一样被丢弃。 “得着”即“赢得”,与腓3:7提前6:6同义。人不能既把别的事物当作“得着”,又同时“得着基督”。一个人为基督失去一切,甚至失去自己,反倒得着基督;基督是他的,他也是属基督的(歌2:16;6:3;路9:23-24林前3:21、23)。

第9节 并且得以在他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得以在他里面被发现”(弗2:6),意思是在他再来时,我是在基督里,基督成为我生命的范围。我从前失丧,如今已经“被寻见”;我也盼望在那日被他完全地“寻见”(路15:8)。“自己的义”,就是“出于”[ek] 律法的义,也就是我靠自己顺从所努力追求的那种义(腓3:6罗10:3、5)。“因信神而来的义”,即“从神而来、以信心为根基的义”[ek God,epi faith]。保罗是从律法的奴役中一下子被迁入基督徒的自由里,并没有渐进过渡;他从前对福音的敌对,立刻转变为对法利赛犹太教的敌对。神的护理也恰当地预备了他,使他能推翻靠律法称义的教义。

按保罗的意思,“因信的义”就是基督的义,借着信心被人领受,成为客观上可倚靠的根基,同时也成为新的主观生命原则。它包含一种新性情的本质,因此也包含成圣的起始,虽然称义与成圣是彼此有别的。它并不是神任意地把一个仍持续在罪中的人算为无罪,只因他信基督;乃是神那一面的客观作为,与人这一面的主观回应,即信心,相互对应。基督将圣洁的原型实现出来,这便保证凡借着信与他联合、并成为他之灵器皿的人,也要实现这圣洁。其种子在信的时候已经赐下;不过完全效法救赎主之生命的果子,在今世只能渐渐发展出来。

第10节 使我认识基督,晓得他复活的大能,并且晓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使我认识他”,是指经历上认识,不仅是知道关于他的教义;这是腓3:9所说“义”的目标。本节承接并解释腓3:8“认识基督为至宝”的话。信徒不仅被带到救赎这里,而且被带到救赎主自己面前。“他复活的大能”,是从他复活流出的能力,向信徒保证称义(罗4:25林前15:17);又借着与他在救赎诸行动上的联合,使他们在属灵上与他一同复活(罗6:4西2:12;3:1);并且在他再来时,要叫他们的身体也与他一同复活(赛26:19林后4:10-11)。那使他从肉身之死里复起的神圣之灵,就是同样的“大能”,现今使信徒从属灵之死中复活(弗1:19-20),将来也要使他们的身体从肉身之死中复活(罗8:11)。

“和他一同受苦”,一方面是因归算而在他的受苦和死上与他认同;另一方面,也是在实际上照着他的榜样背负加给我们的十字架,从而“补满基督患难的缺欠”(西1:24);并且存心愿意为他的缘故忍受任何事(太10:38;16:24;提后2:11彼前4:13)。正如他担当了我们一切的苦难(赛53:4),我们也有分于他的苦难。“效法他的死”,即“被塑造成与他的死相似的样式”;也就是为他的缘故不断受苦,并治死属肉体的老我(罗8:29林前15:31林后4:10-12加2:20)。

第11节 或者我也得以从死里复活。 “或者”并不是表示对结果没有把握,而是表明争战的殷切(林前9:25、27)、对自己的谨慎警醒之需要(林前10:12),以及不惜任何代价坚持使用一切蒙恩途径。 “从死里复活”。抄本 Aleph、A、B、Delta、f、g 及 Vulgate 作“从死人中出来的复活”[exanastasin teen ek nekron];就是第一次复活,也就是信徒在基督再来时的复活(林前15:23帖前4:15启20:5-6)。[Exanastasis] 这个词在新约中只出现于此。“基督复活的大能”(罗1:4)确保信徒能达到这复活(参腓3:20-21)。可比较路20:35“配得那从死里复活的”,以及路14:14“义人的复活”。

第12节 这不是说我已经得着了,已经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着基督耶稣所以得着我的。 “这不是说我……”意思是:不要误会我好像是在说,我已经怎样怎样了。 “得着了”,即已经获得了对基督完全的认识、他死的大能、他受苦的交通,以及效法他的死。 “已经完全了”[teteleioomai],即“已经在属灵上达到完全”,如同赛跑者已戴上胜利冠冕,赛程已经跑完,绝对完全已经达成。这里的形象乃是赛场(见林前9:24来12:23)。 “我乃是竭力追求”,原文是“我向前直跑”。 “得着……得着我的”,即“或者我可以抓住[Katalaboo] 那个目标(就是腓3:14所说的奖赏);而基督抓住我,也是为着这个目的”;就是在我归信的时候(歌1:4林前13:12)。 “耶稣”一词,Aleph、A、Vulgate 有,B、Delta、G、f、g 无。基督既是他百姓奔跑道路的创始者,也是成终者。

第13节 弟兄们,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 “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无论别人怎样看自己。他若以为自己已经完全,便是自欺(约壹1:8);然而每个人都必须以完全为目标,否则根本不配称为基督徒(太5:48)。 “忘记背后”。回头看终必导致后退;罗得的妻子就是如此(路9:62;17:32)。若我们停止逆流划桨,便会被水冲回去。神的话是:“你吩咐以色列人往前走”(出14:15)。圣经是我们的地标,显明我们是在前进还是在后退。 “努力面前的”[epekteinomenos],即“向前伸展,追求前面的事”,追求更高程度的圣洁;像赛跑的人身体前倾,手脚并用地向前。基督徒因现实中的自己与所盼望成为的自己之间的反差而谦卑。眼睛向前,引动手;手向前,又引动脚(Bengel)(来6:1)。

第14节 向着标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 “从上面召”[tees anoo kleeseoos],即“那从上面来的呼召”(加4:26西3:1),也就是“天上的呼召”(来3:1)。“奖赏”就是“公义的冠冕”(提后4:7-8启2:10“生命的冠冕”;彼前5:4“永不衰残的荣耀冠冕”)。 “从上面召”并不是指保罗作为使徒蒙神从天上呼召,而是指一切基督徒在基督里蒙召得救;这呼召既来自天上,也邀请我们归向天上,所以我们的心思也当向上(帖前2:12)。

第15节 所以我们中间,凡是完全人总要存这样的心;若在什么事上存别样的心,神也必以此指示你们。 “所以”是承接腓3:3。 “完全人”是指在基督徒生命中成熟长大、不再作婴孩的人(参腓3:3,“以神的灵敬拜,不靠肉体”)(林前2:6);是在神的事上已被建立的人;或者按 Bengel 的意思,是“适合奔跑的人”,守住赛程的规则(提后2:5);是在借着基督寻求称义这件事上真诚的人(创17:1)。 虽然他在这个意义上是“完全”的,却还没有达到腓3:12所说那种“完全”,即“戴上完全胜利的冠冕”,达到绝对完全。 “存这样的心”,就是有腓3:7-14所描述的心思:把一切自恃和律法上的倚靠都当作损失而弃绝。 “存别样的心”,是指在认识自己和认识福音完全白白赐下的本质上仍有缺欠。“那自以为已经得着一切的人,其实一无所得”(金口约翰)。有些人以为可以借律法达到完全(加3:3),所以需要腓3:2的警告;但因着他们的真诚,保罗仍满有把握地盼望(如加5:10),神必向他们启示正当的心思(腓1:9弗1:17)。保罗是外在地教导;神却借着他的灵从内里“启示”真理(太11:25;16:17;林前3:6)。 “指示你们”,就是指示那些真诚立志遵行神旨意的人(约7:17弗1:17)。

第16节 然而,我们到了什么地步,就当照着什么地步行。 对进一步“启示”的盼望(腓3:15),并不是叫你们在按着已经达到的知识与成熟度而行这件事上变得松懈。神向那些按着已有启示而行的人,启示更多(何6:3)。 “规则……同样的心”,C、Vulgate 有;Aleph、A、B 省略,或许是从加6:16腓2:2插入的。 其意是:“我们到了什么地步,就当在同样的范围内继续前行”[stoichein,本是军事术语,指列队行进],就是按着已经达到的知识尺度而行。

第17节 弟兄们,你们要一同效法我,也当留意看那些照我们榜样行的人。 “要”[ginesthe],即“成为”。 “效法”[summimeetai],即“一同作模仿者”。 “效法我”,正如我效法基督(林前11:1)。你们效法我,不可超过我效法基督的程度。Bengel 的译法更能显出此意:“你们要和我一同作基督的模仿者”;“与我一同效法基督”(参腓2:22弗5:1)。 “留意”是为着效法;就是留意提摩太、以巴弗提,以及一切这样行的人。 “那些照我们榜样行的人”,Ellicott 译作:“留意那些照着你们在我们身上所看见的榜样而行的人。”我更倾向把[kathoos] 译作“既然”而不是“像……一样”。上下文(腓3:8、10、12、14)表明,真正要效法的乃是基督。

第18节 因为有许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敌。我屡次告诉你们,现在又流泪地告诉你们。 “有许多人行事”。不要因作恶的人“多”就跟从他们(出23:2)。他们人数众多,反而更可推定他们不是基督的“小群”(路12:32)。 “屡次”。这表明必须不断警戒。主和使徒所更多反对的,不是公开讥诮的人,而是空有其表的信仰告白者,如法利赛人。 “流泪地”,参罗9:2。用苛刻口气谈论信仰告白者的不一致,正与保罗和耶利米的灵相反(耶13:17;参诗119:136)。 “基督十字架的仇敌”,不是在教义上明明反对,而是在行为上反对;他们实际上否认“属基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同邪情私欲钉在十字架上了”(加5:24;6:14;来6:6;10:29)。

第19节 他们的结局就是沉沦;他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们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专以地上的事为念。 “结局”是固定的终局(林后11:15),与罗6:22形成对比。 “沉沦”是永远的沉沦,在基督再来时显明(腓1:28);与腓3:20的“救主”形成对照。 “他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罗16:18);将来肚腹还要被神废掉(林前6:13)。这与我们的“身体”(腓3:21)形成对比;我们的神,就是主耶稣,要把它改变形状,和他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他们现在娇养肚腹,我们现在的身体却耗损;但那时双方的光景都要倒转。 “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正如旧约中“荣耀”常可指“神”(诗106:20),这里它也与平行句中的“他们的神”相对应。“羞辱”是旧约中对偶像带有轻蔑意味的称呼(士6:32旁注);这里似乎也暗指何4:7(参罗1:32)。他们把本来应当羞耻的事,就是感官放纵与属肉体的事,当作荣耀。 “专以地上的事为念”[ta epigeia fronountes](罗8:5),与腓3:20西3:2“你们要思念上面的事”[ta anoo phroneite] 相对。属地的人像西西拉一样,沉睡着被钉在地上。

第20节 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并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国民生活”或“国民身份”[politeuma,来自 politeuomai;参腓1:27徒23:1]。与腓3:19的对比更支持把它译作“我们的生活为公民式的生活在天上”,而不是“我们的公民权”[那应作 politeia],也不是“我们的国度”(Ellicott);若译“国度”,应当说“我们的国度是天”,而不是“在天上”(参弗2:6加4:26来12:22启21:2、10)。我们在地上只是客旅,那么又怎能“专以地上的事为念”呢?

来11:9-10、13-16;徒22:28;参路10:20) 保罗对腓立比人频繁使用“公民身份”这一形象(腓1:27;4:3)特别恰当,原因有二: (1)腓立比是罗马殖民城,除地方特权外,还拥有罗马公民权,居民对此自然十分自豪; (2)保罗自己在腓立比曾显著地运用过他的公民权(徒16:37-39)。这正好说明我们现今虽客居在地上,却享有属天的保护与公民特权。属世之人与信徒之间的重大分别就在于:唯有信徒把地看作暂居之处,把天看作真正且永恒的家。“是”[huparchei],即“其存在是在”。“在天上”,原文是“在诸天中”。

“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稣”,即“我们恒久忍耐地等候主耶稣以救主的身分而来”[apekdechetai,参罗8:19、23];他要借着救赎身体来完成“救恩”(来9:28林前1:7)。他既是“主”,如今已被高举,超乎万名之上,这就保证了我们的盼望(腓2:9-11)。我们的大祭司已经进入那非人手所造的至圣所,为我们成就赎罪。正如以色列人站在帐幕外等候亚伦出来(参路1:21),我们也当仰望诸天,等候基督从那里而来。

第21节 他要按着那能叫万有归服自己的大能,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他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Metascheematisei to sooma tees tapeinooseoos] 即“他要改变我们卑微之身体的形状”;就是说,这是我们卑微状态所在的身体(林后4:10提后2:11-12),并非“卑贱可憎的身体”,因为“他所造的,没有一样是可憎的”(Whately 博士临终之言)。“和他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summorphon to soomati tees doxees],即“与他荣耀之身体同形”;那是他荣耀显明出来的身体。“按着那能叫万有归服自己的大能”[energeian],参弗1:19。“万有”包括死亡本身、撒但和罪。

他不仅能使我们的身体像他自己的身体,也能使万有都服在他以下。他曾在山上显出将来变像的样本(太17:1等)。这不是身份本质的改变,而是形状样式的改变(诗17:15林前15:25、51)。我们现在属灵上的复活,乃是将来身体复活得荣耀的凭据(腓3:20罗8:11)。正如基督荣耀的身体与他卑微时的身体在本质上仍是同一个身体,信徒复活的身体也必与他相似,因此与我们现在的身体在本质上仍是同一个身体,却成为“属灵的”(林前15:42-44)。我们的“盼望”乃在于:基督借着从死里复活,已经得着使我们复活的权能,并且成了我们复活的样式(弥2:13多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