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耶稣又对门徒说:“绊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绊倒人的有祸了!” 这话是否是接续前一章所记而说,已无从断定;但很可能与前文相距不远。
第2节 “就是把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丢在海里,还强如他把这小子里的一个绊倒了。” 耶稣又对门徒说:“绊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就是把磨石……” 参可9:42注。
第3节 “你们要谨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劝戒他;他若懊悔,就饶恕他。” 你们要谨慎,就是要保守你们的灵: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劝戒他;他若懊悔,就饶恕他。
第4节 “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转,说:‘我懊悔了’,你总要饶恕他。” “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一天七次回转,说:‘我懊悔了’,你总要饶恕他。” 这就是说,“无论多少次”;“七”是完全的数字。所以这并不比主对彼得所吩咐的“七十个七次”更低;因为那样说,不过是因彼得问是否到了七次就可以停止,而主回答说:“不是;就是到了那数目的七十倍,也不可停止。” 参太18:21-22注。
第5节 使徒对主说:“求主加增我们的信心。” 使徒对主说(参路11:1注):“求主加增我们的信心。” 为什么会发出这样特别的祈求呢?无疑是因为他们感到,要实行这样圣洁的教训实在困难重重,先是避免使人跌倒,其次是如此属天般地饶恕人。十二使徒向基督求在他们灵魂里作属灵工作,这还是唯一的一次;不过先前已有一位机会远不如他们的人,曾向主献上一个类似且更高的祷告,而那祷告极可能首先启发了他们。参可9:24注及该段末后的评语3。
第6节 主说:“你们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种,就是对这棵桑树说:‘你要连根拔起,栽在海里’,它也必听从你们。” 主说:“你们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种,就是对这棵桑树(或作黑桑树)说:‘你要连根拔起,栽在海里’,它也必听从你们。” 参可11:22-24注及该段末后的评语3。
第7节 “你们谁有仆人耕地或是放羊,从田里回来,就对他说:‘你快来坐下吃饭’呢?” “你们谁有仆人耕地或是放羊,从田里回来,就立刻[或“马上”]对他说:‘你快来坐下吃饭’呢?” 若按这种安排和标点,这话的意思就不清楚了。更清楚的表达应是:“你们谁有仆人耕地或放羊,会在他从田里回来时,对他说:‘快来坐下吃饭’呢?”
第8节 “岂不对他说:‘你给我预备晚饭,束上带子伺候我,等我吃喝完了,然后你才可以吃喝’吗?” “岂不倒对他说:‘你给我预备晚饭,束上带子伺候我,等我吃喝完了,然后你才可以吃喝’吗?”
第9节 “仆人照所吩咐的去作,主人还谢谢他吗?我想不是。” “仆人照所吩咐的去作,主人还谢谢他吗?我想不是。” [或可译为:‘我想不会吧。’] 这是如我们说“我想不会”的语气,其实所表达的意思更强。
第10节 “这样,你们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当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所作的本是我们应分作的。’” “这样,你们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当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 “无用”这个词,虽然在现代英语里有“没有益处”的意思,这里却是按它本来的否定意义使用的,即“我们一点没有使神得益处,也没有叫神因我们的服事而得着什么”。 这与前面所论主题的联系,可以这样表达:‘即使你们的信心已经大到既能避免绊倒人,也能饶恕人,并且能行惟有信心才能行的不可能之事,那时也不要自高自大,好像你们使主欠了你们什么。’(参伯22:2-3;罗11:35)
第11节 耶稣往耶路撒冷去,经过撒玛利亚和加利利。 耶稣往耶路撒冷去;这里“他”是强调的;他经过撒玛利亚和加利利中间的地带。 这句话可以理解为“在撒玛利亚和加利利之间”,即在两地交界处行走,却不一定穿过两地本境,迈耶、阿尔福德、韦伯斯特与威尔金森等都这样理解;也可以理解为“经过撒玛利亚和加利利的中间”,即通过那两片地区,德韦特和奥尔斯豪森便作此解。 但若作后者解,这个说法就不太自然;而且我们也不觉得这位福音书作者是要叫读者明白,主这时又一次重新经过那国家的两大区域。 所以我们更倾向前一种解释。 不过,从整段福音书来看,这一大段的年代次序本就难以厘清。 参路9:51前的引言。
第12节 进入一个村子的时候,有十个长大麻风的人迎面而来,远远地站着。 进入一个村子的时候,有十个长大麻风的人迎面而来,远远地站着。 参利13:45-46中为这等人所定下令人动容的条例。 一个地方竟有十个这样的人,足见在主的时代,巴勒斯坦的大麻风病人和被鬼附的人一样,都相当多;这无疑是为了彰显他医治他们时的荣耀。
第13节 高声说:“耶稣,夫子,可怜我们吧!” 他们高声呼喊;正如特伦奇所说,共同的苦难使这些可怜的弃民聚在一起(参王下7:3),甚至使他们忘记了犹太人与撒玛利亚人之间激烈的民族仇恨。 他们说:“耶稣,夫子,可怜我们吧!” 痛苦真是极快的教师,虽然有些人所学到的功课(像这里十人中除一人之外的众人)很快就忘了。
第14节 耶稣看见,就对他们说:“你们去把身体给祭司察看。” 他们去的时候就洁净了。 耶稣看见,就对他们说:“你们去把身体给祭司察看。” 这就是说,要他们以已经洁净之人的身份去。 参太8:4注。 其中有一个是撒玛利亚人;但他也被要求和其余的人一同去,这就教导他:“救恩是从犹太人出来的。”(约4:22) 然而主下这命令的时候,他们还未得洁净;这对信心是极大的考验。 但他们顺服了。 “他们去的时候就洁净了。” 主医治人的方式何等多样,这一次又与其他所有的都不同! 不过它与医治大臣之子的事非常相似(约4:50-53)。
第15节 内中有一个见自己已经好了,就回来大声归荣耀与神。 内中有一个见自己已经好了,就回来大声归荣耀与神。 他一发现自己身上的改变,就把祭司的事全忘了,或者说已经无法再往前去,于是转回来到那位奇妙的施恩者面前,满腔情感便化作高声赞美。
第16节 又俯伏在耶稣脚前感谢他;这人是撒玛利亚人。 又俯伏在耶稣脚前感谢他;这人是撒玛利亚人。 他在把赞美归给那位一切美善恩赐的赐予者的同时,也向那只施行医治之神秘而慈惠的手献上感谢。 这些人对主的信心,想必是因听见他向别人,尤其是向像他们这样的人所行的奇事而被点燃的;所以他们无疑在耶稣身上看见了叙加的撒玛利亚人所看见的,就是“基督,世人的救主”(约4:42),尽管他们的认识仍然并不完全。
第17节 耶稣说:“洁净了的不是十个人吗?那九个在哪里呢?” 耶稣说:“洁净了的不是十个人吗?” 不如译作:“那十个不是都洁净了吗?” 也就是全部十个人。 正如本格尔所指出的,这是基督全知的一个显著例子。 “那九个在哪里呢?” 也就是:“那九个呢,在哪里?”
第18节 “除了这外族人,再没有别人回来归荣耀与神吗?” “除了这外族人,再没有别人回来归荣耀与神吗?” 也就是“这个异族人”、“这个别国的人”。 这话里带着惊奇和赞赏;正如主对另一处外邦人信心的显明所说的话一样(太8:10)。
第19节 就对那人说:“起来,走吧;你的信救了你了。” 于是对他说:“起来”,因为他原是脸伏在耶稣脚前,看样子一直俯伏在那里。 “走吧;你的信救了你了。” 这不只是像其他人那样身体得医治,更是在那更高的属灵意义上得拯救;主一贯的话语已经使我们熟悉这种意义。 本段的评语,可参照前面释经所提到的那些段落。 照本福音书这一部分一贯的写法,我们这里仍看不到时间地点的说明。(参路9:51开头的评语。) 为纠正不但法利赛人、也包括门徒自己的错误观念,我们的主同时向两者讲话,从不同方面宣布国度的来到。
第20节 法利赛人问:“神的国几时来到?” 耶稣回答说:“神的国来到,不是眼所能见的。” 法利赛人问:“神的国几时来到?” 他回答说:“神的国来到,不是眼所能见的。” 这个词的意思是“观察”、“窥探”或“守候”等待某人某事。 法利赛人曾一再这样“窥探”我们的主(路14:1;20:20;可3:2);人也这样“把守”城门要杀保罗(徒9:24)。 在这里,准确的意思似乎是:神的国来到,并不是凭着人“守候”它、“窥探”等着它,好像它是一件外表壮观、一下子便自我显明的事。 下文正印证这一点。
第21节 “人也不得说:‘看哪,在这里!’‘看哪,在那里!’ 因为神的国就在你们心里。” “人也不得说:‘看哪,在这里!’‘看哪,在那里!’” 也就是说,神的国并不是被封闭在某个界限分明、看得见的地理或教会范围之内。 “因为神的国就在你们心里。” 这句话可以有两种意思:一是“在你们里面”,指它是内在的、属灵的,与他们对国度那种外在化的观念相对;教父中最好的释经家多作此解,近代如路德、伊拉斯谟、加尔文、坎贝尔、奥尔斯豪森等也如此。 二是“在你们中间”或“就在你们当中”,指它已经以起初的形式设立了,只是他们没有眼睛去认出来;伯撒、格老秀斯、本格尔、迈耶、德韦特、阿尔福德、韦伯斯特与威尔金森等持此说。 那些主张后者的人,几乎都认为前一种解释站不住脚,因为神的国不可能说是在法利赛人的里面,就是主此时正在对他们说话的人里面。 但这个反对理由其实很弱。 因为若按前一种意思,这句话所表达的,不过是神的国在其一般性质上是“在人里面”的。 真正的判断应由整段话的整体范围来决定;虽然别人认为这偏向第二种解释,我们却因此更倾向第一种。 参申30:11-14;罗14:17。
第22节 他又对门徒说:“日子将到,你们巴不得看见人子的一个日子,却不得看见。” 他又对门徒说,因为门徒和法利赛人一样,都需要在这事上得着亮光:“日子将到”,不如译作“必有日子来到”;“你们巴不得看见人子的一个日子,却不得看见”,意思就是巴不得再看见他亲自与他们同在的一天,像他们现在所有的这一天一样。 参太9:15。 可以这样解释:‘我所说的国度,非但不会带来我个人常驻的同在;反而在将临的灾难和混乱之中,当你们为那初生的事业焦虑,而那事业似乎都压在你们软弱的肩头上时,你们会巴不得说:但愿我们能再有夫子与我们同在,哪怕只一天也好! 然而你们却得不着他。’ 主要借着差遣保惠师,为他们战兢的心预备别的、更合宜的供应;不过这时还不是谈那件事的时候。
第23节 “人将要对你们说:‘看哪,在这里!’‘看哪,在那里!’ 你们不要出去,也不要跟随他们!” “人将要对你们说:‘看哪,在这里!’‘看哪,在那里!’ 你们不要出去,也不要跟随他们!” 阿尔福德说,这是对一切所谓预言解释家及其追随者的警告;每逢战争爆发或革命发生,他们就呼喊“看哪,在那里”“看哪,在这里”。
第24节 “因为人子在他降临的日子,好像闪电从天这边一闪,直照到天那边。” “因为人子在他降临的日子,好像闪电从天这边一闪,直照到天那边。” 这就是说,那日子的显明会像闪电一样。 所以这里所说的国度,也有其外在、可见的一面。 施蒂尔正确地说:‘主在这里以先知式的、未加明确区分的方式,论到他的来临和显现,并在这些预备性的话里,把几个不同的时代融合成一体。’ 当犹太人整个政治与宗教制度,在耶路撒冷被毁时一并瓦解,以致无法继续存在时,这就像天上的闪电一样,向所有人显明:神的国已经停止以旧有形式存在,而进入了一个全新且完全不同的形态。 在它最终、也是最伟大的变化之前,甚至在基督亲自再来之前,也许还会再有类似的情形;不过这些话在其最高意义上,只对基督亲自降临才完全真实。
第25节 “只是他必须先受许多苦,又被这世代弃绝。” “只是他必须先受许多苦,又被这世代弃绝。” 这表明前一节更直接所指的,是一个将在基督受死之后不久发生的事件。 主这样说,是要把“门徒”的注意力,从他前面那些使他们对国度建立充满光彩想象的话上转开。
第26节 “挪亚的日子怎样,人子的日子也要怎样。” “挪亚的日子怎样,人子的日子也要怎样。”
第27节 “那时候的人又吃又喝,又娶又嫁,到挪亚进方舟的那日,洪水就来,把他们全都灭了。” “那时候的人又吃又喝,又娶又嫁,到挪亚进方舟的那日,洪水就来,把他们全都灭了。”
第28节 “又好像罗得的日子;人又吃又喝,又买又卖,又耕种又盖造。” “又好像罗得的日子;人又吃又喝,又买又卖,又耕种又盖造。”
第29节 “到罗得出所多玛的那日,就有火与硫磺从天上降下来,把他们全都灭了。” “到罗得出所多玛的那日,就有火与硫磺从天上降下来,把他们全都灭了。”
第30节 “人子显现的日子,也要这样。” “人子显现的日子,也要这样。” 当留意,这里洪水与烈火临到洪前世代和所多玛人的时候,他们所忙于的,不过是人生一切普通而无罪的事务与享乐,在前者是吃喝、嫁娶,在后者是吃喝、买卖、栽种、建造。 虽然洪前世界和那平原诸城极其邪恶,但这里被提出作为警戒的,并不是他们的邪恶,而是他们属世界的心、他们的不信和对将来的漠不关心、他们毫无预备。 读者当注意,旧约历史中这些重大事件,如今虽被不少自称尊重主权威的人否认或曲解,主在这里却把它们当作事实来提说。 那种可怜的“迁就民间信仰”的理论,仿佛主会在这样的事上附和世人的错误,如今几乎已被完全推翻了。
第31节 “当那日,人在房上,器具在屋里,不要下来拿;人在田里,也不要回家。” “当那日,人在房上,器具在屋里,不要下来拿;人在田里,也不要回家。” 这是警告人不可因舍不得现有财物而迟疑逗留;有些人为了抢救这一件那一件贵重之物,竟留在着火的房子里,直等到自己也被烧毁并埋在废墟中。 这里所设想的两种情形虽然不同,本质上却是相似的。
第32节 “你们要回想罗得的妻子。” “你们要回想罗得的妻子。” 要记得她“回头一看”和她所遭遇的结局。 她的心仍在所多玛,那一“回头看”正像是在说:‘啊,所多玛!我就再也不能进去,再也不能见你了吗?我真的必须永远向你告别吗?’
第33节 “凡想要保全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丧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 “凡想要保全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丧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 参太10:39注。
第34节 “我对你们说,当那一夜,两个人在一个床上;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 “我对你们说,当那一夜,两个人在一个床上;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
第35节 “两个女人一同推磨;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 “两个女人一同推磨”;参可9:42注;“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
第36节 “两个人在田里;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 [两个人在田里;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 反对本节真实性的证据太强,所以至少应当加上括号,视为可疑,很可能是从太24:40移来的。 一切批判版编辑都将它从正文中删去,几乎所有批判派释经家也都同意。 不过德韦特倾向于保留它。 主的意思是:到了分别的时刻,已经预备好的与没有预备好的,在日常生活最亲密的接触和交往中,仍会混杂在一起。 这是何等可畏的真理! 在耶路撒冷毁灭之前,这事已先得着实现,那时基督徒照着主的吩咐(路21:21)立刻并永远地离开他们旧日的同伴;但更要紧的是,当基督第二次降临忽然临到一个毫无警觉的世界时,这真理将以最充分的方式显明出来。
第37节 门徒说:“主啊,在哪里有这事呢?” 耶稣说:“尸首在哪里,鹰也必聚在那里。” 他们回答说:“主啊,在哪里有这事呢?” 就是说,这事要发生在哪里? 耶稣说:“尸首在哪里,鹰也必聚在那里。” 这里关于鹰所说的话,其实更适用于秃鹫;但二者既都属食肉之鸟,这里和太24:28一样,就用“鹰”这名称,并且明显暗指罗马的鹰旗,就是罗马军队的军旗,以表明这里更直接所指的审判。 这句话可以这样理解:‘正如猛禽会嗅出腐尸,哪里有一大团无可救药的道德和属灵败坏,哪里就必看见神审判的执行者降临。’ 这是一句谚语,在耶路撒冷毁灭时曾以可怖的方式应验,此后也多次应验,不过它最可怕的实现还将在世界的末日。 本段的评语,参可13:1-37末后的评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