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当守公平,行公义;因我的救恩临近,我的公义将要显现。主如此说:你们当守公平,就是持守正直。施洗约翰也曾照样传讲,要人归回公义,好预备人迎接弥赛亚第一次降临(路3:3;路3:8-14)。在第二次降临以前也必如此(玛4:4-6)。“因我的救恩临近”:(太3:2;太4:17);对第二次降临而言也是如此(赛62:10-11;路21:28;路21:31;罗13:11-12;来10:25;来10:37)。“我的公义将要显现”,与平行句中的“救恩”相对应;因此这里的意思是:那施行救恩的公义(赛46:13;罗3:25-26)。
第2节 谨守安息日而不干犯,禁止己手而不作恶;如此行、如此持守的人便为有福。 “有福的人”:“人”在希伯来文是'enowsh,指“卑微的人”,与希伯来文ish“尊贵的人”相对。连最卑微的人,如“外邦人”和“太监”(赛56:4;赛56:6),也都可以承受这些特权(参路12:43)。“如此行、如此持守的人”,就是下文所说“守安息日”等(赛58:13-14;结20:12)。这证明安息日就其义务的精神而言,在福音之下仍然有效(赛66:23)。这里所指的是福音时代,这从所称为有福的,并不是遵守犹太律法献祭礼仪的人,就可明显看出。“持守”这词的形象,是人紧紧抓住某件宝贵之物,惟恐被人强夺去。这里的“安息日”包括新福音律法下神圣敬拜的一切礼仪。“谨守安息日而不干犯,禁止己手而不作恶”:“安息日”是指律法的第一块法版;“不作恶”是指第二块法版。二者合起来,就是人的全部本分:敬拜神并过圣洁的生活。
第3节 与耶和华联合的外邦人不要说:耶和华必定将我从他民中分别出来;太监也不要说:看哪,我是枯树。 “与耶和华联合的外邦人……不要说:主必定将我从他民中分别出来。”在新约的制度下,神接纳一切信徒,并不分人(徒10:34-35)。“与耶和华联合”:(民18:4;民18:7)指“归信的人”。“分别出来”:外邦归信者从前不能享有与本地以色列人同等的特权。这道犹太人与外邦人之间的隔墙,必要拆毁(弗2:14-16)。“太监也不要说”:(徒8:27等)太监原是管理后宫的官员,或泛指宫廷臣宰。“看哪,我是枯树”:即不结果子(参路23:31)。太监本来不得入以色列的会中(申23:1-3)。但在福音之下,太监和外邦人都要从宗教与公民身份上的障碍中得释放。
第4节 因为耶和华如此说:那些谨守我的安息日,拣选我所喜悦的事,持守我圣约的太监。 耶和华对太监如此说:那些……喜悦我所喜悦之事的人,就是舍弃自己的喜乐而遵行我的喜悦的人。“持守我的圣约”,正如赛56:2所说的“持守”。
第5节 我必使他们在我殿中,在我墙内,有记念,有名号,比有儿女的更美;我必赐他们永远的名,不能剪除。 “我必使他们在我殿中”:就是圣殿,乃教会的象征(提前3:15)。他们不再像归信者那样只限于外院,乃要得以进入“至圣所”(来10:19-20)。“有记念”原文直译是“有一手”。“有名号,比有儿女的更美”:虽然太监没有儿女(赛56:3),我却要赐给他一个更长存的名,胜过作众子众女之父的名分;在希伯来人中,这原是极大的尊荣(约1:12;约10:3;约壹3:1;启2:17;启3:12)。
第6节 还有那些与耶和华联合的外邦人,要事奉他,要爱耶和华的名,要作他的仆人,就是凡守安息日不干犯,又持守他圣约的人。 “还有那些与耶和华联合的外邦人,要事奉他……”:(耶50:5)这是蒙收纳得儿子名分之特权的条件。
第7节 我必领他们到我的圣山,使他们在祷告我的殿中喜乐;他们的燔祭和平安祭,在我坛上必蒙悦纳;因我的殿必称为万民祷告的殿。 “我必领他们到我的圣山”:(弗2:11-13)就是耶路撒冷,在主将来国度中祂宝座的所在(赛2:2;耶3:17)。“使他们喜乐”:(罗5:11)。“他们的燔祭和平安祭”:是属灵的祭,字面的祭不过是其预表(罗12:1;来13:15;彼前2:5)。“必蒙悦纳”:(弗1:6)。“在我坛上”(来13:10):在属灵意义上,就是基督的十字架;祂使我们祷告和赞美的祭成为圣洁。“万民祷告的殿”:“万民”更可译作“万族”。不再只限于一个蒙恩的民族(玛1:11;约4:21;约4:23;提前2:8)。这要在第二次降临时完全实现(赛2:2-4)。到那时所献上的,不再是字面的祭,而是属灵的祭,就是“祷告”(诗141:2;诗51:17;太21:13)。
第8节 主耶和华,就是招聚以色列被赶散的,说:在这被招聚的人以外,我还要招聚别人归并他们。 主耶和华,就是招聚以色列被赶散之民的,说:“我还要招聚别人归并他们……”耶和华不但要把分散的以色列遗民(赛11:12;诗147:2)带回本地,还要“招聚别人(‘外邦人’)归并他们(以色列)”,就是在那些已经被招聚的人之外再加上别人(旁注:归到他所招聚的人那里,即加在从分散中聚集回来的以色列人之上)(约10:16;弗1:10;弗2:19)。
第9节 田野的诸兽都来吞吃吧!林中的诸兽也要如此。 “田野的诸兽”:就是敌对犹太人的外邦拜偶像列国,神召它们来惩治犹太人(耶12:7-9;耶50:17;结34:5);先是迦勒底人,后来是罗马人。提到“以色列被赶散的人”(赛56:8),就引出他们被赶散这件事,而这正是因其首领的罪(赛56:10-12)。“来吞吃”:就是吞吃以色列。
第10节 看守的人是瞎眼的,都没有知识,都是哑巴狗,不能叫唤;但知作梦,躺卧,贪睡。 “看守的人”:指以色列属灵的领袖(赛62:6;结3:17)。“瞎眼”:(太23:16)。“哑巴狗”:这是用坏牧人的看门狗作比喻;它们在野兽临近时不能用吠叫发出警告。 “作梦,躺卧”:即“作梦的人,懒惰的人”(洛思)。他们不只是消极地沉睡,乃是沉迷于虚幻的迷梦之中。七十士译本作“作梦的人”;武加大译本作“看见虚妄的人”;阿拉伯译本也如此。“贪睡”:不是不由自主地打盹,乃是喜爱沉睡。
第11节 这些狗贪食,不知饱足;这些牧人不能明白,各人偏行己路,各从各方求自己的利益。 “贪食”原文直译是“胃口强壮”,即欲望无厌(结34:2-3;弥3:11)。“这些牧人不能明白”:不能领会百姓属灵上的需要;正如赛56:10所说“不能叫唤”。“各人偏行己路”:就是只顾自己的私利,而不顾百姓属灵的益处(耶6:13;结22:27)。“各从各方求自己的利益”:或译“从高到低都如此”(洛思);武加大译本也如此。“各方”就是“从这头到那头,全都一样”(创19:4)。希伯来文意为“从他的尽头”。
第12节 他们说:来吧,我去拿酒,我们饱饮浓酒;明日必和今日一样,就是宴乐无量极大之日。 “来吧,”他们彼此招呼,是国中教师彼此邀酒的话。或译“我去取酒”,就是再取一杯酒(赛5:11)。“明日必和今日一样”:他们的放纵乃是惯常而且存心如此;不仅是喝酒,而且打算继续这样行。
评语:这里把“守安息日不受玷污”标明为信徒顺服神的一个显著特征。无论国家或个人,若忽略这条明白的命令,就都不能维持真正的敬虔;这命令在律法之下和福音之下都同样有约束力,虽其根据略有不同。属灵的圣殿,就是教会或神的家,如今乃是“祷告的殿”,向“万民”敞开。现今万国还未全都属于它;但将来“主耶和华”招聚“以色列被赶散的人”时,也必招聚列国归向祂。与此同时,以色列因其首领的罪,长期被赶出去,沦为“田野的诸兽”之猎物,就是那不信的世界强权,巴比伦、罗马,以及穆罕默德教的压迫者。这就是她统治者不忠与自私所造成的悲惨结果。凡在教会和国家中掌权的人,都当从她的历史受警戒,远避那些罪,就是懒惰、贪婪、寻欢作乐,以及对神不忠;正是这些罪,借着神的报应,把国家的毁灭带到她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