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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赛亚书 第 11 章 · JFB(贾米森·福塞特·布朗)

新旧约批注 ·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 原作公版

Isaiah 11

第1节 “从耶西的本必发一条;从他根生的枝子必结果实。” 以赛亚书11:1-16。先知由地方性、暂时性的国家拯救,借着联想的规律,自然而然地转到一切预言的终局,就是弥赛亚统治下永远的拯救;不只是指他第一次降临,更主要是指他第二次降临。语言和比喻仍取自他起初所论那暂时性的国家题材,但所描述的荣耀却属于弥赛亚的国度。希西家不可能像有些人所想的是这里的主题,因为他已经来到;而“耶西的本”却仍是将来的事(“必发一条”)。参弥迦书4:11等;以赛亚书11:1-2耶利米书23:5-6,“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必掌王权,行事有智慧”等;耶利米书33:15-16。保罗在罗马书15:12引用了这句话。“必发一条”即一根细嫩的枝条。

当“黎巴嫩”(以赛亚书10:33-34,即亚述人)骄傲的“大枝”被砍下,广大的“树林”在这狂暴中被伐倒之时,一根看似卑微的杖要从耶西出来(即弥赛亚),他要挽回亚述这根“杖”加给以色列的伤害(以赛亚书10:5-6;10:18-19)。“从耶西的本”中的“本”,原文是指树被贴近根部砍下后所剩的树墩,恰切地表达了大卫王家因敌对风暴(以赛亚书10:6;10:12;10:24)而陷入的低微景况;弥赛亚却要从其中兴起,使它比原先的荣耀更大。路加福音2:7说明了当耶稣由约瑟和童女马利亚而生时,大卫后裔的代表已降到何等卑微的地步(参以赛亚书53:2,“像嫩芽,像根出于干地”;注以赛亚书8:6;比较约伯记14:7-8,其中用了同一个希伯来词)。“枝子”即嫩枝、苗裔。

他同时也是“根”(以赛亚书11:10启示录5:5;22:16)。“根”和“后裔”两者都归于他(撒迦利亚书3:8;6:12,“看哪,那名称为大卫苗裔的,他要在本处长起来,并要建造耶和华的殿”)。“必结果实”原文意为必繁盛。“从他根生”即从那砍到根部的树墩发出。

第2节 “耶和华的灵必住在他身上,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聪明的灵,谋略和能力的灵,知识和敬畏耶和华的灵。” “耶和华的灵必住在他身上”就是耶和华的灵。先知说话所凭借的灵,因为弥赛亚也要作先知(以赛亚书61:1申命记18:15,18)。这里列出圣灵七重恩赐,表示这些恩赐的完全都在他里面。比较“在他宝座前的七灵”(启示录1:4),即圣灵完满的丰满;七是神圣的数字。众先知不过是从神儿子里的“丰满”领受了一部分(约翰福音1:16;3:34;歌罗西书1:19)。“住在”表示永久地停留,不只是临到他身上(民数记11:25-26)。“智慧的灵”参哥林多前书1:30以弗所书1:17歌罗西书2:3。“聪明”与“智慧”并列,是智慧所结的果子,就是洞察力与分辨力。比如他对敌对者的回答(马太福音22:18马可福音12:34),以及他对人的洞悉(约翰福音2:25)。“谋略和能力的灵”就是制定谋略并执行谋略的能力(以赛亚书28:29)。“奇妙策士”(以赛亚书9:6)。“知识的灵”即认识神深奥之事的灵(马太福音11:27)。认识他,就使我们得着真正的知识(以弗所书1:17)。“敬畏耶和华的灵”即敬虔、顺服的惧怕。这是真知识的第一步(约伯记28:28诗篇111:10)。

第3节 “他必以敬畏耶和华为乐;行审判不凭眼见,断是非也不凭耳闻。” “他必以敬畏耶和华为乐”,希伯来文haricho,字面是“在敬畏耶和华上嗅觉敏锐”;意思是他有特别的洞察力,能辨明那真正敬畏神的原则,即使它仍潜伏在尚未苏醒的罪人里面(马太福音12:20使徒行传10:1;16:14)(Horsley)。但Maurer译作“他必喜悦敬畏神”。希伯来文也可指喜爱某物的香气(出埃及记30:38阿摩司书5:21,“你们严肃会,我也不闻”);“闻”即“喜悦”。“行审判不凭眼见”即不按外在表象判断(约翰福音7:24,“不可按外貌断定是非,总要按公平断定是非”;8:15;雅各书2:1撒母耳记上16:7)。在这里,弥赛亚被描绘为公义的审判者和统治者(申命记1:16-17)。“断是非”照上下文看,就是作出判断。“不凭耳闻”即不根据似是而非的传闻,乃是按每件事真正的是非曲直;这些他“从起头就知道”(约翰福音6:64启示录2:23)。

第4节 “却要以公义审判贫穷人,以正直判断世上的谦卑人;以口中的杖击打世界,以嘴里的气杀戮恶人。” “却要以公义审判贫穷人”,他必使他们得着不偏不倚的公义。“判断”即裁决。Lowth译作“使人知罪”。这里“审判”也可指“治理”,如诗篇67:4:“你必按公义审判万民,引导世上的万国。”“以正直判断世上的谦卑人”(参马太福音5:5启示录11:15)。“以口中的杖击打世界”是指击打其中不敬虔的居民;这与平行句中的“恶人”相对应,也与“贫穷人”和“谦卑人”形成对照,即那些心灵贫穷、谦卑敬虔的人(马太福音5:3)。这里暗示,当他来施行审判并掌权时,“世界”将极其邪恶,背道将遍及全地。因此他的国度要以对背道者的审判为开端(诗篇2:9-12路加福音18:8启示录2:27)。

“以口中的杖”即用从他口中发出的定罪判词击打恶人(启示录1:16;2:16;19:15,21)。“以嘴里的气杀戮恶人”,迦勒底文他尔根约拿单意译作:“他要用口中的话杀死恶人亚米流”,即那毁灭百姓者。保罗在帖撒罗尼迦后书2:8影射这段经文:“那不法的人……主耶稣要用口中的气灭绝他”;即借着他的司法判决(以赛亚书30:28约伯记15:30启示录19:20;20:9-12)。他作为神的道(启示录19:13-15),来施行那一击,借此决定他对国度的主权要求;那国度原先被撒但和撒但所赋权的“兽”篡夺。那日对于外邦的时代将如同第一次降临之于犹太人一样,是审判的日子。可比较“杖”的一个预表,就是亚伦的杖,“放在法柜前,给这些背叛之子留作记号”(民数记17:2-10)。

第5节 “公义必当他的腰带;信实必当他胁下的带子。” “公义必当他的腰带”(启示录1:13;19:11),他是那预表所指向的大祭司(出埃及记28:4)。“信实必当他胁下的带子。” 他在降临时为父神施行审判、掌权,这伟大工作所以有力推进,是因他对公义与真理的热心。带子把其余衣服都束紧(彼得前书1:13);同样,“真理”使整个人格具有稳固一致性(以弗所书5:14)。在以赛亚书59:17,“公义”则是他的护心镜。

第6节 “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少壮狮子与牛犊并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牵引它们。” “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 每一种兽都与它天然的猎物配成一对。这正适合描写“和平之君”治下的光景(以赛亚书65:25以西结书34:25何西阿书2:18)。这些也可能是指具有相应兽性品格的人(以西结书22:27;38:13;耶利米书5:6;13:23;马太福音7:15路加福音10:3)。不过,更可能的解释仍是动物与人以及彼此关系都发生真实改变,恢复伊甸园中的状态。比较创世记2:19-20诗篇8:6-8诗篇8描述人在“人子”身上恢复对动物界失去的统治权。神原本设立人,在神之下作慈爱的代理治理者,为动物臣民的益处管理它们(罗马书8:19-22)。

第7节 “牛必与熊同食;牛犊必与小熊同卧;狮子必吃草与牛一样。” “牛必与熊同食”应与下半句连起来理解,即一同吃食。“狮子必吃草”不再吃血肉。

第8节 “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断奶的婴儿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 “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玩耍”字面是以嬉戏为乐。“毒蛇”希伯来文指一种比虺更毒的蛇。Bochart认为这里指蛇王,人们以为它连气息都能致毒。该词似与“突伸”有关,形容蛇扑击猎物时伸出身子并发出嘶声。由本节可见它有穴居习性;由以赛亚书59:5可见它卵生;由以赛亚书14:29可见它并不等同于nachash。

第9节 “在我圣山的遍处,这一切都不伤人,不害物;因为认识耶和华的知识要充满遍地,好像水充满洋海一般。” “我的圣山”即锡安,也就是耶路撒冷。治理中心和弥赛亚宝座所在之地,代指全地(耶利米书3:17)。“认识耶和华的知识要充满遍地,好像水充满洋海一般。” 正如水渗入海洋一切深处的洞穴,基督教也要充满地上一切角落(哈巴谷书2:14)。以赛亚书11:1-5描写弥赛亚本人的品格;11:6-9描写他降临对动物受造界的更新果效;11:10-16则描写其结果,即他子民犹太人的复兴,以及外邦人借着他们而归信。

第10节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外邦人必寻求他;他安息之所大有荣耀。” “到那日,耶西的根”不如说是“从根所发的芽”(参11:1注;53:2;启示录5:5;22:16)。“立作万民的大旗”即长久而显著地立起,如同高举的旌旗,成为军队或人民聚集的中心(以赛亚书5:26)。他曾经在十字架上羞辱地被“举起”;如今他在父的右边永远荣耀地被高举;无论哪一方面,都是要“吸引万人来归他”(约翰福音12:32)。“万民”与平行句中的“外邦人”相呼应。“外邦人必寻求他”即殷勤寻求(约伯记8:5)。当他住在锡安中间时,他们必向这位神圣的王归顺(以赛亚书2:2;60:5;撒迦利亚书2:11)。Horsley译作“外邦人必求问他”,即在宗教意义上,如同求问神谕,在困难中来向他求教(撒迦利亚书14:16)。比较罗马书15:12引用此节:“外邦人要仰望他。”“他安息之所”即安居之处(以赛亚书60:13,“我要使我脚踏之处得荣耀”;诗篇132:8,14以西结书43:7,“这是我宝座之地,是我脚掌所踏之地,我要在这里住在以色列人中,直到永远”)。耶路撒冷圣殿中的圣所曾是约柜和耶和华的“安息之所”。同样,将来那荣耀的教会,也被描绘成万国都要来求问的神谕所在,并且充满神可见的荣耀。

第11节 “当那日,主必二次伸手救回自己百姓中所余剩的,就是在亚述、埃及、巴忒罗、古实、以拦、示拿、哈马,并众海岛所剩下的。” “当那日”即弥赛亚降临的时候。因此这里所预言的复兴不可能是从巴比伦归回。也不可能指弥赛亚第一次降临,因为那时犹大是被分散,不是被恢复。所以这里只能指向基督第二次降临。“主必伸手”就是亲自着手成就此工。“二次伸手救回自己百姓中所余剩的,就是在亚述……” 由此可见,将来犹太人的复兴既不同于巴比伦被掳后的那次归回,却又与之相似。

第一次归回是真实、字面的,因此第二次也必如此;然而这里暗示,后一次将比前一次普世得多(以赛亚书43:5-7;49:12,17-18;以西结书37:21何西阿书3:5阿摩司书9:14-15弥迦书4:6-7西番雅书3:19-20撒迦利亚书10:10耶利米书23:8)。“巴忒罗”是埃及三个地区之一,即上埃及。“古实”可以指埃及以南的埃塞俄比亚,即今阿比西尼亚,也可指沿红海的阿拉伯南部地区。“以拦”是波斯,尤其是其南部,即今日所谓苏西亚纳。“示拿”是巴比伦的美索不达米亚,即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之间的平原;巴别最初就在这里开始(创世记10:10)。

在亚述铭文中,Rawlinson区分三个时期:(1) 迦勒底时期,自主前2300年至1500年;基大老玛(创世记14章)就在此期,楔形文字称他为Hur之Kudur,或迦勒底之吾珥的Kudur,并描述他为叙利亚征服者。第一迦勒底帝国的中心在南方,靠近底格里斯河与幼发拉底河汇流之处。(2) 亚述时期,直到主前625年。(3) 巴比伦时期,自主前625年至538年,即巴比伦被波斯王古列攻取之时。“众海岛”指海那边遥远的西方地区(耶柔米)。至于神所命定要在国民受审判后存留下来的“余民”,参耶利米书46:28:“我所赶你到的那些国灭绝净尽,我却不将你灭绝净尽,不过从宽惩治你,万不能不罚你。”

第12节 “他必向列国竖立大旗,招回以色列被赶散的人,又从地的四方聚集分散的犹大人。” “他必向列国竖立大旗,招回以色列被赶散的人,又从地的四方”即从天下四极,“聚集分散的犹大人”;字面是“地的翅膀”(参约伯记37:3边注)。第一次归回时主要只是犹大归回,也许还有少数以色列人;在将来的复兴中,两者都被明确提到(以西结书37:16-19耶利米书3:18)。“被赶散的人”用阳性,归于以色列;“分散的人”用阴性,归于犹大,因为前者比后者被弃绝得更久、更彻底,虽然并非最终弃绝(约翰福音7:35,“散住在希利尼中的犹太人”)。阳性和阴性并用,是为表示复兴的普遍性。

第13节 “以法莲的嫉妒就必消散;扰害犹大的必被剪除。以法莲必不嫉妒犹大,犹大也不扰害以法莲。” “以法莲的嫉妒”就是以法莲一方因任何对手在勇力上与之争锋而生的嫉妒,这种情形早在士师记8:1;12:1等处就已经开始。约书亚出自并居住在以法莲人中间(民数记13:8约书亚记19:50)。圣所在示罗长期设立在他们那里(约书亚记18:1)。后来嫉妒越发加剧,押尼珥立扫罗之子伊施波设作以色列王,对抗犹大王大卫(撒母耳记下2:8等;3:10),以及押沙龙和比基利的儿子示巴叛乱时(撒母耳记下19:41;20:2)都是如此。甚至在大卫以前(撒母耳记上11:8;15:4),他们就已经把全国性的名称“以色列”据为己有。这一切终于在耶罗波安时导致分裂(列王纪上11:26等;12章;比较列王纪下14:9诗篇78:67-68)。“扰害犹大的”不如译作“出于犹大、敌对以法莲的人”(Hengstenberg)。以赛亚书29:19“人间贫穷人”也有类似用法。与“以法莲的嫉妒”即敌对犹大相对照,需要这样理解;平行句“犹大也不扰害以法莲”也支持这一点(以西结书37:15,17,19)。唯一的反对意见是:若分词处于构造状态,其属格通常表示宾语而非主语。但tzoreer常常作为名词表示仇敌,因此可以和表示主语的属格连用。

第14节 “他们要向西飞,扑在非利士人的肩头上;一同掳掠东方人;伸手按住以东和摩押;亚扪人也必顺服他们。” 他们要联合起来制服仇敌(阿摩司书9:12)。“要飞”如同猛禽(哈巴谷书1:8)。“扑在非利士人的肩头上”表示从背后突然攻击。这个形象更贴切,因为民数记34:11中“肩头”的希伯来文也可指海岸。非利士人占据犹大西南方狭长的海岸地带,所以他们要突然得胜地下击犹大西南边界。“掳掠东方人”即希伯来文“东方之子”,也就是阿拉伯人;他们一向敌对,不易纳入正规统治之下,只能掠夺其财物(耶利米书49:28-29)。“伸手按住”即占领(但以理书11:42)。“以东”在犹大以南,从死海延伸到红海;“摩押”在约旦河和死海东边;“亚扪”在犹大东边、摩押北边,位于亚嫩河和雅博河之间。

第15节 “耶和华必使埃及海汊枯干;抡手用暴热的风使大河分为七条,令人过去不至湿脚。” 这里将有第二次出埃及,其神迹奇事甚至要胜过从前那一次。其他预言也如此说(诗篇68:22出埃及记14:22撒迦利亚书10:11)。同样的拯救也成了描写从巴比伦归回的图像(以赛亚书48:20-21)。“耶和华必使……枯干”原文直译是咒诅归灭,意思就是使之干涸;因为神所定为灭的,必然灭亡(诗篇106:9那鸿书1:4)。“埃及海汊”Vitringa认为是尼罗河的布勃斯提支流;但尼罗河并不是出埃及时的障碍,所以更可能是红海西侧的海湾,即希罗坡里湾。“用暴热的风使大河分开”就像那“强东风”(出埃及记14:21),神藉此为以色列人在红海中开路。希伯来文“暴热”也可有“可怕”之意(Cocceius)。

Maurer译作“以他烈怒的可怕”即他可畏的怒气;希伯来文直译是“他的气息”,或许附带怒气之意,因为人发怒时常强烈喘气(出埃及记15:8,“你发鼻中的气,水便聚起成堆”)。“使大河分为七条”不如说“击打这河,使其分成七股(即许多股)水流,便于渡过”(Lowth)。正如古列为进军巴比伦,将阻碍他前进的Gyndes河分成360条支流,以致连妇女也可以渡过(希罗多德,1:189)。“大河”是幼发拉底河,它是以色列人“从亚述”归回的障碍(以赛亚书11:16),也是一切将来拦阻犹太人复兴之障碍的预表。“令人过去不至湿脚”,希伯来文作“穿着鞋走过去”。即便穿着凉鞋,他们也能渡过这条昔日浩大的河而脚不沾湿。

启示录16:12就源于此处:“第六位天使把碗倒在大河幼发拉底河上,河水就干了,要给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预备道路。”

第16节 “为主余剩的百姓,就是从亚述剩下回来的,必有一条大道,如当日以色列从埃及地上来一样。” “必有一条大道”即道路平坦、毫无阻碍(以赛亚书19:23;35:8)。“如当日以色列从埃及地上来一样”(以赛亚书51:10-11;63:12-13)。评语:亚述人的原型所预表的敌基督被毁灭,就引进基督的国度。基督起初如同从被砍成“树墩”的耶西本所发出的柔嫩“枝条”,最终却要显明自己是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他由卑微却具有王室血统的童女所生,出生时寄居在伯利恒的客店里;正因他甘愿取了卑微的地位,他就配得地上至高的统治权。他不仅拥有这种权柄的名分,也拥有作父神代表而掌权的一切资格。耶和华之灵七重的丰满无量地在他里面;别人都不过从这丰满中领受某一分量。

圣灵不只是暂时给他,乃是永久地“住”在他身上。不像地上的君王和审判官凭眼见和外貌断事,他洞察人与事的真实,因此能立刻、直觉地分辨善恶、敬虔与邪恶(以赛亚书11:3)。他制定“谋略”既绝无错误,执行起来也全能有力。他的国度要以他用口中的杖击打背道的世界为开端。敌基督那作为亚述人预表之本体的杖,必要被弥赛亚的杖除去;他“要以嘴里的气杀戮恶人”。那些在敌基督手下受苦的“贫穷人和谦卑人”的案件,必由他们的救赎主申雪;他“要用自己降临的荣光废掉那大罪人”。那时,受压制已久的大地将迎来蒙福的日子。长期被藐视的公义和真理,必在他公正仁慈的统治下占据上风。异教诗人关于黄金时代的梦想,届时将成为可喜的现实。因人的堕落而“服在虚空之下”的动物界,也要照着各类分享人从痛苦中得救赎的福分。原因既除去,结果也必止息。