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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师记 第 3 章 · JFB(贾米森·福塞特·布朗)

新旧约批注 ·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 原作公版

Judges 3

第1节 现在耶和华留下这些国族,为要借着他们试验以色列人,就是那些未曾知道迦南一切战争的以色列人。 这些是主所留下、为要试验以色列人的列国。这些民族被留下来,乃是出于特别的目的,这也表明以色列人所处之神权政体有直接的影响。这些民族被留下来有双重目的:首先,借着他们的侵扰,促使以色列人在道德与属灵上受管教;其次,也为使他们熟悉争战,好叫年轻一代,尤其是那些对此全然陌生的人,学会使用兵器和操练战技。正如格雷夫斯所恰当地指出的:“神的护理在这件事上,正如在其他一切超自然安排中一样,仍与自然的常道和人的道德行动保持适当的类比。留下若干迦南人余民所产生的结果,与自然进程完全相类,而这里也明确指出,这就是神为何许可此事的原因。”(《摩西五经讲义》第二卷,第131页)

第2-4节 只要以色列人的后代知道,又教导他们争战,至少让那些从前不知道这事的人知道。 这些节没有《JFB》注释。

第5节 以色列人竟住在迦南人、赫人、亚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中间。 以色列人住在迦南人中间。两类人逐渐彼此接触,形成了日常往来;又借婚姻缔结彼此联盟,直到以色列人放松了自己原则上的严肃持守,越来越趋同于他们拜偶像邻邦的风俗和敬拜。

第6节 娶他们的女儿为妻,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们的儿子,并侍奉他们的神。 这一节没有《JFB》注释。

第7节 以色列人在耶和华眼前行恶,忘记耶和华他们的神,去侍奉诸巴力和亚舍拉。 亚舍拉,[haa-'Asheerowt (H842)],即柱像、亚斯他录的像;并不像我们的译者依照七十士译本所译的那样,作“树林”。

第8节 所以耶和华的怒气向以色列人发作,就把他们交在米所波大米王古珊·利萨田手中;以色列人服事古珊·利萨田八年。把他们卖了,也就是把他们交在古珊·利萨田手中;也就是交在这位“加倍邪恶者”(Gesenius),或单称古珊(哈3:7)手中。这名字很可能是因他残暴和不敬虔的性情而加给他的。但这名字的含义并不确定,因为它很可能是外邦语而不是希伯来语,并且类似东方其他君王的称号。米所波大米王,[‘Aram-Nahraayim (H763),两河之间的亚兰],即米所波大米,位于幼发拉底河与哈博河之间。有一枚古代印章显示,后期一位亚述君王阿斯塔卡达斯也被称为“两河之王”。

在以色列初定居的时候,一位精力充沛、善于治国的君王,很容易征服西亚许多小邦;古珊·利萨田就是在一次类似创世记14:1-24所描述的军事远征中做到这一点的。但按他的处境,要把这些彼此不相协调的材料巩固成一个帝国是不可能的;因此,以色列以及或许还有一些向这位米所波大米压迫者进贡的邻近国家,在短短八年臣服之后,便摆脱了他的轭。还可补充一点,七十士译者并不认为他的统治中心在米所波大米;因为他们把 Aramnaharaim 译作 Suria potamoon,即靠近大马士革一带的叙利亚。(参本题于创24的讨论。)服事古珊·利萨田八年,就是每年缴纳规定的贡赋;征收此贡赋必然带来极大的劳苦和困乏。

第9节 以色列人呼求耶和华的时候,耶和华就为他们兴起一位拯救者救他们,就是迦勒兄弟基纳斯的儿子俄陀聂。 当以色列人呼求主的时候,在困苦中,他们诉诸恳切的祷告,并伴随着谦卑懊悔地承认自己的过错。俄陀聂,参约书亚记15:17士师记1:13注。他的军事经验使他胜任这项工作,而他众所周知的英勇事迹,也使同胞完全信赖他有能力作领袖。

第10节 耶和华的灵降在他身上,他就作了以色列的士师,出去争战;耶和华将米所波大米王古珊·利萨田交在他手中,他便胜了古珊·利萨田。 耶和华的灵临到他。对神圣推动的意识,并不限于那些受差遣宣告神旨意的人;它也激励那些在公共和官方职位上的人,使他们在危急关头被兴起,为神和祂所拣选的百姓成就勇武与爱国的事。 他作了以色列的士师,出去争战。受超自然影响的催逼,他在这国家危机中承担了艰巨的治理任务,着手推动普遍的风俗改革、废除偶像崇拜、复兴纯正信仰;然后在这些预备措施之后,聚集一支精选的勇士队伍,驱逐外来的压迫者。 主将他交出来……他的手胜过古珊。关于这场战争没有细节记载;但考虑到这样一位强盛君王的资源,这必定是一场坚决的争战。然而以色列的兵器,借着神的赐福,得了胜利,迦南重新获得自由和独立。

第11节 于是国中太平四十年。基纳斯的儿子俄陀聂死了。 俄陀聂死了。“一个好人在教会或国家中所产生的影响有多大,最能从失去他时看出来。”(霍尔博士)

第12节 以色列人又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因他们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耶和华就使摩押王伊矶伦强盛,攻击以色列。 以色列人又行主眼中看为恶的事。以色列人失去了俄陀聂在道德和政治上的影响,不久便顺从他们内在趋向偶像崇拜的偏向,其结果就是他们再次陷入国家性的患难。 主使摩押王伊矶伦强盛。这位在位君王的野心,是要收复那片原属其祖先、后来为以色列人占有的广大领土。他与邻国亚扪人和亚玛力人,就是以色列的宿敌,联合起来,先征服约旦河东各支派;随后渡过约旦河,突然侵入迦南西部,并凭借所取得的战果,在耶利哥附近地区修筑防御工事(约瑟夫记载),以巩固边界,并在那里驻兵。

第13-14节 他招聚亚扪人和亚玛力人,去攻打以色列,占据了棕树城。 这些节没有《JFB》注释。

第15节 以色列人呼求耶和华的时候,耶和华就为他们兴起一位拯救者,就是便雅悯人基拉的儿子以笏,是个左手便利的人;以色列人借着他送礼物给摩押王伊矶伦。 基拉的儿子以笏,也就是基拉的后裔;基拉是便雅悯的一个儿子(创46:21)。 左手便利,[‘iTeer (H334) yad (H3027) yªmiynow (H3225),右手受束缚或受阻],即不能自由使用右手,因此是左手便利的人。便雅悯支派中许多人都有这种特点(士20:16)。但原文在七十士译本中被译为 amfoterodexion,“两手都灵便”,这个看法也得到历代志上12:2的支持。 以色列人借着他送礼物给伊矶伦,也就是每年所纳的贡物;按东方习俗,这贡物必以隆重仪式抬送,并由特使献上(士3:18)。

第16节 以笏打了一把两刃的剑,长一肘,带在衣服里面右腿上。 带在右腿上。刀剑通常佩在左边,因此以笏的刀更有可能藏在他宽大的外袍下而不被发觉。

第17-18节 他将礼物献给摩押王伊矶伦。伊矶伦原是个极肥胖的人。 这些节没有《JFB》注释。

第19节 自己却从靠近吉甲的雕像那里回来,说:“王啊,我有一件机密事奏告你。”王说:“静默!”于是左右侍立的人都退去了。 雕像。那一带并没有采石场遗迹。希伯来文是 [hapªciyliym (H6456)],即柱像、石堆、雕刻的偶像(申7:25耶8:19耶51:52);这些摩押偶像的像,激起了以笏爱国的热心,要向造成这种公开羞辱以色列之事的人报仇。它们很可能被设立为地界标记,用来界定希伯来土地与摩押人在约旦河西所得地土的边界;因为界石通常像罗马的 Iapides 一样,被视为神圣不可侵犯。 “王啊,我有一件机密事奏告你。”王说:“静默!”也就是“肃静”、“退下”的信号,叫众人都退出去。

第20节 以笏来到王那里;王独自一人坐在楼上的凉房里。以笏说:“我奉神的命报告你一件事。”王就从座位上站起来。 凉房。希伯来文是“纳凉的房间”:这是东方贵族通常在园中所设的僻静建筑,建在外院墙边或城门上方,有私用楼梯通达,他们在白日炎热时就在其中休息。

第21-22节 以笏就伸左手,从右腿上拔出剑来,刺入王的肚腹。 这些节没有《JFB》注释。

第23节 以笏就出到游廊,将楼门尽都关锁。 以笏出去了。这一大胆举动的全部情形,伊矶伦之死没有发出尖叫或声响,门被锁上,钥匙被带走,以笏沉着、不慌不忙的举止,都显明他有坚强的把握,相信自己是在事奉神。但圣经历史只是记述他所做的,并没有加上评论;因此,不信者指控圣经因记载这类流血行为而鼓励暗杀,是毫无根据的。

第24-25节 以笏出去之后,王的仆人到了,看见楼门关锁,就说:“他必是在楼上大解。” 这些节没有《JFB》注释。

第26节 他们耽延的时候,以笏就逃跑了,经过雕像那里,逃到西伊拉。 逃到西伊拉,[ha-Sª`iyraataah (H8167),词首带定冠词,词尾带趋向词“往”]。这地方在以法莲山地;从其名称 Seir 或 Seirath,意为“多林木之地”来看,似乎位于一直延伸到犹大的山岭之间(书15:10)。

第27节 到了,就在以法莲山地吹角,以色列人随着他从山地下来,他在前头引路。 他在以法莲山地吹角,[showpaar (H7782)],即角,可能是兽角也可能是金属角,通常以前者为多;七十士译本作 esalpisen en keratinee。此举是召集那片山地的百姓起来作战;那地方紧邻便雅悯境内,很可能在摩押人的沉重压迫下受害最深。

第28节 他对他们说:“你们随我来,因为耶和华已经把你们的仇敌摩押人交在你们手中。”于是他们跟着他下去,把守约旦河的渡口,不容摩押一人过去。 耶和华已经把你们的仇敌摩押人交在你们手中。他们不只当时是仇敌,而且几乎一向都扮演以色列仇敌的角色;有时公开与他们交战,有时又辖制他们,直到最后因这些敌对行为,招致国家性的灭绝(撒下8:2)。 把守渡口,参约书亚记2:7注。这样做是为了防止任何人逃回摩押境内,并借着杀戮一万人,使本国脱离可耻的附庸状态。

第29-30节 那时击杀了摩押人约有一万,都是强壮有力的人,没有一人逃脱。 这些节没有《JFB》注释。

第31节 以笏之后,有亚拿的儿子珊迦,他用赶牛的棍子打死非利士人六百人;他也救了以色列人。在他以后有珊迦。关于这位士师所属的支派或家族,没有任何说明;从激起他出来公开事奉的是非利士人这一点看,这苦难似乎只是局部的,仅限于西部若干支派。用赶牛的棍子杀了六百人,[malmad (H4451) habaaqaar (H1241)],源自 laamad (H3925),意为“用棍打”、“击打”,也有“教导”、“训练”之意(比较何10:11);七十士译本作 en too arotropodi toon booon,即“犁头”。这种器具长八英尺,大的一端周长约六英寸。细的一端装有尖锐的刺,用来驱赶牲畜;另一端则有小铁铲,用来清除耕作时黏在犁上的泥土。

白金汉描述他从推罗到亚柯途中所见的用法如下:“牛成对套轭,犁很小,结构也很简单,因此似乎必须两人前后在同一垄沟里耕作,而他们也总是这样做。农夫一手扶着犁,其把柄像手杖的拐把;另一手拿着一根七八码长的赶牛棍,一端装着尖铁,另一端装着同样金属制成、形状像填缝凿的小板。每张犁只需一个人照料,因为那一手扶犁引导的人,同时用赶牛棍的尖端驱策牛,又用其铲形末端清除附在犁铧上的泥土。”这样的器具若由强壮的手挥动,也绝非不能造成重大杀伤。不过,由于这段记载非常简略,我们可以推测,珊迦不过是一群农夫的领袖;他们临时拿起手边能得到的农具,就成就了这里所记载的这项英勇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