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节 于是这三个人不再回答约伯,因为他自以为义。这里是散文(诗体从“我年轻”,约伯记32:6开始)。
第1节 因为……又因为他们不能向他证明他是不义的。
第2节 以利户,意思是“神是耶和华”。按着他的名字和身分,作为神与约伯之间的使者,他预表耶稣基督(约伯记33:23-26)。巴拉迦,意思是“神赐福”。这两个名字都表明这家人的敬虔,以及他们与拜偶像之人的分别。布斯人,布斯是拿鹤的儿子、亚伯拉罕弟兄的后裔。因此,阿拉伯旷野有一地区以此命名(耶利米书25:23)。兰,即亚兰,是布斯的侄子。约伯大概比以利户年长一代。然而,名字相同并不必然证明人物相同。以利户的家谱交代得这样详细,与其余诸人形成对比,Lightfoot 因此推断以利户是本书作者。但之所以如此详细,可能是因为以利户不像那三位称为约伯“朋友”的人那样为人熟知;并且诗人特别标明这位主要要解决本书难题的人,也是合宜的。不是为神,意思是:他急于为自己辩白,过于为神辩白。在约伯记4:17,约伯否认人能比神更义(Umbreit)。可译作“在神面前”[mee-'Elohiym (H430)]:字面意思是,从神的观点来看(参约伯记4:17注)。
第3节 虽然他们在辩论中被压服,仍旧坚持自己的看法。
第4节 说话,希伯来文作“用言语”,更可能是指他自己早已预备好的回应之“言语”,只是因尊重那些发言朋友的年长而暂且按下不表,即“他带着话等候约伯”。
第6节 惧怕,希伯来文词根的意思是“爬行”[zaachal (H2119)](申命记32:24)。
第7节 我说,年老的当先说话;寿高的当以智慧教训人。日子,意思是年老的人(约伯记15:10)。
第8节 但在人里面有灵;全能者的气使人有聪明。以利户声称自己有默示,是奉神差遣来见约伯的使者(约伯记33:6;33:23);而在约伯记42:1-17,这一声称并未被否定。可译作:“但在人里面的灵(就是神所赐的),以及那气息……才是赐人聪明的”:使人明白的,不只是“年岁”(箴言2:6;约翰福音8:57;20:22)。
第9节 尊贵的不都有智慧;寿高的不都能明白公平。尊贵的,不如译作“年老的”(约伯记32:6);希伯来文在创世记25:13也有类似用法,“大的、小的”,意即年长的、年幼的。公平,就是正当的事。
第10节 因此我说,你们要听我言;我也要陈说我的意见。不如译作“因此我说”。意见,不如译作“知识”[dee`iy (H1843)]。
第11节 你们查究所要说的话;那时我等候你们的话,侧耳听你们的辩论。因此,以利户从一开始就在场。辩论,字面是“理解”,即言语所要表达的意思。那时,意即我一直等候,直到你们找出合宜回答约伯的话。
第12节 我留心听你们,谁知你们中间无一人折服约伯,驳倒他的话:本节 JFB 无注释。
第13节 免得你们说:我们寻得智慧;神能胜他,人却不能。这是如此安排的,“免得你们”因用自己的“智慧”胜过他而自夸(耶利米书9:23;这是约伯记的重要目的);也使你们看见“惟有神能胜他”,即驳倒他,“不是人”所能做到的。因此,以利户反驳约伯,不是根据智者的格言,像朋友们那样,而是根据他从神而来的特别托付(约伯记32:8;33:4;33:6)。
第14节 约伯没有向我争辩;我也不用你们的话回答他。我全然没有偏见,因为他所针对的并不是我。“你们的话”受了恼怒情绪的影响,所以我不会“用你们的话回答他”。
第15节 他们惊奇不再回答,一句话也留不住了。这里以利户把话题从朋友们转向约伯,所以人称从第二人称转为第三人称;这种转换在责备的话中很常见(约伯记18:3-4)。一句话也留不住了,即“言语从他们那里被夺去了”(参边注)。
第16节 我岂因他们不说话,站住不再回答,仍旧等候呢?本节 JFB 无注释。
第17节 我也要回答我的一分话,陈说我的意见。我的一分话,即“就我而言”。Maurer 将约伯记32:16-17译作:“难道我因为他们不说话就仍旧等候吗?”等等。当然不是。“我也要回答”等等。Umbreit 译作:“我等候了,但他们不说话;现在我也要回答”等等。英译本中的“I said(我说)”在希伯来文中并没有。意见,即知识。
第18节 因为我的言语满怀;我里面的灵激动我。“我满有话要说”,而朋友们已经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那灵,参约伯记32:8;33:4;耶利米书20:9,“他的道在我心里,像烧着的火闭塞在我骨中,我就含忍不住,不能自禁”;使徒行传18:5,“保罗为道迫切”。
第19节 我的胸怀如盛酒之囊没有出气之缝,又如新皮袋快要破裂。胸怀,原文作腹、怀中;东方人说话,似乎比我们更是从胸腹发声,他们说话带有喉音。“像(正在发酵的)新酒没有出气之处”,不能泄出,字面意思是“未曾打开”。新酒装在新的山羊皮袋里。这很贴切地适用于年轻的以利户,与年老的朋友们形成对比(马太福音9:17,“也没有人把新酒装在旧皮袋里;若是这样,皮袋就裂开……惟独把新酒装在新皮袋里”)。
第20节 我要说话,使我舒畅;我要开口回答。舒畅,字面是“使我得着空气或舒解”(撒母耳记上16:23)。
第21节 我必不看人的情面,也不奉承人。即“但愿我永不看人的情面”等。以利户这里呼应约伯的话(约伯记13:8;13:10),约伯曾抱怨朋友们偏袒神,“看他的情面”。以利户说他不会这样做,而要在神与约伯之间秉公行事。“我也不奉承人”等(箴言24:23,“审判时看人的情面是不好的。”)
第22节 我不晓得奉承;若奉承,造我的主必快快除灭我。我不晓得奉承;若奉承,造我的主必快快除灭我。除灭我,即作为惩罚把我除去(诗篇102:24)。
评语:(1)冷静旁听两方争论的第三者,往往能看出双方许多在激辩中自己看不见的缺失;同时,双方也各有其可取之处。约伯当然不是那三位朋友所认定的恶人;因此他们是该受责备的,因为他们在没有证明约伯有罪之前,就定了他的罪(约伯记32:2-3)。另一方面,约伯显然也有错,因为他急于证明自己的品格,甚至不惜把严酷和不公归于神。(2)调停的朋友若能耐心等待合宜的时机(约伯记32:4),又不在地位和年岁当受尊先的人前冒然插身,这会使他的劝言更有分量。然而,年纪并不总是“教训智慧”(约伯记32:7;32:9);年轻人若站在神的话一边,心中又有神的灵(约伯记32:8),便可以毫不狂妄,反倒非常合时宜地,向长辈指出更好的道路。
(3)约伯记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教导那些自以为有智慧的人,不要因自己所幻想的智慧而夸口(约伯记32:13),却要承认,神治理世界中有些奥秘,是人有限的理性无法解释的。因此,神不让约伯单靠人的推理被驳倒;而是借着一位蒙神差遣的使者(约伯记32:3;33:4;33:23-26)部分地、更主要是借着神自己直接的介入,使他在创造主面前回到受苦受造之物应有的真正地位,就是在尘土中舍己、自卑、顺服。(4)我们越是体会神持续同在,敬畏他的忿怒(约伯记32:22),并在他的灵感动下说话,就越能丢弃“怕人”,因为“惧怕人的,陷入网罗”(箴言29:25);并且无论在何种处境下,都能忠心行事,“不看人的情面,也不给人谄媚的称呼”(约伯记3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