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本节JFB无注释。
第2节 “你在这地方不可娶妻,生儿养女。”你在这地方不可娶妻,也不可有儿女,这地方就是在犹大。吩咐他保持独身(无论是实际遵行,还是仅在先知异象中如此),是要象征将临到犹太人的灾祸之重,以致到那时独身的景况(与通常情形相反)要比已婚更可取(参林前7:8;林前7:26;林前7:29;太24:19;路23:29)。〔以西结也曾被禁止为忽然被取去的妻子哀哭,结24:15-27。〕
第3节 因为耶和华论到在这地方所生的儿女,又论到生他们的母亲和在这地生他们的父亲,如此说:本节JFB无注释。
第4节 他们必死于惨重的死亡;无人哀哭,也不得葬埋;必在地面上像粪土,必被刀剑和饥荒灭绝;他们的尸首必给空中的飞鸟和地上的走兽作食物。他们必死于惨重的死亡,倒不如说,是致命的疾病(耶15:2)。无人哀哭,因为被杀的人太多(耶22:18)。像粪土(诗83:10)。
第5节 耶和华如此说:“不要进入丧家,不要去哀哭,也不要为他们悲伤;因为我已将我的平安,就是慈爱和怜悯,从这百姓夺去了。”不要进入……也不要哀哭(结24:17;结24:22-23)。丧家(可5:38)。旁注作“哀宴”;这样的筵席在葬礼中很常见。耶柔米将其译为“哀悼筵宴之家”。这希伯来词在摩6:7中是指宴席上的欢呼声;在这里则是忧伤的哭声。
第6节 无论尊大的、卑小的,都必死在这地,不得葬埋;人必不为他们哀哭,不用刀划身,也不使头光秃。也不用刀划身,这是表示过度的悲伤(耶41:5;耶47:5),是律法所禁止的(利19:28)。使头光秃(耶7:29;赛22:12)。
第7节 人必不为死人擘饼以安慰他们,也不因父亲或母亲给他们安慰杯喝。人必不……擘饼,意思更准确是“掰开饼”,就是丧宴上所吃的饼(申26:14;伯42:11;结24:17;何9:4)。“擘”后面当补上“饼”,如哀4:4;参“取”食物(创42:33)。也不因父亲或母亲给他们安慰杯喝。东方风俗中,朋友会送食物和酒(即“安慰杯”),在哀悼筵席中安慰丧亲者,例如失去“父亲”或“母亲”的儿女。
第8节 你也不可进入宴乐之家,与他们同坐吃喝。你不可进入宴乐之家,这是喜乐的筵席,有别于哀悼的筵席。无论是哀伤的筵席还是欢乐的筵席,你都不要再与这百姓有分。
第9节 因为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看哪,我必使欢喜和快乐的声音、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你们眼前和你们的时候,从这地方止息。”我必使欢喜和快乐的声音从这地方止息(耶7:34;耶25:10;结26:13)。
第10节 “你将这一切话指示这百姓。他们问你说:‘耶和华为什么说要降这大灾祸攻击我们呢?我们有什么罪孽呢?我们向耶和华我们的神犯了什么罪呢?’”耶和华为什么说要降这大灾祸攻击我们呢?在所宣告的刑罚执行之后,发问“耶和华为什么向这地这样行呢?”的,乃是外邦列国(申29:24;王上9:8-9)。
第11节 你就对他们说:“因为你们列祖离弃我,这是耶和华说的,去随从别神,事奉敬拜它们,离弃我,不遵守我的律法。”因为你们列祖离弃我(申29:25;耶5:19;耶13:22;耶23:8-9)。
第12节 “而且你们行恶比你们列祖更甚;因为看哪,你们各人随从自己顽梗的恶心行事,甚至不听从我。”你们,这里是强调语气;你们不但没有避开列祖的恶榜样,反而“作恶更甚”(耶7:26;王上14:9)。“想象”更准确地说,是顽梗的悖逆。甚至不听从,更好是与“你们”连接:“你们行事……以至不听从我。”
第13节 “所以我必将你们从这地赶出,直赶到你们和你们列祖素不认识的地;你们在那里必昼夜事奉别神,因为我必不向你们施恩。”事奉别神,他们在本地的罪,成了他们在被掳中所受的刑罚;这是同类相报。他们从前在本地甘心离弃神去拜偶像;到被掳时,即便他们愿意,也不被允许事奉神(但3:1-30;但6:1-28可清楚说明这一点)。昼夜,这是反讽。你们既如此迷恋偶像,在那里就可以事奉它们,直到厌足,并且不停断。
第14节 所以,耶和华说:“日子将到,人必不再指着那领以色列人从埃及地上来的永生耶和华起誓;”所以,日子将到,耶和华说,人必不再说:“永生的耶和华,就是那领以色列人从埃及地上来的。”所以,犹太人的奴役将极其沉重,以致他们从其中得拯救,要比从埃及出来更显为大恩。这里的安慰只是附带的,突出的思想乃是他们所受刑罚的严重,重到一个地步,使从其中得拯救将比出埃及更为重大(加尔文);上下文(耶16:13;耶16:17-18)以及耶24:7-8;赛43:18都证明了这一点。
第15节 却要指着那领以色列人从北方之地,并赶他们到的各国中上来的永生耶和华起誓;并且我要领他们再入我从前赐给他们列祖之地。永生的耶和华,就是那领以色列人从北方之地上来的;这北方之地就是迦勒底。虽然这里首先是指从巴比伦归回,但“从各国中”这句话表明,日后的归回才是这里所观望的完全而最终的应验。在从巴比伦归回时,“以色列”并没有在完整意义上“从各国中”被招聚回来(参耶24:6;耶30:3;耶32:15注)。
第16节 “看哪,我要召许多打鱼的,把以色列人打上来;然后我要召许多打猎的,从各山上、各冈上、各石穴中猎取他们。”召,更可译作“差遣许多”;“我要把这使命交给许多人”(代下17:7)。我要召许多打鱼的……然后我要召许多打猎的……,这是指先后入侵犹大的侵略者(摩4:2;哈1:14-15)。“网”也是如此(结12:13)。至于“打猎的”,见创10:9。宁录这“英勇的猎户”,是凭征服建立帝国的第一人;又参弥7:2。迦勒底人以打猎闻名,正如犹大的另一仇敌埃及人以打鱼闻名一样。“打鱼的”表明他们战胜犹太人之容易,如同钓者胜过鱼;“打猎的”表明他们追索之锐利,直到每一洞穴和角落。值得注意的是,同样“打鱼的人”和“鱼”的形象,也被用在犹太人复兴的美好意义上,意味着正如他们的仇敌曾被神使用来擒拿他们施行毁灭,将来也同样要被用来使他们复兴(结47:9-10)。照样,在属灵意义上,那些本来按本性是仇敌的人(其中许多人字面上就是渔夫),也被神使用,作救恩的宣告者,为得生命而“得人”(太4:19;路5:10;徒2:41;徒4:4;参这里耶16:19)。“主啊,外邦人必从地极来到你这里”(参林后12:16)。
第17节 “因我的眼目察看他们的一切行动;他们不能在我面前遮掩,他们的罪孽也不能在我眼前隐藏。”我的眼目察看他们的一切行动(耶32:19;箴5:21;箴15:3:“耶和华的眼目无处不在;恶人善人他都鉴察。”)他们的罪孽,这是神审判他们的原因。
第18节 “我先要加倍报应他们的罪孽和罪恶;因为他们玷污我的地土,又用可憎之尸充满我的产业。”我先要加倍报应他们的罪孽和罪恶。霍斯利译作:“我要一再报应,等等”;字面意思是,第一次又重复一次,暗指两次被掳,即巴比伦和罗马。毛勒则作:“我要报应他们先前的罪孽(就是他们列祖久远以前所犯的),以及他们自己反复的罪”(耶16:11-12)。英文译本的意思很好:“先”(在“我领他们再入我赐给他们列祖之地”之前)“加倍”(即完全而充分地,耶17:18;赛40:2)报应,等等。他们用可憎之尸充满我的产业,不是献上馨香、蒙神悦纳的祭物,乃是向偶像所献、令神厌恶的“尸体”;包括人的祭物(耶19:5;结16:20)和不洁净的动物,如猪肉等(赛65:4;赛66:17)。毛勒解释为偶像的“尸体”,即那些没有知觉、没有生命的像(参耶16:19-20)。利26:30说:“我又要把你们的尸首扔在你们偶像的身上,”这支持这种解释。
第19节 耶和华啊,你是我的力量,是我的保障;在苦难之日是我的避难所。列国人必从地极来到你这里,说:“我们列祖所承受的,不过是虚假,是虚空无益之物。”主啊……列国人必来到你这里。神审判犹太人的结果将是:无论是得恢复的犹太人,还是目睹这些审判的外邦人,都要离弃偶像,转而敬拜耶和华。这在从巴比伦归回后已经部分应验,因为从那以后,犹太人完全离弃了偶像,也有许多外邦归信者被招聚进来;但它完全的实现,要等到以色列最终复兴之时(赛2:1-22)。
第20节 人岂可为自己制造神呢?其实这并不是神。人岂可为自己制造神呢?这是耶利米对偶像的愤慨抗议。其实这并不是神(耶2:11;赛37:19;加4:8)。“它们”是指偶像。人自己尚且是受造物,却来制造神,这本身就是自相矛盾。武加大译本则把“它们”理解为:“人岂可制造神呢?其实人自己并不是神。”
第21节 “所以,看哪,我要使他们这一次知道,我要使他们知道我的手和我的能力;他们就知道我的名是耶和华。”所以,为要使众人都从偶像转向耶和华,他现在要借着将施行的审判,给出他神圣能力可畏的明证。这一次,意思是:如果我先前所施行的惩罚还不够严厉,不能教导他们,我现在就要在这一次借着痛苦的经历,使他们知道我的大能。他们就知道我的名是耶和华,也就是Yahweh(诗83:18:“使他们知道:惟独你名为耶和华的,是全地以上的至高者。”),这是神不可转让的名,把这名用在偶像身上就是亵渎。这也显明他持守自己的威吓与应许(出6:3)。
评语:(1)先知受命,要使自己的举止如同一个预期不久将见本国现存秩序可怕终结的人(耶16:1-8)。他的外在行为必须与他的预言相符;他当如此行,使人看出他自己是信这些预言的。若一个人想引导别人仰望并为另一个世界而活,而别人却看见他自己显然是为今世而活,那就必是徒然。他的行为否定了他的言语。基督徒自称相信“这世界的样子将要过去”(林前7:31),并且“所造之物都要挪去”,而自己是那“不能震动之国”的后嗣(来12:27-28);那么,他岂不应当轻看这世界,只是使用它,而不滥用它吗?并记得使徒的劝勉,那劝勉也呼应了主对耶利米所说的话:“时候减少了;从此以后,那有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乐的,要像不快乐;置买的,要像无有所得”(林前7:29-31)。
(2)“神使人安静,谁能扰乱呢?”(伯34:29)但反过来,当他从一群百姓、一个家庭或一个人身上夺去他的平安(耶16:5)时,一切内外的患难就随之而来。平安单单是主“慈爱和怜悯”的果子。(3)人在受神审判惩罚时,是何等迟钝,不肯看见自己的痛苦并非任意而降,乃是自己罪恶自然且必然的结果!自爱轻声说:“我们有什么罪孽呢?”(以致他这样惩罚我们)“我们向耶和华我们的神犯了什么罪呢?”(耶16:10)然而真实的自知却会提示我们:我们的刑罚虽重,却正与我们的罪相称。犹太人的罪是,他们甘心“离弃”耶和华(耶16:11),在自己的地上事奉别神,而那地上原本满有神恩宠的记号;他们的刑罚也正是报应性的公义,就是他们不得不违背自己的意愿,在被掳之地事奉别神,在那里“神必不向他们施恩”(耶16:13)。
他们从前热切贪恋的偶像崇拜,如今反成了他们的刑罚。他们对它已有了过饱,以致“昼夜”(不住地)都必须事奉偶像,而不能事奉耶和华,即使他们何等愿意也不能(耶16:13)。神常常使人所珍爱的私欲最终成为他们最沉重的鞭打,正如在旷野中,他“将他们所求的赐给他们,却使他们的心灵软弱”(诗106:15)。“你们不止吃一天、两天、五天、十天、二十天,要吃整整一个月,甚至肉从你们鼻孔里喷出来,使你们厌恶了”(民11:19-20)。(4)神要向罪人施行审判,并不缺少工具。他可任意差遣“打鱼的”用诡计擒拿他们;也可差遣“打猎的”用强力毁灭他们(耶16:16)。然而,在他“充分报应他们的罪孽”之后(耶16:18),最终仍有怜悯为以色列存留;并且不只是为他们,也为直到“地极的外邦人”。
犹太人和外邦人都要带着自憎回顾自己从前的不忠,说:“我们列祖所承受的,不过是虚假,是虚空无益之物”(耶16:19);他们也要借着神的“名”和品格认识他是“耶和华”,即那位对自己的应许与威吓同样信实的神(耶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