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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 第 25 章 · JFB(贾米森·福塞特·布朗)

新旧约批注 ·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 原作公版

Numbers 25

第1节 以色列人住在什亭,百姓与摩押女子行起淫乱。以色列人住在什亭[ba-ShiTiym(H7851)],这个地名总是带定冠词(书2:1;3:1);全称作[nachal(H5158)ha-ShiTiym(H7851)](珥3:18,但那里这名称一般被认为是指另一处地方,或是象征性的用法)即金合欢树林的溪谷或山谷;又称['Aabeel-ha-ShiTiym(H63)](民33:49),即草地(金合欢树荫遮蔽下的青翠草场,位于摩押平原、约旦河东岸;见民22:1注)。约瑟夫称其为阿比拉,说此地距那河约六十斯他狄亚(《古史》卷4,第8章,第1节;又卷5,第1章,第1节);优西比乌和耶柔米(《地名志》“Sattim”条)则说它紧靠毗珥山。现代旅行家估计其宽约五英里。

它很可能是“对着伯毗珥的谷”的一部分,或与之相同(参民33:48-49申1:1;3:29;4:46);那谷似乎把沙伊勒谷与希实本谷分开(Robinson《自然地理学》,第75页)。以色列人正是从希实本的隘口下到这平原的,落差有三千英尺。与摩押女子。这罪恶是借着一个精心设计的引诱诡计使他们陷入的。这是米甸人的政治计谋;他们狡猾地利用摩押女子作工具,因为在多方面看来,她们更适合执行使以色列灭亡的计划。双方出于同族的渊源,摩押人又曾友善地容许以色列人经过他们的境内(申2:29),再加上以色列人在摩押平原长期安营,使两族渐渐熟识;这些都促成了这个手段,就是利用“摩押女子”的柔媚来打破把以色列国与周围本地居民隔开的藩篱。

这邪恶阴谋真正的罪魁和积极推动者乃是米甸人(民25:6,14,17;31:2-3);但叙事开头特别提出“摩押女子”,是因为摩押离以色列营更近,两族百姓来往更频繁;也是因为摩押作为外约旦联盟中更强的一方,包含了米甸人。

第2节 因为这女子叫百姓来,一同给她们的神献祭,百姓就吃她们的祭物,跪拜她们的神。这女子叫百姓来,一同给她们的神献祭,['ªloheeyhen(H430)],就是摩押女子的神;这个代词后缀是阴性的。'ªlohiym(H430)这个词既可译为“神”,因为它常用于独一的真神;也可译为“众神”,指摩押万神殿中的一切偶像。大概是当地的妇女邀请以色列男子到她们家里作客,多半是在某个节期;他们享用丰盛饮食之后,而那些食物照例有一部分先献过祭,这样被纵容的感官就使他们很容易放纵自己,投入异教狂欢节通常所有的无度淫乐之中。 百姓就吃她们的祭物,跪拜她们的神。腓尼基式的崇拜遍行于约旦河东各地;主要神祇是巴力、基抹、亚斯她录或亚斯她罗;其附属形式有亚特什或阿特什、肯、阿利拉特或阿利塔(即巴比伦人的米利他)。这些都被视为保护四个地区,就是什亭、肯、亚玛力和以拉的守护神。其敬拜礼仪伴随着可耻的放纵(参《希罗多德》卷1,第199章)。

第3节 以色列人与巴力毗珥连合,耶和华的怒气就向以色列人发作。以色列人与巴力毗珥连合。巴力是“主”的通称;毗珥或者是摩押的一座山名,或者源自一个意为“张开、揭露”的动词,指向那庙中所喜爱的可憎阳具崇拜。这个偶像有时就简称“毗珥”(民25:18;31:16;书22:17)。[七十士译本作:Beelfegoor。Wayitsaamed(H6775)Yisraa'eel(H3478),即“以色列连合了”;但既然这是那些行这事之人自愿的举动,这里动词的被动态具有反身意义,相当于说,以色列事奉或敬拜巴力;因此,他们藉着参与毗珥的仪式,就犯了双重的罪,就是拜偶像和放荡;而且不仅是一次或偶然的行为,乃是屡次接触,直到养成习惯。

正如何西阿(何9:10,wayinaazªruw(H5144))所用的强烈措辞,他们分别出来了;拿细耳人是远离某些礼仪、享乐和追求而分别归神,这些以色列人却把自己献给巴力波设,就是羞耻(撒下11:21)。]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经上说“百姓起首行淫”,真正陷在这罪中的只是其中一部分人(申4:3-4林前10:8)。即使对这些人而言,这一步也很可能是逐渐走到的。他们起初大概只是想去摩押女子家中,享受一点愉快的谈话;但“滥交是败坏善行”的;那些受唆使而尽施媚术的女子,一旦发现自己成功博得以色列男子的欢心,就以种种暗示的手段引诱他们到庙里去,于是一个又一个地被勾引,直到这类放荡之徒人数众多,陷入那些玷污邱坛的粗鄙肉欲之中(参诗106:28)。

至于“跪拜摩押的神”这句话,不论具体含义为何,似乎是被看作一种明确的宗教崇敬行为。事实上,仅仅参与为某神举行的祭筵,在当时就被视为等同于实际参加了拜偶像,因此早已严严禁止以色列人这样行(出34:15-16)。但这与毗珥庙周围所行那种粗鄙淫乱相比,还只是较轻的一种偶像崇拜;因此,那些不顾一切宗教顾忌、为了放纵私欲而流连其间的以色列人,他们的行为就是对赐给本国之律法的公然践踏。耶和华的怒气就向以色列人发作。把怒气比作火被点燃,是各种语言里常见的说法。

圣经作者常用这句话描述神在对待以色列时,因他们某种公然的背道而发怒;它总是表示一种严厉而广泛的审判,或者藉着物质的火施行(民11:1利10:6),或者藉着瘟疫爆发施行(民11:33申11:17王下22:13,17诗78:58-64;106:29)。在最后那段直接提到毗珥事件的经文里,所用的词不仅表示愤怒,也表示忧伤。若以拟人化的说法来说,在神长久忍耐以色列,并在旷野细心训练一代事奉祂的后裔之后,当他们来到应许之地边界、将要欢然承受产业之际,这一代蒙恩如此显著的人,竟忽然陷入愚昧的偶像崇拜,以致危及自己承受圣约一切福分的资格,实在既当引起忧伤,也当引起愤怒。这恶如此重大,本足以使主完全离弃他们;但祂仍怜悯地保全他们这个民族,因为虽然有相当多的人违犯了第一条诫命,这次背道却不是全国性的。

既不是百姓整体所犯,也不是领袖官长所犯;这些官长非但没有朝同一方向错误倾斜,反倒热心执行摩西的命令,借着将所有罪犯处以死刑,为这罪孽作了相应的补偿。

第4节 耶和华吩咐摩西说:将百姓中所有的族长在我面前对着日头悬挂,使我向以色列人所发的怒气可以消了。将百姓中所有的族长……悬挂。这里的话稍有歧义,可以有两种意思:一种是摩西要在“所有族长”,就是审判官(民25:5)的协助下,处死各支派中最有名、罪行最显著的罪犯;另一种是,这里下令处决的对象就是这些官员,即十夫长、百夫长之类从属但仍属公职的官长,他们也许参与了毗珥那些可耻的勾当;而且,按他们的地位与权力,本应保守百姓持守正直,因此他们要被处以暴烈而羞辱的死刑,作为公开的警戒。以色列被判死刑的罪犯,通常先被石头打死或杀死,然后再挂在木架上。 在耶和华面前,就是为维护真神的尊荣和国家圣约的根本原则。 对着日头,就是作为公开羞辱的记号;但日落时应把尸首取下来(申21:23)。

第5节 于是摩西吩咐以色列的审判官说:凡属你们的人,有与巴力毗珥连合的,你们各人要把他们杀了。以色列的审判官,就是七十位长老;他们不仅奉命监督各自辖区中的执行,还要亲手施行刑罚(见撒上15:33注)。

第6节 摩西和以色列全会众正在会幕门前哭泣的时候,谁知有以色列中的一个人,当他们眼前,带着一个米甸女人到他弟兄那里去。谁知有以色列中的一个人……带着。这个恶行极可能发生在命令刚发出时,或至少发生在执行之前;而一个支派中的首领竟然公然、毫不羞耻地犯下如此严重的淫乱,这个事实足以显出当时流行的败坏已经可怕到什么地步。 在门前哭泣。某些官长和心志正直的人正在为百姓极大的邪恶悲哀,并恳求神施怜悯,挪去将临的审判。因国家罪恶而在圣所入口处公开哀哭,这类举动是常见的,除节期外,任何时候都可如此行(约瑟夫《古史》卷11,第5章,第5节)。

第7节 祭司亚伦的孙子,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尼哈看见了,就从会中起来,手里拿着枪。非尼哈……看见了,就起来了,就是说,他担当起审判官的职分,执行了那职责;普通官长显然因顾忌罪犯的显贵身份而退缩不前。古代以色列的审判官既宣告审判,也执行审判。

第8节 跟随那以色列人进亭子里去,便将以色列人和那女人由腹中刺透。这样,在以色列人中瘟疫就止息了。跟随那以色列人进亭子里去,[haqubaah(H6898)],就是帐棚后部的内室或凸出的部分;一种穹顶式的游乐帐棚,专供巴力或普里阿普斯不洁崇拜之用(Gesenius)。[七十士译本:eis teen kaminon。] 这样,在以色列人中瘟疫就止息了,[hamageepaah(H4046)]。这个词译作“瘟疫”,既有广义,也有狭义。它可以指神的审判;具体来说,指瘟疫性的疾病(参民14:37;16:48;17:13;25:18等),也可指刀剑、手击或任何缘故造成的大规模杀戮(撒上4:17撒下17:9)。这里用这词,我们应理解为一种突然且广泛的死亡。

第9节 那时遭瘟疫死的,有二万四千人。那时遭瘟疫死的,有二万四千人。因瘟疫而死的只有二万三千人(林前10:8)。摩西的记载把那些由审判官处决的人也包括在内。就像截去病肢,虽然严厉,却有时是必要的措施,为的是防止坏疽感染全身;同样,杀戮这些淫乱拜偶像的人,虽然手段极重,却是明智而及时的补救,为要防止他们败坏风俗的传染使全营道德沦丧(见申4:3-4注)。

第10节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本节JFB无注释。

第11节 “祭司亚伦的孙子,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尼哈,使我向以色列人所发的怒消了;因他在他们中间,以我的忌邪为心,使我不在忌邪中把他们除灭。”非尼哈……使我向以色列人所发的怒消了。这个保证是对他极显著的尊荣,表明流血的污点非但没有玷污他,反而坚定了他祭司的职分;并且,为表明神对他敬虔热心的称许,也作为他忠诚的永久纪念,他的后裔要持续存在,与以色列民族的国祚一样长久(参申6:25;24:13;诗106:31)。

第12-13节 “因此,你要说:‘我将我平安的约赐给他。’”这几节JFB无注释。

第14节 那与米甸女人一同被杀的以色列人,名叫心利,是撒路的儿子,是西缅一个宗族的首领。心利……是西缅人中的一个首领。提到这样高位之人的被杀,是要证明非尼哈坚定不移的忠诚和无所畏惧的勇气,因为很可能会有许多人为心利的血报仇。

第15-16节 那被杀的米甸女人,名叫哥斯比,是苏珥的女儿;这苏珥是米甸一个宗族的一族之长。这几节JFB无注释。

第17节 “你要扰害米甸人,击杀他们。”扰害米甸人。看来他们才是罪责最重的一方(参民22:4;31:8),因此报应之风暴单单落在他们身上;至于摩押人,不但得以幸免,而且毗珥这件事甚至没有被列入他们得罪以色列的罪状中,即使后来发布命令禁止他们入耶和华的会时,也没有提到此事(申23:5)。

第18节 “因为他们用诡计扰害你们,在毗珥的事上和他们的姊妹、米甸首领的女儿哥斯比的事上,用这诡计诱惑了你们;这哥斯比,当瘟疫流行的日子,因毗珥的缘故被杀了。”他们用诡计扰害你们。他们并不公开发动战争,而是图谋用阴险的手段,借着偶像崇拜和败坏来毁灭你们。 他们的姊妹,就是他们本国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