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耶稣叫了十二个门徒来,给他们权柄,能赶逐污鬼,并医治各样的病症。” 马太福音9章末后三节,正是十二使徒受差遣的恰当前言;这一点从一个显著事实可以看出:七十人受差遣时,前面也是用几乎同样的话引出。(见路加福音10:2注。)“耶稣叫了十二个门徒来,给他们权柄”,原文这个词既有“能力”的意思,也有“权柄”或“权利”的意思。即便这里兼有这两个意思并不明显,我们也可在路加平行经文中清楚看见这两个词同时出现(路加福音9:1):“给他们能力权柄。”换句话说,主既赐给他们所需的能力,也正式授权给他们,“可以制伏污鬼,赶逐它们,并医治各样的病症。”
第2节 “这十二使徒的名:头一个叫西门,又称彼得,还有他兄弟安得烈;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约翰。” “这十二使徒的名如下。” 另外几位福音书作者,都是在记载主设立十二使徒时立刻列出他们的名字(马可福音3:13-19;路加福音6:13-16)。但本福音作者并不打算记设立的经过,只记他们受差遣的事,因此在这里列名。再加上《使徒行传》1:13还记载了主升天后直到五旬节那日,与其余门徒同在楼房上的十一使徒名单,所以一共有四份名单可作比较。“头一个叫西门,又称彼得”(见约翰福音1:42注),还有他兄弟安得烈;“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和他兄弟约翰”按年龄次序说,是约翰较年轻,所以列在雅各之后。
第3节 “腓力和巴多罗买;多马和税吏马太;亚勒腓的儿子雅各,和达太。” “腓力和巴多罗买。” 此人就是“加利利迦拿的拿但业”,这个结论十分合理,理由有三:第一,“巴多罗买”(bar Talmay,即“多罗买之子”)与其说是名字,不如说是家族姓氏;第二,不但在这里,在马可和路加的名单里,他都紧随“腓力”之后,而正是腓力最先把拿但业带到耶稣面前(约翰福音1:45);第三,主复活后在提比哩亚海边显现时,“加利利迦拿的拿但业”和另外六人一同被提及,而那几人都是使徒(约翰福音21:2)。“税吏马太。” 四份十二使徒名单中,只有在他自己的名单里,这位使徒这样标注自己,好像他愿意众人都知道,自己曾是多么深地亏欠主。
(见马太福音1:3、1:5-6、9:9注,以及该段落的附注2。)“亚勒腓的儿子雅各”,看来就是那位又称革流巴或哥罗巴的人(路加福音24:18;约翰福音19:25);既然他是马利亚的丈夫,而这马利亚又是童贞女马利亚的姊妹,那么“小雅各”就应是我们主的表亲。“达太”,毫无疑问,就是路加两份名单中所说的“雅各的兄弟犹大”(路加福音6:16;使徒行传1:13);因为在那些名单中并没有“达太”或“利巴太”这个名字。他就是约翰福音14:22里温柔地称为“犹大,不是加略人犹大”的那一位。他极可能就是《犹大书》的作者,而不是“主的兄弟”犹大(马太福音13:55);除非二者原是一人。
第4节 “奋锐党的西门,还有卖耶稣的加略人犹大。” “迦南人西门”,较准确应作“加拿尼斯人”,更好的翻译则是“奋锐党人”,因为路加福音6:15就是这样称呼他的;原文不应像和合本某些旧式译法那样保留音译,而应译作“称为奋锐党的西门”。“加拿尼斯人”不过是“奋锐党人”的亚兰语或叙利亚-迦勒底语说法。大概在认识耶稣以前,他属于奋锐党,那是一群自愿担任宗教监察者的人,务要使律法不被人肆意违犯。“加略人犹大”,就是“基列的犹大”;基列是犹大地的一座城(约书亚记15:25)。这样称呼,是为与“雅各的兄弟犹大”(路加福音6:16)区别开来。“就是卖耶稣的那个”,在所有十二使徒名单中,他的名字都带着这可耻的注记。
附注:(1)正如每一场收割的工人是田地主人所指定的,神所承认、进入“他的庄稼”的工人,也必须由他亲自指定,因此必须借着祷告向他求(马太福音9:38)。连主耶稣在拣选十二使徒以前,也整夜祷告神(路加福音6:12-13)。但正如那时救主在祷告之后立即采取行动,我们也当如此。若只顾自行安排传道人,却不向神求,这是自然主义的精神;若只向神呼求传道人,却不采取任何实际行动去预备他们,那就是纯粹的狂热;惟有两样都做,并且确信二者各有其不可少的作用、彼此也缺一不可,这才是真正跟随基督的脚踪。在各时代、各地方,我们应采取什么步骤去寻得并预备合适的工人,形式自然不同;但神超然的干预,并不取消我们在这事上的责任。
主固然不必把自己限制为绝不使用那些没有受过任何人所施训练的人;事实也证明,若否认一切未经有组织教会印记认可之人的劳苦,那就是与神作对。但若因这些例外情形,就决定教会在福音事工这样严肃之事上的通常路线,那将是短视而且有害的。另一方面,既然所有教会都倾向于倚靠自己的办法来供应合格的永远福音传道人,我们真正的智慧就是领受主在这里的教导:主亲自设立自己的工人,这件事必须由我们祈求他替我们成就。要记得,无论人给圣工带来怎样的恩赐,无论他们在外面的工作上取得怎样的成效,若不是神亲自拣选并设立的,他们就无权站在那里,到了末后,还可能从庄稼之主口中听见那可怕的话:“我从来不认识你们。”
(2)当救主看见众人困苦流离,如同羊没有牧人,就怜悯他们,并想到那将要收割的庄稼何等广大、而工人何等稀少;他又把这种令人心痛的光景摆在门徒面前,要他们进入他的心思,像他一样把这事带到神面前,求神施行拯救。这样一来,这岂不是我们极好的榜样吗?若众教会和一切真实跟从基督的人,能定睛注视世界属灵上悲惨贫乏的景况,直到眼目影响心灵,使信心的呼求从心里升到神面前,求他打发工人进他的庄稼去,那么回应岂不快快临到,并且何等丰盛!而且这回应还不会只限于他们所求的直接目标。因为那位在肉身日子里本是如此态度的主,若在信他的人身上看见自己这一形像的反映,就必在千百样事上印证他喜悦他们:使他们中间纷争、分裂和软弱的泉源枯干,引导他们进入爱、和睦与力量之中,使周围的世界都感到惊奇。可称颂的耶稣,这样的成全岂不终必实现吗?“我心切慕,甚至心碎”,盼望看见这伟大的景象;我们毫不怀疑,它必按时候成就。
关于使徒的拣选,我们还注意到:(3)“十二”这个数目显然是为对应以色列十二支派而定的,这从马太福音19:28可见;同样,后来被差遣出去的“七十人”(路加福音10:1)显然是指向以色列七十位长老,就是主的灵曾降在他们身上,使他们与摩西同担治理重任的人(民数记11:16-17,25)。
(4)这十二人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是极其引人注目的事实。他们中间至少有三对兄弟:安得烈和彼得;雅各和约翰;小雅各和犹大,或利巴太,或奋锐党的西门。还不说巴多罗买,即拿但业,与腓力之间的特殊联系;也不说他们众人同为施洗约翰的门徒,且大概是在其中最热心、最成熟的一群;又多数来自同一地区。关于这一切,我们当然不难设想其中缘由,但这里只让事实自己说明。
(5)我们的福音书作者把十二使徒两两并列,显然是暗示他们这次差遣是“两个两个地”出去(马可福音6:7)。
(6)在前三份名单中,名字都分成三组,每组四人。毫无疑问,这反映了主自己对他们的某种分组,因为在每份名单中,第二组都是腓力居首,第三组则是亚勒腓的儿子雅各居首。
(7)第一组显然地位最高。彼得、雅各、约翰在主公开事工的一些重大事件中构成一个神圣的三人组,他们列在最前;安得烈与他们同列,组成第一组,不仅因为他是彼得的兄弟,也因为他曾首先“领彼得去见耶稣”(约翰福音1:41-42)。在马太和路加的名单中,他因与彼得的关系而紧接彼得之后;在其余两份名单中,那神圣三人组先列,安得烈补足这一组。
(8)当本福音作者说“头一个,西门”时,并没有给其余任何一位编号;而另外三份名单也都像这里一样,把彼得列在首位。显然,这是要表明他在十二使徒中的突出地位。不是说他有凌驾众人之上的权柄,因为新约里丝毫没有这种痕迹;而是表明主对他的使用超过其余众人。尽管他有失败,但他的资质几乎在福音历史的每一页,以及《使徒行传》前半部中,都格外显著。
(9)除了最前面的四个名字外,其余的人在新约中几乎都鲜为人知;并且他们在几份名单中的排列略有不同,也说明在这段历史所关切的目的上,他们并不突出。
(10)在所有名单中,犹大不仅都列在最后,而且总加上“卖主的”这样的记号,以示憎恶。与他名字相关的联想如此可怕,以至于那位主所爱的门徒,在记载最后晚餐时犹大向主所发出的一个极有意思的问题时,也急忙以亲切的插语说明,他所说的是“不是加略人犹大”(约翰福音14:22)。
(11)犹大的例子,对基督的仆人是何等可怕的警告:不要把任何恩赐、任何职分、任何服事、任何成功,当作蒙神悦纳的确据;离开了“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的圣洁,一切都不可靠!
这一段训示可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从5节到15节,是关于他们当前这次简短而暂时的差遣,涉及他们要去的地方、要做的工作、要传的信息,以及他们当怎样行事。第二部分,从马太福音10:16到23节,所含训示已不再如此局限和暂时,而是展开到福音职事的永久实行。第三部分,从马太福音10:24到42节,应用范围更广,不仅涉及历世历代福音职事,也涉及最广义上的服事基督。这三重划分有一个有力的印证:每一部分都以“我实在告诉你们”收尾(马太福音10:15;10:23;10:42)。
第5节 “耶稣差这十二个人去,吩咐他们说:外邦人的路,你们不要走;撒玛利亚人的城,你们不要进。” “耶稣差这十二个人去,吩咐他们说:外邦人的路,你们不要走;撒玛利亚人的城,你们不要进。” 撒玛利亚人按血统说是外邦人;但因他们是亚述王从东方迁来、顶替被掳去之十支派的人之后裔,所以他们采纳了犹太人的宗教,却夹杂了自己的成分;又因他们是犹太人最近的邻居,所以他们处在犹太人与外邦人之间的中间地位。因此,等到这禁令在五旬节圣灵浇灌后被撤销时,使徒们所领受的次序就是:先在“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再到“撒玛利亚”,最后直到“地极”(使徒行传1:8)。
第6节 “宁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 “宁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 直到基督受死,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以弗所书2:14)以前,福音的使命只临到犹太人;他们虽然是神眼可见的子民,却仍是“迷失的羊”。这不仅像所有罪人一样是迷失的(以赛亚书53:6;彼得前书2:25;参路加福音19:10),也是因为他们被不忠心的牧人撇下,任其偏离正路、四处漂流(耶利米书50:6,17;以西结书34:2-6等)。
第7节 “随走随传,说:‘天国近了。’” “随走随传,说:‘天国近了。’” (见马太福音3:2注。)
第8节 “医治病人,洁净长大麻风的,叫死人复活,赶鬼;你们白白地得来,也要白白地舍去。” “医治病人,洁净长大麻风的,[叫死人复活,] 赶鬼。” 括号里的“叫死人复活”一语,在许多抄本和古译本中都没有,所以提申多夫等人把它完全删去,认为它是从马太福音11:5混入本节的。格里斯巴赫、拉赫曼和特雷格勒斯则保留之,并放在“洁净长大麻风的”之前;若这话确属原文,那位置才是对的。然而,在这样早的时期,主就把一切超自然能力中最高的一种赐给他们,这似乎很不可能。这里我们第一次看见基督亲自把超自然能力赐给跟从他的人,从而预先显明了五旬节的恩赐。他赐下这能力,是何等慷慨尊贵!“你们白白地得来,也要白白地舍去。” 这真是神圣的话,以神圣的方式说出来!可参申命记15:10-11;使徒行传3:6。这是“金苹果在银网子里”(箴言25:11)。这也使我们想到主另外一句金言,那是保罗从失传中保存下来的:“施比受更为有福。”(使徒行传20:35)谁能估量这世界从这样的话里得了多少益处?这些种子已经、并且还要在这地上长出何等美丽的枝叶和丰富的果实!
第9节 “腰袋里不要带金银铜钱。” “腰袋里不要带金银铜钱。” 原文是“不要为你们的腰带预备金、银、铜钱”;他们的钱通常是放在腰带里的。
第10节 “行路不要带口袋;不要带两件褂子,也不要带鞋和拐杖,因为工人得饮食是应当的。” “行路不要带口袋”,就是旅客装粮食用的袋子;“不要带两件褂子”,即贴身穿的里衣。意思是,不要预备替换的衣服,不要额外添置任何东西。“不要带鞋”,意思是不要另带一双更换的;“也不要带拐杖”。这里通行本文作“拐杖”单数,但译本有时根据另一个读法作复数“拐杖们”,这与路加福音9:3通行本文一致。然而,正确读法显然应是单数“拐杖”,意思是:他们不要特地为这次宣教旅程再去置办这些东西,只要带着自己已有的就行。毫无疑问,正是由于人误解了这点,才使许多抄本出现复数“拐杖”。即便复数是原文,也不能表示“多于一根”;因为正如阿尔福德恰当地问的,谁会想到带一根备用的拐杖呢?“因为工人得饮食是应当的。” 这里“饮食”也可作“生活供给”。这原则在世俗事务中本来就普遍被承认,而这里则权威性地应用在主工人的服事上;保罗也多次并且动人地在劝勉众教会时运用这原则(罗马书15:27;哥林多前书9:11;加拉太书6:6),并且有一次直接把它称作“经上说”(提摩太前书5:18)。
第11节 “你们无论进哪一城哪一村,要打听那里谁是配得的人,就住在他家,直住到走的时候。” “你们无论进哪一城哪一村”,原文作“城或乡村”;“要打听”,即仔细查问,“那里谁是配得的人”,也就是适合接待这类使者的人。当然,不是按地位高低,而是按性情是否相合。“就住在那里,直住到走的时候。” 不要来回换地方,好像心生不满;要用有礼、知足、肯迁就人的态度,来回报别人的接待。马太福音10:12:“你们进他家里去,要请他的安。” 原文或作“那家”,但意思不是指那已经证明配得的家,而是指你们起初进去试探是否配得的那一家。“请他的安”,就是向他表示通常的问安礼节。
第12节 “进他家里去,要请他的安。” 这一节,JFB没有注释。
第13节 “那家若配得平安,你们所求的平安就必临到那家;若不配得,你们所求的平安仍归你们。” “那家若配得”,就是借着欢迎你们显明它是配得的,“你们所求的平安就必临到那家。” 这最好由主对七十人所说的话来解释:“无论进哪一家,先要说:愿这一家平安。”(路加福音10:5)这是东方古时的问安方式,直到今日仍然如此。但从基督和他使者口中说出的这句话,无论在所赐之物或赐予方式上,都远高于一般世俗问安。(见约翰福音14:27注。)“若不配得,你们所求的平安仍归你们。” 若你们的平安在某一家庭的心门前遇见的是关闭而不是敞开的门,那就把这平安带回给你们自己;你们知道它的价值,而它因曾被献上,纵然遭拒绝,也必在你们里面显得更甘甜。
第14节 “凡不接待你们、不听你们话的人,你们离开那家,或是那城的时候,就把脚上的尘土跺下去。” “凡不接待你们、不听你们话的人,你们离开那家,或是那城的时候”,因为整座城都有可能找不出一个“配得的人”。“就把脚上的尘土跺下去。” 马可和路加补充说:“作为证据攻击他们。” 借着这个象征性的动作,他们清楚表明自己与这样的人断绝一切关系,也不再为他们拒绝使者和信息的罪负责。这类象征动作古时很常见,不仅犹太人中如此,别人中间也一样;彼拉多的举动就是显著例子(马太福音27:24)。直到今天,在东方这做法仍然存在。
第15节 “我实在告诉你们,当审判的日子,所多玛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还容易受呢!” “我实在告诉你们,当审判的日子,所多玛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还容易受呢!” 那些因可憎污秽而被焚毁的平原之城,主在这里教导我们说,所受定罪还要轻于那些道德上看似端正、却拒绝福音信息并羞辱传讲者的地方。
第16节 “我差你们去,如同羊进入狼群;所以你们要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 “我差你们去。” 这里“我”字是强调的,表明他自己是福音职事的源头,也同样是福音职事的主要内容。“如同羊进入狼群”,就是毫无防卫能力的人进入随时要吞吃他们的仇敌中间(约翰福音10:12)。若只是把羊留在狼前,已足够惊人;但羊竟被差到狼中间去,这更是令人诧异。所以这宣告以“看哪”开头,毫不奇怪。“所以你们要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 这是何等奇妙的结合!若单有蛇的灵巧,不过是狡猾;若单有鸽子的驯良,也几乎不过是软弱。但两者结合起来,蛇的灵巧使他们避免不必要地暴露于危险,鸽子的驯良则使他们不至于用犯罪的手段逃避危险。在使徒时代的基督教中,这两种品格是何等和谐地并存!与后世那种狂热追求殉道的精神不同,当时人所显出的,是坚定不移的热心与沉静明智的结合,这样的品格使任何事都无法抵挡。
第17节 “你们要防备人;因为他们要把你们交给公会,也要在会堂里鞭打你们。” “你们要防备人”;因为他们要把你们交给“公会”,这里是指地方审判机构,引申为一般民间官府;“也要在会堂里鞭打你们”,这是指你们将受宗教领袖之手的逼迫。
第18节 “并且你们要为我的缘故被送到诸侯君王面前,对他们和外邦人作见证。” “并且你们要被带到诸侯面前”,即各省的统治者;“并君王面前”,就是最高法庭;“为我的缘故,对他们作见证”,更准确说,是“向他们”作见证,使他们得听见真理及其荣耀果效;“也向外邦人作见证”,这已经暗示,他们的信息不久就不会只限于以色列家迷失的羊。《使徒行传》正是这些警告最好的注释。
第19节 “你们被交的时候,不要思虑怎样说话,或说什么话;到那时候,必赐给你们当说的话。” “你们被交的时候,不要思虑”,即不要忧虑,不要焦急。(见马太福音6:25注。)“怎样说话,或说什么话”,即无论是辩护的方式,还是辩护的内容;“到那时候,必赐给你们当说的话。”(见出埃及记4:12;耶利米书1:7。)
第20节 “因为不是你们自己说的,乃是你们父的灵在你们里头说的。” “因为不是你们自己说的,乃是你们父的灵在你们里头说的。” 这一点得了何等显著的应验,从《使徒行传》直到近代殉道史,整个逼迫历史都令人震动地宣告了这一点。
第21节 “弟兄要把弟兄,父亲要把儿子,送到死地;儿女要与父母为敌,害死他们。” “弟兄要把弟兄,父亲要把儿子,送到死地;儿女要与父母为敌,害死他们”,比如向当局告发他们。旧人旧性对新人新生命的深刻而恶毒的敌意,如同彼列对基督一般,将导致最亲密关系的可怕撕裂;门徒如今既将与他们的事业一同被投向社会之中,主就在这里预先叫他们作最坏的准备。
第22节 “并且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并且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 这恨恶的普遍性会使他们明白:这不是因一时的激动、地方性的恶意,或仇敌对他们个人的偏见而起;因此,无论他们怎样谨慎,只要仍完全忠于真理,就无法消除这敌意,尽管谨慎可以缓和其猛烈程度,有时也能避免它在外面的爆发。“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这是极其重大的话,在关于耶路撒冷毁灭的预言中又一次重复(马太福音24:13);使徒也屡次把它重申,作为对“退后沉沦”的警戒(希伯来书3:6,13;4章;5章;6章;10:23,26-29,38-39等)。既然“退后沉沦”不过是显明人起初在基督徒认信中并无真实“根基”的明证,那么“忍耐到底”正是它真实与坚固的恰当证据。
第23节 “有人在这城里逼迫你们,就逃到那城里去;我实在告诉你们,以色列的城邑,你们还没有走遍,人子就到了。” “有人在这城里逼迫你们,就逃到那城里去”,原文是“逃到另一个城去”。这原则虽适用于各时代,并且主自己也一再如此行,但在这里特别是指以色列所剩不多的机会,要他们“知道眷顾他们的时候”。“我实在告诉你们”,下面的话会使你们惊讶,却也会叫你们看见这使命的庄严,以及必须珍惜时间的必要,“以色列的城邑,你们还没有走遍,人子就到了。” 若像朗格等人那样,把这话首先解释为基督自己随后巡回传道,好像主是说:“不要把时间浪费在敌对的地方,因为你们工作还没完,我自己就会在后面来到”,这解释似乎过于轻率。“人子的来到”在教义上有固定含义,这里首先是指以色列作为神显明国度之历史危机,那时基督要来施行审判;“忿怒要临到他们身上,到了极处”;并且在耶路撒冷及旧制度的废墟上建立他自己的国。这在圣经一贯语言中,首先就是“人子的来到”、“我们神报仇的日子”(马太福音16:28;24:27,34;参希伯来书10:25;雅各书5:7-9),同时这又只是他将来第二次降临施行报应与拯救的生动预演。因此理解,它就与马太福音24:14平行(见该处注)。
第24节 “学生不能高过先生;仆人不能高过主人。” “学生不能高过先生”,原文也可作“教师”;“仆人不能高过主人。” 这是主在不同场合重复过的另一条格言(路加福音6:40;约翰福音13:16;15:20)。
第25节 “学生和先生一样,仆人和主人一样,也就罢了。人既骂家主是别西卜,何况他的家人呢?” “学生和先生一样,仆人和主人一样,也就罢了。人既骂家主是别西卜。” 所有希腊抄本都写作“别西卜勒”,这无疑才是正确形式。另一写法显然是从旧约“巴力西卜”(以革伦的神,王下1:2)演变进来的。由于一切偶像崇拜都被看为敬拜鬼魔(利未记17:7;申命记32:17;诗篇106:37;哥林多前书10:20),所以这可憎之神的崇拜似乎带有特别撒但性的性质,以致他的名字成了撒但的同义语。虽然我们 nowhere 读到主实际被人直接叫作“别西卜勒”,但人曾控告他是靠着那可憎之名所指的撒但行事(马太福音12:24,26);并且不止一次,主自己也被说成是“被鬼附着”或“有鬼”(马可福音3:30;约翰福音7:20;8:48)。这里这个词是用来表示一个人能加在另一个人身上最恶毒的辱骂。“何况他的家人呢?” 原文是“家里的人”或“家中的住户”。这里提到基督与他百姓的三种关系:他是他们的教师,他们是他的门徒;他是他们的主,他们是他的仆人;他是家主,他们是家中的人。在这一切关系上,他说,他与他们是如此紧密相连,以致他们不能指望境遇比他更好;若不比他更差,就当知足了。
第26节 “所以,不要怕他们;因为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 “所以,不要怕他们;因为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 就是说,没有用处,也没有必要去掩藏任何事;是非、真伪,正要公开并致命地碰撞;而且日子将到,一切隐藏的都要显露出来,万事都要照其本相被看见,各人也都要按所得受报(哥林多前书4:5)。
第27节 “我在暗中告诉你们的,你们要在明处说出来;你们耳中所听的,要在房上宣扬出来。” “我在暗中告诉你们的”,即在私下里,把那些人尚未成熟、还不能公开领受的教训告诉你们;“你们要在明处说出来”,因为你们出去的时候,众人就都预备好了;“你们耳中所听的,要在房上宣扬出来。” 也就是说,当我还与你们同在的时候,我私下教导你们的一切,你们都要自由无惧地传讲出来。有人会反对说:但这样岂不要赔上性命吗?回答是:可能会,但他们的能力也只到此为止。
第28节 “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 “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 路加福音12:4补充说:“此后不能再做什么。” “惟有要怕那一位”,在路加那里,这话特别庄严:“我要指示你们当怕的是谁”;就是那位“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 这清楚证明,来世的地狱不仅是灵魂受刑之处,也是身体受刑之处;换句话说,失丧之人将来所受的痛苦,既有适合我们物质部分的,也有适合属灵部分的;而这两部分,我们确信都将永远存在。在路加平行的警告中,耶稣称门徒为“我的朋友”,好像他觉得,这样的受苦在他与他们之间造成了一种特别亲密温柔的纽带。
第29节 “两个麻雀不是卖一分银子吗?若是你们的父不许,一个也不能掉在地上。” “两个麻雀不是卖一分银子吗?” 路加福音12:6作“五个麻雀不是卖二分银子吗?” 也就是说,买两分银子的时候还会白送一只,可见它们价值何等微小。“若是你们的父不许,一个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或因力竭、或被打下,都不会离开你们的父的旨意;路加说得更明白:“在神面前,一个也不忘记。”
第30节 “就是你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 “就是你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 见路加福音21:18;并比较撒母耳记上14:45;使徒行传27:34中的类似说法。
第31节 “所以,不要惧怕;你们比许多麻雀还贵重。” “所以,不要惧怕;你们比许多麻雀还贵重。” 曾有哪一种如此简单的语言,却让人感到如此沉重有力吗?但这正是我们主教训之魅力与能力所在。
第32节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即“轻看羞辱”;“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我不会以他为耻,反要在最尊荣的大会中承认他。
第33节 “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 “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就在同一大会中;意思是:“他在地上怎样待我,我也怎样待他。” 但见马太福音16:27注。
第34节 “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 “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 这里的“刀兵”就是纷争、不和、冲突;是永远敌对的原则彼此间的致命对抗,这对抗会深入并撕裂最亲密的人际关系。
第35节 “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 “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 见路加福音12:51-53注。
第36节 “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 “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 这句话以及整节经文都引自弥迦书7:6,不过是诗人哀诉的延伸(诗篇41:9;55:12-14);其最令人心痛的例证,就是犹大对主耶稣自己的背叛(约翰福音13:18;马太福音26:48-50)。因此,人就不得不在基督与至亲之间作出抉择,而这将把他们带进最严厉的试验中。
第37节 “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 “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 参申命记33:9。在这里所设想的情形中,若偏爱一方,就必然意味着舍弃另一方;因此我们的主以崇高而可畏的自尊,宣告他自己配受至高的爱。
第38节 “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 “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 这是主一再郑重重复的话(马太福音16:24;路加福音9:23;14:27)。我们如今已经太习惯把“背起十字架”理解为“为基督预备承受一般试炼”,以致容易忽略这里它首要而本来的意思,就是“预备好出去,甚至走到被钉十字架的地步”;正如我们的主自己在往各各他去的路上必须背着自己的十字架一样。这话尤显特别,因为当时主还没有向他们透露他自己要死于这种刑罚,而钉十字架也并非犹太人的死刑方式。
第39节 “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 “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 这是主常重复的那些意味深长的话之一(马太福音16:25;路加福音17:33;约翰福音12:25)。这类似乎矛盾的格言,其精髓在于“生命”一词有双重意义:较低的和较高的,天然的和属灵的,暂时的和永恒的。若不完全牺牲较低的生命,连同其一切关系与利益,或者至少愿意如此牺牲,就不可能保全更高的生命;而那不能为着后者舍弃前者的人,最终必两者都失去。
第40节 “人接待你们,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 “人接待你们”,也可译“款待你们”,“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 正如人怎样对待使者,就表明他怎样看待差遣使者的人;主在这里也是说:“你们的权柄就是我的权柄,正如我的权柄就是我父的权柄。”
第41节 “人因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赏赐;人因为义人的名接待义人,必得义人所得的赏赐。” “人接待先知”,就是接待那奉神差遣、传达天上信息的人。预言未来,并不是先知职分的必要组成,尤其在新约中这个词更是如此。“因为先知的名”,就是因为他的职分,并因爱他的主而接待他(见列王纪下4:9-10)。“必得先知所得的赏赐。” 对那些不是先知的人,这岂不是极大鼓励吗?(见约翰三书1:5-8。)“人因为义人的名接待义人”,就是因同情他的品格,并尊重他这个人而接待他,“必得义人所得的赏赐”;因为若有人对公义和有公义的人有真实同情与喜悦,他自己里面必也已经有了公义的种子。
第42节 “无论何人,因为门徒的名,只把一杯凉水给这小子里的一个喝,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人不能不得赏赐。” “无论何人,只把一杯凉水给这小子里的一个喝。” 这是多么美的称呼!原本取自撒迦利亚书13:7。这里所指的是他们灵里的卑微,他们在没有属灵分辨力之世人眼中的渺小,却在天上被高度看重。“一杯凉水”,意思是最小的服事;“因为门徒的名”,马可福音9:41作“因为你们是属基督的”。就是因着爱我,也因着他与我的关系而爱他。“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人不能不得赏赐。” 这里有一个递降的高潮:“先知”、“义人”、“小子”;意思是说,无论我们为属基督的人所做的服事降到多么卑微的层次,只要是为他的缘故而做,并带着爱他可称颂之名的印记,就必蒙神看重、承认并赏赐。
附注:(1)若把这里为这第一次仓促而短暂的差遣所给出的指示(马太福音10:5-15),当成基督使者在任何时代、任何环境中的一般传道手册,那显然是误用。十二使徒为这次差遣所得的那些神迹性凭据,如今既已停止,单这一点就足以使基督徒明白:这类使命所配套的指示,并不是要十字架的使者在历世历代逐字照办。连我们的主自己也没有按这些指示的字面严格行事,因为正如路德风趣地说,他自己也有“钱、口袋和面包篮”。诚然,在某些时代中偶尔有一两位基督的仆人,出于完全舍己的精神,在没有财富和通常资源的情况下,奉献自己从事基督教慈惠工作,而结果不仅得着维持事工所需,也得着远超预期的拓展资源,并且持续多年,甚至终身。但基督教世界对这些个案所表现出的兴趣和敬佩,恰恰说明它们是祷告蒙应允、以及在作神工时如孩童般信靠的例外见证,而不是神国工作通常的形态。与此同时,基督的仆人仍当吸收这些最初指示的精神:在目的上单纯,对个人舒适不吹毛求疵;在工作上有活力、有敏捷;以那句金言“你们白白地得来,也要白白地舍去”为座右铭;然而也不可“把珍珠丢在猪前”,而要坚持一个原则:人拒绝他们的信息,所冒犯的首要是他们的主,而不只是他们自己。
(2)尽管福音给基督教世界带来的巨大改变,容易使人以为主在这里及别处所说基督徒将普遍受恨恶的话,已经不再适用;但我们绝不可忘记,他所说的敌意乃是不可改变之原则之间的敌意。虽然一方面,基督徒的不忠与胆怯,可能使世界所恨恶的那些原则被妥协,或退居幕后;另一方面,世界本身也可能因各种原因而受约束,不能公开表现这种恨恶;但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光明与黑暗、基督与彼列,被鲜明地摆在彼此对立的位置上,那一方对另一方永恒而不可调和的敌对,就必显明出来。
(3)若基督徒更留心把蛇的灵巧与鸽子的驯良结合起来,他们对周围世界的影响将会何等大大增加!我们看见一些基督徒和基督教传道人,以自己懂得世故、行事精明为傲,然而鸽子的单纯几乎荡然无存。连世界也看得出来,并因此轻看他们,因为照外表看,他们并不比别人更好,却还自称如此。另一方面,也有一些基督徒和传道人,虽有鸽子的驯良,却全然缺乏蛇的灵巧,因此毫无分量,甚至把自己和自己的事业暴露给世界的轻蔑。惟愿羔羊的跟从者把这事放在心上!
(4)这里为人坚定不移地为福音受苦,提供了何等沉重有力的激励!这样行的人并不比他们的主更糟,反可确信,在那为主自己曾烧热七倍的火炉中,有他的同情与扶持。即便他们为耶稣的缘故被夺去生命,又怎样呢?仇敌的权势也就止于此;然而那位若因人出卖良心以保全生命而激怒了的主,却能把人的灵魂和身体都丢在地狱的火里。(见马可福音9:43-48注。)神那些受苦的儿女在他眼中宝贵得难以言喻;他们为事奉他所受的一切试炼,都完全摆在他面前;他们承认耶稣之名的勇气,也将在大日子的庄严与荣耀中,蒙他承认其名。相反,在这里不忠地否认基督的人,将在那位坐在大白宝座上的审判者面前,遭受愤然且公开的否认。
(5)当耶稣在这里向他的跟从者要求一种超过人生最温柔关系中一切爱的爱,并宣告凡不如此爱他的人都不配属他时,他所提出的要求,若出于任何单单受造者之口,便是邪恶而不可容忍的;而在这位比世上任何人都更尊荣父的主身上,若他不是“万军之耶和华的同伴”,这样的要求便不可想象。
(6)若以宗教中应当无私为由,谴责一切把自己将来的平安与福乐作为行动动机的看法,那也是误用。因为我们在这高贵训示的结尾看见的是什么呢?正是主借着郑重保证:凡接待他的仆人、欢迎他的百姓,并向他最卑微的门徒施行哪怕最小善意的人,连最微小的服事也绝不失去赏赐,以此鼓励人这样行。既然如此,基督徒岂不更应当为那位他们亏欠一切的主这样摆上自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