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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 第 18 章 · JFB(贾米森·福塞特·布朗)

新旧约批注 ·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 原作公版

Matthew 18

1-9节 那时,门徒到耶稣跟前来,说:“天国里谁是最大的?”关于这一段的解说,见[可9:33-50]的注释。

10节 “你们要小心,不可轻看这小子里的一个;我告诉你们,他们的使者在天上,常见我天父的面。”你们要小心,不可轻看(“使跌倒”)这小子里的一个;我告诉你们,他们的使者在天上,常见我天父的面。这是一节难解的经文;不过下面的话也许不止是一个比喻:在人间,那些抚养王室子女的人,虽然本身卑微,却因所照管的人得以自由出入,并享有一种连地位更高的朝臣也不敢擅取的亲近。主大概是说,天使因承担照管祂门徒的职分(来1:13约1:51),便有差事到宝座前去,在那里蒙悦纳,并且在与“我在天上的父”往来时享有亲密的关系;若论他们自己的事,他们却不能这样自取。(见[约5:1-47]末尾“评注1”的注释。)

11节 “人子来,为要拯救失丧的人。”因为人子来,为要拯救那失丧的(或“正在失丧的”)。这是一句金玉之言,以不同形式一再重复。这里上下文的意思似乎是:“既然人子到世上的整个目的和使命,就是要拯救失丧的人,你们就要谨慎,免得因制造‘绊脚石’,反把已经得救的人失落了。”我们从[太18:14]可以看出,这正是这里所要表达的意思。

12-13节 “你们以为怎样?一个人若有一百只羊,一只走迷了路,他岂不撇下这九十九只,往山里去找那只迷路的吗?”你们以为怎样?一个人若有一百只羊,一只走迷了路……这是主多次说过的那些意味深长的话之一。关于[路15:4-7]那美妙的失羊比喻,见彼处注释。只是那里要表明的是,好牧人若失去祂一只羊,会怎样去寻找;这里要表明的是,既然找着了,祂是何等不愿再失去它。

14节 “你们在天上的父也是这样,不愿意这小子里失丧一个。”你们在天上的父也是这样,不愿意这小子里失丧一个。因此又补充说:“你们在天上的父也是这样,不愿意这小子里失丧一个。”既然如此,对那些危及这些小子灵魂的“绊脚石”,祂怎能不追讨呢!

15节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再者,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16节 “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申17:6;19:15。)

17节 “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我们的主大概仍然是指前面那场“谁为大”的争论。在那温柔动人、却又庄严神圣的责备之下,他们想必心里仍觉刺痛,也许各人都在说:不是我先挑起的,不是我先对弟兄们发出不配又恼人的暗示。即便如此,主说,但这类事常会发生,我要指示你们当怎样行。第一,不可对得罪你的弟兄怀恨,也不可当着不信的人向他发作;只要把他带到一边,指出他的错;若他承认并作出补偿,你为他所做的,甚至比为自己伸冤还更多。其次,若这样无效,就带两三个人去,见证你的控诉何等公正,也见证你对待他的灵何等有弟兄之爱。再者,若这样还无效,就把他带到你们共同所属的教会或会众面前。最后,若连这样也无效,就当看他不再是基督徒弟兄,而是“外面的人”,正如犹太人看待外邦人和税吏一样。

18节 “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这里,先前不久只赐给彼得一人的权柄(见[太16:16]注释),显然扩展到了十二使徒全体;所以无论这是什么意思,都绝不是彼得独有的,更不是罗马那些所谓继承者所专有的。这关系到接纳人进入教会团契,或把人排除在教会成员资格之外。但另见[约20:23]注释。

19节 “我又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我又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

20节 “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或“归于” eis]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论到这段经文,其中对基督徒在行动和祷告上的联合给出了极其崇高的鼓励,请先留意它所处的上下文。我们的主一直在讲教会的聚会;若弟兄顽梗悖逆,最终要把事情带到这样的聚会中,而聚会的裁决应当是最后的决定。教会的主竟把这样的尊荣加在祂合法的聚会上。但祂所乐意眷顾并尊荣的,并不限于这些聚会。因为哪怕只有两个人联合把一件事带到祂面前,也会发现他们并不孤单,因为“我父与你们同在”,这是耶稣的意思。其次,要注意这里对同心祷告所赋予的奖赏。既然这种同心不能少于两个人,而祂又把门槛降到这样低,就给这项操练所能设想的最大鼓励。但这是怎样的同心呢?

不是仅仅约定一起祷告,而是要为某件明确的事祷告。主说:“无论他们所求的是什么事”,也就是他们同意一起求的任何事。与此同时,显然在那时祂心里有一些特别合宜、特别需要如此同心祈求的事项。十二门徒曾在路上为老师国度里那可怜的位分问题彼此争论;这事既激动了他们的败坏,也已经引起,或至少有引起危险的“绊脚石”,足以危害他们的灵魂。主亲自指示他们,在这类事情上彼此应当怎样对待。“但如今祂向他们指明一条更妙的道。”叫他们把这一切事,甚至凡可能影响他们彼此相爱的关系,或影响祂国度整体益处的任何事,都带到他们在天上的父面前;只要他们同心为那件事祈求,祂在天上的父就必为他们成全。

不仅如此,这里也不只是为同一件事一起祷告而已,因为那样仍可能对所求之事的理解大相径庭;这里所说的,乃是和谐如交响一般的祷告[原文如此,sumfooneesoosin],是同类心灵的祷告,是一家的人、同一位主的仆人、受同一爱所激励、在同一旗帜下争战、因同一胜利的确据而得鼓舞的人所发出的祷告;这是活泼而有爱的联合,这样的声音在神耳中如众水的声音。因此,他们在“地上”所求的,耶稣说,必由“我在天上的父”为他们成全。祂说“我的父”,不是徒然的,不是说“你们的父”;这一点从下文更明显:“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归于我的名聚会”这里的“我的”是强调的,“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祂的名既能成为吸引许多祂亲爱门徒聚集的能力;即便只有两三个人,也足以把祂自己吸引到他们中间。

祂既与双方都有关系: 对地上的祈求者,借着祂所取的人性与他们相连;对天上的那一位被求者,借着祂永恒的灵与祂相连;因此,他们在地上和谐一致的祷告,就要借着祂向上震动,达到天上;由祂带入至圣所,进而达到宝座。这样,祂就成了把祷告往上带、又把回应往下带的活的中保。

21节 那时,彼得到祂跟前,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那时,彼得到祂跟前,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在先前那场争论中,彼得很可能特别成为别人嫉妒的对象;而且他常常抢先替众人回答,这事也很可能被人翻旧账,若真是这样,大概还是犹大提出来的,尽管他曾蒙主称许。既然这样的讥刺也许一再发生,他就想知道,自己究竟要忍让到几时、忍受多少次。“到七次可以吗?”七既是圣而完全的数字,他的意思大概是:这种必须有的忍耐,是否有一个可以算作满足的限度?

22节 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也就是说,只要仍有需要,而且人仍然寻求,你就绝不可来到一个地步,拒绝那诚恳求得的赦免。(见[路17:3-4]注释。)

23节 “天国好像一个王,要和他仆人算账。”所以,“就这件事来说”,天国好像一个王,要和他仆人算账,或者说,要查核那些收税管账之人的账目。

24节 “才算的时候,有人带了一个欠一千万银子的来。”才算的时候,有人带了一个欠他一千万他连得的来。若这里指的是亚提加他连得,一万他连得就超过一百五十万英镑;若指犹太人的他连得,数目还要大得多。

25节 “因为他没有什么偿还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儿女,并一切所有的都卖了偿还。”因为他没有什么偿还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儿女,并一切所有的都卖了偿还。(见王下4:1尼5:8利25:39。)

26节 “那仆人就俯伏拜他,说:‘主啊,宽容我,将来我都要还清。’”那仆人就俯伏拜他,或说,向他卑微下拜,说:“主啊,宽容我,将来我都要还清。”这正是承认主人向他所提出要求的公正,同时也是可怜地恳求怜悯。

27节 “那仆人的主人就动了慈心,把他释放了,并且免了他的债。”那仆人的主人就动了慈心,把他释放了,并且免了他的债。既然偿还已经毫无指望,主人首先是生了怜悯;其次,把债务人从监里释放出来;然后,白白地取消了这笔债。

28节 “那仆人出来,遇见他的一个同伴,欠他十两银子,便揪着他,掐住他的喉咙,说:‘你把所欠的还我!’”那仆人出来,遇见他的一个同伴。注意这里的区别。前一种情况是主人和仆人;这里则是双方地位平等。(见下文[太18:33]。)欠他十两银子。若这里指的是犹太钱币,这笔债与前者相比,还不到一百万分之一。他就下手拿住他,掐住他的喉咙,[原文意为“抓住并勒住他”],说:“你把所欠的还我!”连语气都显出何等残忍无情。

29节 “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说:‘宽容我吧,将来我必还清。’”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说:“宽容我吧,将来我必还清。”那曾从主人那里引出怜悯来的同样姿态、同样言语,如今由他的同伴向他发出了。

30节 “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监里,等他还了所欠的债。”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监里,等他还了所欠的债。

31节 “众同伴看见他所做的事,就甚忧愁,去把这事都告诉了主人。”众同伴看见他所做的事,就甚忧愁,去把这事都告诉了主人。耶稣在这里生动地描绘出,连其他仆人都看得出来,这种行为是何等不能容忍的不义和无耻;尤其出自一个刚刚从共同的主人那里蒙了极重恩惠的人。

32节 “于是主人叫了他来,对他说:‘你这恶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于是主人叫了他来,对他说:“你这恶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

33节 “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像我怜恤你吗?”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像我怜恤你吗?主人在向他施下刑罚之前,先平静地指出他的行为是何等羞耻、何等不合情理、何等无情;这样,所加给他的刑罚就更添一重刺痛。

34节 “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给掌刑的,等他还清了所欠的一切。”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给掌刑的,[basanistais],这不只是看守监狱的人,而是表示他认为这样的案件当受严厉对待。等他还清了所欠的一切。

35节 “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照样,[原文意为“以这样的灵,或按这样的原则”],你们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评注:(1)当我们想到耶稣在这里怎样说到神的“这些小子”时,祂告诉我们,就是其中一个,对天父也是何等宝贵;而那些容易在他们中间生出来的“绊脚石”里,又蕴藏着何等使他们灭亡的危险。若不是亲眼见到,谁能相信基督徒竟会为最微不足道的事彼此失和,并且在每一次争论中如此怨毒地坚持自己的意见!见[可9:33-50]及该处“评注1”;并比较[罗14:13-17],使徒在那里的教导,似乎正把主在此处的教训放在眼前。我们倒该有好牧人那样嫉妒般的看顾,在羊失迷时把它找回,在找回以后把它保守住。

(2)圣经在这里和别处所教导的真理,是何等令人喜乐: 神把祂亲爱的儿女在世寄居的时候,托付给天使看守!“他们的使者”这句奇特的话,无论究竟是什么意思,无论是要教导我们每一个神的儿女都特别在某一位天使的照看之下,这教义即使被罗马教滥用,我们仍看不出有什么不合圣经之处;还是仅仅指“信徒的天使守护者”,这里所传递给我们的信息至少清楚地说,他们“常见基督之父的面”,这显然是要教导我们:神的每一个儿女在祂眼中何等宝贵,在祂恩宠中地位何等高,因为连他们的守护者也能因他们的缘故,不间断并亲密地来到父面前。神的儿女啊,听见这事,就当振作起来。但啊,在这样高贵的守护之下,你们思想、言语、行为都当何等谨慎!(3)若照这里所吩咐的方式去行,基督徒中间许多不可爱的情绪都要消失。

许多误会,只要私下以安静、弟兄般的劝诫去对待得罪人的一方,就会消融;若这样不成,再由两三个人继续私下用爱心和忠信去劝,也可望更有分量;即便最终诉诸双方所属的基督徒群体,仍不能使那得罪人的一方回转,这事也只需到此为止,从此停止与那顽梗成员的基督徒交通便是。(4)开启和关闭基督徒团契之门,换言之,实行教会纪律,这是教会永活元首所设立的制度;祂已应许,要按祂的话,为忠心执行这制度的人加上印证。(5)在这一段里,我们对基督徒为明确事项同心祷告,得着了何等崇高的鼓励。基督徒难道不应当藉此试验他们的主,看祂是否不为他们敞开天上的窗户,倾福与他们,甚至无处可容吗?

(6)当我们读到主在这里吩咐我们,把对弟兄的忍耐扩展到极限时,想到自己做得何等少,尤其是在祂另一句话的亮光下,“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15:14),我们怎能不羞愧呢?让我们听使徒的话:“所以你们既是神的选民,圣洁蒙爱的人,就要存怜悯、恩慈、谦虚、温柔、忍耐的心。倘若这人与那人有嫌隙,总要彼此包容,彼此饶恕;主怎样饶恕了你们,你们也要怎样饶恕人。在这一切之外,要存着爱心,爱心就是联络全德的。又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们心里作主;你们也为此蒙召,归为一体;且要存感谢的心”(西3:12-15)。

(7)那无怜悯之仆的美丽比喻所转动的伟大福音原则,应当像金字一般写出来,悬挂在每个基督徒眼前: 神先赦免我们欠祂的巨债,然后我们才赦免彼此所欠的小债;正是这件事在我们里面生出饶恕人的心;也正是它为我们提供了那要去效法的、赦免的怜悯之伟大范式。(8)当我们的主在比喻中把王描绘成撤销那无情之仆所得的白白赦免,再次把他关进监里,直到他还清一切所欠;随后又说:“你们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我们不可把这理解为: 神对祂已蒙赦免的儿女,真会这样按字面撤销赦免。我们认为,这不过是比喻的外衣;它只是要说明,在赦免这件事上,神要按这个原则对待不肯饶恕人的人。

因此,这里不过是把[太6:15]及别处所表达的真理,用比喻的形式重申一遍: “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