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提幔人以利法回答说:以利法说明,人的良善并不能加增神的福乐,人的邪恶也不能减损神的福乐;因此,神把兴盛赐给一些人、把灾祸降给另一些人,不可能是为着祂自己的益处。祂所降的福与祸,其原因必定在于人自己(诗16:2;路17:10;徒17:25;代上29:14)。所以,约伯的灾祸必定是出于罪愆。以利法并不面对事实,反而试图证明事情不可能如约伯所说的那样。
第2节 人岂能使神有益呢?智慧人但能有益于自己。 智慧人但能有益于自己:不如译作,是的,那真正有智慧的人(敬虔的人)只能使自己得益。“明白人”或“智慧人”有时就是指敬虔的人(但12:3,10;诗14:2)。(Michaelis)
第3节 你为人公义,岂叫全能者喜悦呢?你行为完全,岂能使他得利呢? 喜悦:指福乐有所增加。神确实喜悦人的公义(诗45:7),但祂的福乐并不依赖于人的品格。
第4节 岂是因你敬畏他就责备你、审判你吗? 这是说,加在你身上的刑罚,岂是因为神怕你,要藉此解除你的威胁吗?正如约伯曾暗示的那样(参7:12,20;10:17)。审判你吗?约伯曾盼望如此(伯13:3,21-22);他更当像诗143:2那样说话。
第5节 你的罪恶岂不是大吗?你的罪孽也没有穷尽。 从前以利法只是暗示,如今他因着约伯的苦难,便公然断言约伯有罪。
第6节 因你无故强取弟兄的物为当头,剥去贫寒人的衣服。 以利法严厉推论约伯所犯的这些罪,正是他认为富人最可能犯的。摩西律法后来把约伯时代敬虔人早已有的观念写明出来,就是不可在抵押品上压迫债户(出22:26;申24:10)。这里情形还不完全相同:约伯被控告为索取本无权索取的抵押;下句则说,那抵押品就是外衣,穷人白日用以遮身,夜间用以当被,却被从一个没有“换洗衣服”(在东方这本是财富的一部分)、衣不蔽体的人身上拿去。“赤身”就是衣着褴褛(太25:36;雅2:15);像约伯这样的富人犯这罪,就更加可憎。
第7节 困乏的人,你没有给他水喝;饥饿的人,你没有给他食物。 在东方,接待疲乏的旅人被视为首要本分(赛21:14)。
第8节 有能力的人就得地土;尊贵的人也住在其中。 有能力的人:希伯来文是“有膀臂的人”(诗10:15),这里就是指约伯。尊贵的人:希伯来文作“面上蒙悦纳的人”(参赛3:3边注;王下5:1边注),即有权势的人。以利法重申他的控告(参15:28;琐法也这样说,20:19),说约伯是靠强暴从穷人手里夺取房屋田地,如今又不肯周济他们(22:7,9)。(Michaelis)
第9节 你打发寡妇空手回去,折断孤儿的膀臂。 空手:就是没有供应她们所缺乏的(创31:42)。摩西律法特别保护寡妇和孤儿(出22:22);先知们也常控诉尊贵人违犯这条律法(赛1:17)。膀臂:指人所倚靠的扶持与帮助(何7:15,“我曾坚固他们的膀臂”)。你夺去了他们唯一的依靠。约伯在29:11-16回应了这一点。
第10节 因此,有网罗环绕你,有恐惧忽然使你惊惶。 网罗:暗合约伯自己的话(19:6;参18:10;箴22:5,“乖僻人的路上有荆棘和网罗”)。
第11节 或有黑暗蒙蔽你,使你不能看见,并有洪水淹没你。 使你不能看见:即黑暗大到你看不见。洪水:原文作大水、泛滥。洪水作危险的意象,在本书中不如旧约其他地方常见(伯11:16;27:20)。这里指压倒性的灾祸(诗18:16;32:6)。
第12节 神岂不是在高天吗?你看星宿何其高呢! 以利法这样说,是为证明神虽居高处,仍能察看万事;他无端推断约伯否认这一点,因为约伯否认恶人今生必受刑罚。高:希伯来文是“头”,即高处(伯11:8)。
第13节 你说:神知道什么?他岂能看透幽暗施行审判呢? 不如译作:然而你说,神并不顾念“知道”人间的事(诗73:11:“神怎能晓得?至高者岂有知识呢?”)。看透幽暗施行审判呢:祂的审判岂能穿透密云,达到地上吗?
第14节 密云将他遮盖,使他不能看见;他周游穹苍。 遮盖:即帕子、幔子。只是在天的圆周中行走,并不参与地上的事。以利法指控约伯持这种伊壁鸠鲁式的见解(哀3:44;赛29:15;40:27;耶23:24;结8:12;诗139:12:“黑暗也不能遮蔽你”)。
第15节 你要依从上古的道吗?这道是恶人所行的。 上古的道:不如说,你要持守、跟从吗?即愿意追随吗(希伯来文可参撒下22:22)。若是如此,就当谨慎,免得与他们同受结局。上古的道:就是洪水以前世界败坏的道路(创6:5:“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
第16节 他们未到死期,忽然除灭;根基毁坏,好像被江河冲去。 除灭:不如译作“被捆住”,如16:8,用于指被死亡拘禁。未到死期:即过早地、突然地(伯15:32;传7:17);根基毁坏,好像被江河冲去:直译是“他们的根基被倾倒,成为河流、洪水”。坚实的大地从他们脚下变为洪流(创7:11,“大渊的泉源都裂开了”)。
第17节 他们向神说:离开我们吧!又说:全能者能把我们怎么样呢? 以利法故意引用约伯自己的话(21:14-15),要表明那些把神推开的人,并不像约伯所说的那样亨通。能把我们怎么样呢:他们以为自己凡事都能自办。
第18节 哪知神以美物充满他们的房屋;但恶人的计谋离我好远。 “哪知”你自己曾说(21:16,见注),是“神以美物充满他们的房屋”;“他们的福分不在自己手中”,乃是出于神。但恶人的计谋离我好远:不如作“愿恶人的计谋离我远”。以利法继续讥讽地引用约伯的话(21:16):你说了这等不敬虔的话以后,又假冒为善地加上一句“愿恶人的计谋离我远”。这种厌弃恶人的话,不适合你这恶人自己来说,倒适合我来说。
第19节 义人看见他们的结局就欢喜;无辜的人嗤笑他们。 这是敬虔人见到那些步洪水前罪人后尘之人的败亡而欢喜。他们正否认神能降福降祸时,却被神剪除。以利法借此为自己和朋友对待约伯的态度辩护:这不是讥笑受苦的人,而是因神道路得显明而欢喜(诗107:42;启15:3;16:7;19:1-2:“救恩、荣耀、权能都属乎主我们的神;他的判断是真实公义的。”)
第20节 说:那起来攻击我们的果然被剪除,其余的都被火烧灭。 若保留“产业”之意,可译作七十士译本那样:“他们的财物岂不是被夺去了吗?……”但希伯来文更可能是:“诚然,我们的敌对者被剪除了。”(Gesenius)Cocceius支持英文译本。敬虔与不敬虔后裔之间的对立,如同未堕落并被恢复的亚当与撒但(敌对者)之间的对立;这是本书的基本背景(伯1-2;创3:15)。其余的:就是罪人所“剩下”的一切;这与20:26相呼应,因此Umbreit所译的“荣耀”“尊荣”较不可信。火:这里影射约伯的经历(1:16;15:34;18:15;20:26)。前面提到的是水的毁灭(22:16),这里则是火的毁灭(彼后3:5-7)。
第21节 你要认识神,就得平安;福气也必临到你。 以利法想当然地认为约伯还没有“认识”神;直译是“与神为友”。你当带着亲近而信赖的心归向神。就得平安:这样你便必得平安。第二个祈使语表达顺服前一个命令的结果(诗37:27)。平安:对约伯是指兴盛与复原;属灵地说,对我们也是如此(罗5:1;西1:20)。福气:参提前4:8。
第22节 你当领受他口中的教训,将他的言语存在心里。 存在:参诗119:11“我将你的话藏在心里,免得我得罪你”;又参箴2:1;4:10。教训:原文“律法”,本义是指引、训诲,有“正直道路”的意思。
第23节 你若归向全能者,从你帐棚中远除不义,就必得建立。 得建立:如重建的房屋一般,重新被建立。远除:不如译作“你若除掉”。(Michaelis)
第24节 要将你的珍宝丢在尘土里,将俄斐的黄金丢在溪河石头之间; 更合适的理解是,把23节末句也视为条件句:你若把闪亮的金属看作尘土,直译是“把它放在尘土上”,即视它如它所躺卧其上的尘土一样微不足道。其结果在25节:全能者就必作你的珍宝。神将取代你从前所倚靠的财富。珍宝:不如译作“贵重的金属”或“闪亮的金属”,与下句“俄斐的黄金”平行(Umbreit、Maurer)。俄斐:有人认为此名源于希伯来文“尘土”,即金沙。Heeren认为它是指南方富庶地区的总称,包括非洲、印度,尤其阿拉伯沿岸(那里有Aphar港;阿曼也有一城名为El Ophir,曾是阿拉伯商业中心)。有趣的是,马六甲土人至今仍称他们的矿为Ophirs。溪河石头之间:如果你任凭俄斐的黄金留在原产的山谷中,与溪边石头混在一起,也就是说,看它不过和石头一样不值钱。黄金是被山洪冲刷下来,积在谷中的石头和沙土之间的。
第25节 全能者就必为你的珍宝,作你的宝银。 这是条件句的结果。全能者就必:比“是的”更好。珍宝:与24节同一希伯来词,可作“贵重金属”;意思是神必代替财富,成为你的财宝。宝银:不如译作“祂要代替你辛劳得来的银子财宝”。该词来自“劳苦疲乏”的词根。(Gesenius)这优美地暗示:寻见神比寻得埋藏的金属更省劳力,至少对谦卑寻求的人来说是这样(伯28:12-28)。但Maurer译作“闪耀的银子”。
第26节 你就要以全能者为喜乐,向神仰起脸来。 向神仰起脸来:重述琐法的话(11:15)。
第27节 你要祷告他,他就听你;你也要还你的愿。 (赛58:9,14)还你的愿:就是你在祷告蒙应允时向神所许的愿;神垂听你的祷告,也就给你机会去还你先前所许的愿。
第28节 你定意要作何事,必然给你成就;亮光也必照耀你的路。 定意:就是计划、决定某事,你所定的就必实现。亮光:即成功、顺利。
第29节 人使你降卑,你仍可说,必得高升;谦卑的人神必然拯救。 不如译作:当你的道路(承22:28)暂时降下时,你不久便又能欢然说:“必得高升”,即兴盛又回来了。(Maurer)他:指神。谦卑的人:希伯来文是“眼目低微的人”。以利法暗示约伯在苦难中还不是这样,所以苦难才继续;他以此对比人在苦难中谦卑所带来的福分(雅4:6;彼前5:5大概都引用了这里)。因此,我认为首句最好理解为雅各和彼得所说“神阻挡骄傲的人”的意思:当人被降卑时,你就会说,这就是骄傲的结果。以利法借此为他把约伯的灾祸归因于骄傲辩护。“赐恩给谦卑的人”正对应下句。
第30节 人非无辜,神且要搭救;他因你手中清洁,必蒙拯救。 岛:即住处。但希伯来文更可能含否定意义(参撒上4:21);可译作:“这样,神必搭救那并非无辜的人。”也就是像约伯这样的人,若悔改也必得救;但不是因为他像自己一再所说的那样无辜,乃是因为他自卑(22:29)。这是到最后仍对约伯的一种旁敲侧击。因你手中清洁,必蒙拯救:不如译作“他,就是那从前并非无辜的人,将因你手中的清洁而得拯救”,即因你的代求而得救,如创18:26等。(Maurer)神甚至会因你的代求而拯救别人脱离死亡。这里的讽刺意味极其明显:以利法无意中说出了后来实际发生的事;他和另外两个人,正是因神悦纳约伯为他们的代求而“得拯救”的(伯42:7-8)。Umbreit则认为,以利法在后半句是从约伯转向神说:“他(约伯)要因你手中的清洁得拯救”,神啊,不是因他自己的清洁,像他从前所想的那样。
评语:(1)人的敬虔对神并无益处;一切“益处”都归于人自己(伯35:7)。我们不能加增神完全的福乐,也不能叫祂欠我们什么债。即使我们行完了一切所吩咐的,真实情况仍是:“我们是无用的仆人,所作的本是我们应分作的。”(路17:10)神并不从人领受什么好处,以致对人负债。祂要我们圣洁,乃是因为这是我们的福乐。人的祸福原因当在自己身上寻找,而不是出于神任何自私的目的;因为无论我们得救或灭亡,神都必使万事归于祂自己的荣耀(箴16:4)。
(2)神自己既是满有怜悯、又全然公义的主,便特别留意那些违背公义律和爱之律的罪。贫穷的、赤身的、困乏的、饥饿的、寡妇和孤儿,都是祂特别眷顾的人;祂要为他们申诉、为他们施行审判,不仅对压迫人的人如此,也对那些对受苦弟兄毫无同情、不施援手的人如此。审判者要说:“这些事你们既不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不作在我身上了。”(太25:45)甚至在今世,报应也常按其本相临到那些不怜悯、自私自利的人;但完全的报应乃在来世。
(3)属世和不信的人,乐于承认神的存在,只要不必承认祂细察这低下世界的一切事务。他们心里若不明说,也常这么想:“密云”(伯22:14)是祂的遮蔽,叫祂看不见。不错,“祂周游穹苍”,但至于地上发生的事,自然有其固定规律,“万物与起初创造的时候仍是一样”(彼后3:3-4)。与这一切伊壁鸠鲁式观念正相反的事实,就是在挪亚的日子,神曾以灭顶洪水临到人的罪(伯22:15-16;彼后3:5)。恶人的道路是“古道”,却并不因此更好、更安全。那位曾如此可畏地惩治人不敬虔和不信的神,也能并且必要再一次藉着火这样行(彼后3:7)。
(4)每个人当学的实际功课是:“你要认识神,就得平安;福气也必临到你。”(伯22:21)人只要尚未悔改归正,就是与神疏离、与神陌生。不管他别的知道多少,他却不认识那位认识祂就是“永生”的主(约17:3)。要与神和好,我们必须藉着基督来到祂面前,因为基督就是“我们的和睦”;于是“我们既因信称义,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罗5:1)
(5)与神和好的蒙福果子是:祂的律法从此成为我们所爱的,我们不再把祂和祂的话推开(伯22:17),反倒“存在心里”(伯22:22);爱钱财就让位于爱神;与全能者相比,黄金在我们眼中不过如“尘土”(伯22:24-25)。神是信徒的财宝,也是他的“喜乐”(伯22:26);他不再奴仆般惧怕地垂首,乃是以儿女般的信心“向神仰起脸来”(伯22:26);他的祷告也蒙垂听,因为这些祷告是藉着我们大祭司全然有效的功劳呈上的(伯22:27);他的计划大体上既以神的荣耀为目标,也就得以成就(伯22:28)。
(6)第29节给我们看见神待人的一把重要钥匙:神不断使骄傲的人降卑,使谦卑的人升高。祂绝不拯救那些自称“无辜”的人。祂不要任何人被看为绝对纯洁,惟有祂自己才是如此(伯22:30;路18: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