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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伯记 第 23 章 · JFB(贾米森·福塞特·布朗)

新旧约批注 ·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 原作公版

Job 23

第1节 约伯回答说:本节,JFB无注释。

第2节 我今日的哀告还算为悖逆;我的责罚比我的唉哼还重。今日:这也许表明这场辩论延续了不止一天(见“导论”)。苦:参[约伯记7:11;10:1]。我的责罚:神加在我身上的手(旁注;参[约伯记19:21诗篇32:4])。比……还重:重到我不能借着唉哼充分舒解。

第3节 惟愿我知道在哪里可以寻见他,能到他的座前!这与[约伯记13:3]中的愿望相同(对照[希伯来书10:19-22]:“弟兄们,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是借着他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从幔子经过,这幔子就是他的身体;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并我们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身体用清水洗净了,就当存着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神面前”)。座:希伯来文的意思是设立妥当的宝座(tªkuwnaatow,出于kuwn,“设立、安置”),参[诗篇9:7]。

第4节 我就在他面前陈明我的案件,满口辩白。陈明:有条理地陈述(参[约伯记13:3;13:18;以赛亚书43:26])。满口:我要提出大量论据。

第5节 我必知道他回答我的言语,明白他向我所说的话。他:这里是强调。人怎样说我并不重要,只要我知道神怎样判断我就够了。

第6节 他岂用大能与我争辩吗?不;他必理会我。约伯在说出这个愿望时,一个反对意见自己浮现出来了([约伯记23:5])。难道我是在盼望他用全能与我争辩吗?绝非如此(参[约伯记9:19;9:34;13:21;30:18])。理会我:使我得力,好与他辩明;正如雅各的情形,他瘸了腿,因此不能再凭自己的力量摔跤,便全身倚靠耶和华的使者;神把力量放在他里面,他就得胜了(参[何西阿书12:3-4])。温布赖特和毛勒按[约伯记4:20]的意思译作:“只愿他留心听我”即“转心注意我”(leeb yaasiym biy,其中“心”是补出的);也就是像普通审判官那样耐心听我,不动用他的全能,只凭他神圣的知识知道我的无辜。我仍偏向英文译法:第一,因为希伯来文[bª-]是“在……里面”,不是“向”;第二,因为“力量”或“能力”比“注意”或“心”更自然地可由前一句补出。

第7节 在他那里,正直人可以与他辩论;这样,我必永远脱离那审判我的。那里:不如译作“那时”;如果神肯“理会”我([约伯记23:6])。正直人:即我辩论的结果将是他承认我是义的。约伯所说的“正直人”是指他自己,就是那时被神承认为义的人。脱离:脱离我的审判者对我有罪的怀疑。

第8节 只是,我往前行,他不在那里;往后退,也不能见他:但我的愿望是徒然的。因为“看哪”等等。往前……往后:不如译作“向东方、向西方”。希伯来地理观是面向东方,也就是日出之地,而不是像我们那样面向北方。所以“前面”就是东方;“后面”就是西方(印度人也是这样)。“Para”意即前面,即东方;“Apara”意即后面,即西方;“Daschina”是右边,即南方;“Bama”是左边,即北方。对日出的类似指向也见于“亚洲”一名,意为日出;“欧洲”意为日落;正如罗林森所指出的,这些都是纯粹的巴比伦名称。

第9节 他在左边行事,我却不能看见;在右边隐藏,我也不能见他:不如译作“向北方”。行事:神荣耀的作为,对北半球的人来说,在天空北方区域尤其可见。这里的对比是:神正在行事,却不能被看见;如同[约伯记9:11]中“他从我旁边经过,我却不看见他”。与第二分句的平行使温布赖特译作“隐藏自己”;但那样就失去了与“看见”的对比,而且希伯来文`aasaah`更应像英文译本那样译为“行事”;直译是“在他行事之中”。右边:即“在南方”。隐藏:这很适合用来形容那尚未探索的南方,当时因炎热而被视为不可居住之地(见[约伯记34:29])。

第10节 然而他知道我所行的路;他试炼我之后,我必如精金。然:这是对他希望自己的案件能呈在神面前这一愿望的修正。那位全知者已经知道我里面所有的道路(即我内在的原则;他的外在行为或行事之路则见于[约伯记23:11]。参[约伯记4:21]中“在我里面”);虽然因某种不可测的缘故,他至今仍向我隐藏([约伯记23:8-9])。他只要试验我的案件,我就必……

第11节 我脚追随他的步履;我谨守他的道,并不偏离。追随:紧紧跟着他的脚踪。律法在旧约诗歌中被看作一条道路,神在我们前面作引导者,我们必须踏着他的脚踪行(参[诗篇17:5])。偏离:参[诗篇125:5]。

第12节 我未曾背弃他嘴唇的命令;我看重他口中的言语,过于我需用的饮食。看重:不如译作“珍藏起来”,像得着宝藏一样收藏(参[马太福音13:44诗篇119:11];tsaapantiy);这里暗指以利法的话([约伯记22:22]),意思是:你无须这样告诉我;我早已如此行了(参[耶利米书15:16])。需用的:即“所派定的分”(食物的分量;如[箴言30:8])。温布赖特和毛勒译作“过于我的律例(chuqiy)”,即“我自己的意愿”,与“他口中的言语”相对(参[约翰福音6:38])。人要看重神的律法过于自己意志的律法,是何等困难!大概在“一切为我所派定的”这个总括性的说法之下(同一个希伯来词也见于[约伯记23:14]),凡助长肉体欲望和属肉体意志的东西都包括在内。

第13节 只是他心志已定,谁能使他转意呢?他心里所愿的,就行出来。心志已定:尽管我无辜,他要证明我有罪的旨意却没有改变。谁能使他转意呢?参[约伯记9:12]。心:即他的旨意(参[诗篇115:3])。这是神的主权。他有一个伟大的旨意;没有一件事是偶然的;每件事都按着他的旨意各有其位。

第14节 他向我所定的,就必做成;这类的事他那里还有许多。许多这类的事:他那里还为我存留着更多这样的患难,只是隐藏在他胸怀里(参[约伯记10:13])。

第15节 所以我在他面前惊惶;我思念这事,便惧怕他。神的定旨无法抗拒,又使我们不知道下一步会临到什么,因此足以使人的心充满圣洁的敬畏(Barnes)。

第16节 神使我心里发软;全能者使我惊惶。发软:即发昏。我的勇气已经消融。这里约伯的话再次与耶稣基督的话相似(参[诗篇22:14]:“我的心在我里面如蜡熔化”)。

第17节 我的恐惧,不是因为黑暗,也不是因为幽暗蒙蔽我的脸。因为我没有在黑暗来到以前被除去,不致见将来的祸患(直译是“从黑暗的面前被取去”;参[以赛亚书57:1])。这里暗指以利法的话([约伯记22:11]),“黑暗”即灾难。“被除去”:不如按阿拉伯语义译作“被带到寂静之地”(nitsmatiy);我的悲哀怨诉在死亡中止息了(温布赖特)。“黑暗”在第二分句中与第一分句不是同一个希伯来词,指云雾、幽暗。他不是“从我面前遮去这云雾(灾祸)”,反而是用它把我“遮盖”了([约伯记22:11])。

评语:(1)与约伯所“呻吟”的试炼相比([约伯记23:1]),我们的试炼大多是何等轻省;而另一方面,我们属灵的权利和安慰又比他丰满、清楚得多!他所叹息渴求的,我们如今已经拥有,就是坦然无惧地来到神宝座前的权利([约伯记23:3-5])。并且,我们无须像约伯不智地所愿那样亲自为自己申诉。我们在父那里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位“已经升入高天尊荣的大祭司,神的儿子耶稣”([希伯来书4:14])。凡信靠他、借着他来到父面前的人,他都为他们承办案件,并以全然得胜的效力为他们代求。(2)当神与我们相争,以致我们心灵发昏时,他仍施恩保守我们不至沉沦,把他的力量放在我们里面([约伯记23:6])。

在这种情形中,我们最大的智慧就是像那位摔跤的先祖雅各那样,全身重量都挂在主身上;这样,他的能力就在我们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我们所能“满口辩白”的最佳“论据”就是神话语中的应许([约伯记23:4]);他喜悦我们“提醒”他这些应许,仿佛他需要别人提醒一样([以赛亚书43:26])。(3)每个信徒的经历中都有这样的时刻:神似乎把自己隐藏起来,以致他的儿女好像在黑暗中摸索寻求他,却不能得着他安慰同在的感觉。那时,信徒必须凭信心和忍耐等候,记得神“知道他的道路”;并且当神充分试炼他、在苦难的烈火中除去他的渣滓之后,他必“如精金”显出([约伯记23:10])。(4)神的话是每一个真圣徒的属灵食物([约伯记23:12])。

基督的门徒像他们的主一样,深知“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马太福音4:4])。神既是主权的主,凡他所定的都必成就,无人能使他转意([约伯记23:13-14]),信徒就把万事交托在他旨意的美意中,并在确据中等候盼望:神向他的应许是信实的;虽然“一宿虽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欢呼”([诗篇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