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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伯记 第 2 章 · JFB(贾米森·福塞特·布朗)

新旧约批注 ·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 原作公版

Job 2

第1节 又有一天,神的众子来侍立在耶和华面前,撒但也来在其中,侍立在耶和华面前。有一天:指为天使向神交代其职事而指定的时候。这里出现“侍立在主面前”这句话,而在约伯记1:6没有出现,因为撒但如今要特别就约伯一事作报告。

第2节 耶和华问撒但说:“你从哪里来?”撒但回答耶和华说:“我从地上走来走去,往返而来。” 本节JFB无注释。

第3节 耶和华问撒但说:“你曾用心察看我的仆人约伯没有?地上再没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远离恶事。你虽激动我攻击他,无故地毁灭他,他仍然持守他的纯正。” 纯正:原文作“完全”[tumaatow (H8538)],因此也可译作“完全”,是与约伯记1:1同一个希伯来词的另一种形式。激动我攻击:参撒母耳记上26:19;比较历代志上21:1撒母耳记下24:1。毁灭[baala` (H1104)]:意为“吞灭”,即在属世产业方面毁坏他(比较箴言1:12)。

第4节 撒但回答耶和华说:“人以皮代皮,情愿舍去一切所有的,保全性命。” 以皮代皮:是一句谚语。当补出“他必舍给”。“皮”是任何外在福分的比喻。凡属外在的东西,人都不会看得太重,总愿拿它换取别的外在利益;但生命这内在的好处,却无可替代,所以人为保全生命,宁可牺牲其余一切。撒但恶毒地讥笑人的自我中心,说约伯肯失去财产和儿女,因为这些只是外在而可替换的福分;但若你摸他的骨头和肉,他为保住性命,就会舍弃一切,甚至他的信仰。按翁布赖特的看法,“皮”和“命”形成对照。殉道者证明撒但的讥讽是错误的。罗森缪勒的解释较差:人乐意舍别人的皮(生命)来保自己的皮(生命)。照此说,约伯只要自己仍未受伤,就能平静承受儿女等的损失;但一旦他自身受击打,就会弃绝神。如此,第一个“皮”指别人的皮,即身体;第二个“皮”指自己的皮,如出埃及记21:23。毛勒则按英文译本解释,“以皮代皮”,即谚语式地说“以同等换同等”;“人情愿舍去一切所有的,保全性命”,意思是:约伯因自己性命尚未受损,把这看作足以抵偿其余一切损失,因此还能轻易忍受所遭受的损失。我倾向此解。

第5节 你且伸手伤他的骨头和他的肉,他必当面弃掉你。 本节JFB无注释。

第6节 耶和华对撒但说:“他在你手中,只要存留他的性命。” 只要存留:更准确地说,是“只可饶过”。撒但在施加痛苦上显出其诡诈,也显出他知道人的身体在不致命的情况下能承受多少。

第7节 于是撒但从耶和华面前退去,击打约伯,使他从脚掌到头顶长毒疮。 毒疮:恶性的疮。更确切地说,由于希伯来文在此用单数,应作“一种灼热的疮”;约伯全身都被普遍的炎症所覆盖。“拿瓦片刮身体”与此看法相符。这病就是所谓黑癞病(为区别于白癞病),又称象皮病,因为脚肿得像大象的脚。阿拉伯文称之为judham。希伯来文在申命记28:35也是同一个词,那里“毒疮”更应译作黑色灼热的疮(以赛亚书1:6):[bishchiyn (H7822) ra` (H7451)];在申命记28:27称为“埃及的疮”(比较诗篇38:4-8)。

第8节 约伯就拿瓦片刮身体,坐在炉灰中。 瓦片:不是破碎陶器的一块,而是一种为搔抓而制的器具(该希伯来词词根意为“抓”);那疮恶心得令人不愿用手去碰。“坐在灰中”表示极深的哀伤(约拿书3:6);也表示谦卑,好像哀哭的人不过是尘土炉灰;亚伯拉罕也是如此说(创世记18:27)。

第9节 他的妻子对他说:“你仍然持守你的纯正吗?你弃掉神,死了吧!” 弃掉神:更准确地说,是“弃绝神”。参约伯记1:1-22;5:1-27的注释(翁布赖特)。格赛纽斯译作:“称颂神”(如约伯所做的,约伯记1:21,“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然后死吧”,即:你再怎么称颂神,也还是要死。她带着讽刺对他说:“你继续称颂神吧,你得到的结果不过是死而已!”希伯来文中常把两个或多个命令式连在一起,最后一个表明结果(比较以赛亚书8:9的希伯来文)。不过,在外邦人中,若他们向神明祈求并献祭却落空,常会转而责骂并咒诅他们。死了吧:即“向神告别,然后去死”。因为信仰无论今生来世都得不着什么好处;至少在今生如此(Gill)。没有什么比看见敬虔的人在试炼中却不发怒,更能惹怒不敬虔的人了!

第10节 约伯却对她说:“你说话像愚顽的妇人一样。难道我们从神手里得福,不也受祸吗?” 在这一切的事上,约伯并不以口犯罪。 愚顽的妇人:在圣经中,罪与愚昧是相连的(撒母耳记上25:25撒母耳记下13:13诗篇14:1)。受祸:即甘心忍受(耶利米哀歌3:39)。“在这一切的事上”,本处和约伯记1:22的希伯来文都是“在这一切事中”;即,尽管遭遇这么多、这么重大的灾祸。“为这一切”(以赛亚书5:25;9:12;诗篇78:32)。

第11节 约伯的三个朋友听说有这一切的灾祸临到他,各人就从本处约好同来,为他悲伤,安慰他。这三个人是提幔人以利法、书亚人比勒达、拿玛人琐法。 以利法:罗林森认为约伯三友的名字反映主前700年前后的迦勒底时代,这一观点不能成立。以利法是以东人的名字,是以扫的长子(创世记36:4);提幔是以利法的儿子(36:15),被称为“族长”。优西比乌把提幔安置在彼特拉的阿拉伯境内(但参约伯记6:19)。提幔意为“右边”,继而指“南方”,即以东的一部分;也是以东的京城(阿摩司书1:12)。希伯来地理学家面向东方,而不像我们面向北方,因此对他们来说,右边就是南方。提幔人以智慧著称(耶利米书49:7)。巴录提到他们是“寓言的作者”,即把观察结果浓缩为箴言的人,也是寻求聪明的人。书亚人比勒达:可能来自希伯来文[shuwach (H7743)],意为“坑”;或者来自书亚(H7744),即亚伯拉罕与基土拉所生的儿子(创世记25:2)。托勒密(约伯记2:15)提到Syccea地区(希腊文Sakkaia),位于阿拉伯旷野、巴珊东面;这也许就是书亚人之地(格赛纽斯)。拿玛人琐法:不是犹大境内的拿玛(约书亚记15:41),那地方太远;而是阿拉伯旷野中的某一区域。弗雷特利乌斯说,乌斯地有一个拿玛。

第12节 他们远远地举目观看,认不出他来,就放声大哭;各人撕裂外袍,把尘土向天扬起来,落在自己的头上。 向天:他们把灰土猛力抛向空中,使之落在自己头上,把自己遮盖起来。这是极深哀伤的表示(约书亚记7:6使徒行传22:23)。

第13节 他们就同他七天七夜坐在地上,一个人也不向他说句话,因为见他极其痛苦。七天七夜:他们并不是整段时间都保持一个姿势、完全不吃不喝,而是在这段时期的大部分时间里昼夜与他同在。坐在地上表示哀 mourning(耶利米哀歌2:10)。七天是通常的哀悼期限(创世记50:10撒母耳记上31:13)。这种沉默也许出于他们对约伯渐起的某种罪恶怀疑;但主要原因是,只有普通的忧伤才会借言语发泄,极大的忧伤往往大到难以言表。评注:(1)当众天使侍立在神面前时,撒但也在其中;当十二门徒与基督同在时,也有一个犹大在其中:因此,我们不应指望在最圣洁的时节、地方、工作和群体中,就能免于撒但的出现和攻击。但他只能控告和苦害神的儿女,不能定罪或毁灭他们(罗马书8:33-39)。

撒但的控告终必反落到自己身上,天使也看见神如何掌管所容许的恶,使其暂时存在,却终归成就最后并永远的善。(2)属肉体的感觉像约伯的妻子一样,当神施行苦难时,容易对神作出急躁而错误的判断;真正的信心却像约伯一样,在神一切作为上都称神为义,并且在当前试炼中仍记念从前那些足以平衡的怜悯。罪不仅卑劣,也愚昧:它既得罪神的荣耀,也违背我们自身真正的利益。言语和行为一样,都会清楚暴露这种有罪的愚昧;反过来,属天的智慧尤其表现在人受严厉试炼时,不以舌头犯罪(诗篇39:1)。(3)患难的时刻最能显明谁是真朋友,谁不是。那时同情和善劝何等宝贵!然而,像约伯的安慰者那样,我们最亲近的地上朋友对我们的了解仍是何等不完全!

智慧之道乃是向那位时时爱我们的朋友倾心吐意;祂为患难而生,比弟兄更亲密(箴言17:17;18:24)。约伯若这样做,就不至于像后来那样,被引到急躁地自我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