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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书亚记 第 18 章 · JFB(贾米森·福塞特·布朗)

新旧约批注 ·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 原作公版

Joshua 18

第1节 以色列全会众都聚集在示罗,把会幕设立在那里。那地已经被他们制伏了。以色列全会众都聚集在示罗。由于犹大、以法莲、玛拿西这三个支派已经各自分得地业,以色列人的主体营队便缩减了;并且那地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被制伏,因此营地就迁到示罗,古时称他纳示罗(书16:6;据Kurtz,第2卷,第70页),今名Seilun。“示罗”有“安息”之意,这名称是因约柜如今被安放在一个固定地点而起的。它位于耶路撒冷以北二十或二十五英里,伯特利以北十二英里,示剑以南十英里,坐落在一个崎岖而幽美的山谷中。这片位于全国中心的幽静之地,按便利的原则,本可被推荐为分配地业之处:在那里,向北、向南、向东、向西,把地分给各支派都最为方便。但“会幕也设立在那里”,所以它迁移到此,必是出于神的指示或经神许可(申12:11)。会幕在示罗停留了三百多年(撒上4:1-11)。

第2节 以色列人中其余的七个支派,还没有得着他们的地业。其余……七个支派,还没有得着他们的地业。选择示罗作为敬拜的中心,并因此把营地迁到那里,就必然打断了先前为犹大和约瑟两家确定地界后所开始的拈阄分地。后来迟迟没有恢复,原因很多。百姓既已迁到这样美好肥沃的地区,心里很满足,又偏爱游牧生活,贪图安逸,不愿再继续争战,因此对于得着固定的产业显得漠不关心。但约书亚深知主交托给他的责任,不容事情继续如此;所以,既然这地已被大体征服,他就决定立刻继续拈阄分地,深信各支派一旦得着自己的产业,就会产生新的动力,促使他们奋力去确保完全占有那地。

第3节 约书亚对以色列人说:耶和华你们列祖的神所赐给你们的地,你们耽延不去得,要到几时呢?你们耽延不去得那地,要到几时呢?这责备使人看出,那七个支派的迟延已经到了有罪的地步。

第4节 你们每支派当选出三个人来,我要打发他们去;他们就要起来走遍那地,按着各支派应得的产业把地画明,就回到我这里来。你们每支派当选出三个人来。拈阄虽然决定各支派应安置在哪一部分土地,却不能决定各支派实际所需土地的大小;而约瑟子孙因自称所得地太小而表示不满,这使人有理由担心,若不采取预防措施,别处也会发出怨言。因此,就委派二十一个人,就是那七个尚未得着产业的支派中每支派拣选三人,对那地进行准确测量。他们“走遍那地,按着城邑分作七分,写在册子上”(书18:9);也就是按土地的价值和其中城邑的价值,把那地划分为七个相等的部分。这绝非轻省之工。它需要学识和智慧;他们自己或他们的老师,很可能都从埃及把这些知识带了出来。因此,约瑟夫说(《古史》,第5卷,第1章,第21节),这次勘察是由精通几何的人完成的。事实上,这里对各支派疆界及其位置所作详尽记述,也足以证明这绝不是出于平庸或无能之手。

第5-9节 他们要将地分作七分:犹大仍在南方,住在他的境内;约瑟家仍在北方,住在他们的境内。这几节经文,JFB没有注释。

第10节 约书亚就在示罗耶和华面前,为他们拈阄。约书亚在那里,按着以色列人的支派,把地分给他们。约书亚就在示罗耶和华面前为他们拈阄,就是在会幕前,在那里神的同在显明出来,因此这拈阄也就带有神认可的意味。

第11节 便雅悯支派,按着宗族拈阄所得之地,是在犹大人和约瑟子孙中间。……便雅悯拈阄所得之地。有人认为,当时有两个罐或器皿用来抽签,一个盛着各支派的名字,另一个盛着那七块地的名字,两边同时抽出。便雅悯所得之地……是在犹大人和约瑟子孙中间。它位于以法莲南边、犹大东北边之间(参书15:5-9)。它的北界从东边的约旦河起,沿耶利哥北面延伸,直到伯亚文的旷野。从那里起,它的西界通到下伯和仑;然后再向西(不是如我们译本所说“到海”),转而向南,下到基列耶琳的树林地带,在那里与犹大地北界形成一个角。它的南界是从耶利哥画到耶路撒冷,把它与犹大分开的主要地标有尼弗多亚、隐罗结、隐示麦(今名Bir el-Haoud)和波罕之石(见书15:6注)。它的东界是约旦河。这是众支派中最小的一块地业;约瑟夫说,这是因为那地土壤格外肥美(《古史》,第5卷,第1章,第22节)。这样,摩西关于便雅悯所得产业的预言就奇妙地应验了(见申33:12注)。

第12-20节 他们的北界是从约旦河起,往上贴近耶利哥的北边,又往西上山地,直到伯亚文旷野为止。这几节经文,JFB没有注释。

第21节 便雅悯支派按着宗族所得的城邑,就是耶利哥、伯曷拉、基悉谷。便雅悯支派的城邑……有耶利哥(见书11:1注)……伯曷拉(见书15:6注)……基悉谷,[七十士译本作Amekasis],位于这地业的东部边界一带。这名字出自一个意为“切断”的词根;因此,Grove先生颇具启发性地说:“这地方会不会与邻近吉甲那里所行的大规模割礼有某种联系呢?”

第22节 又有伯亚拉巴、洗玛脸、伯特利。伯亚拉巴,(见书15:61注。)洗玛脸,[七十士译本作Sara],今名es-Sumrah,在约旦河谷,位于伯亚拉巴与伯特利之间。伯特利,(见书16:1注;参创28:19。)

第23节 又有亚文、巴拉、俄弗拉。亚文,[七十士译本作Aiein],大概是艾城的讹写。巴拉,[七十士译本作Fara]。耶柔米在《地名志》中说,它离伯特利五英里。俄弗拉,[七十士译本作Efratha](参撒上13:17),优西比乌和耶柔米在《地名志》中都说,它在伯特利东五罗马英里处;Robinson在《圣经研究》第2卷125页推测,它就是et-Taiyibeh。

第24节 又有基法阿摩尼、俄弗尼、迦巴,共十二座城,还有属城的村庄。基法阿摩尼,意即“亚扪人的村庄”[七十士译本作Karafa, Kefima, Moni],地点未明。俄弗尼,[wªhaa-`Aapªniy (H6078)],即“俄弗尼人之地”;七十士译本略去。迦巴,[七十士译本作Gabaa],与迦巴(Geba)相同。共十二座城,还有属城的村庄。这一组城邑位于便雅悯所得地的北部和东北部。

第25节 又有基遍、拉玛、比录。基遍,意即“在山上”[七十士译本作Gabaoon],是希未人的城之一(见书9:17注)。拉玛,[wªhaa-Raamaah (H7414),意为“高处”;七十士译本作Rama]。它的位置可由这里被列在基遍和比录之间看出,在赛10:28-32中则更清楚。比录,[七十士译本作Beeerootha],(见书9:17注。)

第26节 又有米斯巴、基非拉、摩撒。米斯巴,[wªha-Mitspeh (H4708),意为“守望楼、柱子或高地”;七十士译本作Masseema],是民众聚会之地(士20:1;20:3;撒上7:5-16;参王上15:22代下16:6)。基非拉,[wªha-Kªpiyraah (H3716),意为“村庄”;七十士译本作Kefira],现一般认作Kefir,在雅罗东两英里处(见书9:17注)。摩撒,[wªha-Motsaah (H4681)],意即“泉源”(Stanley,《西奈与巴勒斯坦》附录,第53节;七十士译本作Amookee);一般认为它位于今Kulonieh(Colonia)村的所在地,在耶路撒冷以西四英里的雅法路上(Schwarz;Robinson,《圣经研究》第3卷,见附录;《阿拉伯地名表》第一部分,8:4)。

第27节 又有利坚、伊珥毗勒、他拉拉。利坚,也许就是靠近Kulonieh(摩撒)的Ain Karim。伊珥毗勒,意即“神所医治的”(Gesenius);其位置尚未发现。他拉拉,[七十士译本作Thareeela],至今尚未确定。

第28节 又有洗拉、以利弗、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基比亚、基列,共十四座城,还有属城的村庄。这是便雅悯人按着宗族所得的地业。洗拉,[七十士译本略去],(参撒下21:14。)至今未发现其遗迹。以利弗,[haa-'Elep (H507)],意为“公牛”或“母牛”,表明这地方带有牧养性质。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wªha-Yªbuwciy (H2983),即“耶布斯人”;七十士译本作Iebous],(见书15:8注。)关于耶路撒冷一名的含义,Reland(《巴勒斯坦》,832页)、Hengstenberg(诗3:1-8注,第331页)和Ewald(《希伯来文法》)都认为是“和平的产业”;但Hofmann则认为是“和平的根基”(参创31:51;见撒下5:9注)。

另有人根据路19:42提出另一种词源解释。基比亚,[七十士译本作Gabaooth]。这三座城,基遍、基比亚、迦巴,都列为属便雅悯。后两者在撒上13:2-3中显然有分别。便雅悯的基比亚(Tuleil el-Tul,豆丘)至少在耶路撒冷以北五英里,紧邻基遍和拉玛,因此按理说,在这里的记述中它似乎应当与那两城列在一起。但它在此处是构词连属状态;因此,有人建议应把它与下一个词连在一起,作“基比亚-基列”,即“基列的山”,也就是基列耶琳。这一推测虽会减少城邑数目,但也并非致命反对。七十士译本清楚表明,此处经文曾被改动过。共十四座城,还有属城的村庄。这第二组城邑位于便雅悯所得地的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