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于是以色列众人都出来,会众从但直到别是巴,以及基列地,都如同一人,聚集在米斯巴耶和华面前。众会众都如同一人聚集。基比亚那可憎的惨剧引起了极大的震动,因此召开了一次全国大会;全国各地,包括约旦河东各支派在内,“众民的首领”都作为代表出席了大会(“首领”一词,希伯来文 pinowt,可参撒母耳记上14:38,在那里此词用于军事意义上的领袖)。米斯巴,这次集会的地点(因为另有别的米斯巴),是在犹大和便雅悯交界的一座城中(书15:38;18:26)。后来人们也常在那里举行集会(撒上7:11;10:17);而且那里离示罗不远,所以“到耶和华那里”这句话可以按其通常意义理解,即表示求问神谕。这一点,再加上这次大会被称为“神百姓的会”,似乎表明,在全国情绪激动之际,与会者仍深感此事关系重大,并采取了最妥当的方式,以保持合宜的举止。
第2节 以色列众支派的首领,就是众百姓的领袖,都站在神百姓的会中;拿刀的步兵共有四十万。JFB 对本节无注释。
第3节 (便雅悯人听见以色列人上到米斯巴去了。)以色列人说:“请你们告诉我们,这件恶事是怎样发生的?”便雅悯人听见了。有人认为,因为这罪行发生在便雅悯地界内,所以便雅悯被略过未召;又因为那妾的尸身被分成十二块,便有两块送给玛拿西,一块送给西玛拿西,一块送给东玛拿西。更可能的是,便雅悯像其他支派一样,正式收到了召集令,只是他们选择漠然置之,或以傲慢轻蔑的态度对待。
第4节 那被害妇人的丈夫,就是那利未人,回答说:“我和我的妾到了属便雅悯的基比亚,要在那里住宿。”那利未人回答说。那受害的丈夫简明而朴素地叙述了这场悲惨暴行;从他的叙述可见,对方使用了他无法抗拒的强暴手段。他的证词无疑又有其仆人和那位以法莲老人的证词加以印证。根本不需要强烈或渲染过度的描述来激动听众的情绪;事实本身就足以说明问题,并激起众人共同的憎恶与报复之心。
第5-7节 基比亚人夜间起来围住我所住的房子,想要杀我,又玷辱我的妾,以致她死了。JFB 对这些节无注释。
第8节 众民都起来如同一人,说:“我们连一人都不回自己帐棚、自己房屋去。”众民都如同一人起来。这样非同寻常的一致,表明尽管许多地方已经出现严重紊乱,但百姓的根本仍是健全的;他们记得自己与神所立的国民之约,如今感到必须除去这污秽的玷污,免得它继续玷辱这个民族的名声。众人决议要使基比亚的居民受当得的刑罚。但这些决议是有条件的;因为按照自然法和万国通行的公理,在诉诸敌对行动或报复之前,必须先进行查究并提出合理要求,所以使者被差派到便雅悯全境,要求他们立即交出罪犯,或将其处决。这个要求既公正又合理;便雅悯人一旦拒绝,实际上就使自己成了这场争端的一方。不可认为本支派的百姓对发生在自己境内之罪行的残暴性质毫无知觉或漠不关心;但他们的爱族之心或骄傲,因其余支派带着敌意的举动而受到冒犯。双方情绪都被激怒了;然而,便雅悯人既然摆出反抗的姿态,就确实承担了可怕的责任。
第9节 “我们向基比亚当这样行,照掣签的办法上去攻击它。”JFB 对本节无注释。
第10节 “我们要在以色列各支派中,一百人里挑十人,一千人里挑一百人,一万人里挑一千人,为民运粮,等大众到了便雅悯的基比亚,就照基比亚人在以色列中所行的丑事征罚他们。”我们要取十人。犹太人的军队似乎分成若干十人小组,他们同住一帐棚,同桌吃饭;从每十人中指派一人去为其余士兵取来或预备食物这一点来看,这种推测极有可能。甚至,如果我们要用现代东方的安排来解释犹太人的圣史,那么就必须假定,在以色列会中每十人指派一人的做法,与其说是为同伴收集食物供这次出征之用,不如说是为他们烹调、摆上,并在他们用饭时服侍他们(Harmer, 3:; 《Observations》, 64:4; 《Observations》, ix.)。
第11-13节 于是以色列众人彼此连合如同一人,聚集攻击那城。JFB 对这些节无注释。
第14节 便雅悯人从各城里出来,聚集到了基比亚,要与以色列人打仗。便雅悯人从各城聚集到基比亚。即便承认他们的勇武再大,除了盲目的激情和刚愎的顽梗之外,没有别的能驱使他们在人数如此悬殊的情况下出兵对抗自己的弟兄。
第15节 那时便雅悯人从各城中点出拿刀的,共二万六千;此外还有基比亚的居民,点出七百名精兵。JFB 对本节无注释。
第16节 在众军之中有拣选的七百人,都是左手便利的,人人能用机弦甩石打人,毫发不差。左手便利;人人都会甩石。机弦是战争中最早使用的武器之一。希伯来人的机弦大概与埃及人的相似,由皮条制成,中间较宽,一端有圈,便于手牢牢握住;另一端收作鞭梢,甩石出去时便松手放开。像便雅悯人这样熟练使用机弦的人,能够极其准确地击中目标。一副上好的机弦,其有效射程可达二百码。
第17节 以色列人除便雅悯外,点出拿刀的,共四十万人,都是战士。JFB 对本节无注释。
第18节 以色列人就起来,上到神的殿,在神面前求问说:“我们中间谁当首先上去与便雅悯人争战呢?”耶和华说:“犹大当先上去。”以色列人起来,上到神的殿。在示罗进行这次求问本是对的;但他们本该在行动一开始就这样做。实际上,他们先把一切计划都安排好了;而且显然他们从未怀疑这场战争是公义且不可避免的,所以他们所求问的唯一问题,只是各支派的先后次序,这很可能也是大会上讨论过的事。若他们更早求问神,他们的远征就会按另一种原则进行,很可能会像基甸的军队那样减少作战人数。如今,大批自愿者却形成了一支过于庞大而笨重的部队,不适合对抗一支人数虽少却紧凑、组织良好的军队,无法进行激烈而联合一致的行动。结果恐慌发生了,联军各支派在接连两次交锋中都遭受重大损失。这一再的失败,尽管他们攻击便雅悯原是蒙神许可的,仍使他们满心羞愧忧伤。在反省之下,他们意识到自己的罪,不仅在于没有禁止全国的偶像崇拜,也在于过分骄傲地倚靠人数优势,并且在这次出征上仓促鲁莽。于是他们借着祷告和禁食自卑,又按指定的方法为自己的罪赎罪,就得着保证,不但蒙悦纳,也必得胜利。此时非尼哈在场并供职,这有助于我们确定到此为止的年代次序,即这件事的日期必定是在约书亚死后不久。
第19-28节 以色列人早晨起来,对着基比亚安营。JFB 对这些节无注释。
第29节 以色列人在基比亚的四围设下伏兵。以色列人在基比亚周围设伏。他们定下计策,要用诡计攻取这城,和攻取艾城时所用的方法相似。
第30-32节 第三日,以色列人上去攻击便雅悯人,仍在基比亚前摆阵,像前两次一样。JFB 对这些节无注释。
第33节 以色列众人都起来,离开本处,在巴力他玛摆阵;以色列的伏兵也从埋伏之处冲上前去,从基比亚的草场出来。巴力他玛,就是敬拜巴力的一片棕树丛。联军主力就在那儿列阵。基比亚的草场出来,希伯来文作“基比亚的洞穴”;即一座山冈,伏兵藏在其中。
第34节 有以色列人中的一万精兵来到基比亚前,战事甚是激烈;便雅悯人却不知道灾祸临近了他们。一万精兵。这是第三支队伍,与伏兵和在巴力他玛作战的军队都不同。士师记20:35中的总述之后,接着便是这场战斗的详细记叙,一直延续到本章末尾。
第35-44节 耶和华使便雅悯人败在以色列人面前。那日以色列人杀死便雅悯人二万五千一百,都是拿刀的。JFB 对这些节无注释。
第45节 其余的人转身向旷野逃跑,往临门磐去;以色列人在道路上杀了他们五千人,又紧追到基顿,杀了他们二千人。临门磐。许多逃亡者在这座多岩石的山洞中找到避难之所;这山位于伯特利东北。这样的地方直到今天仍是在危险时期人们所寻求的安全避难处;而且在未知道火药爆破岩石的方法之前,少数人躲在这样的洞穴里,足可支撑数月之久的围困。
第46节 那日便雅悯死了的,共有二万五千人,都是拿刀的勇士。便雅悯那日所倒下的人。把这里与士师记20:35比较,就会看出,这里所记的是整数,而且仅限于第三日的伤亡。因此我们必须得出结论:前两次交锋中已有一千人阵亡,才能凑成士师记10:15所给出的总数。
第47节 只剩下六百人,转身向旷野逃跑,到了临门磐,就在那里住了四个月。JFB 对本节无注释。
第48节 以色列人又转到便雅悯人那里,将各城的人和牲畜,并一切所遇见的,都用刀杀尽,又放火烧了一切所遇见的城邑。以色列人又转向便雅悯人。这种可怖的报复,从基比亚一直延伸到便雅悯全境,是在极度激愤的情绪推动下实施的。但毫无疑问,以色列人不过是执行神公义报应的工具;而这场可怕危机的记忆,几乎导致整个支派被灭绝,反而有助于全国未来的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