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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书 第 26 章 · JFB(贾米森·福塞特·布朗)

新旧约批注 ·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 原作公版

Jeremiah 26

第1节 犹大王约西亚的儿子约雅敬登基的时候,有这话从耶和华临到耶利米说:这些引起众人反感的预言,就是耶利米书7:1-34,8:1-22,9:1-26中详细记载的那些(比较耶利米书26:6“我必使这殿如示罗”,这里与耶利米书7:12,7:14相合);此处只是总括地提到(Maurer)。这些话大概是在一个大节期中宣告的(按Usher说,是住棚节),因为经上说“犹大众城邑的人”都在场(耶利米书26:2)。参看耶利米书7:1注。

第2节 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你站在耶和华殿的院内,对犹大众城邑来在耶和华殿中敬拜的人,说我所吩咐你的一切话,一字不可删减:站在耶和华殿的院内,就是那最大的院子,好让全体百姓都能听见。来敬拜:敬拜和献祭若没有顺服,都是枉然(撒上15:21-22)。说……一切的话(结3:10)。一字不可删减(申4:2;12:32;箴30:6徒20:27林后2:17;4:2;启22:19)。不可因怕冒犯人而有所隐瞒或缓和,也不可冷淡、拐弯抹角地陈述;因为惟有有力地宣告,才能产生益处。

第3节 或者他们肯听从,各人回头离开恶道,使我后悔,不将我因他们所行的恶想要施行的灾祸降与他们。或者他们肯听从:这是照着人的观念说的;并不是说神不能预知一切可能发生的事,乃是要显明这百姓的刚硬和医治他们的艰难,并显出神的良善,因为祂提出这样的机会,使他们无可推诿(加尔文)。

第4节 你要对他们说,耶和华如此说:你们若不听从我,不遵行我设立在你们面前的律法,本节JFB无注释。

第5节 不听我从早起来差遣到你们那里去我仆人众先知的话,你们还是没有听从。听从我仆人众先知的话:他们是律法受感默示的解释者(耶26:4),并且把律法应用于百姓的实际需要。

第6节 我就必使这殿如示罗,使这城为地上万国所咒诅的。必使这殿如示罗:约柜起初曾设立在那里,后来以色列人把它抬去,要借此在与非利士人的争战中救自己;但终归无效,因为约柜竟被非利士人夺去(参耶7:13-14注;撒上4:10-12诗78:60)。使这城为咒诅(耶24:9赛65:15)。

第7节 祭司、先知与众民都听见耶利米在耶和华殿中说这些话。本节JFB无注释。

第8节 耶利米说完了耶和华所吩咐他对众民说的一切话,祭司、先知与众民都来拿住他说:你必要死。祭司:殿的守卫长(或殿监)经祭司认可,有权在殿中拘捕犯法的人。先知:就是假先知。人控告耶利米,是说他奉耶和华的名说假预言;这种行为按律法当处死(申18:20)。他攻击这殿和这城的预言(耶26:11),表面上似乎可以说成是与神自己的话相矛盾(诗132:14)。比较司提反所受类似的控告(徒6:13-14)。

第9节 你为何托耶和华的名预言,说这殿必如示罗,这城必变为荒场,无人居住呢?于是众民都在耶和华的殿中聚集攻击耶利米。本节JFB无注释。

第10节 犹大的首领听见这些事,就从王宫上到耶和华的殿,坐在耶和华殿新门的口上。首领:即国务会议或大议会的成员,这类案件由他们审理。听见这些事:就是听见群众喧嚷骚动。上到:从王宫上到圣殿,因为圣殿地势高于王宫。坐下:作为审判官坐在门口;那是通常审案的地方。新门:原是约坦所建(王下15:35称“上门”),如今又重新修复。

第11节 祭司和先知对首领和众民说:这人是该死的,因为他说预言攻击这城,正如你们亲耳所听见的。本节JFB无注释。

第12节 耶利米就对众首领和众民说:耶和华差遣我预言这殿和这城,说你们所听见的这一切话。耶和华差遣我:这是对一切据称可用来定他罪之律法的有效辩护。预言这殿和这城:原文与其说是“攻击”,不如说是“论到”[‘el]。耶利米故意避免说“攻击”,免得无谓地激怒他们。他们也用了同一个希伯来词(耶26:11),本应译作“论到”,只是他们存的是不利的意思。耶利米却用这词较好的意义,暗示仍有悔改的余地;他的预言目的在于这城真实的益处,是为着这殿、这城,或论到这殿、这城(Grotius)。

第13节 现在要改正你们的行动作为,听从耶和华你们神的话,耶和华就必后悔,不将所说要降与你们的灾祸降下。改正……耶和华就必后悔,不降这灾(耶26:3;26:19)。

第14节 至于我,我在你们手中,你们眼看何为善,何为正,就那样待我吧。至于我,我在你们手中;你们看怎样好,就怎样行:这显出耶利米的谦卑,也显出他顺服在上掌权者(罗13:1)。

第15节 但你们要确实知道,若把我治死,就使无辜人的血归到你们和这城,并其中的居民了;因为耶和华实在差遣我到你们这里来,将这一切话传与你们耳中。若把我治死,就必使无辜人的血归到你们自己身上:你们非但不能借着流我的血逃脱所预言的灾祸,反而正因这行为,只会招致更重的刑罚(太23:35,“叫世上所流义人的血都归到你们身上”等)。

第16节 首领和众民就对祭司、先知说:这人是不该死的,因为他是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向我们说话。首领和众民说:这反复无常的百姓,先前受祭司影响,喊着要置他于死地(耶26:8);如今又受首领影响,转而要求不可处死他。关于耶利米所预表的那一位基督,也有类似情形:同一群人在几天前还高喊“和散那”,后来受祭司挑唆,就喊着说:“除掉他!钉他十字架!”(太21章;27:20-25)。祭司出于嫉妒他的圣洁热心,比首领更恨他;因为首领的职分较偏世俗,不像祭司那样偏重宗教事务。按律法,先知若不是奉别神的名说预言(所以他们强调说“奉耶和华的名”),或他的预言后来没有应验,就不能合法处死。同时,若他预告灾祸,倒可以将他监禁。(比较米该雅的事,王上22章。)

第17节 国中的几个长老就起来,对聚会的众民说:于是有几个长老起来:即大议会的成员。(比较迦玛列为彼得和约翰出面说话,徒5:34等。)长老:是前面所说“首领”中的一些人(耶26:16);他们既有年纪,又有地位,因此他们提出古时先例的话更有分量。

第18节 摩利沙人弥迦在犹大王希西家的日子,曾对犹大众民预言说: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锡安必被耕种像一块田,耶路撒冷必变为乱堆,这殿的山必像丛林的高处。弥迦(弥3:12)。摩利沙人:因他出自犹大支派的一个村庄,所以这样称呼。希西家:在这样一位好王在位之时所留下的先例,证明耶利米不是惟一一个、也不是第一个宣告这城和圣殿将受审判却不被处死的先知。这殿的山必像丛林的高处:就是摩利亚山,圣殿建在其上,因此特别称为“这殿”;将来那里不再有建筑,反而长满树林。耶利米引用先前的预言时,从不照字面一成不变地引述;他会按自己的文体加以调整,这正显明他作为受感先知处理圣经的权柄。

第19节 犹大王希西家和犹大众人,岂是把他治死呢?希西家岂不是敬畏耶和华,恳求耶和华,耶和华就后悔,不把自己所说的灾祸降与他们吗?我们竟要自招大祸,害自己的性命吗?希西家不但没有杀他,反而因此“敬畏耶和华”,并为撤回对犹大的判决祈求神(代下32:26)。耶和华就后悔(出32:14撒下24:16)。这样:若我们杀了耶利米,也是如此。

第20节 又有一个人奉耶和华的名说预言,就是基列耶琳人示玛雅的儿子乌利亚;他照耶利米的一切话,说预言攻击这城和这地。乌利亚的逃亡和被捕必然花了一段时间,所以“约雅敬登基的时候”(耶26:1)不可理解为最初那一刻,而应当指他十一年统治中的第二或第三年。又有一个人:这句话也许应与耶26:24相连,视为作者的评语,而不是长老发言的继续:“又有一个人奉耶和华的名说预言……乌利亚”,他后来被约雅敬处死;这说明耶利米当时所处的危险何等大,也说明神保守他的护理何等奇妙;“然而亚希甘的手与耶利米同在,使他们不至于……把他交给百姓治死”(Glassius)。不过上下文似乎更表明,这些话仍是前面长老发言的继续。他们除了弥迦的例子之外,又提出乌利亚这另一个、性质不同的例子。乌利亚因自己的预言受了害;但他们的意思是,虽然不敢明说,这样做不过是在罪上加罪,对约雅敬也毫无益处;因为当时国家众所周知的光景已经表明,若他们继续这种强暴行为,更重的报应就要临到(加尔文)。

第21节 约雅敬王和他众勇士、众首领听见了乌利亚的话,王就想要把他治死;乌利亚听见就惧怕,逃往埃及去了。本节JFB无注释。

第22节 约雅敬王便打发人往埃及去,就是亚革波的儿子以利拿单,带领几个人往埃及去。约雅敬王打发人往埃及去:他本是埃及法老所立的王(王下23:34)。这就解释了为何乌利亚逃到埃及避难后,约雅敬仍能轻易叫埃及人把他交出来。乌利亚忠心传讲了信息,却错在离开自己的岗位;所以神任凭他失去生命,而耶利米却在危险中蒙保守。尽本分的道路,往往就是安全的道路。

第23节 他们就从埃及将乌利亚带出来,送到约雅敬王那里;王用刀杀了他,把他的尸首抛在平民的坟地中。平民的坟地:原文直译是“众民之子的坟地”(比较王下23:6,约西亚“把木偶磨成灰,撒在平民的坟上”)。先知似乎有专门的墓地(太23:29)。乌利亚的尸身却不得这荣誉,目的是不让人把他看作真先知。

第24节 然而沙番的儿子亚希甘保护耶利米,不把他交在百姓手中治死。亚希甘:是文士或王室书记沙番的儿子。当约西亚王因律法书上的话受感动时,曾差派他去求问耶和华(王下22:12,22:14)。因此,他此处为耶利米出面,是我们从他过去与那位好王的关系中所能预料到的。他儿子基大利也步父亲后尘,所以巴比伦人攻取耶路撒冷后,选他作为可以托付耶利米安全的人,并倚靠他的忠诚,立他管理犹大地余剩的百姓(耶39:14王下25:22)。不把他交在百姓手中治死:首领有时要除掉义人,宁可借群众暴动下手,而不愿公开下令,这样他们既得了罪恶的果子,又可免去自己的恶名(太27:20)。

评注:(1)神的仆人必须毫无保留、忠心地宣讲神所吩咐他的一切话;不可因惧怕或讨好人而“一字不可删减”(耶26:2),却要像保罗那样,在事奉结束时能说:“神的旨意,我并没有一样避讳不传给你们的”(徒20:27)。耶利米大胆宣告示罗帐幕的命运(耶26:9)也将临到耶路撒冷圣殿,他这样勇敢的根据,只有一句话(耶26:12):“耶和华差遣我预言这殿。”神的仆人只要忠心传达他神圣主人的信息,就没有正当理由可受人的控告,并且可以坦然把结果交托给神。(2)人威胁要把他治死(耶26:8),反而只使耶利米以同样充满慈爱的迫切,再次重申神的信息:“你们要改正所行的,听从耶和华你们神的话,耶和华就必后悔,不把所说的灾祸降与你们”(耶26:13)。

他们的威吓不能减弱他呼吁中的爱心温柔;他自己天性的怯懦,也不能使他在忠心传讲神的信息上有所亏缺:他因怕人,既不隐瞒,也不缓和。与此同时,他并不反抗,反而顺服掌权者,因为掌权者原是神所命的(罗13:1);但他也同时警告他们,若以不义的审判定他死罪,流了无辜人的血(耶26:15),那致命的后果必归到他们自己身上。在类似处境中,这为神的仆人提供了榜样。神或是救他们脱离苦难,或是在苦难中保守他们,为着祂自己的名;“所以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为善,将自己灵魂交与那信实的造化之主”(彼前4:19)。(3)神掌管万人之心,能从敌对者中为祂的百姓兴起朋友和辩护者。当祭司、先知和众民都威胁耶利米性命时,神感动几位长老起来为他说话(耶26:17)。

就像神在犹太公会中兴起迦玛列,为彼得和约翰出面(徒5:34等),也像尼哥底母先前曾在他们面前为他们的主要求秉公办理、给祂公平听审一样(约7:50-51)。(4)长老们为耶利米辩护时,举出弥迦和乌利亚两个平行的例子;二人都曾预言攻击耶路撒冷。前者在善王希西家时代,不但没有因忠心而丧命,反倒成为使王在主面前悔改、自卑的工具,于是主就后悔,不把祂所威胁的灾祸降下;后者虽然因敬虔的勇敢付上生命代价,但这件事给约雅敬带来的后果,却丝毫不足以鼓励他和他的百姓再次如此大胆地抗拒神。因此,耶利米被保全了。由此我们可以学到:若主站在我们这边,我们就不必惧怕人能把我们怎么样。不敬虔的人对我们一步也不能妄动,超过神所许可的范围。

他们的手对神的儿女是被捆绑的,只有在神所容许的限度内才可行动;而神绝不容许任何真正或长久的祸患临到祂的百姓。所以,以神为自己之神的百姓,是有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