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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书 第 11 章 · JFB(贾米森·福塞特·布朗)

新旧约批注 ·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 原作公版

Jeremiah 11

第1节 耶和华的话临到耶利米,说:本节 JFB 无注释。

第2节 “你们当听这约的话,告诉犹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 这约,是指大祭司希勒家在殿里所发现的律法书(申27:28),那是在耶利米蒙召作先知之后第五年(王下22:8-20;23:1-25)。“你们当听这约的话,告诉犹大人。” 除了耶利米之外,别人也要向百姓宣讲神的旨意;祭司本有责任将律法读给他们听(玛2:7)。

第3节 你要对他们说,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不听从这约之话的人,必受咒诅。”(申27:26加3:10

第4节 这约是我将你们列祖从埃及地领出来、脱离铁炉的那日所吩咐他们的,说:“你们要听从我的话,照着我一切所吩咐的去行;这样,你们就作我的子民,我也作你们的神。” “那日”即“当……的时候”。西奈之约是在出埃及之后一段时间才立的,但这两件事关系如此紧密,可以视为一件。 “铁炉”见申4:20王上8:51。“炉”表明熬炼的严酷试验;“铁”表明其长久。炉本是土做的,不是铁做的(诗12:6);其热度和持久性足以熔化连铁都能熔化。神把他们从埃及苦役这样的严酷试炼中拯救出来,更加重了他们现今的罪。 “去行”,即这约的话(耶11:3)。“这样,你们就作我的子民”见利26:3,12:“你们若遵行我的律例……我就要在你们中间行走;我要作你们的神,你们要作我的子民。”

第5节 为要成就我向你们列祖所起的誓,给他们流奶与蜜之地,正如今日一样。” 我就回答说:“耶和华啊,阿们。” “起的誓”见诗105:9-10。 “正如今日一样”,是神当年领以色列人出埃及时对他们讲话的结语:“你们要听从……好叫我此时成就我向你们列祖所应许赐给他们的地……”(Maurer)。英文译本则把这话用于耶利米的时代,即“你们现在知道神的应许已经实现了”,就是以色列已经得着迦南。 “阿们”,希伯来文即 Amen,取自申27:15-26。耶利米在此郑重表示同意那里所宣告之咒诅的公义(见耶11:3)。

第6节 耶和华对我说:“你要在犹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市上宣告这一切话,说:‘你们当听这约的话,遵行它。’” “在犹大城邑中宣告这一切话。” 耶利米要巡行犹大全地,到处宣告那卷在殿里发现之律法书中的警告。 “你们当听这约的话,遵行它。”(罗2:13雅1:22:“只是你们要行道,不要单单听道。”)

第7节 因为我将你们列祖从埃及地领上来那日,直到今日,都切切告诫他们,殷勤地警戒说:“你们当听从我的话。” “殷勤地”见耶7:13

第8节 他们却不听从,也不侧耳而听,竟随从自己顽梗的恶心而行;所以我使这约中一切的话临到他们;这约是我吩咐他们行的,他们却没有行。 “顽梗”比“心中的想象”更妥(见耶3:17注)。 “使……临到”,耶11:7中的“直到今日”支持英文译本,而不是 Rosenmuller 的“我已经使它们临到他们”。 “话”指警告、威吓(耶11:3申27:15-26)。

第9节 耶和华对我说:“在犹大人和耶路撒冷居民中有同谋背叛的事。” “同谋”指蓄意联合起来敌挡神,也敌挡约西亚的改革。他们的拜偶像并非一时冲动的结果(诗83:5结22:25)。

第10节 他们转去效法他们先祖的罪孽,那些先祖不肯听我的话;他们也随从别神事奉它们。以色列家和犹大家背了我与他们列祖所立的约。本节 JFB 无注释。

第11节 所以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必使灾祸临到他们,是他们不能逃脱的;他们必向我哀求,我却不听。” “他们必向我哀求”,与第12节“向那些神哀求”形成对比。 “不听”见诗18:41箴1:28:“那时,你们必呼求我,我却不答应;恳切地寻找我,却寻不见”;赛1:15弥3:4

第12节 那时,犹大城邑的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要去哀求他们所向其烧香的神;只是遭难的时候,这些神毫不能拯救他们。 “犹大城邑的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要去哀求他们所向其烧香的神,这些神却不能拯救他们。”(申32:37-38)可比较本节与耶11:13上半节;耶2:28。 “遭难的时候”,即灾祸之时(耶2:27)。

第13节 犹大啊,你神的数目与你城的数目相等;耶路撒冷街道的数目有多少,你们为那可耻之物所设立的祭坛也有多少,就是向巴力烧香的坛。 “可耻之物”,希伯来文是“羞耻”,即那偶像本身;不仅是可耻的,而且是一切羞耻的本质(耶3:24何9:10),并且要使你们自己蒙羞受辱(Calvin)。

第14节 所以你不要为这百姓祈祷,也不要为他们呼求祷告;因为他们遭难向我哀求的时候,我必不应允。 “不要为这百姓祈祷……” 罪恶有一个程度,到了以后就不再容许代求(出32:10,迦勒底译本作“停止祈祷”;耶7:16撒上16:1;15:35;约壹5:16)。我们的心思应当在神一切作为上与神一致,甚至在神弃绝被定罪之人的事上也是如此。 “为他们的遭难”,即因他们的遭难。另有抄本作“在他们遭难的时候”,这是从耶11:12引入的旁注。

第15节 我所亲爱的既行许多淫乱,圣肉也离了你,你在我殿中还有何可做的呢?你作恶的时候,倒欢喜快乐。 “我所亲爱的”,指我所拣选的民犹大;这更显出他们忘恩负义的严重(耶12:7)。 “行许多淫乱”可译作“那极大的、繁多的恶行”;直译是“那恶行,那多样的恶行”,即他们的拜偶像,使他们在殿中的敬拜成为讥诮(参耶7:10结23:39)(Henderson)。 “圣肉也离了你”,见该2:12-14多1:15,即那些祭物,因犹太人的罪就不再是圣的,也就是不再蒙神悦纳。因此,他们所倚靠的祭祀再不能保护他们。犹大被描绘成祭司的妻子,她因奸淫而失去分得祭肉的权利,却仍同时夸耀自己的特权(Horsley)。 “你作恶的时候,倒欢喜快乐”,直译是“当你的灾祸临近的时候”。Piscator 译作:“当你的灾祸临近时(照着神的警告),你竟自夸。”英文译本最好(参箴2:14;与林前13:6“ 不喜欢不义”相对)。

第16节 从前耶和华给你起名叫青橄榄树,又华美又结好果子;如今他用哄嚷之声点火在其上,枝子也被折断。 “给你起名”,就是“使你成为”。 “橄榄树”见诗52:8罗11:17。之所以选“橄榄树”来代表犹大蒙神白白恩典所收纳,是因为油象征丰盛(参诗23:5;104:15)。 “哄嚷之声”可译作“在巨大喧嚷声中”,即侵略军的喧嚷(赛13:4)(Maurer)。 或者更好译作“随着大声音”,就是神的声音,即雷声;这样比喻就不混乱了。树被闪电击中,于是同时“着了火,枝子也折断”(Houbigant)。

第17节 原来栽培你的万军之耶和华已经说,要降祸攻击你,是因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向巴力烧香,惹我发怒,是自作自受。 “栽培你的万军之耶和华”,如同“上等的葡萄树”(耶2:21赛5:2)。 “自作自受”,罪人的罪最终是害自己(见耶7:19注)。

第18-19节 耶和华指示我,我就知道;那时你将他们所行的给我看。 耶利米在这里岔开话题,提到他本乡亚拿突人图谋害命之事。他原先毫不知情,直到耶和华向他启示(耶12:6)。 “耶和华指示我……那时你将他们所行的给我看。” 人称从第三转为第二,正符合先知激动的情绪。 “那时”,就是我性命危急的时候。 “你将他们所行的给我看”,指亚拿突人的作为。他在尚未提他们名字之前就这样影射他们,是因为他情绪激动。

第19节 “我却像柔顺的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kebes] 直译是一只不足一岁的宠爱小羊,犹太人常养在家中给孩子玩耍,阿拉伯人现今也是如此(撒下12:3)。谋害先知的,正是他熟识的朋友。这里的语言与用于弥赛亚的话完全相同(赛53:7)。每一位先知和族长都在自己身上预先表现出将来弥赛亚丰富属性和受苦中的某一方面;正如基督降临之后的众圣徒也如此(加2:20腓3:10西1:24)。这使他们能更有经历地为基督作见证。 “设计谋害我”见耶18:18。 “我们把树连果子都灭了吧”,直译是“在其果子里,或在其食物里”,即当它正在结果的时候。 这是谚语式说法,表示原因和结果一并毁灭。人是树;他的教训是果子。 “我们灭掉这先知和他的预言吧”,就是那些宣告国家将毁灭、因此触怒他们的预言。参太7:17:“凡好树都结好果子”,那里也指先知和他们的教训。

第20节 按公义判断、察验人肺腑心肠的万军之耶和华啊,愿我见你向他们报仇;因我已将我的案件向你陈明。 “按公义判断、察验人肺腑心肠的万军之耶和华”,见启2:23:“众教会都知道,我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肠的。” “我已将我的案件向你陈明”,就是把我的案件交托给你。耶利米求报仇,“愿我见你向他们报仇”,并非出于个人私怨,而是出于职分,并与神向他所启示、要攻击神和祂仆人之仇敌的旨意一致(诗37:34;54:7;112:8;118:7)。

第21节 所以,论到那些寻索你命、说“你不要奉耶和华的名说预言,免得你死在我们手中”的亚拿突人,耶和华如此说: “你不要奉耶和华的名说预言。”(赛30:10:“他们对先见说,不要望见;对先知说,不要向我们讲正直的话,要向我们说柔和的话,言虚幻的事”;摩2:12弥2:6)若不是耶利米宣讲那些责罚性的预言,他们就不会图谋害他。最 bitter 的,莫过于他自己的同乡。可比较拿撒勒人对拿撒勒人耶稣的态度:祂在他们会堂讲道以后,借着提到以利亚被差往外邦人乃缦那里,以及以利沙被差往西顿附近撒勒法的寡妇那里,宣告那令犹太人难以接受的真理,就是外邦人的蒙召和以色列的被弃绝,他们就这样对待祂(路4:24-29)。

第22节 所以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必刑罚他们;他们的少年人必死于刀下,他们的儿女必死于饥荒。” “我必刑罚他们”,他们所图谋的杀害将受到同类的报应。他们图谋耶利米死在他们手中,他们也必死在主手中。正如弥赛亚的情形一样(诗69:8-28)。

第23节 他们必没有余剩的人,因为在追讨他们的年,我必使灾祸临到亚拿突人。“必没有余剩的人……”(耶23:12)“追讨他们的年”,七十士译本作“在他们的那一年……”即在我发怒惩罚他们的时候。耶柔米支持英文译本。“年”常常指一个定准的时候。评语: (1) 神与祂子民所立的约,一方面附带特权,另一方面也附带责任。祂应许若我们“听从祂的话”(耶11:4),祂就要作“我们的神”,使我们作“祂的子民”;同样,祂也明确宣告:“不听从这约之话的人,必受咒诅。”(耶11:3)记念祂曾把祂的子民从“铁炉”(耶11:4)中拯救出来,并仰望那流着属灵奶与蜜的天上应许之地(赛55:1),这些都足以激励信徒由衷感激他们慈爱的救赎主,并殷勤追求那“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的圣洁。

(2) 神向恶人恒久忍耐,并借着祂的仆人“殷勤地警戒他们”(耶11:7),这正是他们“拒绝听从”之罪最严重的加重因素。罪人与神结成污秽而可怕的“同谋”(耶11:9),敌挡那位他们在宇宙万有中最有理由去爱慕的主,就是他们的创造主、保守者、君王、至高的施恩者、救赎主和主。因此,当神终于不得不向他们施行审判时,他们还能有什么“逃脱”之路呢?(耶11:11)他们属世所倚靠的再也无济于事(耶11:12);他们从前所喜爱的罪,如今使他们遭受说不出的懊悔;他们在患难中末了向神呼求;但如今已是报仇之日,恩典之日永远过去了。神不再“听”那些当初不肯听祂的人(耶11:11)。敬虔的人也不可再怜悯或代求那些最终被交于忿怒的人(耶11:14)。

过去属灵的特权如今再无益处,只会使那些滥用这些特权的人充满折磨人的自责,因为他们因自己的邪恶忽略,叫“圣肉也离了他们”;他们从前虽是在神家中蒙眷爱的“青橄榄树”(耶11:16),如今却成了枯枝,注定永远被神公义报应的闪电击毁。罪人所行的恶确实是“自害己身”(耶11:17)。他们所得公义的判词正是:“他们有祸了”,因为“他们自招祸患”。(赛3:9) (3) 那些与主“同谋”的人(耶11:9),也绝不会顾惜与同胞结党害人(耶11:18-19)。义人使属世的人痛苦(启11:10),因为义人无论借着言教还是身教,都责备他们不敬虔的道路。属肉体的人恨恶听见关于自己及其行为的真理,只喜欢听传道人讲“柔和的话”(耶11:21)。因此,他们怀恨那些向他们讲不受欢迎之真理的人,并设计谋害他们。

何等自取灭亡,他们竟恨恶自己最真实的朋友。公义的结局是:神知道并使祂仆人避开恶人所设计的祸害,反倒要“刑罚并降祸给”恶人,“就是在追讨他们的年”(耶11: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